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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楼盘代理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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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代理协议 【篇一: 房地产代理合一样本】 xxx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甲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营销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真诚合作标准, 经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项目进行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相关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土地证编号为___________, 暂命名为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基地位置位于———— 第一部分项目策划协议 2.工作期限:自签约日起至本项目销售完成日止,全部策划文件应在协议签定日 起60日内完成。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之文件及要求乙方依其本身所提出之计划确实实施。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审核, 并给予具体回复。 3.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负责任人员进行调换, 乙方相关人员需参与甲方主持工作例会。 3.3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对乙方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3.4全部包含到第三方劳务以及对专业设计单位和特殊教授邀请, 经甲 方书面确定后, 费用由甲方另行负担, 若因乙方专业能力不足造成甲方必需聘用第三方帮助时, 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3.5甲方如对乙方提出之计划、 预算有异议时, 且乙方又不按甲方意见修改时, 甲方有权对单一工作项目自行发包给第三方, 其所产生之费用由乙方该次应付款中扣除。 4.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主动进行依乙方本身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之各项计划, 俾使项目能顺利进 行。 4.2 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日内, 以书面形式具体回复甲方并提出提议。 4.3 各阶段工作结果, 要按甲方审核意见在约定时限内进行修改, 最终以 甲方书面认可为准。 4.4 严格保守甲方机密, 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包含本项目开发、 策划、 营销 等方面信息, 如有侵害甲方权益, 甲方除可单方面解除合约, 并向乙方索取对应之赔偿, 全部已完成之项目全部权归甲方全部。 4.5 乙方未能依进度按时提出各阶段工作结果超出10日, 自应提交日起 每延期一日须支付延时费人民币1,000元。 4.6 乙方所提方案或工作经甲方认可后,乙方依请款程序请款,甲方根据合 同要求立刻付款。 5.乙方工作内容 5.1项目策劃, 包含调研、 产品提议、 计划策劃等内容。 5.2协议签署后15日内, 乙方应与甲方协调后提出项目总策劃计划、 项目总进度表、 项目人员组织表、 项目总预算表、 风险管控计劃、 销控管理计劃及各阶段应完成项目表等可说明方案总体运行之文件。其中项目总进度表应最少包含总规劃计劃文件提报时间、 建筑设计应完成日期、 建筑物应完成日期、 预定试卖日期、 售楼处地点及使用时间、 广告宣传日期、 建造日期、 封顶日期、 交付使用日期、 估计销售进度表、 乙方人员 进退场日等日期; 项目人员组织表需包含策划销售人员人数, 资历等资料。其它未说明文件, 由乙方提供对应之样本后, 双方协商另订应包含内容。 甲方有权审批上述全部文件。 5.3协议签署后30日内, 乙方应依据上项所述各文件提报更详尽细部计划, 内容最少应包含:项现在期策劃, 包含调研、 产品提议、 规劃策劃过程中乙方预定提报甲方之文件总表、 工作计划、 提报时程进度表、 人员组织表、 及单价分析预算表。 品规劃策劃提议》、 《行销策劃汇报》、 《销售工作总体管制节奏》《建筑规劃设计关键点》全部提议汇报之电子文件及书面档案一份。各阶段提交汇报及部分内容, 应依约定进度时间交付甲方审定, 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5乙方除上述各工作外之各阶段工作皆应提出相对应之工作计劃、 进度表、 预算表、 组织计划表等说明文件, 于该阶段工作操作开始七日前送甲方审核, 如甲方认为乙方之方案不合理, 可向乙方提供修正, 若乙方拒不修正, 甲方有权分包该工作给第三方, 其所产生之费用由乙方应付款中扣除。如该阶段工作为广告宣传等相关工作, 则其费用依本协议内广告宣传专属条款实施。 5.6帮助甲方与政府部门信息交流与沟通, 无偿提供甲方与房地产相关之 政府步骤咨询及帮助处理相关事务。 5.7依进度提交本项目之《建筑规劃设计关键点》内容应最少包含建筑设计户型、 面积、 平面、 立面、 色彩、 楼高、 车位数、 配套设施、 销售金额等提议及其它对甲方销售有利之提议(如人防、 电梯配置、 会所兴建等), 并提供其它设计单位要求之文件。 5.8参与规劃设计, 负责推荐具对应资质之规劃设计及景观设计单位。依计劃进度负责设计单位之竞标协调组织工作, 并在各设计单位交图后双方 进行评选工作, 甲方拥有选定设计方案之最终裁决权。设计单位及设计方案经双方核可后, 乙方应主动与设计方进行沟通, 确保方案依双方之要求与及规劃进行, 组织协调项目计划设计至销售阶段结束为止。 5.9提供本项目之成本结构分析汇报, 提供甲方各阶段资金需求数据及回本 及盈利计划。 6.费用及支付方法 6.1策劃阶段总策劃费共人民币十二万元(含税)。采一次包死价。 6.2支付方法: 6.2.1自协议签署后, 乙方依约定进度提出项目总策劃计划, 项目总进 度表, 项目人员组织表, 项目总预算表及各阶段应完成项目表等可说明方案总体运行之文件后, 并经甲方认可后, 乙方凭请款单及发票请款, 甲方于收到请款单及相关文件后14工作日内付款 给乙方人民币两万元。 6.2.2乙方依进度提出《市场调查研究分析汇报》、 《市场定位关键策劃 汇报》、 《产品规劃策劃方案》、 《建筑规劃设计关键点》及其它约定文件, 并经甲方同意后, 凭请款单及发票请款, 甲方于收到请款单及相关文件后, 14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人民币二万元。 6.2.3乙方依进度提出《销售工作总体管制节奏》及其它约定文件, 并 经甲方同意后, 凭请款单及发票请款, 甲方于收到请款单及相关文件后, 14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人民币二万元。 6.2.4乙方依进度提交《行销策劃方案》、 《案名/形象/logo/vi/包装》 及其它约定文件, 并经甲方同意后, 凭请款单及发票请款, 甲方于收到请款单及相关文件后, 14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人民币二万元。 6.2.5经与甲方确定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 乙方凭请款单及发票请款, 甲方于收到请款单及相关文件后, 14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人民币 二万元。 6.2.6本项目营销工作完成后, 乙方凭请款单及发票请款, 甲方于收到 请款单及相关文件后, 14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人民币二万元。 7.违约责任 7.1双方未能依进度按时提出各阶段工作结果超出10日, 甲方可解除合 同, 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该协议, 则该协议解除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7.2双方及其所雇用之职员有显著危害对方权益之行为时(侵权、 透露商业 秘密等行为), 双方都有权解除协议, 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7.3双方应对其所提出之文件负完全责任, 双方文件不得有剽窃侵害她人在 智慧财产权之行为, 资料应确实正确, 如有资料或判定不正确之情事影响另一方权益时, 该方有权要求赔偿。 8.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时, 双方另行协商协议是否继续推行。 第二部分销售代理 1.委托项目及期限 1.1 委托范围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上同意并经由甲方指定房源和面积。甲方最少保留20%房源自行销售。 1.2 委托期限自本项目正式开盘日起计算六个月止; 正式开盘日期经双方协商后,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 名词定义 【篇二: 楼盘代理协议 1】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依据《中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__ __项目,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法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 策划、 销售_ _项目, 销售面积累计_____ 万平方米。乙方以甲方名义组织销售。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 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她代理商, 如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 甲方有权选择其她代理企业。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此项目, 甲方应含有, 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 _项目同意相关证照(包含: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工程计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3)相关代售项目所需相关资料, 包含: 鸟瞰图、 外立面形图、 平面图、 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 建设标准、 电器配置、 楼层高度、 面积、 规格、 其她费用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 甲方应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 对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行为(现场促销活动、 广告牌、 发宣传单页等)如 与工商、 税务、 城管、 建设、 房管相关部门检验, 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所产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3、 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策划及销售(如销售部不在项目现场距离较远), 负责提供看房车及司机(用于看房及洽谈团购等使用), 看房车日常维护、 油费、 修理费、 保险费、 路桥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将销售推广方案立刻交甲方确定, 在甲方认可情况下甲方必需严格按 照乙方制订营销、 广告方案进行实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推广方案没有正常实施, 影响销售进度, 均由甲方负担。甲方有权对推广方案进行监督。 5、 甲方负责收取售房款。 6、 甲方负责签署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协议, 乙方留取该套房屋售出时全部 相关书面材料、 收费票据等复印件。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本着为甲方提供优质、 专业、 高效服务标准, 在确保销售回款基础上, 尽可能为甲方节省营销开支, 依据当地市场环境, 主动认真做好项目推广中各项工作, 经过多个路径及方法提升甲方在当地市场品牌领导力、 实现甲方利益最大化。 一、 在协议期内, 做好以下工作: 1、 定时制订推广计划书(包含市场定位、 销售对象、 销售计划、 广告宣传等等); 2、 依据市场推广计划, 制订销售计划, 安排时间表; 3、 根据甲乙双方议定条件, 在委托期内, 进行广告宣传、 策划; 4、 乙方依据市场实际, 适时向甲方提供: 肃宁房地产市场现实状况分析; 肃宁潜 在用户市场调查分析。 5、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项目定位、 产品优化提议、 营销策划、 广告策划、 项目形象策划; 项目基础形象计划: 标志; 标准字; 标准颜色; 标注组合。项目标志形象应用 设计: 内部应用:名片、 信封、 信笺、 识别卡、 文件袋、 贺卡、 水杯、 手提袋。 销售中心: 装修提议及展板设计; 户外应用: 工地围墙、 引导旗、 车体、 广告 牌等。 6、 传输工具创意与设计: 楼书创作; 折页及海报创作; 报纸广告; 广播、 电视稿等。 二、 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 并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 计划、 文案、 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 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 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 文案、 平面设计外, 其她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 并依据项目需要, 适时不定时另行派遣人员帮助工作。 第四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全部推广费用(包含报纸、 电视广告、 车体广告、 网络广告、 制作 沙盘、 活动组织、 印刷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款项应在费用发生前分批到位。广告推广费用不高于本项目总销额%。 在广告达成预期后(即准期完成各阶段销售进度计划目标), 节余推广费20%奖励给乙方, 80%归甲方, 甲方同意在最终止算酬劳时向乙方支付该奖励金, 推广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负责技术步骤控制工作。 2、 甲方提供售楼部(含设计、 装修、 装饰、 办公家俱、 设备、 电器、 电话、 网 络及日常水电暖费用等均由甲方负担)。现场样板房(含设计、 装修、 装饰、 家俱、 饰品等); 并负担设计、 制作、 安装、 使用等费用(包含其水电费、 电话费、 物业人员费用、 清洁费、 保安费等)且此费用不计入推广费用。 3、 在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配合甲方到其它城市考察等活动所发生之食宿及往返 差旅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销售价格 项目销售底价均价定价标准: 1、 参考同类项目销售价格和周围同期项目对比; 依据均价标准及销售策略安 排, 由乙方提出各单元销售底价提议, 报甲方认可, 并共同制订底价表, 甲方同意后, 乙方照此实施。 销售基价(各层楼面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住宅高层 元/平方 米; 商业 元/平方米。 2、 底价均价在正式开盘后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 依据项目销售市场情况及 周围同期项目真实销售均价与乙方共同协商, 进行合理调整, 乙方应于甲方送达新均价通知7以后开始实施。 3、 乙方应遵守甲方所确定销售均价,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 不得在本协议约 定之外私自给用户低于底价任何形式折扣, 不然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补齐。 4、 销售过程中, 如甲方同意以低于底价价格销售单元, 仍按底价计算乙方 销售业绩和酬劳。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 乙方代理佣金为所售_ _项目成交额%, 因甲方本身 关系或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团购关系售出房屋, 乙方根据实际成交价% 计提代理佣金。乙方住宅高层单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元/平方米; 商业单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_ __元/平方米, 即为超额部分, 由甲乙双方按7:3百分比分成(如有超额销售, 乙方每平米提取总佣金为基础佣金加上超额部分百分比分成。比如, 高层单套实际销售价格 元/平米, 则乙方所得佣金为元/平米* %+( 元/平米-元/平米)*30%其她如有超额部分结算方法同上)。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洽谈_ _项目团购, 住宅高层 元/平方 米; 商业 元/平方米; 代理佣金按团购(15套以上算团购)总销售额 1.8 %提取, 乙方洽谈团购价格高于此约定底价, 超出部分全部归乙方全部。如单位团购或个人团购甲方无偿为其办理更名手续。 3、 甲方每次调整完底价后, 应在新底价送达乙方后15天内, 一次性按原底价销 售但还未结算单元佣金及溢价分成费用结算给乙方 4、 因为用户退房, 乙方不退还已收取酬劳, 没收用户定金及其她款项, 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5、 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用户退房, 乙方不退还已收取酬劳; 乙方还未 收取酬劳, 甲方仍应支付。 6、 每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按当月乙方实际回款额计提佣金。(因为甲方 原因, 致使贷款延期, 甲方应在下一个月支付上个月剩下房款佣金)超额部分、 团购超底价应得部分及上月销售佣金一并于下月6号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销售进度 1、 在本项目各项手续齐全, 售楼部、 物料, 工程进度和形象等各方面完备条 件下。本项目销售周期为 年 月日- 年 月 日份, 累计: 个月。 2、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期限结束时销售率达成可销售房源套数 % 第八条 双方工作标准 一、 甲乙双方已确定策划代理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 许可下不得变更, 不然产生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若需修改已确定文件, 须事先取得对方同意,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责任人签字, 双方责任人对递交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责任人若有更改, 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 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 段实施项目计划。甲方在要求时间内对乙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正确定, 并由本项目责任人签字后送交乙方, 乙方依据甲方责任人签署“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 因为项目手续不全而致使政府相关部门影响项目销售, 由甲方处理, 因为工程延期、 工程质量、 甲方自行调整价格、 甲方违约造成退房影响到销售, 因不可抗拒或者政府行为影响销售进度, 因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重大波动, 继续销售可能使甲乙双方利益受到损害, 所以双方重新确定销售价格而影响销售进度, 由甲方负责。甲方手续齐全, 有工程进度支持, 乙方未按协议完成销售目标, 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 应依据甲方提供项目特征和情况向用户作如实介绍, 尽力促销, 不得夸大、 隐瞒或过分承诺。 如乙方超出甲方约定承诺所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担。 六、 在委托期限内, 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意见及文件时, 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回复。若因为对方未能在要求日期内提交书面回复, 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 并造成实际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对应责任。 七、 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双方按本协议约定享受权利与负担义务, 任何一方违约均要负担违约责任。 二、 若甲方未按要求建筑标准、 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 由此引发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负担。 三、 如因甲方与公布、 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媒体公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 乙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四、 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 不得委托其她企业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策划代理活动。 五、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完成, 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给乙方作为赔偿。若因为乙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 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给甲方作为赔偿金。 六、 甲方应准期按本协议要求方法立刻付款, 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出10个工作日, 甲方应按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 协议期限内, 乙方独享、 排她本项目广告媒体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 其她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相关或同类字样。 【篇三: 楼盘分销代理协议】 楼盘分销代理协议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为实现甲方项目房屋又好又快销售, 甲、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信用双赢标准, 经自愿、 友好、 充足协商, 就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达成一致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常州省文昌市“”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万㎡, 可销售面积约万㎡(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同意和甲方通知乙方文件为准), 现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 负责该项目在代理指定区域(非独家)市场营销推广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代理区域为: 地域(以下简称“该区域”)。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 自月 日至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能够约定续签, 续签以双方书面协议为准。 第三条 代理佣金计算措施和计提标准 1、 代理销售佣金 代理期内双方以乙方所销售成交房屋套数为准, 根据累计套数, 采取分段计算佣金措施。以下: 乙方累计销售成交15套(含15套)按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百分之(%)计提。累计销售15套以上,其超出15套以上部分, 按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百分之(%)计提。除本协议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 佣金中包含了人工、 宣传、 推广活动、 联络看房等全部费用包干。 2、 乙方自甲方项目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三个月内, 如累计销售套数不足15套,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已经销售房屋佣金外,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 双方约定, 对于乙方介绍推荐成交用户, 甲方同意负担成交用户(按一户一人计)来常州购房报销机票费用: 人民币贰仟元整(1900元整)。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协议》时从购房人应交房款内减除。 4、 甲方楼盘房屋是经装修后出售, 则本协议所指“销售房款总额”只指房款, 不包含装修费。即按本协议第三条第1项所约定, 确定销售结佣部分只为房款总额, 不含装修费。 第四条 代理佣金支付 1、 双方按佣金计提措施和计提标准, 于每个月15日前在甲方结算代理佣金一次。 乙方应在每个月15日前与甲方销售部查对套数、 销售房款金额, 并计算出应提佣金, 经甲方查对、 签字认可, 双方审核无误后, 支付上一个月代理佣金。收取佣金乙方应该出具正当正式发票。 2、 费用结算条件和依据: 2.1银行按揭付款用户: 购房人与甲方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协议》, 足额交纳了首期房款, 且购房人按揭手续经银行确定并与银行签署了按揭协议。 2.2一次性付款用户: 用户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并交纳了95%购房款。 2.3如乙方介绍成交购房人退房, 乙方代理佣金应不予计提。甲方能够直接在乙方应 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如已经结算完成全部代理佣金,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该购房人已经退房通知七日内将已提代理佣金退还甲方, 不然须负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房源和价格 1、 乙方代理销售项目房源和甲方现场置业顾问范围相同。甲、 乙双方须随时以书面或网络形式互通房源情况。在用户认购前, 乙方必需与甲方确定所认购房源是否没有订出或销售, 经甲方确定乙方能够对外认购后, 乙方方可对外认购, 不然责任由乙方自己负担。 2、 乙方代理销售房屋价格和甲方现场售楼中心价格相同, 以甲方提供销售价格表为准, 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 则应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乙方。 3、 乙方介绍推荐用户能够享受甲方销售中心相同优惠(具体细节以双方另行约定书面文件为准)。 第六条甲方责任 1、 甲方确保该项目正当性, 若产权不清, 所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需专业培训, 培训方法可经过书面、 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法进行。甲方指定专员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协调和对接联络。 4、 协议委托期内, 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包含售楼书, 宣传单张及《认购书》、 《商品房买卖协议》、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5、 甲方标准上不干涉乙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销售工作, 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以确保项目及企业品牌形象。 6、 甲方人员不得有意向乙方用户透露双方合作内容, 尤其是佣金、 价格等秘密。如经查实是甲方人员所为, 甲方应该严厉处理或处罚责任人, 以确保双方顺畅合作。 7、 甲方负责与购房用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并为购房用户办理银行按揭和房产过户手续, 所产生费用按相关要求办理。 8、 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要求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费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含有法定资格, 并向甲方提供与其相关文书, 如: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严格根据甲方授权和指令进行代理活动, 立刻向甲方汇报代理情况, 切实维护甲方权益。 2、 完成购房过程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 成立专业销售队伍, 由专员负责每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全程接待工作, 并于购房团抵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 由乙方提前12小时以传真方法确定购房团名单和人数与甲方确定, 且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与用户签约。 3、 乙方在委托期内, 进行广告宣传、 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 并负担日常推广费用和乙方销售人职员资福利待遇等。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协议要求所售房产以外任何其它活动。 4、 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定合一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用户做出任何承诺, 不然引发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该项目楼盘宣传资料向用户作如实介绍, 尽力促销, 不得夸大、 隐瞒, 不得作不实介绍, 不然引发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6、 甲方销售策略、 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 乙方有义务保密并确保不得通知第三方, 如有泄露, 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佣金。 7、 乙方必需严格实施甲方制订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 并对甲方本项目销售政策及本合 同条款保密。不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准许收取购房用户定金或与用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若乙方销售犯错或其她原因与认购者发生纠纷, 乙方应将相关情况立刻汇报甲方, 并负责立刻处理。 第八条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 业绩界定以乙方人员亲自率领用户或介绍推荐来项目现场成交, 由甲方接待人员统计、 登记, 现场主管签字确定为核定依据。 2、 首次来访接待登记, 以甲方确定为准。即乙方第一时间先有传真(或其它形式已经甲方确定)用户名单, 或乙方人员率领到销售本部现场, 而且以前确未由甲方经过接收咨询、 接待、 来访登记, 确定为乙方介绍推荐用户。 3、 若因为甲方项目原因未能在本协议代理内完成正式商品房买卖协议签署(已交定金用户), 最终该用户仍然成交, 业绩归属为乙方。 4、 签定认购协议用户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协议时更名, 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认定。 5、 若发觉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 弄虚作假或捏造销售业绩, 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并视其情节, 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 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该赔偿经济损失。 6、 乙方介绍推荐用户假如已经预订或认购, 前往项目地签约, 但因为甲方人员以阻止成交为目, 有意透露双方合作内容及代理佣金等秘密, 造成乙方该用户在此次行程不能完成交易, 经查证属实, 甲方应向乙方负担该用户认购房屋金额应得佣金和往返路费。 第九条协议终止和变更 1、 本协议到期, 双方应共同妥善处理终止协议相关事宜, 交接完成与本协议相关法律事务、 经济往来等事宜。 2、 不可抗力终止协议, 应提前或立刻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有约定以外, 违反本协议, 按经济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担违约责任并负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其她事项 1、 未尽事宜, 经双方同意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协议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可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 甲、 乙方各执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月日 签约地点: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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