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兰溪市协议供货商资格确定表
产 品 名 称
中标品牌
中标供给商名称
被授权供货商概况
名 称
注册资金
地 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
联络电话
业务联络人
联络电话
售后服务人员
联络电话
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供给商意见
本企业将认真遵守兰溪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各项要求。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
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定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被确定协议供货商需交纳履约确保金叁仟元整。
兰溪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浙江省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招标结果和相关中标供给商授权, 并经兰溪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确定, 我企业荣幸成为本期兰溪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等商品供货商, 在协议供货使用期内郑重承诺:
一、 我企业确保对在协议推行期间行为(销售、 结算、 售后服务等)负责, 如发觉我企业因本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中标供给商承诺书相关要求或承诺, 市采购办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罚则对我企业进行处罚, 直至停止我企业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 情节严重, 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给商名单。
二、 我企业确保依据招标文件、 《金华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及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承诺, 按优惠率和中标价格(包含单一协议折扣)立刻向兰溪市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中标产品和服务, 成交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 且不在《兰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协议供货采购协议》内容之外, 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 我企业确保本协议中所供货物(含选配件)及其服务皆为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四、 我企业确保本协议中所供货物是 月 以后生产、 质量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并加贴国家3C强制认证等标志。
五、 我企业确保在产品显著位置加贴注明中标供给商(原厂商)及服务电话、 产品无偿保修起止时间、 供货商及联络人、 联络电话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情况标识。
六、 我企业确保在协议供货资格使用期内, 假如中标产品投标价调整或配置升级时(公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 不超出2个工作日)立刻通知贵中心。逾期不报, 愿意接收处罚, 直至取消协议供货资格。
七、 我企业知道若帮助采购单位进行拆单采购(将一个超出采购数量限定或资金限额设备采购项目拆分为多个较小数量协议分别实施),将会被暂停或取消协议供货资格, 直至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八、 我企业确保严格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向各采购单位提供售后服务。
九、 我企业确保在供货时按中标协议文本要求内容与各采购单位签署协议书, 妥善保管该协议书并按月报送市采购办及贵中心, 并确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向巿采购办及贵中心定时上报我企业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本级采购单位销售统计统计表。
十、 我企业知道我们对兰溪市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中标供给商在本招标项目下中标产品。
十一、 贵方决定延长协议供货使用期, 可经过“兰溪市招投标网”等相关媒体公告, 我企业若在7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 即为接收贵方要求。此时, 我企业缴纳履约确保金使用期也对应延长。除此之外, 我企业承诺不修改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其她实质性内容。
十二、 我企业负责本期协议供货全权代表为 , 联络电话
手机 。
本承诺书自我企业签字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日内有效。
承诺单位: (盖章)
日期: 二○○九年 月 日
我企业协议供货物牌、 产品:
授 权 书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浙江省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招标结果, 我企业作为 产品中标人, 特授权 为本企业 中标产品 兰溪市 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等商品协议供货供货商。
我企业对其在协议推行期间行为负责任, 并与其共同推行金华市采购中心相关本期协议供货招标文件要求和本企业投标时承诺。
本授权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期协议供货终止之日内有效。
出具授权书厂家(企业)名称:
签章:
日期:
兰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甲方: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 《中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甲、 乙双方根据浙江省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招标结果、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价格及承诺,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
浙江省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招标结果和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是组成供货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其中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产地及厂家、 设备单价、 让利率、 服务承诺等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其它条款含有相同效力。
第二条[甲方权利]
1、 有权依据本协议享受乙方提供供货及售后服务;
2、 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要求单方解除协议并重新选择中标商;
3、 有权在相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中标产品型号、 价格、 优惠率以及相关信息;
4、 其它依招标文件及本协议要求权利。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确保以其名义向乙方代申购 是供给兰溪市范围内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或用财政资金采购用户(以下简称“最终用户单位”)使用; 除非乙方同意, 甲方确保不会代购最终用户单位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购请求, 同时最终用户单位不会是其系统或机构外任何其它第三方;
2、 有应乙方请求澄清本协议上述所称“最终用户单位”身份义务;
3、 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不合理要求;
4、 负有帮助乙方办理货款支付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
1、 有权要求甲方就其对本协议第三条所称“最终用户单位”身份产生疑问进行澄清;
2、 有权拒绝超出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范围任何不合理要求;
3、 推行协议完结, 有权要求甲方或最终用户单位帮助办理支付货款。
第五条 [质量担保
乙方确保其依据本协议销售全部 设备是含有正当有效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合格证, 且含有正当全部权或处分权原装自产产品, 并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 服务和环境保护标准。
第六条 [乙方通常义务]
1、 确保严格实施在代理价基础上让利率(该让利率将在协议期限内不能降低), 并确保其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2、 确保严格遵守本协议要求相关价格政策向最终用户单位提供售中和售后服务, 并同意负担本协议签署前甲方代最终用户单位申购电脑设备售后服务, 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中标文件价格要求实施;
3、 确保提供针对甲方及其最终用户单位优先、 立刻供货服务, 不得因某台或某批货物履约存在障碍而影响或拒绝其它台次或批次货物供货和优惠政策实施;
4、 确保严格实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制订相关协议供货采购供给约定时汇报制度。
第七条 [通知义务]
乙方确保在遵守本协议第十三、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基础上, 于协议期限内每个月5号前定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关价格、 型号等市场销售政策或服务政策方面信息。
在价格调整、 机型增减等市场销售政策或服务政策发生临时变动时, 乙方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 并在随即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价格调整申请表, 列出每种产品代理价格、 供货价格、 让利率(让利率不得降低)。
第八条 [具体销售协议]
具体交易时, 乙方与最终用户单位依据本协议另行签署协议供货协议, 该协议应在本协议框架下就具体履约细节进行约定, 不得与本协议要求相冲突。
货物协议供货价为使用期内最高限价,最终用户单位与乙方可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内平等协商,确定最终供给价格。
第九条 [推行标准]
协议双方确保在遵守老实、 信用标准基础上, 全方面地、 合适地推行本协议及双方在协议使用期间所一致同意签署任何文件。
乙方必需按正常销售手段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条 [单据开具、 货物交付及安装]
最终用户单位在中标品牌中选择所需货物后, 凭甲方开具《采购预算实施确定书》与乙方签署协议供货协议。
乙方依据协议供货协议、 本协议上相关约定向最终用户单位开具正当税务发票、 无偿将货物运输至最终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并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验收及价款支付]
最终用户单位负责货物验收和签署验收汇报。
协议双方同意, 采购价款支付遵守市财政部门相关付款程序立刻间要求, 由财政部门依据《协议供货协议》、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 正式发票和协议供货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价款。
第十二条 [履约确保金]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协议期限内乙方无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等要求违约行为,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质量违约及违约责任]
质量违约是指乙方拆换、 掉换、 截留产品零部件, 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点产品, 主机、 零件、 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 以劣充优、 以假充真, 进货渠道非法、 不规范、 不正当等情形。
每质量违约一次, 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确保金, 情节严重取消其政府采购供给商资格。若乙方质量违约二次以上(含二次),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同时失效, 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确保金, 情节严重严禁该供给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3年, 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 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适宜投标人另行签署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四条 [价格违约及违约责任]
价格违约是指乙方供货价格高于同品牌其她商家价格(其她家商价格低于其进货价销售除外), 有意隐瞒或延误通知甲方价格调整情况, 以取得额外价差, 让利率低于投标时承诺等情形。
每价格违约一次, 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确保金, 情节严重取消其政府采购供给商资格。若乙方价格违约二次以上(含二次),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同时失效, 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确保金, 情节严重严禁该供给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 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适宜投标人另行签署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五条 [服务违约及违约责任]
服务违约是指乙方不能立刻供货、 不能立刻响应、 不能立刻完成维修, 服务质量不佳、 态度差、 响应慢, 不能立刻满足用户合理要求等行为。
甲方依据《售后反馈意见》统计、 核实相关服务投诉、 定时统计乙方每个月、 每年售后服务统计、 定时汇报统计、 有没有本协议第八条要求通知义务违反统计等路径来考评乙方服务水平并认定乙方是否服务违约。
乙方每服务违约一次, 乙方将无权请求返还全部履约确保金三分之一。当乙方累计有三次服务违约时,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同时失效, 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全部履约确保金, 情节严重严禁该供给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 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适宜投标人另行签署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六条[其它违约及违约责任]
其它违约是指乙方有串通、 贿赂、 欺诈行为或其它严重违法、 违规、 违约行为。
乙方每违约一次, 乙方将无权请求返还全部履约确保金, 并取消其政府采购供给商资格, 情节严重严禁该供给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 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适宜投标人另行签署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七条[协议供货采购例外]
双方同意, 当一次性采购空调机70台以上, 投影仪每批次超出15台, 或者空调机、 传真机、 复印机、 速印机、 投影仪和扫描仪每批次采购金额超出20万元以上, 不列入协议供货范围, 由甲方按相关要求另行组织采购。
第十八条[协议修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对本协议任何修改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 不然无效。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如出现战争、 法律或政策调整、 企业破产等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协议各方无法遵守本协议时, 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协议双方同意, 任何源于、 产生于或包含本协议及其招投文件争议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其中因设备质量问题所发生争议, 由国家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判定。判定费用负担由双方另行约定, 约定不成或没有约定, 由先送检一方垫付, 最终由过失方负担。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产生诉讼, 由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使用期限从 月 日起至浙江省计算机(包含台式、 便携式)、 打印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打印纸、 油印纸、 投影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服务器、 油印机、 数码相机、 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期结束止。(即: 空调机至12月30日止; 传真机、 复印机、 速印机、 投影仪和扫描仪至5月30日止)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 在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基础上, 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期及售后服务
投标文件中工期一览表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 作为该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贰份,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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