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恒昌科技大厦(东区及西区) 工程
给排水管 建筑材料购销协议
协议编号: LJ-恒昌-工程--001--03
购货方: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订货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及送货时间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
送货时间
备注
1
单价已包含材料、 保险费、 检测费、 运费、 装卸费、 及增值税税金等
2
3
4
5
合 计
元
本协议签署采购量总金额不超出上表所表示, 采购金额超出时, 则需补签补充协议, 不然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认可, 乙方自行负担一切费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
第三条、 产品供货方法、 运输方法、 到货地点
供货方法: 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 并负责卸货, 费用已含在材料单价中。
运输方法: 由乙方自行确定。
到货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恒昌项目工地
第四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验收确定
1、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 施工现场所在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及协议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数量、 表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 并签字确定。假如甲方在验收时发觉品种、 型号、 规格和表观质量不合要求, 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应立刻进行退换。甲方对外观和数量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建筑材料质量认可, 假如因乙方提供建筑材料发生质量问题, 乙方应就此负担一切赔偿责任。
2、 乙方确保所提供建筑材料是协议中约定合格产品, 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根据国家标准实施。建筑材料进场后, 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帮助甲方及监理监控进行抽样送检, 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为质量合格, 现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由乙方负担。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质量问题书面或电话异议后, 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负责处理。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未进行处理, 甲方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处理, 其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在相关货款中给予扣除, 且保留向乙方索赔权利。
第五条、 产品货款支付
供给量以甲方现场签收发货单累计实际数量为准, 但总货量价款不超出本协议第一条约定, 材料款按月支付, 每次付款前, 乙方须提供足额、 真实合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税率为 17% (注: 必填), 不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而无需负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开票金额支付对应款项。
如乙方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不规范、 不正当或涉嫌虚开, 则乙方要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同时不能免去乙方开具正当增值税专用发票义务; 涉嫌违法, 乙方负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须在发货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所发出货物出库凭证及对应物流运输信息。假如货物由乙方指定第三方发出, 为避免三流不一致造成发生虚开发票行为, 乙方须提供与第三方之间采购合相同证实“三流一致”资料。
第六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对建筑材料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或返回过程中行车安全、 人身安全以及车辆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还应负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因运输原因对第三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并负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货物是全新, 不存在任何全部权纠纷, 没有设置质押权等担保物权。假如上述货物存在权利瑕疵, 乙方应尽其所能确保甲方不受其影响。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质量保修期
乙方承诺产品保修按相关法律、 法规相关产品质量要求实施。质保期内, 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所供货物而出现质量问题时, 乙方负责对产品包修、 包换、 包退;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无偿更换有缺点货物或提供对应质量确保期服务。如乙方未能立刻维修或者更换, 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并另行组织维修或者更换, 发生费用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扣除后不足部分, 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 应向甲方支付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 %违约金, 造成甲方其她损失, 还需另行负担对应损失。如逾期3日或乙方发生3次及以上不能按时按甲方要求供货情形,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选供货方, 乙方自行负担全部费用, 同时全额赔偿因所供材料不合格、 供货不立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假如乙方未能推行协议要求任何义务, 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10%违约金。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本协议自行终止, 除付清已供货款外, 双方互不赔偿任何损失。不可抗力标准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第十条、 其它
1.争议处理方法: 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争议, 甲、 乙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协议实施期内,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协议直至甲方需求量完成后效力终止。
3.本协议一式 叁 份, 甲方执 贰 份、 乙方执 壹 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盖章):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供货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工商银行深圳合水口支行 开户行:
户 名: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户 名:
帐 号: 40000930 帐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致: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依据《 内部承包协议》(编号: )(以下简称“本协议”)中约定, 我方需以企业(联建)名义对外签署 协议, 且 款委托企业(联建)直接从我方内部承包款中抵扣并支付给 单位。
现因工程进展需要, 我方需以企业(联建)名义与 签署
协议(编号为: )。
我方承诺: 此 协议(编号为: )实质是企业(联建)为我方代签, 并委托企业(联建)直接向 支付 , 我方承诺严格该协议中要求全部责任和义务, 包含但不限于劳务、 经济、 质量、 安全、 法律事务等全部相关直接和间接经济、 法律责任以及义务全部由我方负担, 无需企业(联建)负责, 如使企业(联建)负担任何责任或造成企业(联建)任何损失, 均由本企业负责全额赔偿企业(联建)且企业有权直接于企业付我方款项中直接抵扣。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三方协议书
甲方: (合作方: 各单位填写时请删掉括号及括号内文字)
乙方:
丙方: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现因 工程需要, 甲方以丙方名义与乙方签署了《 协议》(编号为: )。现经甲、 乙、 丙三方平等、 友好协商一致, 就各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以下:
1、 甲、 乙、 丙三方一致确定: 《 协议》实质为甲方以丙方名义与乙方签署, 协议中约定全部责任和义务, 包含但不限于经济、 质量、 安全、 违约责任等全部相关直接和间接经济、 法律责任以及义务全部由甲方、 乙方自行负责, 与丙方无关。甲方、 乙方承诺不因《 协议》及所涉工程项目对丙方造成经济损失, 不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 乙方给予赔偿。
2、 甲、 乙、 丙三方一致确定: 依据《 协议》及 工程产生一切乙方应收账款付款义务主体为甲方, 丙方向乙方付款行为均为受甲方委托支付, 不代表丙方应负担付款义务, 乙方不得因《 协议》或其她任何理由要求丙方负担付款责任及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
3、 甲方委托丙方向乙方支付《 协议》包含款项时, 付款前甲方应向丙方出具书面付款委托并列明费用明细, 经丙方审核同意后, 由丙方直接支付到乙方账户。丙方代甲方支付款项, 丙方有权从任一笔应付甲方款项中直接等额抵扣。
4、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甲、 乙、 丙三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无法协商一致, 应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自三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 (盖章):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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