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程序包含步骤 根据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 可将公开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关键工作。招标准备阶段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关键工作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法。 A.依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B.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工作内容 C.根据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选择协议计价方法 D.依据工程项目特点、 招标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协议类型等原因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法。 2)办理招标立案。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立案文件应说明; 招标工作
2、范围; 招标方法; 计划工期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招标项现在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取得认可后才能够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相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包含相关文件, 确保招标活动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含: 招标广告、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 协议协议书, 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 (2)招标阶段关键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公布招标公告开始, 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时间。 1)公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作用是让潜在投标人取得招标信息, 方便进行项目筛选, 确定是否参与竞争。 2)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关键考察该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含有完成招标工作所
3、要求条件。公开招标时设置资格预审程序, 一是确保参与投标法人或组织在资质和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要求; 二是经过评审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一批申请投标人, 再请她们参与投标竞争, 以减小评标工作量。 3)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分为投标须知、 协议条件、 技术规范、 图纸和技术资料、 工程量清单几大部分内容。 4)现场考察。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要求时间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设置此程序目, 首先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现场情况、 自然条件、 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 方便于编制投标书; 其次也是要求投标人经过自己实地考察确定投标标准和策略, 避免协议推行过程中她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推卸应
4、负担协议责任。 5)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回复, 必需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确保招标公开和公平但无须说明问题起源。回复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假如书面解答问题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一致, 以函件解答为准。 (3)决标成交阶段关键工作内容。从开标日到签署协议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 是对各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 最终确定中标人过程。 1)开标。在投标须知要求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全部投标人均应参与, 并邀请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代表出席。开标时,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她关键内容。全
5、部在投标致函中提出附加条件、 补充申明、 优惠条件、 替换方案等均应宣读假如有标底也应公布。开标过程应该统计并存档备查。开标后, 任何投标人都不许可更改投标书内容和报价, 不许可再增加优惠条件。投标书经启封后不得再更改招标文件中说明评标、 定标措施。 2)评标。评标是对各投标书优劣比较方便最终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大型工程项目评标通常分成初评和详评两个阶段进行。 A.初评。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审查各投标书是否为响应性投标, 确定投标书有效性。投标书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 即视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存在重大偏差, 应于淘汰。 I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
6、担保或者所提供投标担保有瑕疵。 II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III投标文件记载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期限。 IV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 技术标准要求。 V投标文件记载货物包装方法、 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VI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VI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她实质性要求。 对于存在细微偏差投标文件, 能够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 给予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实质性内容。 B.详评。详评通常分为两个步骤进行。首先对各投标书进行技术和商务方面审查, 评定其合理性, 以及若将协议授予该投标人在推行
7、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风险。评标委员会认为必需时能够单独约请投标人对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 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也要整理成文字材料, 作为投标书组成部分。在对标书审查基础上,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规则量化比较各投标书优劣并编写评标汇报。 C.评标汇报。评标委员会经过对各投标书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结论性汇报, 作为定标关键依据。评标汇报应包含评标情况说明, 对各个合格投标书评价, 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等内容。 3)定标。确定中标人前,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招标人应该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定标标准是, 中标人投标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并经评审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并退还她们投标确保金或保函。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含有法律效力,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拒绝签署协议均要负担对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