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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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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XXXXX有限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企业工会女职职员作, 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员主动参与企业各项工作, 维护女职员正当权益和特殊利益、 充足发挥女职员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作用,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中华总工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工作条例》,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制订上海XXXXX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集团企业各部(室)和所属各全资、 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 集团企业工会作为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解释、 组织实施本制度, 并监督本制度实施。 第四条 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是在集团企业工会及上级工会女职员委员会领导下, 含有民主性和代表性女职员组织, 依据女职员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五条 XXXXX工会女职员委员会以科学发展观关键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企业大局, 创新开展女职员工作, 依法表示维护女职员正当权益和特殊利益, 团结、 教育和动员广大女职员为推进企业健康、 稳定、 连续发展建功立业。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各企业工会中凡有女会员可依据单位实际情况与工会同时建立女职员委员会或设女职员委员。 第七条 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 设主任1人。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 在充足协商基础上组成, 也可召开女职员大会或女职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任通常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 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 经民主协商, 推荐符合条件、 有对应职务女性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 女职员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相同, 并实施替补制。在任期内, 因为委职员作调离或退休等原因需要调整时, 由工会女职员委员会提出对应替补、 增补人选, 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经过给予增补、 替补。 第九条 女职员委员会换届, 报上级女职员委员会审核, 同级工会同意。女职员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围绕集团企业发展战略目标, 团结、 率领广大女职员弘扬顽强拼搏、 无私奉献精神, 为保持集团企业高效、 稳定、 连续发展充足发挥女职员作用。 2. 依法维护女职员在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家庭等方面正当权益和特殊利益。帮助、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国务院、 全总相关女职员劳动保护方面法规。参与包含女职员特殊利益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 3. 落实实施集团企业工会和上级女职员委员会相关女职职员作方针、 政策, 研究制订女职职员作计划、 任务及重大事项。 4. 参与企业相关保护女职员权益方面政策、 规章和方法制订, 并监督、 帮助相关部门落实、 实施; 了解情况、 调查研究, 向上级工会和各级党政工领导提出相关女职员方面意见和提议, 反应女职员意愿和要求。 5. 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员立足岗位、 自强不息、 爱岗敬业、 努力奉献, 不停提升学习能力、 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6. 加强委员会本身改革与建设, 不停提升委员综合素质。指导基层做好女职员组织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女职员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落实各项基础工作。 7. 做好女职职员中优异模范人物和优异女性人才发觉、 选拔和推荐工作。大力宣传表彰优异模范人物优异事迹, 总结和推广优异经典经验。 第四章 基础制度 第十一条 集团企业女职员委员会实施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 第十二条 集团企业女职员委员会每年定时召开一至二次委员会议, 讨论经过工会女职员委员会工作总结和整年及阶段性工作任务, 研究决定相关女工组织、 女职员群众重大问题。遇有临时重大问题, 可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第十三条 集团企业女职员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 定时检验和总结工作。 第十四条 集团企业女职员委员会定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员委员会汇报工作。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最少每年向同级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员委员会汇报工作一次。各基层工会女职员委员会或女职职员作情况每年年底向集团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书面汇报工作一次。 第十五条 集团企业女职员委员会委员要常常深入基层调查、 研究, 听取女职员意见和提议, 检验和指导基层女职员委员会或女工组织工作情况, 立刻反应女职员意愿和合理要求, 为广大女职员做好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集团企业及下属各企业女职员委员会或女工组织活动经费由同级工会提供。女职员委员会或女工组织应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 集团企业所属各企业应该依据中华总工会《工会女职员委会职员作条例》及本工作制度, 制订本企业工会女职员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集团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经过、 并经上海XXXXX有限企业工会代表大会审议经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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