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工业物业
全程营销代理协议
(莫智荣律师独家版本)
甲 方: ******
现 址: ******
电 话: ******
乙 方: ******
地 址: ******
电 话: ******
甲方现委托乙方担任甲方拟开发之***项目工业物业全程策划、 广告设计、 招商实施及销售代理服务工作; 为明确双方责权利,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 公正、 互利标准, 经双方友好协商, 达成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及位置
******工业物业项目(******总部基地)全程策划、 广告设计、 招商实施及销售代理服务; 本项目位于******(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资料为准)。
二、 策划及销售代理期限
本项目代理期限分为以下两个阶段同时实施:
1、 第一阶段(物业前期策划及包装阶段): 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至代理物业开盘销售之时止;
2、 第二阶段(物业销售代理期): 暂定从 1 月1 日起至 4 月 1 日止, 共27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并由甲方最终书面认定为准)。本协议签署后, 乙方即全方面开展本项目物业策划工作, 立刻组织专案人员按协议约定工作内容开展项目销售代理运作和实施工作。
3、 销售范围为: 1、 ******全部未售工业物业。
4、 考评目标为: 自开启销售工作之日起至本物业项目(含车位)销售率达90%时止; 代理期销售目标考评计划为: 甲方按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评周期进行考评。
阶段序号
考评周期
销售目标计划(万元)
销售百分比(90%)
计划编制说明
1
.1.1
至
.4.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8%
工程全方面开启, 进入销售开启期。因为签约及市场前期准备, 本周期考评可对应调整。调整方法为本周期未完成考评任务自动增加到下期考评任务中且不可再做任何周期考评任务调整。
2
.4.1
至
.7.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0%
项目工程建设顺利, 强销售期。此次考评若因第一周期考评下调, 本周期须与第一周期考评任务总额累计达成总售比18%销售总额。
3
.7.1
至
.10.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2%
销售延续期
4
.10.1
至
.1.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5%
强销期
5
.1.1
至
.4.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5%
工程主体展现.强销期
6
.4.1
至
.7.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5%
工程主体展现.强销期
7
.7.1
至
.10.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0%
部分商街展现.强销期
8
.10.1
至
.1.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10%
尾盘销售期
9
.1.1
至
.4.1
依据《价格体系表》按对应百分比制订
5%
开街, 销售收尾期
注1、 销售目标计划及回款计划均为乙方独立完成。双方约定本项目物业基准售价(基准售价为实际成交最低价格)为: ***3.6层高标准写字楼均价为 ***元/平方米, ***5.4米层高写字楼均价为***元/平方米, ***底楼商铺均价为 元/平方米, ***2-4层均价 元/平方米, ***底楼商铺 元/平方米, 2楼商业 元/平方米。《未确定基准售价相关物业基准售价双方确定在物业正式销售前双方协商并由甲方最终确定》。实际销售中产生超额收入部分为物业销售溢价, 甲乙双方根据8:2分成。(税负分摊)
注2、 上述物业中车位定价为: 元/个(价格由双方在条件含有时协商并由甲方最终确定), 销售周期与上述考评周期同时进行, 即全部物业销售百分比同比相对应车位销售, 车位销售任务达成额不计入上述考评周期考评销售目标, 销售佣金计算与结算方法不变。
三、 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之物业(销售物业范围由甲方书面提供, 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之一), 具体内容和范围以附件形式, 并作为协议附件。
四、 策划及销售委托代理基础条件
1、 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工商执照、 资质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以及相关证实文件 (副本复印件);
2、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三个工作日之内, 向甲方支付***万元履约确保金, (***元确保金遵照集团与企业意见, 比照本项目体量以及合作方从运行本项目合作所可能获取商业收益来看, 显著偏小, 不利于确保本项目成功运作也不利于维护我方利益), 该确保金在甲方预留乙方应提佣金12%部分达成10万以上时.由甲方无息一次性退还该笔确保金。(12%留存佣金百分比是否合适??)
3、 在物业正式销售前45日内, 甲方须完整提供代理招商及销售标物之总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物业销售代理中包含物业形态、 规模、 价格、 考评标准等房屋招商及销售代理事项。
4、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已确定和落实含工程款项抵押商家和用户租赁面积、 销售物业、 须偿还拆迁物业、 非经营性物业等物业均不属本协议销售及招商代理范围; 该部份房屋乙方不提替换理佣金。对本部分物业, 乙方自愿无偿帮助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义务。
5、 第一、 二阶段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 指标等条件对乙方进行考评, 双方应负担协议约定义务。
6、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依据乙方开展工作进展情况与服务结果对乙方进行考评, 若任一阶段任一周期乙方未达成本协议约定阶段考评任务则甲方享受随时终止本协议权利且无需负担任何违约责任。(履约确保金还须退还吗??)
7、 乙方成功销售和收取佣金标准是以与用户签署《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 甲方收到购房用户首付房款且满足甲方认定协议立案条件: 即一次性付款用户付足全款; 按揭用户付足50%首付款或甲方认可首付金额; 分期付款用户付足第一期首付款。甲方给予书面确定; 支付代理费计算标准以签署《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金额为准。
8、 物业面积计算方法, 实际销售价格和价格控制及其它销售条件、 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在策划和技术方案基础上, 视市场实际情况经综合测评后由双方共同商议, 并由甲方最终书面确定。
五、 乙方服务内容
1、 乙方参与本项目工作, 并总体运作、 实施、 实施工业物业项目营销策划、 广告设计、 代理招商及销售工作。
2、 有针对性形成本项目营销总体思绪等策划方案。全部策划期工作结果有(包含但不限于): 《市场调查汇报》、 《商业业态计划方案》、 《商铺划分方案》、 《价格体系》、 《项目营销策划方案》、 《项目LOGO及VI体系设计》、 《广告宣传与推广总案》和原始数据资料以及其她应由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结果。(相关工作结果知识产权归属??)
3、 在销售期不一样阶段, 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书面提供物业总销控方案或总结填补方案, 主动迎合市场要求, 确保本项目物业成功销售。协议推行期间乙方须每七天每个月向甲方提供相关工作情况周报月报。
4、 本协议正式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代理各阶段工作小组组员名单及常驻***时间。甲方并以本名单对乙方日常工作给予管理考评。对各个阶段乙方委派项目责任人或主管乙方须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给予更换, 若私自更换每出现一次给予罚款元, 以确保项目物业销售顺利进行。对乙方委派到本项目责任人或其她工作人员甲方认为不适合在本项目工作,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指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人员给予更换并满足项目工作需要, 若未立刻更换, 每出现一次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元。乙方享受对甲方相同约定。
5、 在项目工作展开过程中, 常常与甲方保持联络与沟通, 立刻向甲方书面反应用户意见和市场改变情况及提出应对方法, 并每个月最终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当月招商及营销总结及下月营销工作计划。若乙方违反此约定, 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元。
6、 甲方不得利诱、 分解乙方工作组人员, 不得对乙方任一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甲方全部。
六、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推行本协议约定甲方工作全部条款和内客, 对乙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检验、 监督、 考评和认定;
2、 正式招商及销售前45日内, 向乙方提供完整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件和技术资料; 甲方所以不能满足乙方策划、 推广、 招商及销售基础条件时, 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确定, 并负担销售周期考评指标变更或顺延要求, 造成乙方增加工作成本由甲方给予双倍赔偿。
3、 对乙方提供项目全程策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方案)、 媒体广告资料及凡须以甲方名义对外公布全部文件、 资料等含有审核、 修正、 确定和最终决定权;
4、 确定商业管理企业、 专业按揭银行、 担保机构等, 落实专业银行按揭指标, 并含有最终确定和决定权, 主动配合协调相关组织机构, 满足招商及销售条件需要;
5、 审核和同意工业物业租赁和销售协议, 指派专员收取租金、 房款、 押金(含定、 订金)及其它款项;
6、 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不能守约支付相关费用造成项目不能顺利进行或损失, 由甲方独自全部负担责任, 并给予乙方三倍(是否合适??)经济赔偿, 乙方能够随时单方面终止协议;
7、 承诺针对于本项目投入不低于销售总收入(按基准售价计)1%作为广宣推广费(含投资说明会、 行销推广等宣传推广费用)。
8、 多种相关宣传计划和费用,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广宣推广策划方案或计划汇报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协调落实相关款项。如因广告计划经过而款项支付原因造成广告实施不到位, 甲方独自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二)、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整个策划、 广告设计、 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需遵照中国地产相关法规实施。
2、 安排市场调查及分析并向甲方出具书面详尽合理专业汇报。
3、 审阅该项目总体计划及各单位型号之平面图纸并给予专业意见。
4、 对该项目户外广告、 地盘包装、 售楼部包装室内外部署安排提供专业设计支持及指导意见。
5、 对该项目绿化及各样配套设施设计及安排提供专业意见。
6、 负责对该项目销售进行总体策划包装, 包含对市场定位、 销售对象、 时间、 价格、 付款方法及多种宣传渠道等提供书面专业意见。
7、 负责提议、 安排及监督制作该项目推广宣传单、 模型、 效果图、 展览板、 订购书、 订购须知及其她相关销售资料。
8、 负责项目全部广告设计。
9、 选派专职销售人员3-5名负责楼盘现场销售工作。周末、 节假日期间则按情况增加人手, 所派销售人员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0、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与用户签署项目写字楼认购书和签署《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 及帮助甲方统一收取用户临时订金, 相关购房款统一由甲方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 如需办理按揭手续由甲方即时安排。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与认购者修改甲方审定《认购书》、 《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任何条款。
11、 乙方安排相关售后跟进工作, 每个月向甲方提交具体销售汇报, 用户资料及统一分析、 计划及销售方面反馈书面分析汇报。
12、 在安排任何工作过程中, 若双方于磋商阶段中未能取得共识, 乙方尊重甲方, 以甲方决定为依据。
13、 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 必需确保维护甲方利益, 不得泄露甲方企业商业秘密, 不得作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行为。
14、 因私自承诺或修改《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担。(如协议填写不妥所造成经济损失谁来负担?)
15、 未经另行委托, 乙方销售人员不得代收房款, 不然每发觉一次按所收取金额三倍由乙方向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另行负担赔偿责任。
16、 因《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签署出现乙方人为失误, 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担。
七、 费用标准及付款方法(策划费用及销售代理佣金):
1、 乙方第一、 二阶段工作内容, 其前期市调、 广告设计、 全程策划等工作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 (大写:***万元整)该笔费用支付方法以下:
A.协议正式签署以后, 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前期项目实施方案:《商业业态计划方案》、 《商铺划分方案》、 《价格体系》、 《项目LOGO及VI设计》、 《项目营销策划方案》、 《广告宣传与推广总案》;同时项目销售组员全体到位龙潭寺项目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B,在根据乙方整体策划方案实施90天后, 甲方再依据阶段性考评结果, 支付剩下乙方策划费用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C.该策划费用,在正式销售后前2次考评同期内乙方未达成考评目标,该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中直接扣减.
2、 乙方招商代理佣金按乙方招商成功承租物业租金2个月计提; 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金额***%标准计算, 完成本协议约定阶段销售目标50%以下按***%提取(该百分比是否过高, 意味着不管销售业绩怎样, 只要有销售就都有分成), 完成本协议约定阶段销售目标50%-80%,按***%计提, 完成本协议约定100%时按协议约定销售佣金百分比提取佣金。如在协议期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 除根据本协议约定标准提取佣金外, 超出甲方委托销售任务总量5%(即完成甲方委托销售物业95%), 给予奖励***万元, 完成甲方委托销售物业总量100%, 再给予奖励***万元。
3、 物业销售溢价部分约定: 实际销售中产生超额收入部分为物业销售溢价, 甲乙双方根据8:2分成(除开合理税收与相关费用部分)。
4、 乙方之代理佣金每个月结算一次, 以每个月三十日以前成功招商与销售业绩《工业总部楼宇招商协议》金额作为结算依据, 并于次月三日将代理佣金付款明细送交甲方, 甲方核定后, 于次月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与乙方结算当月成功代理佣金金额88%, 每个季度根据本合约约定结算方法做阶段结算(任务与提点挂钩); 余款作为履约确保金, 在完成项目总销售任务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支付予乙方。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每个月应结算佣金, 甲方负担万分之五日息, 并负担由此给乙方造成对应经济损失。
5、 销售考评标准和付款条件约定: 物业计划销售目标任务不能完成时经甲方同意, 本协议若继续推行而乙方在后续阶段仍不能完成目标任务时, (按协议约定考评期每个阶段给予考评), 甲方不予支付12%佣金余款即履约确保金, 甲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继续推行。(本处佣金余款与履约确保金不是法律上同一涵义)
八、 协议其它约定条款:
1、 乙方提供策划方案, 应真实实用、 独到见解, 含有科学性、 超前性、 可操作性, 对本项目含有实际指导意义
2、 物业面积计算方法, 实际租售价格及其它招商条件、 政策和合作方法由甲乙双方
在技术方案基础上, 视市场实际情况经综合测评后由双方共同制订, 并由甲方最终书面确定。
3、 乙方应妥善保管本项目全部资料, 末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在公众场所和媒体上发
布与本项目相关任何信息;
4、 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推行后, 其策划结果整体知识产权属甲方全部;
5、 乙方收取费用和佣金中, 己含其工作费用、 薪金、 劳保、 各类保险、 安全方法、
税金等全部费税, 乙方所派遣销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仅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 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或其她关系;
6、 物业销售期内, 因用户原因造成退租、 退房, 乙方不收替换理佣金, 己收取佣金部份应全部退出或扣除;
7、 销售代理期间, 因甲方原因造成用户索赔或法律行为时, 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时, 则由乙方负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8、 本协议附件名称如后; 需列入协议而暂缺附件, 随本项目进展对应补齐, 并具同
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1、 协议中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上述条款, 均视为违约;
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并负担守约方
经济损失赔偿; 其她有约定违约条款依约定处理; 假如因乙方销售代理未完成预定销售任务而违约, 乙方除向甲方支付20万违约金外, 乙方交纳或留存履约确保金不退, 甲方仅根据本协议约定任务以及对应佣金支付条件支付销售佣金。
3、 甲方没有推行协议及附件约定责任和义务致使本项目不能完成时, 乙方有权终止
协议,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 应予赔偿;
4、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及附件内容, 致使本项目工作内容不能按时完成或影响本项目完
成质量或考评达不到约定时,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 乙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 或误导用户, 甲方可终止协议, 并要求乙方退还己付佣金
或费用同时按本条第二款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十、 协议解除和终止条件:
本协议签署后, 因甲方原因, 销售受到政府部门阻止, 本协议可继续推行或可应乙方书面要求而解除, 且解约方无需负担任何责任, 并要求甲方于解约书面通知送达3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同期工作成本赔偿, 并双倍退还确保金。
协议签署后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协议可因守约一方书面要求而解除, 同时由被解约方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推行协议过程中, 其中任意一方被证实无力推行协议内容和条款或违反本协议约定;
2、 协议双方中任意一方未推行协议约定责任和义务使协议不能继续推行;
3、 法律要求其它能够解除协议情形。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末果,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处理。
十二、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完成履约确保金后生效; 协议之全部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受委托人(乙方签章):
*********************** **********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络方法: 联络方法:
通信方法: 通信方法:
日期: 二0**年 月 日 日期: 二0**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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