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企业
与
某企业
相关
某BOT特许经营项目
之
合作协议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区签署:
合作方1:某企业(简称: “ ”)
住所: 【】
通信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传真: 【】
( 称: “甲方”)
合作方2:某企业(简称: “ ”)
住所: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 称: “乙方”)
鉴于:
甲方某企业为一家以 等业务为主业 企业。
乙方某企业为 专业投资人。
甲、 乙双方本着老实守信、 平等自愿标准, 就组建联合体投标某BOT特许经营项目(下称: “ 项目”)以及组建项目企业推行某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称“《特许经营协议》”)事宜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址于 , 用于 , 规模为 ,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 拟采取BOT模式, 由中标企业负责出资建设。
以上项目概况依据甲、 乙双方现了解和掌握情况确定, 最终以政府公布之项目情况为准。
第二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 以甲方为牵头单位, 乙方以及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要求负责寻求并确立加入联合体一家第三方单位(下称“第三方单位”)为组员单位组成联合体, 参与某项目投标, 以及如中标后在项目上合作进行投资组建项目企业以建设—运行—移交(BOT)方法投资、 建设、 运行和管理某项目。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行使权限以甲方、 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签署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合作方法
1、 如联合体成功中标某项目, 甲方、 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共同出资设置项目企业, 由项目企业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行事宜, 甲方、 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企业股权百分比累计依次为80%、 18%、 2%, 对外各方仍应相互负担连带责任。
2、 若联合体中第三方单位只参与投标但不参与项目企业构建, 则由乙方承接第三方单位股权份额以及相对应全部权利和义务。
3、 如联合体组员一方违约致使其它方负担连带责任, 则守约方负担连带责任后, 有权向违约方(责任方)进行追偿, 违约方应立刻偿付守约方代为支付款项, 并赔偿守约方所以受到损失。
第四条投标事宜实施
甲方、 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自资料, 相互配合办理联合投标所需全部手续, 并对上述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投标确保金及其她资金筹措、 利益分配
1、 依据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确保金人民币元。各方同意, 前述投标确保金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 18: 2百分比分别提供资金, 由甲方统一交纳方法提供。
2、 各方同意, 前述投标确保金、 项目企业注册资金、 项目工程建设、 运行、 维护所需全部资金所需资金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 18: 2百分比分别提供。各方均应立刻提供对应资金。
3、 联合体投标包含应该支付给第三方费用, 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 18: 2百分比各自分担。
4、 项目企业所得收益, 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前述股权百分比进行分配。
第六条中标后合作
1、 合作方法: 中标后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置项目企业, 由项目企业负责项目开发建设事宜, 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企业股权百分比依次为80%、 18%、 2%。
2、 资金筹措: 项目企业注册资金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 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 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企业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项目企业注册资金、 投标确保金以及其它所需资金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按80:18:2百分比分别提供。除【项目企业注册资本】外, 项目工程建设、 运行、 维护所需资金标准上由项目企业经过融资处理。各方应确保在中标后依据招标文件及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要求, 按时足额提供上述资金并确保其所提供出资资金正当性。
3、 各方应配合在中标后立刻组建项目企业、 办理所需全部手续, 立刻提供多种文件、 资料, 并对上述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 因项目实施所取得收益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应负担责任, 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18:2百分比进行分配和负担。
5、 相关项目企业股权转让
(1)成立项目企业后, 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需严格推行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要求, 不得随意退股或转让其在项目企业中股权。
(2)在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要求基础上, 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中若有一方拟转让其在项目企业中股权, 在相同条件下, 另外两方有权优先购置。
(3)各方能够引入第四方参与项目开发, 但第四方所占项目企业股权百分比不得高于50%。
6、 项目企业经营范围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 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 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企业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7、 项目企业组织治理架构
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 标准上项目企业重大决议权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权, 股东单位均应有知情权和决议参与权。
8、 职能分工
某项目报建报批、 设计勘察、 工程建设、 运行、 维护等均由项目企业负责。
为充足发挥各股东单位专长, 标准上约定, 由甲方关键指导、 帮助项目企业依法开展某项目工程建设、 运行和维护工作, 由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关键指导、 帮助项目企业依法开展某项目报建报批和设计勘察工作。
第七条双方义务与责任
1、 为增强联合体实力, 尽可能提升联合体中标机会, 甲乙双方确定:
(1)由乙方负责寻求并确立一独立法人作为第三方单位加入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2)该第三方单位应在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领域含有很好资质、 人力资源贮备和业绩。
(3)第三方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组员参与某项目项目投标。
(4)该第三方单位由乙方负责寻求、 筛选并提出提议, 最终由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后以书面方法确定。
2、 该第三方单位确定后, 由乙方负责协调该第三方单位落实本协议中约定应由其负担义务。
3、 乙方负责尽可能完整地搜集某项目项目相关资料, 实时了解某项目招标工作动态, 以助各方立刻地做好某项目投标准备工作。
4、 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在本协议基础上协商签署联合体协议, 组建联合体(甲方为牵头单位,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为组员单位)投标某项目; 本协议生效后,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甲方、 乙方(含各自母企业及控股或参股子企业)不得单独投标或与任何第三方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某项目。
5、 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牵头负责某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给予全力配合; 投标文件最终稿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并书面确定。
6、 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代表联合体投标某项目, 投标工作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约定分担。
若联合体成功中标, 各方应该以三方名义共同与项目业主方签署《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等, 并为推行协议共同负担责任; 同时, 需根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约定组建项目企业, 项目企业成立后由项目企业负责项目报建报批、 设计勘察、 工程建设、 运行、 维护等。
7、 本协议其她条款约定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 保密责任
协议三方应对在本协议接洽、 推行及投标过程中知悉全部资料、 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秘密、 技术资料、 图纸、 数据以及与投标相关任何信息及其她信息等)负严格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 不对外界提供任何相关对方业务经营资料和信息, 以及双方合作内容, 但因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要求以及为审计需要向相关审计机构提供情形除外。本保密条款含有独立性, 不受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影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 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应严格推行,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所以受到全部损失。
2、 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推行或无须要推行, 或签订本协议关键目无法实现, 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3、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 金额提供资金, 相对方同意垫付, 违约方应在垫付之日起15日内返还相对方垫付款项(包含本金及利息), 并按延迟提供资金数额万分之五按日向相对方负担违约责任。超出上述期限, 垫付方有权直接替换违约方投入资金并享受对应权益。
4、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应负担由此给相对方造成全部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 本协议生效后推行完成前,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或没必需继续实际推行, 则任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协议, 各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后, 由各方根据公平合理标准协商妥善处理措施, 处理后续事宜。前述不可抗力系指战争、 民众骚乱、 罢工、 瘟疫、 洪水、 地震等协议各方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2、 本协议生效后推行完成前, 如本协议基础发生重大改变, 或签订本协议关键目不能实现, 则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 由各方根据公平合理标准协商妥善处理措施, 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 由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本着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 老实信用标准另行协商, 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法
因本协议签订、 效力、 推行等发生争议, 由各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能够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事由造成联合体未中标, 本协议自动终止, 双方全部前期付出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约定分担, 且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本合作协议是甲方、 乙方和第三方单位【若有】就某项目而签订处理双方内部权利义务最高要求, 本协议与其她协议就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约定不一致, 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她
鉴于甲、 乙双方在各自领域业务优势和资源优势, 双方同意共同建立融洽、 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承诺充足利用各自网络、 信息资源和业务平台优势, 为双方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实现互惠互利。
第十五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 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某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某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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