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00000有限企业
供 用 水 合 同
七月
0000有限企业
供 用 水 合 同
供水单位: 0000有限企业
用水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在水供给和使用中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国水法》, 《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相关要求, 经供、 用水双方协商, 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水量核定及计量方法
(一)依据用水单位用水性质, 经供、 用水单位核定你单位年用水计划为, 年用水量为————万m3,月用水量为——----万m3。
(二)用水单位基础用水量不能低于双方核定水量80%, 即——----————万m3。
(三)水量计量依据双方认可水量计量设备计量数据为准。双方委托代表定时签字认可。
第二条 供水方法
(一) 在协议使用期内, 供水单位经过工业园区供水管网及隶属设施向用水单位供水。
(二)用水单位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 水质有特殊要求, 应该自行设置贮水、 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不然应负担由此而造成全部损失。
第三条 水费结算
(一)双方根据注册登记计费水表计量水量作为水费结算依据。供水单位根据师市办发《相关调整五家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水价通知》, 开发区源水(未经水厂处理水)成本水价为1.5元/方, 水厂处理后供水成本水价为2.60元/方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协议使用期内, 遇水价调整时, 根据调价文件要求实施。
(二)用水单位用水量未达成基础用水量时, 须按基础用水量向供水单位交纳水费确保水权。不然将失去所拥有水权, 供水单位将依据用水单位实际用水量, 下调用水单位水权量, 且不能确保核定后水权量超量供给。
(三)供水单位根据每个月25日抄验表并结算水费, 用水单位在次月5日前交清水费。
(三)水费结算采取 方法支付。
(四)因用水单位表井占压、 损坏及用水单位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 供水单位可依据用水单位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 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单位三个月不能处理妨碍抄验表问题, 供水单位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 供水设施
供、 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供水单位设计安装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管道和隶属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管道及设施由用水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或者由受委托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单位权利义务
(一)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情况下, 保障安全供水。
(二)监督用水单位根据协议约定用水量、 用水性质、 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三)用水单位逾期不缴纳水费, 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单位收取水费10%滞纳金。
(四)如用水单位搬迁或者其她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供水单位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五)供水单位设置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隶属设施损坏时, 供水单位应该立刻进入现场抢修。
(六)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 供水单位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 用水单位权利义务
(一)用水单位应该在通水前支付相关工程其她费用。
(二)有权对供水单位收缴水费及确定水价申请复核。
(三)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按期向供水单位交水费。
(四)不得私自向其她用水单位和个人转供水; 不得私自向协议约定四至外供水。
(五)用水单位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多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 水表
(一)用水单位应确保计费水表、 表井(箱)及隶属设施完好, 配合供水单位抄验表或者帮助做好水表等设施更换、 维修工作。
(二)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 用水单位不得私自开封开启无表防险(用水单位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 应该通知供水单位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 用水单位能够自行开启使用, 灭火后应该立刻通知供水单位重新铅封。
(三)有权要求供水单位根据国家要求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四)用水单位有保护水表义务, 对水表计量有异议, 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计量验定机构判定, 如计量误差未超出国家要求许可范围, 判定费由用水单位支付; 如误差超出国家要求许可范围, 判定费由供水方支付。
(五)因为用水单位用水量增加, 连续六个月超出水表公称流量时, 应该办理换表手续; 因为用水单位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 供水单位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用水单位负担工料费; 当用水单位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 根据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 节省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出水权水量用水单位, 对超水权水量用水除正常交纳水费外, 还应该交纳加价50%水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单位违约责任
1、 供水单位违反协议约定未向用水单位供水, 应该支付用水单位停水期间正常见水量水费10%违约金。因为不可抗力(包含罢工)或紧急避险原因, 或政府行为, 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 使用水单位受到损失, 供水单位不负担赔偿责任。
2、 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 供水单位未公告, 应该支付用水单位停水期间正常见水量水费 10%违约金。
(二)用水单位违约责任
1、 用水单位未按期交水费, 还应该支付滞纳金。超出要求交费日期一个月, 供水单位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单位于六个月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 供水单位应该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出六个月, 用水人要求复装, 应该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 另行办理新装手续及接管费。
2、 用水单位私自改变用水性质; 或向其它用水单位转供水; 或向协议约定四至外供用水, 未到供水单位处办理变更手续, 用水单位除补交水价差价水费外, 还应该向供水单位支付5000元违约金。
3、 用水单位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多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除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外, 应向供水单位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赔偿所造成一切损失。
第十条 协议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协议条款或者协议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补充协定, 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她约定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一式两份。
供水单位(盖章): 用水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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