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股份制企业协议书
在投资人平等、 自愿、 老实、 信任基础上, 经投资人协商一致, 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
签订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 男, 身份证号码:
二、 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2、 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 持有企业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 持有企业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 持有企业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 持有企业 %股份
三、 采取共同协商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一样工作内容, 共同负责企业一切经营事物, 并享用充足知情权、 监督权和检验权。企业盈亏共同根据百分比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 相互检验, 相互信任, 透明办事, 共同把企业经营好, 把企业业务做大、 做强。
五、 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 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标准上是、 、 四人共同参与, 假如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能够书面委托她人参与, 但会议决议必需经全体股东一致经过方可实施。
2、 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企业重大决议。
6、 查阅权。为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实现共同经营目标, 股东为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在不影响企业正常活动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统计和企业财务帐簿。
7、 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百分比分取经营所产生红利。
8、 优先认缴出资权。企业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 股东为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在不影响企业正常活动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统计和企业财务帐簿。
9、 股东有临时会议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如有要求, 能够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 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其股份时, 必需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一样意其转让股东应该购置该期转让股份额, 假如不购置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 股份优先购置权。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 在相同条件下, 其她股东对该转让股份享受优先购置权。
12、 剩下财产分配请求权。企业清算完结后, 企业财产在根据法定清偿后, 如有剩下财产, 股东有权根据其股份百分比请求分配剩下财产。
13、 其她权利。如企业章程给予权利, 企业法或其她法律、 法规给予股东权利要求。
(二)义务
1、 足额缴纳出资义务。成立后, 发觉作为出资实物, 其它产权功使用权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 应由该出资股东交补其差额。
2、 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署后, 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 壹年期满后, 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须得到其她原始股东同意, 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人转让其出资时, 必需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一样意其转让原始股东应该购置该期转让出资额, 假如不购置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 经全体合作人经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 遵守企业章程和义务。企业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订, 既是企业组织和行为基础准则, 也是股东行为准则, 所以, 企业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含有约束力。
4、 以其所交纳出资为限负担企业责任义务。
5、 对企业其她股东诚信义务。
6、 保守企业经营相关关键内容义务。
7、 企业章程要求其她义务。
七、 股东会职责
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企业最高权利机构, 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企业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 职务任免、 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审议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4、 修改企业章程。
5、 企业章程要求其她关键事项。
八、 股东会表决方法:
股东大会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和多数经过相结合协商表决方法, 有效表决按优先次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情况下, 以人数占多股东一方经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需经全体股东一致经过才能形成决议:
1、 改变企业名称和经营项目。
2、 处分企业不动产。
3、 转让或处分企业知识产权和其她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以企业名义为她人提供担保。
6、 增加新股东。
九、 税后利润分配
根据下列次序前后进行分配:
1、 按要求所交滞纳金和罚款。
2、 填补上年亏损。
3、 发放职员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百分比进行分红。
十、 退股要求
1、 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 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 应该提前30天通知其她股东, 在客观上不会给企业经营事务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能够退股。
2、 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 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实施没收在企业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 除名退股。是指经其她股东一致同意, 将某一投资人从企业当中除名, 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 使其退伙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事由为: 未推行出资义务;因有意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实施企业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企业经营事务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坏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她股东正当利益。造成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 而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 扣除其股资50%(或全部股资)。
企业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 必需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 除名生效, 在企业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 其她股东应该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 依据退股时企业财产情况退还其财产份额(能够退还货币, 也能够退还实物), 如退股人退股时, 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 退股人应该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百分比分担亏损部分。
十一、 其她
本协议书共 份, 除留一份在企业备查外, 各投资人自持一份, 经全体投资人署名(按手印)后生效, 至企业破产、 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 其她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经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 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