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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装饰专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 老实信用标准。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龙苑城一期C栋装修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新街鸦湖公园龙苑城住宅小区
3、 工程内容: 铝合金门窗及固定窗、 百叶窗、 制作及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法及承包单价
乙方以包工、 包料、 包机械、 包工具、 保工期、 包质量、 包验收、 包生产安全、 包文明施工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全部一切费用方法承包此工程。全部单项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算。(1)14层住宅楼全部铝合金门窗及固定窗按综合单价 元/㎡; (2)空调百叶窗按综合单价 元/㎡; 以上综合单价以包含国家要求多种劳保、 福利及社会保险、 物价上涨等多个风险原因。本工程不设塔吊, 场内材料运输、 由人货梯及人工传输工序完成, 施工过程中发生种种困难包含在协议价款内 (列如因停水、 停电、 台风、 暴雨而发生停工。窝工等情况)。以上承包单价为一次包干, 不再调整。(注: 以上内容不包检测费用, 不包含税, 不包含三性试验费用)
第三条: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数为 个日历天。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验收规范》达成优良标准, 必需根据施工图纸, 节能审查立案表、 会审统计、 变更通知和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法由乙方精心组织施工。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立刻处理。
2、 相关材料质量要求: 14层住宅楼本工程铝合金窗型材采取(凤铝牌)全部玻璃采取: (南玻牌、 6mm+9A+6mm双钢化中空玻璃)50系列杆窗采取主受力杆1.4mm, 90系列推拉窗采取1.4mm, 90系列推拉门采取2.0mm。(详见样板)。
3、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 铝合金门窗安装结算方法
1、 铝合金门窗按实际施工完成外框长长高计算面积及百叶同时施工情况下。首次工程支付时间为整栋完成二分之一面积铝合窗外框安装完成后, 额度为铝窗总造价100%(铝窗总造价20%累计)
2、 第二次工程款支付时间为整栋楼另二分之一50%, 面积外框完成后, 额为铝窗总造价100%, (铝窗总造价15%累计)。
3、 第三次工程款支付时间为整栋楼50%固定玻璃安装完成后, 额度为铝窗总造价为100%(固定玻璃按铝窗总价15%累计)。
4、 第四次工程款支付时间为整栋楼50%固定玻璃安装完成后, 额度为铝窗总造价为100%(固定玻璃按铝窗总价15%)。
5、 第五次工程款支付时间为全方面完成97%全部铝窗、 百叶(额度为总价15%累计)
6、 最终工程款支付时间铝窗、 百叶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支付额度为总价97%, 剩下3%作为质量保修金(无利息)保修为贰年, 在保修期间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下工程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保修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贰年, 在工程保修内全部质量问题均按国家要求保修条款实施。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 乙双方共同承诺:
1、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工程项目施工图纸、 场地、 周围环境、 机械设备情况做具体了解, 并充足考虑了工地现实状况给施工所带来一切不利原因, 并承诺在工地现实状况施工条件下按本协议要求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
2、 发生工伤事故, 以及因为乙方本身原因违章、 打架、 闹事等违法行为造成工伤, 由乙方自行负责; 文明施工不达标, 收到相关部门罚款, 由乙方负担。
3、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得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给她人。不然, 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并按已完成工程量50%结算办理相关手续退场, 并由乙方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4、 在施工过程中, 甲方、 监理、 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求, 政策需求和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停工, 乙方承诺无条件服从, 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赔偿(包含机械、 设备进退场费和工人生活费等一切费用)。
5、 乙方所使用全部材料及设备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证实, 并在进场后按质检部门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 甲方责任
1、 提供宿舍给乙方(用电超出50度/间/月, 乙方按市场价付超出部分电费)。
2、 提供乙方施工图纸, 施工方案变更通知一套。
3、 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 生活临时设施: 施工楼层电源箱、 水源龙头、 物料提升机、 工人宿舍等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并要求乙方负担共同保护责任。
4、 统一制订各项管理目标, 组织编制年、 季、 月施工计划, 实施对工程资料、 工期、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控制、 监督、 检验和验收。
5、 帮助乙方办理平安卡、 工卡、 暂住证及政府要求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编制专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经审批后严格实施。所供材料进场后必需经甲方、 监理、 业主单位现场组织验收, 对不符合要求材料无条件退场, 严格按施工图纸, 会审统计、 变更通知和施工方案 以优良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
2、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合理工期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确保工程进度。
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因乙方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负担,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4、 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对本工程指定全部相关制度,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严禁违章作业。
5、 乙方必需指定工程责任人, 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按协议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要求, 甲方有权采取对应方法, 由此产生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6、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分项、 分段工程施工完成以后, 乙方必需先自行检验。
7、 乙方负责对招收工人进行安全、 质量、 技术、 文明施工等工作全方面落实落实, 如有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 乙方必需与其她工种班组相互配合、 监督、 约束、 确保工期。
9、 本协议签署人为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人, 直接承包工工作责任, 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
10、 严禁在宿舍内男女混住、 赌博、 吵架;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电热丝、 电磁炉、 电饭锅等。
11、 施工班组长必需服从现场施工员指挥。
12、 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13、 施工时若发觉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 应立刻通知甲方。
14、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停工、 返工、 材料、 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
15、 乙方每次进入材料时必需报甲方审批。绝乱丢、 乱放、 浪费, 每完成一道工序后必需把剩下材料清理洁净, 剩下材料应按甲方指定地点(施工范围内)堆放。
16、 班组长必需参与项目部例会和实施会议决议, 参与安全、 技术交底并传达至全部施工操作人员, 班组长应做好班前后安全教育工作, 定时会用现场施工人员, 质安员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 经教育合格者, 填表签字归甲方存档, 并准予上岗, 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 不准上岗, 违者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本人自行负责。在每一道工序施工之前, 班组长应切实把施工方法落实落实, 对存在问题扯起纠正并立刻与现场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7向甲方提供进入工地施工全部些人员和全部作业人员名单, 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三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如有平安卡附复印件一张, 由甲方造册统计, 统一办理平安卡、 工卡, 如非在册人员和无平安卡者不准上岗。
18、 乙方进入工地施工全部些人员, 未经甲方同意和上岗前安全、 技术教育考评不合格不能上岗, 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19、 全部现场作业人员必需着装整齐, 戴好安全帽, 做好一切安全方法, 不得醉酒及带病上岗作业。
20、 非特证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如有违反,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21、 乙方自带工具, 甲方借给乙方使用工具、 器械由乙方保管, 如有遗失或认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条: 罚款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及穿拖鞋每次罚款100元。
2、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以后, 乙方必需自行检验, 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技术员、 主管施工员及质安员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后再报监理、 设计、 业主验收, 经甲方或监理、 设计业主第一次验收不合格, 对乙方处以100—500罚款, 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成。重报验收, 第二次验收不合格, 对乙方处以50-1000元罚款, 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成。重报验收, 第三次验收不合格, 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按已完工程量50%结算办理相关手续退场。
3、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电热丝、 电磁炉、 电饭锅等烧水及开小灶, 如有违反, 除没收该用电设备外, 另外以乙方500-1000元罚款。
4、 不听现场施工员指挥每次罚款200元。
5、 打架聚会赌博除每次罚款1000元外另交公安机关处理。
6、 甲方对乙方组织工作例会时, 乙方责任人必需按时到会, 不然按200元/次进行罚款。
7、 严禁高空抛物, 违者罚款100-200元,
8、 严禁工人乱接电源, 违者罚款50-500元。
9、 对违章作业和违反甲方、 建设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乙方所承包分项工程标准上甲方按楼层分包给乙方, 如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停止发包下阶段任务给乙方, 并扣罚乙方所完工程量20%工程款作为改换施工队伍损失赔偿。
2、 甲方借给乙方使用器具, 乙方必需妥善办理借用手续; 工程完工后如数退还给甲方如发觉有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3、 甲方如需乙方做临时工, 按 220 元/工日(8小时)计算。
4、 乙方不推行协议要求责任条款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要求,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乙方完成工程量85%结算, 乙方无条件退场。
5、 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处理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与检验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根据安全标准精心施工, 并随时接收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因为乙方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而发生费用, 由乙方负担。
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甲方并共同汇报相关部门, 同事按国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劳务分包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法
双方发生经济协议工纠纷, 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军都有权向有管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至工程完工验收, 并结清款项会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发包方代表: 承包人: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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