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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路桥区初始排污权核定.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950428 上传时间:2024-04-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7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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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路桥区初始排污权核定 (第一批企业)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3]4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2]31号)、《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台路环保[2013]70号)文件要求,路桥区委托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台州市路桥区重点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对全区现有排污单位进行排污权核定。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全区第一批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共41家,核算得第一批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指标为:COD排放量42.95吨,NH3-N排放量6.002吨,SO2排放量57.522吨,NOX排放量52.128吨。现对第一批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2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办。 联系人:陈玲玲(区减排办) 传真:82409162 电话:82581137 附件:台州市路桥区重点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第一批企业) 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台州市路桥区重点企业 初始排污权核定 (第一批企业)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O一四年八月 目 录 1 项目由来 3 2 主要污染物指标 3 3 分配范围 4 4 核定原则 4 5 各企业初始排污权确定 5 附件一 第一批初始排污权核定企业名单 8 1 项目由来 排污权的初始配置是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起点和基础,是排污权交易市场正常运转的前提。合理分配初始排污权,可以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激发排污单位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污染水平低、经济效益高的产业结构群,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 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是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的关键环节。根据《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试行)》要求,为规范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分配,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委托我院进行重点企业初始排污权的调查核算工作,并作为环保部门最后核定各企业初始排污权的参考依据。 为了更好的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通过调查各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排污特点,结合环评及批复、竣工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等多方面资料,并对各资料涉及的数据进行分析、校核、整理,最终确定企业排污初始排放量。 2 主要污染物指标 涉及排污权核算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十二五”期间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共4项污染物。 3 分配范围 分配范围为现有排污单位,具体指初始排污权分配时已投入生产的工业排污单位,包括已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工业新建项目。享有初始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是A类许可证管理工业排污单位,具体是指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放A类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单独分配初始排污权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 排污权初始分配企业名单分批次确定,本次核定为第一批次排污单位,共涉及企业41家。 4 核定原则 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原则如下: (一)、已制定污染物排污绩效行业核算方法 按排污绩效计算的排污权,与排污单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初始排污权。 (1)若按排污绩效计算的结果高于环评批复允许排放量的,按环评批复允许排放量预分配初始排污权; (2)若按排污绩效计算的结果低于环评批复允许排放量的,在可分配初始排污权总量不足的地区,按排污绩效计算的结果分配初始排污权。 (二)未制定排污绩效标准行业核算方法 (1)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原则上以环评批复允许排放量为主,同时参考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原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满负荷生产情况下的实际排放量;分配的初始排污权不应超过环评批复允许排放量。 (2)环评批复和经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没有明确允许排放量的,其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参考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和原排污许可证数据,结合企业“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满负荷生产情况下的实际排放量,选用与企业实际排放量较为接近的数据。 (3)电镀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水污染物指标排放采用最新已批复环评报告计算数据,气污染物指标采用核查报告核定数据。 (4)纯生活污水企业不分配初始排污量。 5 各企业初始排污权确定 根据核定原则,各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初步确定结果见下表。 (一)采用环评批复数据企业名单 表5-1 企业初始排污量(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单 COD NH3-N SO2 NOX 备注 1 台州市凯通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0 0.066 已购买COD0.5 2 浙江凯凯美多机车有限公司 0 0.05 已购买可用COD0.37,氨氮0.05 3 台州市路桥石曲五金电镀厂 5.76 0.768 5.2(环评) 2.234* 按环评96000t/a排放计算,NOx根据耗煤760t/a计算 4 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7 0.81 已购买COD12.5 5 浙江三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258 0.3 6 新通宇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0.97 0.129 7 浙江吉利装璜材料有限公司 0.408 0.034 8 台州市路桥南玻钢化有限公司 0.083 0.0111 9 浙江求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0.19 0.05 10 台州吉利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0.6 0.08 11 台州市吉利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0.578 0.077 12 浙江绿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2.31 0.35 13 台州市大乘汽车保养设备有限公司 0.1 0.016 14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 0 0.035 已购买可用COD0.236 15 台州市德邦汽车内装饰有限公司 0.109 0.006 16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有限公司 4.26 0.64 0.0594 0.9678 已购买可用NOx0.7248 17 台州市路桥泓溢电镀厂 2.14 0.285 0.75 0.706 按环评35685t/a排放计算,NOx根据耗煤240t/a计算 18 三阳机车工业有限公司 0 0.08 0 0.224 已购买可用COD0.908, SO20.0036 19 台州市炬辉电镀有限公司 3.172 0.027 1.6 1.6 20 台州市宏图纺织有限公司 0.513 0.068 21 台州伟隆铝业有限公司 0 0 8.488 6.0 22 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 0.383 0.0574 23 浙江成泰实业有限公司 0.34 0.14 0 0 注:*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虽有交易但未购买,本次初始核定需购买。部分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按排放水量乘以排放浓度计算,纳管企业COD以60mg/L,氨氮以8mg/L计算。 (二)采用排污许可证数据企业名单 表5-2 企业初始排污量(排污许可证)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单 COD NH3-N SO2 NOX 备注 1 浙江精艺管件有限公司 0.276 0.0368 2 浙江八环轴承有限公司 0.817 0.109 3 台州市良三电泳涂装有限公司 0.048 0.0064 4 台州市顺鹏精锻有限公司 0.255 0.038 5 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路桥区中心屠宰场 0.9 0.12 2.55 0.441 6 浙江金环铜业有限公司 0 0 10.76 (排污) 21.59(排污) 7 台州市路桥区新桥电镀厂 1.9 0.25 1.12 1.94* NOx根据煤660t/a计算 8 浙江金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76 0.1 11.9 2.64 9 台州市路桥海都水产冷冻厂 0.18 0.024 10 台州市路桥红萍波电镀厂 4.12 0.051 1.3 1.4 11 台州市东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0.2 0.0187 12 浙江双鹏高中压紧固件有限公司 0 0 13 台州市路桥成强铝制品厂 0 0 0.0551 0.161 14 浙江爱信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72 0.405 10.68 8.79 与爱信瑞丰合并 15 台州市新洲机械有限公司 0.022 0.003 0 0.0677* 煤改气,NOx根据原环评柴油3.6吨,煤60吨通过热量折算,即消耗天然气3.617万立方米 16 台州市慕龙金属有限公司 0 0.04 0.38 0.367 已购买COD0.363 17 广汽吉奥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 5.4 0.72 2.68 3 18 台州市路桥绿环塑粉有限公司 0.008 0.001 注:*①采用《工业园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的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中氮氧化物2.94千克/吨燃煤,3.67千克/吨柴油,1.02千克/吨生物质(木材、木屑),18.71千克/万立方米。 ②1吨柴油=1.4571吨标煤,1吨煤=0.7143吨标煤,1万立方米=13.3吨标煤。 附件一 第一批初始排污权核定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单 COD NH3-N SO2 NOX 备注 1 台州市凯通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0 0.066 已购买COD0.5 2 浙江凯凯美多机车有限公司 0 0.05 已购买可用COD0.37 3 台州市路桥石曲五金电镀厂 5.76 0.768 5.2(环评) 2.234* 按环评96000t/a排放计算,NOx根据耗煤760t/a计算 4 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7 0.81 已购买COD12.5 5 浙江三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258 0.3 6 新通宇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0.97 0.129 7 浙江吉利装璜材料有限公司 0.408 0.034 8 台州市路桥南玻钢化有限公司 0.083 0.0111 9 浙江求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0.19 0.05 10 台州吉利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0.6 0.08 11 台州市吉利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0.578 0.077 12 浙江绿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2.31 0.35 13 台州市大乘汽车保养设备有限公司 0.1 0.016 14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 0 0.035 已购买COD0.236吨 15 台州市德邦汽车内装饰有限公司 0.109 0.006 16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有限公司 4.26 0.64 0.0594 0.9678 已购买可用NOx0.7248 17 台州市路桥泓溢电镀厂 2.14 0.285 0.75 0.706 按环评35685t/a排放计算,NOx根据耗煤240t/a计算 18 三阳机车工业有限公司 0 0.08 0 0.224 已购买可用COD0.908, SO20.0036, 19 台州市炬辉电镀有限公司 3.172 0.027 1.6 1.6 20 台州市宏图纺织有限公司 0.513 0.068 21 台州伟隆铝业有限公司 0 0 8.488 6.0 22 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 0.383 0.0574 23 浙江成泰实业有限公司 0.34 0.14 0 0 24 浙江精艺管件有限公司 0.276 0.0368 25 浙江八环轴承有限公司 0.817 0.109 26 台州市良三电泳涂装有限公司 0.048 0.0064 27 台州市顺鹏精锻有限公司 0.255 0.038 28 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路桥区中心屠宰场 0.9 0.12 2.55 0.441 29 浙江金环铜业有限公司 0 0 10.76 (环评) 21.59 (排污) 30 台州市路桥区新桥电镀厂 1.9 0.25 1.12 1.94* 按环评31650t/a排放计算,NOx根据煤660t/a计算 31 浙江金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76 0.1 11.9 2.64 32 台州市路桥海都水产冷冻厂 0.18 0.024 33 台州市路桥红萍波电镀厂 4.12 0.051 1.3 1.4 34 台州市东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0.2 0.0187 35 浙江双鹏高中压紧固件有限公司 0 0 36 台州市路桥成强铝制品厂 0 0 0.0551 0.161 37 浙江爱信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72 0.405 10.68 8.79 与爱信瑞丰合并 38 台州市新洲机械有限公司 0.022 0.003 0 0.0677* 煤改气,NOx根据原环评柴油3.6吨,煤60吨通过热量折算,即消耗天然气3.617万立方米 39 台州市慕龙金属有限公司 0 0.04 0.38 0.367 已购买COD0.363 40 广汽吉奥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 5.4 0.72 2.68 3 41 台州市路桥绿环塑粉有限公司 0.008 0.001 合 计 42.95 6.002 57.522 52.128 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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