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防火门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防火门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相关要求及本工程具体情况,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施工内容、 范围、 承包方法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施工内容、 范围: 1、 木质入户防火门; 2、 公共部位钢质防火门; 具体按由甲方确定**建筑设计有限企业设计建筑图纸及**有限企业设计深化图纸施工, 详见附件2。
二、 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
具体工期节点见下表:
防火门工程施工节点计划:
项目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入户门、 钢质门框
入户门、 钢质门扇
备注: 管井门、 设备房门扇要求 月 日前完成
三、 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工程必需达成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四、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4.1协议文件组成:
(1)本协议;
(2)乙方报价书;
(3)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
(5)经甲乙双方书面确定并加盖企业印章其她有效文件(未加盖企业印章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2本协议推行期间解释次序依据上述序列实施, 但不限于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 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 以所列时间在后文件为准。
五、 甲乙双方工作
5.1甲方工作。
5.1.1委托监理对乙方供给材料质量、 施工质量、 施工进度、 安全及文明施工、 资料等进行全方面检验、 监督和管理。
5.1.2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审批并支付工程款。
5.1.3对乙方施工质量、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 施工总体布署、 资料等监督和管理。
5.1.4现场委派由 负责项目管理, 代表甲方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与施工相关各项事务。
5.1.5向乙方提供施工和进出场便利, 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施工通道、 施工工作面及施工空间。
5.1.6对乙方编制工程资料、 完工资料和预算、 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5.1.7如出现乙方借故拒绝或拖延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指令, 有权视情节对乙方做出处罚, 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1.8甲方管理人员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进度、 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材料供给、 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条款行为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通知单不因乙方未签字而失效, 乙方亦不因未签收处罚通知单而免责。处罚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交纳工程款中扣除。
5.2乙方工作。
5.2.1乙方委派驻工地代表 , 权限为协调组织完成施工任务, 办理现场签证、 工程结算等工作。
5.2.2依据经**建筑设计有限企业、 甲方确定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在开工之以后15天内, 编制工程预算报甲方审核。
5.2.3按施工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甲乙双方约定选定标准、 规范, 组织含有对应资格证书技术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作业, 确保工程质量达成约定验收标准, 确保工期按时实现。甲方有权依据实际工程情况, 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或增加现场作业人员, 对此乙方必需无条件实施。不然,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 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5.2.4本协议签署后14个日历天内, 乙方须依据《中国劳动协议法》、 其她相关法律及当地政府机关要求或指示等为其施工人员等购置并维持各类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及机械设备保险, 保险期由工程施工协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为止。乙方须负责和保障甲方免于负担任何所以产生索赔、 赔偿、 诉讼等费用。若上述情况造成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所提到保险费用, 已经综合包含在本协议价款中, 乙方不得所以提出任何索赔。
5.2.5乙方必需认可并接收甲方提供施工环境、 作业条件、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对应方法避免扰民, 同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 不得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2.6本协议内工作内容, 如乙方不能立刻按甲方要求完成, 甲方有权指派其她施工单位或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完成。第三方发生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 且第三方所发生费用只需经甲方认可即可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相关工期责任由乙方负担。
5.2.7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安排好工人生活, 杜绝其以任何理由滋事。如出现聚众闹事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5.2.8做好施工场地现有成品和设备、 管线保护工作, 负担因本身责任造成损失和罚款。乙方发生对她方成品或半成品损坏, 在不影响工期情况下, 乙方对受害方进行经济赔偿或自行修复。若影响工期, 则乙方除了对受损方进行经济赔偿或修复外, 依据影响工期按天天1万元缴纳违约金给甲方。
5.2.9乙方需自行负担因本身工程产生垃圾清理和外运费用。乙方若未做到工完场清, 在现场遗留废弃物或建筑垃圾, 甲方按1000元/次给予处罚, 并责令其更正。
5.2.10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如需使用甲方其她材料, 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并依据实际用量所产生费用按实支付给甲方。乙方未经同意私自使用甲方材料(包含边角料), 一经发觉, 除赔偿材料款外, 每次处以5000元违约罚款。
5.2.11乙方施工期间如发生现场签证, 应在现场事实发生日起7日内, 报甲方项目代表和监理, 签证要按甲方要求格式具体填写签证事件时间、 原因、 内容、 数量等内容, 不然不予办理。乙方报送签证必需经过乙方派驻现场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认加盖公章, 经甲方派驻现场代表和监理签认, 并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签字、 盖章确定后方可生效。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利, 对于格式不对、 内容不全、 签字签章不齐全签证视为无效签证。
5.2.12若因为乙方施工原因或施工安全、 质量等问题造成索赔或引发损失(包含返工等), 则乙方负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对应损失费用, 甲方对此保留追究权利。
5.2.13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安排, 在要求时间内组织展开施工工作, 配合甲方及其她施工单位施工且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5.2.14向甲方提供完整完工资料。乙方完工资料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理,而且严格按甲方要求时间、 数量报甲方审批。乙方未按要求立刻交付资料, 则按每次5000元罚款, 若乙方逾期一周未交付相关文件, 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由此而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2.15乙方施工前需报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安全监督协议)、 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 经甲方和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5.2.16开工后, 乙方需派专员跟进现场土建施工进度, 立刻组织穿插施工, 配合土建施工进度。
5.2.17乙方应立刻向甲方交纳总包配合费, 并向甲方交纳施工生产用水电费, 并有偿使用生活用水、 用电及用房。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总价中, 如进场15天内乙方未交纳上述费用, 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2.18工程完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施工材料及成品发生损坏、 丢失等, 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重新提供。
5.2.19做好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 负担因本身责任造成损失和罚款。
5.2.20 在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撤离施工现场生产, 做到工完场清, 若工完场不清, 视为乙方违约, 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5.2.21若因为乙方原因或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购房业主等索赔, 则乙方负担全部施工责任并全额赔偿对应损失费用。
5.2.22施工期间, 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缴纳各项费用。
5.2.23甲方提供资料属于专有财产, 未经尤其授权,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输、 复制, 或者挪作她用, 不然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六、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6.1.1甲方应在开工前7日, 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
6.1.2甲方必需按甲方确定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收甲方对进度检验、 监督。
6.1.3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定进度计划不符时,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善方法, 经甲方确定后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6.2工期。
6.2.1非因甲方本身原因造成停工、 窝工等,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赔偿。
6.2.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开工。若乙方因本身原因不能按时开工, 应向甲方提出开工延期申请和理由, 甲方应在接到开工延期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确定并回复乙方。延期申请经同意后, 可延期开工并对应顺延工期, 不然, 开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顺延。
6.2.3若乙方未经同意而未按时开工, 每推迟一天开工,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且工期不予顺延。
6.2.4甲方认为有必需暂停(一星期内)施工时, 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 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6.2.5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 由乙方负担所发生一切费用, 而且工期不予顺延。
6.2.6因乙方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各节点工期、 完工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各节点工期延期1-5天时, 天天5千元; 延期6天及以上, 天天1万元; 完工工期延期1-5天时, 天天2万元; 延期6天及以上, 天天3万元。
6.2.7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相关工作延误或返工, 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 并按延误工期缴纳违约金。甲方不负担因为乙方延误造成工期违约责任, 且有权向责任方收取不低于6.2.6条款工期违约金。
七、 材料供给
7.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根据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自行供给至施工现场,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实, 对材料质量负责, 并负担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等损失。乙方所供材料运至现场, 须经监理、 甲方等多方共同核实数量, 并按指定地点和方法堆放, 妥善保管, 未经甲方、 监理同意确定任何材料不得退场。
7.2乙方供给材料, 必需符合设计图纸和监理、 甲方确定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要求, 若监理及甲方发觉乙方供给材料不符合要求, 乙方除无条件拆除安装不合格材料、 重新采购符合要求材料外, 还须向甲方支付该材料费用20%违约金,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仍不实施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而且应赔偿由此引发一切损失。
7.3乙方制作安装材料使用前, 应进行检验或试验, 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检验和试验费用由乙方负担。未经报审、 报验私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 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次元违约金。若由此引发质量缺点或质量事故无法返工, 除按质量缺点或质量事故处理方法处理外, 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每次1万元违约金。
7.4乙方应自行负担所供材料检验、 试验费用, 负担因为材料消耗以及使用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一切费用。
7.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 应经监理、 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由此增减协议价款三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 质量、 安全和文明施工
8.1工程质量和检验。
8.1.1工程质量标准以本协议中约定质量标准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 甲方及监理可随时随地抽查入户防火门及钢质防火门内部结构质量, 查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如抽查合格, 抽查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抽查不合格, 抽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担由此引发甲方、 甲方全部损失。本工程合格率必需达成100%。
8.1.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作业, 并进行工程(隐蔽工程)质量自检后书面汇报监理、 甲方, 接收监理、 甲方检验、 监督。对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未达成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和返工, 停工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
8.1.3乙方应知晓可能发生交叉作业对工程质量、 工期和安全影响并采取主动方法, 立刻向监理及甲方汇报需要发生交叉作业部位和作业时间, 并服从甲方安排, 对于没有采取主动方法或不服从甲方安排造成因交叉作业引发返工、 质量及安全问题, 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
8.1.4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对本工程施工质量、 施工进度、 安全等进行全方面监督和检验, 乙方应随时接收监理、 甲方工程师监督和检验。若在施工过程中发觉工程质量缺点或施工进度、 安全等不符合要求, 乙方应根据监理、 甲方工程师要求立刻整改, 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或整改未达成甲方要求, 甲方可对乙方下发处罚通知单。
8.1.5未达成施工及技术规范要求质量标准部位,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整改, 如逾期不整改, 甲方有权委托其她单位对应整改工作, 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8.1.6工程质量验收未达成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乙方需无条件返工直至达成合格标准, 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 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价款10%违约金。
8.1.7乙方应无条件做好本专业工程范围内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 因为保护方法不妥引发成品或半成品损坏或遗失, 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且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本专业工程以外其她专业工程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 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她专业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损坏, 损失由乙方负担。
8.1.8在工程所在地域、 市质监站和建设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大检验中, 给本工程带来不良后果或影响, 乙方应负担区、 市质监站和建设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切处罚,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一切损失。
8.2安全、 文明施工。
8.2.1 乙方需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安全及文明施工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需安全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 并随时接收甲方安全检验人员监督检验, 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相关费用、 以及乙方全部雇用人员安全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全部费用, 由乙方负担。
8.2.2乙方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要求, 做到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
8.2.3乙方确保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要求, 随时清洁整理施工现场, 自费清理建筑垃圾并运出场外, 做好责任区治安保卫工作, 负担因本身原因违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她相关部门相关要求造成损失和罚款。
8.2.4发生重大伤亡或其她安全事故, 乙方应立刻采取紧急方法预防事态扩大, 全力救治伤者, 保护现场, 并通知监理、 甲方。甲方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采取方法处理, 因乙方过失或其她原因造成事故, 乙方负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8.2.5从开工之日起, 乙方应全方面负责照管本工程已施工和立即使用或安装材料。对工程分期完成成品、 半成品, 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前, 乙方负保护责任。如有损坏, 乙方负担修复费用。
8.2.6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应随时接收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对任何违反安全、 文明施工行为,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指令起两日内仍未整改,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 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除此之外, 甲方能够向乙方下发处罚通知单。
8.2.7乙方入场前须向甲方交纳 ¥10000元安全文明生产确保金, 作为安全、 文明施工、 治安、 成品保护等项目应急处理押金。乙方若有不服从甲方总包管理指令或有违章情形发生, 则甲方有权从应急处理押金中扣罚违约金。工程完工后, 扣除实际违章处罚金后无息退还余款, 若不足以支付违约金, 则甲方能够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九、 协议价款、 工程量确定和支付
9.1协议总价:
含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方法费、 管理费、 利润、 各项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人民币金额(大写): (暂定)
人民币金额(小写): (暂定)
9.2单价约定:
本工程实施综合单价包干。在协议实施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不因工程规模扩大、 降低或工期延长、 施工期间一切人工及物价浮动而调整 。
1.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工包料、 包机械、 包质量(包含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 包工期、 包安全(包含第三者安全)、 包文明施工、 包技术方案、 包暗室降效、 包超高补助、 包材料涨价风险、 包材料损耗、 包材料送检及检测合格产生费用、 包塞缝等细部节点处理(按规范要求), 包应缴纳保险、 包国家要求需缴纳全部税金、 多种方法费用等全部定额包含工作内容、 包向总包交纳配合费, 包验收及相关费用、 包因验收不能经过所需要发生整改费用、 包验收立案、 完工资料、 保修等。
2.包干单价为:详见附件1清单。
3.如因非乙方原因产生工程变更, 造成增加新工程量清单项目, 协议中已经有, 按协议中已经有综合单价确定; 协议中有类似, 参考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 参考9.3.1条中约定计价文件由三方协商处理。
4.配件选择: 入户木质防火门门锁品牌为 ; 钢质防火门门锁品牌为 ; 闭门器品牌为 ; 猫眼品牌为 。
以上价款约定包含为符合验收要求全部内容、 协议要求质量标准以及为工程安全、 文明、 正确施工、 完工和修补缺点所需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
9.3工程量确定:
9.3.1工程量计算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甲方确定施工范围、 附件清单以外(变更、 签证), 约定参考定额及对应计价文件: 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 》、 《 省建筑工程计价措施 》、 《 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 》、 《 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措施 》, 甲乙双方协商核定工程量单价, 按经监理、 甲方审核后实际工程量结算。
9.3.2乙方应在每个月19日前, 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报表后, 立刻完成当月工程进度审核并上报监理。甲方依据审核月度工程计量, 进行工程款支付。
9.3.3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施工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工程量, 甲方不予计量。
9.4工程预、 结算书经甲方审核后, 作为向乙方办理支付工程价款手续依据。甲方、 乙方对工程款(包含结算款)支付等约定以下:
9.4.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法为:
1、 工程进度款按每个月完成工程量 %支付(如框扇不一样时安装, 则按框占协议单价30%, 扇占协议单价70%折算);
2、 该单项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完工结算经审定后, 付至工程结算价款 %, 结算价款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在质保期满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乙方负担费用后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
9.4.2乙方应在银行开设与本协议签署单位名称一致账户, 作为唯一结算账户, 甲方不接收该账户以外任何账户。
9.4.3乙方应提供足额正式正当合规工程发票后, 方可取得甲方支付工程款, 未立刻足额提供正式正当合规发票, 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且不负担延迟付款任何责任。
9.4.4完工结算时,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工程资料、 完工资料和结算资料, 经监理、 甲方审核合格后, 方可取得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
9.5乙方负担施工生产用水电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乙方在施工场地生产用水、 用电费用及甲方有偿提供防火门塞缝用预拌水泥砂浆按工程总造价 %包干使用。
十、 工程变更与签证
10.1工程变更
10.1.1若甲方变更工程设计, 应书面通知监理、 甲方, 甲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施工。
10.1.2施工中甲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甲方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双方负担赔偿责任,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换用, 需经监理、 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更改或换用时, 乙方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10.2现场签证
10.2.1本协议工作范围以内全部工作内容已包含在协议价内, 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0.2.2乙方负担协议外工作内容, 按本协议第九款约定价格标准, 经监理、 甲方确定工程数量进行计算。签证根据签证步骤办理。乙方须取得甲方认可有效书面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 完工验收与结算
11.1工程完工含有验收条件时, 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相关部门按国家工程完工验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整理完整完工和完工资料、 完工验收汇报等一式7套。
11.2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5天内,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 由甲方进行审核,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协议价款及确定措施进行结算。
十二、 争议处理
12.1甲乙双方在推行协议时发生争议, 能够先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成, 能够要求第三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 调解不成, 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争议发生后,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甲乙双方都应继续推行协议, 保持施工连续, 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造成协议确已无法推行, 甲乙双方协商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且被甲乙双方接收。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三、 工程质量保修期
13.1质量保修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 %,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 保修金不受 %百分比限制, 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担。每经过一次维修, 该维修部位保修期顺延六个月, 在顺延保修期内发生再次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13.2在质量保修期内, 甲方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工程进行检验, 假如在本协议工程中出现任何缺点或其它不合格之处, 则甲方可指令乙方进行修补、 修复及重建。乙方应在接到指令后在二十四小时内进场施工, 并在指令要求时间内完成修补、 修复及重建工作。若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进场施工或要求时间内完成修补、 修复及重建工作, 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13.3当工程出现上述约定保修事宜时, 甲方用电话或书面通知, 乙方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进场维修。若甲方无法联络到乙方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不派人维修, 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其与维修相关一切费用及造成小业主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在工程保修金中给予扣除, 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3.4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乙方负担费用后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四、 其她
14.1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其应完成全部工程转让或肢解分包给她人。不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协议, 乙方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14.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含因战争、 动乱、 瘟疫、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她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爆炸、 火灾, 以及以下方面自然灾难等:
(1)六级以上地震。
(2)九级以上大风。
(3)连续降雨二十四小时且降雨量为 150 mm以上。
(4)40度以上并连续2天高温天气。
14.2.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快速采取方法, 尽力降低损失。甲方认为应该暂停施工, 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 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 以及估计清理和修复费用。
14.2.2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费用及延误工期由甲乙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负担:
(1)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并各自负担对应费用。
(2)乙方机械、 设备、 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 由乙方负担。
(3)延误工期经甲方确定后对应顺延。
(4)凡本协议未包含事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实施。
十五、 协议生效、 终止和解除
15.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5.2除相关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外, 甲、 乙方推行协议全部义务, 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成, 本协议即告终止。
15.3协议解除。
15.3.1甲、 乙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协议。
15.3.2乙方如发生严禁转让、 转包情况,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5.3.3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 乙方能够解除协议:
(1)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2)因一方违约(包含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3)假如乙方出现不良社会影响及造成甲方品牌受损, 甲方可终止协议。
15.3.4解除协议程序。甲、 乙方之一方依据15.3.1约定解除协议, 双方须签署解除本协议书面协议, 本协议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甲方依据15.3.2约定解除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 协议自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 甲、 乙方之一方依据第15.3.3约定解除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 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
15.3.5协议解除后, 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 设备保护和移交工作, 将装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失一方, 应该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
15.4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双方能够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含有与本协议相同法律效力。
15.5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5.6本协议一式**份, 其中甲方保留**份, 乙方保留**份, 均含有相同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防火门工程造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元)
1、
2、
3、
4、
5、
防火门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等级
开启
方法
部位
材质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数量(樘)
(暂定)
综合单价(元/㎡)
综合合价(元)
小计
防火门闭门器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防火门等级
开启
方法
部位
材质
单位
数量
(暂定)
综合单价(元/套)
综合合价(元)
小计
防火门门锁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适适用于防火门
单位
数量
(暂定)
综合单价(元/套)
综合合价(元)
等级
开启
方法
部位
材质
小计
防火门猫眼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等级
部位
材质
单位
数量
(暂定)
综合单价(元/套)
综合合价(元)
说明:
1、 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 工程量计算根据门窗洞口尺寸计算, 如有折形、 弧形门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2、 本综合单价包含制作安装全部人工费、 材料费(含损耗)、 机械费、 管理费、 安全文明方法费、 施工方法费、 利润及规费、 税金、 验收合格、 总包配合费等费用。
3、 本综合单价包含防火门、 小五金、 塞缝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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