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富鼎职员生活区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人:
立协议当事人
承租人:
当事人双方经充足协商, 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 签订本《房屋租赁协议》, 共同遵守。
一、 出租人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房屋(房屋面积 平方米, 房屋结构 )出租给承租人作为 使用。承租人对出租人所要出租房屋已充足了解, 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 双方议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月(季)(年)人民币(大写) , ¥ 元; 按月(季)(年)结算, 由承租人在每个月(季)(年)前 日内支付给出租人。支付方法: 。押金: 元。
三、 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其房屋隶属设施及室内设施等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使用。如遇房屋征收、 拆迁、 毁损、 灭失及不可抗力等原因, 当事人双方按自行约定处理。
四、 出租人确保该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租人相关产权纠纷或债券债务, 概由出租人负责清理, 并负担民事诉讼责任; 所以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 由出租人赔偿。
五、 房屋租赁期内, 出租人确保并负担下列责任:
(一)、 该房屋符合出租使用要求, 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 房屋租赁协议期内, 不得单方随意提升租金水平。
(三)、 根据本协议约定推行房屋维修义务, 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立刻修复损坏房屋, 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 应该根据约定负担赔偿责任或者降低租金。
(四)、 房屋租赁期间内, 因赠与、 继承房屋, 原《房屋租赁协议》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 与其生前共同居住人能够根据原《房屋租赁协议》承租该房屋。
(五)、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 应该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
六、 房屋租赁期内, 承租人确保并负担下列责任:
(一)、 应该根据协议约定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该房屋, 不得私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 不得损坏其它业主和使用人正当权益。
(二)、 因使用不妥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 应该负责修复或负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需正当使用该房屋, 不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 转租该房屋, 应该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 出租人能够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收回房屋, 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七、 任何一方未能推行本协议要求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要求, 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所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担。承租人逾期支付房租, 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加收违约金 元。
八、 本协议推行中或本协议届满后若发生争议, 当事人双方应采取协商措施处理。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 房屋租赁期间内须缴纳税费由 负担, 物业服务、 水、 电、 燃气等相关费用, 由 负担。
十、 本协议未尽事项, 当事人双方可另行一定, 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一、 本协议一式 份, 当事人双方各执 份。
十二、 其它补充约定: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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