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 证 合 同
协议编号: 年 字第 号
确保人(甲 方):
住 所(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债权人(乙 方):
住 所(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为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 甲、 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被确保主债权
1.甲方所担保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 (下称债务人)签署下述 借款协议 (下称主协议)而享受对债务人债权:
2.主债权金额和期限依主协议之约定。
第二条 确保方法
甲方负担确保责任方法为连带责任确保。
第三条 确保范围
甲方确保担保范围包含主债权本金、 利息、 逾期利息、 罚息、 复利、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权利而发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保全费、 公告费、 评定费、 判定费、 拍卖费、 差旅费、 通讯费、 律师代理费、 公证费等)以及其她应付费用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第四条 确保期间
自主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甲方陈说与确保
1.依法含有确保人主体资格, 为乙方提供确保担保已依据本企业章程要求程序和权限取得全部必需授权或同意, 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她相关要求。
2.如为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控股子企业, 确保根据《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立刻就该担保事项推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有足够能力负担确保责任, 并不因任何指令、 财力情况改变、 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去所负担确保责任。
4.完全了解主协议项下债务用途, 为债务人提供确保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在本协议项下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5.向乙方提供资料或信息在全部方面都是真实、 正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说。
第六条 甲方承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无条件推行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
1.主债权到期(包含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
2.甲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 解散、 清算、 停业整理、 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撤销。
2-1乙方主债权存在物担保, 不管该物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负担确保责任或要求甲方与物担保人同时推行担保责任, 甲方承诺不所以而提出抗辩。乙方放弃、 变更或丧失其她担保权益, 甲方确保责任仍连续有效, 不所以而无效或减免。
3.应乙方要求立刻提供财务资料、 纳税凭证以及反应其财务情况其她相关资料;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无需经甲方同意, 甲方继续根据本协议约定负担确保责任:
4.1乙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协议, 未加重债务人责任或义务;
4.2因主协议采取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造成主债权数额发生改变;
4.3 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5.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6.进行股份制改造、 联营、 合并、 吞并、 合资、 分立、 减资、 股权变动、 重大资产转让、 债权转让以及其她可能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造成不利影响行动时, 最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 并经乙方书面同意或就其在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作出令乙方满意安排, 不然不得从事上述行为。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立刻通知乙方:
7.1章程、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变更、 股权变动。
7.2歇业、 解散、 清算、 停业整理、 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7.3包含或可能包含重大经济纠纷、 诉讼、 仲裁, 或财产被依法查封、 扣押或监管。
7.4 甲方为自然人, 住所、 工作单位、 联络方法等发生变更。
8.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刻签收。
第七条 乙方承诺
对甲方在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相关文件、 财务资料及其她相关资料中非公开信息保密, 但法律、 法规及规章另有要求除外。
第八条 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任何陈说、 确保与承诺, 即组成违约。所以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应予赔偿。
2.甲方不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 乙方有权要求扣划甲方开立在任何帐户中任何款项以清偿主协议项下债务。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任何一方违约, 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国法律、 法规及规章要求其她任何方法。
第九条 生效、 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对本协议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组成本协议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 本协议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协议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实施, 不影响其她条款有效性和可实施性, 也不影响整个协议效力。
4.本协议变更和解除, 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权利。本协议解除, 不影响本协议中相关争议处理条款效力。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签订、 效力、 解释、 推行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凡由本协议引发或与本协议相关争议和纠纷, 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按下述 种方法处理:
1. 由 进行仲裁。
2.在乙方所在地法院经过诉讼方法处理。
第十一条 其她
1.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等发生改变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 乙方按本协议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文书, 均视同送达。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3.乙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拖延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 不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她权利放弃或变更, 也不影响其深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她权利。
4.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她规范性文件要求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 将相关本协议信息和其她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她依法设置信用数据库, 供含有合适资格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 乙方也有权为本协议签订和推行之目, 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她依法设置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相关信息。
5.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其她事项
1. 。
2. 。
乙方已采取合理方法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去或限制其责任条款, 并按甲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给予充足说明;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内容了解均不存在异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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