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 (用工单位)
乙方: (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协议)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 满足甲方用人需求,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 平等协商, 在《中国劳动协议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 就劳务派遣事宜签署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条件、 派遣期、 试用期和提供劳务方法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 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以劳务派遣方法派往甲方。
2、 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 试用期 月, 派遣期 年,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依据甲方实际用工人数增减, 双方签署《劳务派遣人员名单》。
3、 派遣人员须含有条件:
(1)无犯罪史和不良统计。
(2)无酗酒、 吸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不良癖好。
(3)本人身份、 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员关系清楚、 确定。
(4)含有胜任工作学历、 身体等条件。
第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 确定录用, 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劳务人员一经确定, 甲、 乙双方应确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 并签字、 盖章, 作为本协议附件, 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协议;
2.甲、 乙双方根据约定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变更, 要对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 并须经双方签字、 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解聘, 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解聘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手续, 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 因病、 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 以及女性职员“三期”期间, 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 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要求继续推行用人单位职责。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职员资、 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
1.劳务派遣人职员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根据甲方依法制订标准实施, 实施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职员资、 各项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于每个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职员资清单, 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乙方于收到该款项后5日内发放;
3.甲方应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率做好劳务派遣人职员资、 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乙方依据甲方转入工资、 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每个月工资、 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 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 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需根据劳动法要求正当规范用工, 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具体工作岗位, 监督、 检验、 考评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 甲方可立刻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规章制度;
(3)严重工作渎职, 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企业前需身体健康, 并依据甲方要求提供健康证实, 体检不合格人员退回乙方, 由乙方解除劳动协议;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改变需降低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 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 2、 3款费用, 经甲、 乙双方约定后, 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 故甲方每个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对应提前一日);
7.劳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按法律要求应支付经济赔偿金,甲方在派遣职员办结工作交接后当月支付劳务费用时将应支付经济赔偿金转到乙方帐户。
8.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酬劳标准;
9.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协议, 其经济赔偿责任, 由甲方根据劳动法相关要求实施;
10.对乙方不推行协议, 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1.对劳务派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任务、 技能培训、 应达成工作要求、 应注意安全事项、 应遵守各项纪律等推行通知、 教育、 管理、 督查义务;
12.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劳动条件、 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具, 以及符合国家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需劳动防护用具, 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工厂医疗服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 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事实通知劳务派遣人员, 而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协议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推行协议, 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方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劳务用工管理、 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 处理包含劳动关系全部事宜,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协议, 而且提供给甲方立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 负责建立、 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协议条款要求派遣符合条件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劳务人员, 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 尽可能避免对甲方正常生产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 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 甲方提供必需帮助;
8.乙方应指定专员定时到甲方处, 了解劳务派遣人员思想动态、 工作表现、 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合理要求, 乙方应尽力提供最好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生活、 工作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规章制度, 服从甲、 乙双方工作安排与管理, 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 应提前30日向甲、 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同意并办理完成与甲方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六条: 费用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包含:
(1)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酬劳;
(2)劳务派遣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4)按发票缴纳营业税。
(5)如发生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向地税务局缴纳。
2.费用标准:
(1)甲方应支付相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社保局核定缴费基数依据当月发工资人数, 连同个人缴纳部分, 每个月一次支付乙方, 由乙方申报上缴。
(2)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个月 元。 2按工资总额( %)支付
3.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个月 10 日前将2项中(1)、 (2)、 (3)款要求费用以 转账支票 方法支付给乙方。(其中: 劳务人职员资发放标准以甲方工资清单为准; 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省、 市政策调整, 双方也应依法立刻调整; 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5天按15天计算, 超出15天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 乙方负责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正当票据。
4、 乙方帐户资料以下: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 其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教育、 月评、 季评及年度考评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 享受甲方要求福利、 劳保、 工作、 学习、 休息等候遇和评优、 评先等权利。
第八条: 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 甲方应主动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 而且立刻通知乙方。乙方应负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判定申请, 以及协调工作, 甲方应主动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判定申请结束后, 由甲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求负担用人单位义务, 并按相关要求实施;
3.因发生工伤而引发全部费用, 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要求支付外, 其她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 在接收诊疗停工留薪期,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甲方按月支付。
第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协议期满甲、 乙双方无疑义, 协议顺延; 协议期满后甲、 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 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条: 协议变更、 解除、 终止和其她
1.甲、 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补充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期满即终止。甲、 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并协商处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协议终止后, 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 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期顺延, 甲、 乙双方应该立刻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 违约方应向对方负担违约责任, 并负担对应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赔偿
1、 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协议, 应将剩下期管理费总额作为赔偿金, 一次性支付给守约方。
2、 本协议签署后, 一方不按约定实施, 应向守约方按确定派遣人数最低工资标准, 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期内双倍管理费, 作为违约赔偿金。
3协议期内甲方不得与其它派遣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如违约, 按上款支付赔偿金。
4、 甲方不按本协议要求时间和方法, 支付全部款项给乙方和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派遣人职员资违约现象出现, 除按本协议纠正后, 还应支付服务管理费2倍违约金, 并由违约方负担全部责任。
5、 因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 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 其她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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