资源描述
附件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七年六月
目 录
一、 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
1.8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出资清单
1.9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名册
1.10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实
申请类 1.1(共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名称
备选名称(请选择不一样字号)
1.
2.
业务范围
住所
设 立 人
姓名或名称
组员类型
证照类别及号码
经办人署名:
年 月 日
注: 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置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申请类 1.1(第2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应该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 全体设置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设置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字号应该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 能够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姓名作字号, 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行业用语应该反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组织形式应该标明 “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 “促进会”、 “联合会”等含有社会团体性质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包含: 农业生产资料购置, 农产品销售、 加工、 运输、 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技术、 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是其关键办事机构所在地, 填写住所应该标明住所所在县(市、 区)、 乡(镇)及村、 街道门牌号码。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时自愿成为该社组员人为设置人; 设置人写不下, 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应该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要求。组员类型: 分为农民组员、 非农民组员、 单位组员(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 农民组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 非农民组员为居民身份证; 单位组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8.应该使用钢笔、 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署名。
申请类 1.2 (共4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
名 称
备选名称
(请选择不一样字号)
1.
2.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组员出资总额
(元)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组员总数: (名)
其中: 农民组员: (名)所占百分比: %
企业、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员: (名)所占百分比: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置, 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负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署名:
年 月 日
申请类 1.2 (第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记录表
姓 名
联络电话
现住所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理事、 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其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理事、 监事、 经理。”第三十一条要求: “实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相关公务人员, 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理事、 监事、 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要求, 并对此承诺真实性负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署名:
年 月 日
申请类 1.2 (第3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份数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设置大会纪要
3
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章程
4
法定代表人、 理事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 理事身份证实
5
全体出资组员署名、 盖章出资清单(见申请类1.8)
6
法定代表人签署组员名册(见申请类1.9)
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实
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见申请类1.10)
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须提交)
10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包含前置许可须提交)
经办人署名:
年 月 日
注: 经办人为全体设置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申请类 1.2 (第4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要求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字号应该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 能够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姓名作字号, 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行业用语应该反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组织形式应该标明 “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组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 应该提交该社有权使用证实和场所产权证实; 租用她人场所, 应该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产权证实; 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实, 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实。填写住所应该标明住所所在县(市、 区)、 乡(镇)及村、 街道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业务范围中有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必需在登记前报经同意项目, 应该提交相关许可证书或者同意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时自愿成为该社组员人为设置人。
6. 提交文件、 证件复印件应该使用A4纸。
7. 应该使用钢笔、 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署名。
8. 以上需设置人或出资组员签署, 设置人或出资组员为自然人由本人署名; 自然人以外设置人加盖公章。
申请类 1.8(共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出资清单
项目
序号
出资组员
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法
出资额
(元)
出资组员
署名或盖章
组员出资总额: (元)
法定代表人署名:
年 月 日
申请类 1.8(第2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出资清单须知
1. 出资方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以货币作为出资填写“货币”。以实物、 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 填写非货币财产具体种类, 如房屋、 农业机械、 注册商标等。
2. 出资额是组员以货币出资数额, 或者组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由全体组员评定作价货币数额。
3. 出资组员是自然人由其署名, 是单位由其盖章。单位盖章能够加盖在出资清单空白处。
4. 因出资组员多出资清单写不下, 可另备页面载明。
5. 应该使用钢笔、 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和署名。
申请类 1.9 (共3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名册
项目
序号
组员姓名
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组员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组员总数: (名)
其中: 农民组员: (名)所占百分比: %
企业、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员: (名)所占百分比: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要求, 并对此承诺真实性负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署名:
年 月 日
申请类 1.9 (第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
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类 1.9 (第3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名册须知
1.单位组员主体资格: 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要求条件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能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农业植保站、 农业技术推广站、 畜牧检疫站以及卫生防疫站、 水文检测站等含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单位不得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
2. 证件名称及号码: 组员为自然人, 填写“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 组员为单位, 填写主体资格证书及其号码。
3. 住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是自然人住所为现住所, 是企业、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员为登记证书上载明住所。
4. 组员类型:分为农民组员、 非农民组员和单位组员(企业、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三类。
5. 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 农民组员应该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 因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 能够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身份证实。非农民组员应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组员应该提交其登记机关颁发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粘贴处粘贴不下, 可另备页面粘贴。
6.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名册》写不下, 可另备页面载明。
7. 证件复印件应该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署名或者单位盖章。
8. 提交文件、 证件复印件应该使用A4纸。
9. 应该使用钢笔、 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署名。
申请类 1.10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权限:
同意 □ 不一样意 □ 修改相关表格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全体设置人 □ 法定代表人 □ 清算组全体组员 □ )署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关键包含: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设置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或立案等;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相关材料权限, 选择“同意”或“不一样意”并在 □中打√。
2. 在选择委托人类型 □ 中打√, 委托人是自然人由其署名; 委托人是法人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该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署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署名、 盖章写不下, 可另备页面署名、 盖章。
尤其提醒: 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 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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