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 年月-铺号)
商铺租赁协议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
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 协商一致, 缔结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房屋含有正当产权。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累计为 ㎡,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 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 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定甲方已通知该商铺情况, 且在本协议签署时已对该商铺情况进行具体了解, 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承租商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协议而且乙方按约定支付确保金后,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未推行相关义务, 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 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 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清单(附件)进行交接, 并对其查对后签字确定。
3.3 乙方应于约定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前来办理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装修免租期, 免租期自交付日(包含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水、 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根据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以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单价为 元/月, 即租金累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年(指公历月)计算, 乙方须于每个月/年 月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法将当月/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以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 甲方将以书面方法通知乙方, 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中介费 元由 负担。协议签字生效, 视作中介成功, 中介方正当取得佣金, 以后双方发生变更, 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4.6 以上租金不含税, 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7 乙方于签署本协议时预付首次租金, 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8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 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 累计为(大写) 元整; 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 乙方于每个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下月管理费。
4.9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水电费、 水、 电、 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 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 乙方应于每个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费用交给物业管理企业, 非甲方代收, 按相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 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按本协议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确保金
5.1 确保金, 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 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累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确保金。
5.2 在协议终止时, 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协议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协议约定归还该商铺后, 确保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情况下, 甲方有权没收确保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收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并按要求或约定交纳费用与推行其她义务。
6.2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设施设备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6.3 该商铺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依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 修葺改造、 及安装必需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用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企业管理。
7.3 乙方装修, 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 并经甲方同意, 同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 费用由乙方负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正当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 并负担对应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 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任何纠纷、 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负担责任, 因乙方装修产生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负担。
7.5 乙方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框架结构, 不得影响其安全性。不然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一切损失, 并由其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可能封闭作业, 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噪声, 粉尘、 刺激性气味, 不得在该商铺外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使用。
7.7 乙方装修、 改造及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等, 不得影响其她相关联物业使用, 或功效, 不然回复原状, 并负担对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境保护、 卫生、 消防等验收, 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 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 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租、 分租或出借该商铺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 不影响乙方推行本协议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交纳租金), 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9.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牌匾与标识及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企业同意, 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企业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9.2 乙方需在指定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需自行与物业管理企业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 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0.1 甲方权利义务
10.1.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收取乙方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0.1.2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她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0.1.3 甲方须提供相关部门核准水、 电设施。
10.1.4 甲方确保乙方在承租期间能够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0.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 甲方能够给予帮助。
10.2 乙方权利义务
10.2.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该商铺, 依法经营; 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0.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多种行政许可及同意(包含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消防及环境保护合格证)。
10.2.3 乙方自行负担经营过程中产生一切债权、 债务、 劳动纠纷及其她经济或法律责任。
10.2.4 因乙方使用不妥或其她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隶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她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必需立刻给予维修, 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 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5 乙方对甲方正常房屋安全检验和维修应给予帮助, 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 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 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与续期
11.1 本协议终止日, 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物品, 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含但不限于: 铺设管线、 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设施物件等)归甲方全部。如乙方逾期搬离(包含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情形), 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逾期超出10日, 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赔偿。
11.2 若乙方欲于协议期满后续租, 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
11.3 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多种费用, 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 水电费、 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她义务, 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任何物品。
11.4 一方能够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解除方按本协议违约解除本协议条款, 负担提前解除协议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 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协议约定其它费用, 每日按逾期总额1%, 向甲方给付滞纳金, 逾期超出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水电供给和控制该商铺物品,逾期超出15日,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没收乙方租赁确保金, 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2.2 甲方违约解除本协议, 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确保金, 乙方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赔偿。
12.3 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 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租赁确保金抵做违约金, 甲方不予返还, 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全部。
12.4 乙方违约, 经甲方要求更正后, 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更正,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按本条第10.3款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送达
13.1 依据本协议需要发出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相关通知和要求等, 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送达方法包含但不限于: 直接送交、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 简单非关键通知能够电话方法进行。送达文件时, 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 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3.2 本协议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络方法为双方约定送达地址及联络方法, 如有变更, 一方应立刻通知另一方, 不然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四条 管辖法院
14.1 本协议产生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本协议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 阅读与了解所设, 并非完全独立, 条款间相辅相成, 作为整体给予适用与解释。
15.2 本协议一式 份, 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生效, 双方各执 份, 中介方一份, 立案一份。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附件
16.1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一并实施。
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中介方):
身份证: 身份号: 盖章: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