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铺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现就甲方开发商品房, 交由乙方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础情况:
甲方开发商品房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邛海路10号橡树商业广场(南湖·十二橡树)1号楼项目, 现在处于准现房阶段, 房屋结构为 框架剪力墙 , 地下负 一 层, 地上 1, 2, 3, 4 层商业。
甲方确保乙方所销售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若发生相关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 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 甲方同意用户以下多个付款方法: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三、 佣金结算方法:
1、 所售商铺部分, 佣金点位按所售房款实际到款额23%结算。
(1)结款方法均为套结 ; 乙方进场后用户一次性付款且签协议, 甲方前两月按日结算佣金, 最晚不得超出次日结账。第三个月每3日结算一次佣金;
(2)用户分期付款均以乙方每次销售实到款当日佣金结算。
2、 乙方所售商铺佣金结算均预留3%, 待乙方每个月完成全部任务后, 甲方在次月1号前, 一并结清以前预留3%佣金; 第三月预留3%佣金在乙方退场时结清; 若乙方未能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任务, 则当月3%佣金直接扣除; 。
3、 若发生用户退款情况, 在次日给乙方结算佣金时扣除该商铺已结佣金。
4、 甲方在日结时按已结佣金7%扣除代扣税。
5、 甲方所支付给乙方劳动酬劳均以销售业绩计算佣金, 无底薪。
6、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职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花名册电子文档、 书面文件给甲方存档立案。
四、 乙方销售业绩任务
乙方应在2月15日起三个月商铺共为甲方回款3300万元(建筑面积销售80%), 销售业绩以阶梯式完成:
1、 第一个月(即2月15日至3月15日)回款900万;
2、 第二个月(即3月16日至4月15日)回款1050万;
3、 第三个月(即4月16日至5月15日)回款1350万, 超出任务部分计入下一个月任务。
4、 乙方结算佣金后必需在第一时间向乙方业务员结算佣金, 甲方有权指定甲方相关人员对每日佣金结算进行监督, 在佣金发放过程中所发生任何纠纷及其她事项, 由乙方在售楼处及项目以外地方进行处理, 且乙方对此负有全部责任, 甲方没有任何关联。乙方不得所以扰乱甲方日常工作, 若有影响甲方日常工作, 乙方对此负完全责任, 并赔偿损失。
五、 代理期限
1、 本协议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 5月15日止。协议到期后, 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项。
2、 本协议为独家代理销售, 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 甲方不得指定其她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房屋。
3、 销售期内, 甲方不管经过何种路径直接或间接未经或已经乙方介绍用户成交, 均算乙方销售业绩。
4、 乙方进场工作开展一个半月后, 销售业绩无显著进展, 则甲方有权选择变更使用其它销售路径和合作方法, 乙方相关善后工作自行处理, 与甲方无关。
六、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全部正当手续及用户签署销售协议甲方提供100平方售楼部, 售楼部桌椅等办公用具由甲方提供, 其她简单办公耗材及售楼部发生全部费用, 及广告费、 活动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销售。
七、 甲方配置财务人员帮助乙方, 乙方全部销售房款, 必需打入甲方所指定帐户。
八、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 未按约定将售房款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内, 甲方有权按该笔销售款三倍在乙方应得销售佣金内扣除。
九、 乙方在对外销售过程中必需严格根据甲乙双方认可销售协议进行销售, 并共同制订调价策略, 如乙方私自改变销售协议文本内容, 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十、 乙方需严守老实、 信誉、 高效服务标准, 主动、 主动、 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 乙方需严守甲方相关商业机密不得外泄。
十一、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 如发生争议, 向所代理销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区提起诉讼。
十二、 乙方销售活动,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要求; 若有违反, 所以造成损失, 甲方概不负责, 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二、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附件为主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配合部分:
1, 财务对接1人
2, 项目对接1人
3, 商业运行管理企业(提议注册地在上海或者深圳)
4, 酒店管理企业(提议注册地在上海或者深圳)
5, 商铺分隔测绘及房管局网签立案变更
6, POSE机3-5台(单台上限额度为50万), 打印小票后必需为开发商企业全称
7, 电脑2台, 打印复印机一台(能够打印A3纸)
8, 财务制表人: 乙方财务(名字)
财务审核人: 甲方财务(名字)
财务审批人: 甲方责任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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