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委托方: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 (简称甲方)受托方: 西安水平保险公估有限企业 (简称乙方)为明确甲、 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本着老实信用标准, 甲、 乙双方经过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 在平等互惠互利标准下签署本协议。一、 委托内容甲方将下列工作委托给乙方承接, 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委托下述工作内容: (1)、 承保前, 对保险标进行检验、 估价及风险评定。(2)、 保险标出险后, 进行查勘、 检验、 估损及理算。(3)、 保险咨询及防灾防损咨询。(4)、 保险风险管理讲座或培训。(5)、 甲方委托办理其她保险事务。二、 委托形式甲方(或其分支机构,
2、 下同)视实际工作需要, 以出具书面委托书(附件一、 附件二)形式, 委托乙方对具体项目进行公估理算、 风险评定等工作。并甲方进行委托时应在书面委托书上写明具体委托内容和权限, 包含委托现场查勘、 损失原因认定、 损失金额认定、 赔偿理算、 风险评定等。乙方依据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内容进行相关工作。在公估作业过程中, 委托事项如有变更, 甲方应立刻向乙方提出发出委托要约变更申请书(附件二三), 经乙方确定后双方根据变更后内容实施。三、 公估费约定公估收费标准: 1、 对仅限西安 市区内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现场查勘与定损事故车辆定损委托车险案件, 乙方根据案均RMB200 元车险收费标准(附件四)约定标
3、准收取公估费用,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2、 甲方委托乙方财产险业务, 乙方根据财产险公估业务收费标准(附件五)约定向甲方收取公估费用。四、 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人员素质以及提供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依据考评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改善服务质量、 暂停合作、 停止支付公估费等处理方法。考评内容能够包含服务态度、 定损偏差率、 定损全方面性、 定损立刻性、 公估汇报立刻性、 公估汇报质量以及有效投诉率等方面。3、 若如乙方公估结果显著与事实不符, 或乙方工作懈怠, 延误公估时机, 甲方能够单方面解除委托协议, 同时可向乙方
4、索赔因上述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4、 按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内容甲方应立刻确定和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部分公估费用, 同时乙方必需同时向甲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正式统一公估费用收据发票。如甲方拖延支付, 则每日按应支付金额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 乙方权利义务: 1、 依摄影关要求, 独立、 客观、 公正、 公平进行保险公估作业, 正确处理好甲方和被保险人关系。2、 乙方对委托内容达成共识后应立刻签署、 确定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在公估作业过程中, 对甲方提出委托要约变更申请书内容达成一致后应立刻签收。3、 乙方服务电话二十四小时通畅, 并严格根据甲方对于用户承诺服务时效(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立刻向乙
5、方提供相关服务时效书面资料), 提供立刻、 周到公估服务。4、 因为乙方过失, 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乙方负担经济赔偿责任。5、 乙方建立委托方保险公估业务具体统计并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保管相关业务资料。6、 乙方有权依据约定, 收取应收公估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公估汇报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公估汇报后, 依据甲方出具保险公估结算确定单向甲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 甲方在收到公估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一个月内, 应向乙方支付相关公估费用。六、 保密条款除非下列情况, 甲、 乙双方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不然将负担所以造成一切损失。 1、 告诉给提供相关服务雇员、 顾问
6、或保险经纪人; 2、 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3、 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七、 函件送达1、 发送对方关键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要求签收或以挂号方法寄至对方营业地址。使用传真、 电子邮件等其它方法, 原件应随即挂号寄送。2、 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 传真件则在传真抵达同时即视为送达。3、 邮寄地址: 邮 编: 邮寄联络人: 联络人电话: 八、 公估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三)。九八、 争议处理: 甲、 乙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 首先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 协议
7、期限: 1、 本协议使用期为一年,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期满后, 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推行, 或双方均无疑义或双方均无异议, 则本协议自动延期壹年。十一、 协议终止本协议使用期内, 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 应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对方, 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解除方应负担对应赔偿责任。发生下列情形, 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限届满; 2、 一方严重违反约定受罚或违约情节恶劣, 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 甲方存在无故拖延给付公估费用情形达成 日, 经双方沟通无效, 乙方可单方终止协议; 4、 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 5、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十二十一、 附件及条款修订本协议所附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本协议使用期内, 经双方协商一致, 补充协议或修订协议与本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十三十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持一份。十四、 协议签约地: 甲方: 中华联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西安水平保险公估有限企业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