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 型 电 视 连 续 剧
联
合
投
资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联络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络人: 电话:
鉴于:
1. (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国境内正当成立并致力于影视投资独立法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中国境内正当成立并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独立法人。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繁荣电影、 电视剧创作, 甲乙双方决定联合制作电视剧《 》。
现甲、 乙双方依据平等、 自愿、 老实信用标准,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广电总局相关要求, 经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条款;
一、 基础资料
1、 甲、 乙双方决定联合投资电视剧, 剧名为《 》(以下称该剧)。
2、 该剧集数长度: 集(暂定, 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批复为准)。
3、 该剧拍摄、 制作进度及发行计划见制作条款。
二、 投资
1、 该剧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投资预算见附件), 如有超支, 由甲方负责追加, 与乙方无关。
2、 甲、 乙双方共同投资该剧, 其中乙方投入人民币 元整, 其它投资款由甲方负担。
3、 乙方投资款采取分期支付方法。
(1)在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投资款人民币 元整;
(2)在该剧关机后 日内支付第二笔投资款 元整, 付清剩下投资款。
4、 乙方投资款当专题用于该剧制作, 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进行监督。乙方应将款项打入以下银行帐户为:
名 称:
开户行:
账 号:
三、 担保
1、 在乙方支付甲方投资款同时,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与中央电视台及其她卫星频道签署预购协议。该预购协议总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元。且约定中央电视台及其她卫星频道支付款项必需直接打入以下回款帐户:
名 称:
开户行:
账 号:
2、 回款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 甲方持人名章, 乙方持财务章, 账户资金未经双方认可不得使用, 在乙方取得该剧全部投资收益之日, 解除共同监管, 乙方持有财务章归还甲方。
3、 如中央电视台及其她卫星频道支付款项未根据预购协议约定打入回款帐户, 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提供其她价值相当( 万元)担保。
4、 回款账户内金额担保范围为: 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投资款及该投资款 %投资回报。如甲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 乙方有权就回款账户内资金优先受偿。
四、 制作
1、 甲方全权负责该剧全部拍摄和制作工作, 包含取得相关拍摄许可证、 组建摄制组、 完成前后期制作工作, 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2、 甲方全方面负责该剧摄制工作中全部事宜, 由该剧集摄制组负责签署全部聘用协议, 如推行中发生任何纠纷, 由甲方负责处理, 与乙方无关。
3、 甲方全方面负责摄制中人员安全、 设备安全、 监督摄制组为其全部工作人员上保险, 并监督承保风险完备, 以确保本剧顺利、 准期完成。在本剧制作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人员、 设备等方面安全问题, 由甲方负责处理, 若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由甲方负担。
4、 甲方在本剧交付之前立刻、 完全支付或清偿全部与本剧相关债务, 若由此造成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 与乙方无关。
5、 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剧相关资料(小说梗概、 剧本、 主创介绍、 剧照等)。
6、 甲方负责按本协议中要求拍摄进度组织该剧拍摄工作, 双方约定该剧集制作时间为: 年 月 日开机,
年 月 日关机, 后期制作约 天, 该剧拍摄地点为 。估计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该剧节目母带完成片(P制), 并提供给乙方壹套该剧完整数字BETA带及一套完整剧照和该剧DVD光盘100套。乙方对甲方提供任何资料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7、 甲方制作完成片技术质量达成省级频道黄金时段播出标准; 艺术质量达成省级频道黄金时段播出标准。
8、 拍摄期间甲方降低无须要各项开支, 确保拍摄周期和成片质量; 甲方按拍摄周期完成工作, 如乙方发觉甲方未按约定使用资金, 或发生特殊情况影响到影片制作和发行。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 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款项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9、 该剧制作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甲方承诺并确保该剧制作能够顺利进行, 直至取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发行许可证, 完全含有发行条件。
五、 发行
1、 甲方负责该剧发行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全球范围内一切介质发行工作均由甲方。
2、 甲方确保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假如因为发行问题, 造成乙方收入降低, 甲方当给予赔偿。
3、 如因发行工作而引发一切纠纷, 由甲方负责处理, 并负担全部责任。
六、 版权
1、 甲、 乙双方对该剧拥有共同版权, 根据甲方 %、 乙方 %百分比进行分配。乙方不享受该剧所取得收入(发行收入及赞助费、 广告费等其她一切因该剧而产生一切收益)但甲方到期未收购版权除外。
2、 甲方每个月向乙方通报该剧制作、 发行进度情况, 假如出现重大问题, 甲方立刻向乙方通报。在该剧制作、 发行进度及预算与本协议约定有较大差异时(拖延30天或预算超出 %), 甲方向乙方汇报, 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甲方承诺, 在 年 月 日前返还乙方全部投资本金和投资本金15%作为投资回报, 总计人民币
元整。
4、 乙方承诺, 在 年 月 日前, 甲方支付上述全部投资本金和投资回报(人民币 元整)同时, 乙方原拥有该剧 %版权(署名权除外)将全部由甲方拥有。若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要求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回报, 乙方有权拒绝转让乙方持有版权, 或根据投资百分比有权要求分配该剧全部收入。
5、 该剧字幕署名根据广播电视总局相关要求实施, 字幕由各方审核后方可制作。
6、 乙方享受永久署名权, 其中出品人一名, 总策划一至二人, 策划一至二人。假如该剧获奖, 乙享受荣誉权, 该权利不因版权转让而发生任何改变。
七、 协议变更、 解除
自协议生效起, 未经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协议, 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 违约责任
1、 如该剧未根据附件所列投资预算和进度计划进行制作、 发行, 造成乙方投资该项目收益率低于年 %,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不足部分。
2、 甲方对该剧制作、 发行负担全部责任, 如该剧收入低于预算, 造成乙方收益率低于年 %, 甲方给予赔偿乙方收入不足部分。
3、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中第二条第3款向甲方支付投资款项, 不然视为违约行为,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投资款项 作为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4、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中第五条第3、 4款向乙方返还投资本金和投资回报, 不然甲方需根据返还总款项 ﹪支付违约金。
5、 在该剧运作过程中, 甲、 乙双方按约定署名权利对外开展工作, 但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本剧运作过程中损害双方利益、 荣誉以及形象, 假如在本剧运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损害双方利益、 荣誉以及形象事情发生, 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而且由损害方赔偿受损方损失。
九、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 假如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推行其在本意向书下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义务推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推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经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 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连续时间合适证据及协议不能推行或者需要延期推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其对本意向书推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 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 双方应立刻经过友好协商决定怎样实施本意向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 双方须立刻恢复推行各自在本意向书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推行协议能力, 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临时延迟协议推行, 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负担责任。当事人拖延推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不能免去责任。
4.本意向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 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 并于本意向书签署日以后出现, 使该方对本意向书全部或部分推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水灾、 火灾、 旱灾、 台风、 地震, 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管曾否宣战)、 动乱、 罢工, 政府行为或法律要求等。
意外事件:
1. 非因双方当事人过失, 出现本条第一款要求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她关键演员生病、 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 致使电视剧拍摄拖延, 甲方应立刻采取补救方法, 并将拍摄计划顺延时间书面通知乙方; 所以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拍摄, 乙方无需负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要求情况致使电视剧拍摄拖延超出 天, 任何一方皆可经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十、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 能够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实施, 法律、 法规未作要求, 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 其它
本协议一式肆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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