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协议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加强协议管理, 降低失误, 提升经济效益, 依据国家《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规要求,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二、 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企业对外签署各类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 协议管理是企业管理一项关键内容, 搞好协议管理, 对于企业经济活动开展和经济利益取得, 都有主动意义。各级领导干部、 法人委托人以及其她相关人员, 都必需严格遵守、 切实实施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需相互配合, 共同努力, 搞好企业以“守协议、 重信誉”为关键协议管理工作。
第二章
协议信用管理部门相关岗位责任
一、 协议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一)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落实实施协议法律法规培训协议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正当权益。
(二)制订和完善本企业协议信用政策、 制度、 措施组织实施协议信用管理工作考评。
(三)对用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用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四)用户授信管理:进行用户信用审批跟踪用户活期对用户信用情况统计分析。
(五)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账龄随时将潜在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发生。
(六)协议债务处理:建立标准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追账队伍立刻制订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方案并组织有效追账。
(七)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 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关键职责:
1、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处理信用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
2、 授权委托协议承接人员对外签署协议;
3、 对本企业协议承接人员进行考评奖惩;
4、 活期了解协议签署推行情况。
(二) 协议信用管理小组关键职责:
1、 组织协议法律法规宣传、 学习和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 制订和完善本企业信用政策、 制度、 措施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考评;
3、 统一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企业协议专用章使用;
4、 阻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协议进行遵法活动;
5、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发生;
6、 建立标准催账程序;
7、 汇总、 分析用户信用数据向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 协调佣咯销、 财务、 技术等部门关系。
(三) 协议信用管理员关键职责:
1、 帮助协议承接人员依法签署协议参与重大协议谈判与签署。
2、 审查协议预防不完善或不正当协议出现保管好协议专用章。
3、 检验协议推行情况帮助协议承接人员处理协议实施中问题和纠纷。
4、 登记协议台帐做好协议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协议签署推行以及协议纠纷处理情况。
5、 发觉不符和法律要求协议行为立刻向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责任人或企业副总汇报。
6、 参与对协议纠纷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7、 活期向协议信用管理责任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 负责用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 参与协议债务追收。
10、 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四) 供销部门关键职责
(1)依法签署变更解除本部门协议。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署协议重大协议提交相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协议认真实施并活期自查协议推行情况。
(4)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相关部门联络发生问题立刻向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协议信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协议登记、 统计、 归档工作。
(6)参与本部门协议纠纷处理。
(7)配合企业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协议信用管理工作。
(五)财务及技术部门关键职责
(1)加强佣咯销等相关部门联络立刻通报协议推行中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协议相关应收应付款项统计、 分析提出处理提议。
(3)处理协议推行中相关技术方面问题。
(4)依法签署、 变更、 处理技术协议。
(5)本部门协议登记、 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协议信用管理工作。
(六)其她部门职责
第三章
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一、 对外签署协议, 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适用本制度。
二、 被授权者条件:
1、 必需是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署协议并含有经济工作经验相关人员。
2、 必需经过《中国协议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 能够遵纪遵法实施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
三、 申请程序
1、 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协议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与《协议法》培训人员记录表”。
2、 由协议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行《协议法》培训班并参与考试。
3、 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协议信用管理部门要求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审查再经企业人事部门和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
1、 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审核和证件办理、 变更、 注销登记遗失申明和监督检验等管理工作并为企业归口管理部门。
2、 本企业颁发签署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企业统一印制, 其她部门不得私自印制, “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使用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出两年。
3、 凡不持酉法人授权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协议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由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临时“法人授权委拖事宜;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其她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署协议。
4、 凡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对外签署协议者必需严格遵守本企业制订协议信用管理要求和相关配套制度做好协议台帐记载以备考查。
5、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需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使用期届满不再续展;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本企业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因违反本企业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6)持证人私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 经颁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将本部门指示意见送协议信用管理部门由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或协议信用管理领导晓组汇报后依据情况酌情处理。
7、 凡核准注销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协议信用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五、 责任
1、 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教育和管理凡发觉严重违反本企业相关制度要求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遵法活动以及渎职、 渎职等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
销证件。
2、 持证人必需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使用期内签署协议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负担。
第四章
协议印章和协议文本管理制度
一、 签署协议, 应该加盖单位协议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协议文本上加盖协议专用章。
1、 各相关部门协议专用章由信用(协议)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汇报审批、 协议专用章登记、 留样、 发放和监督检验等管理工作。
2、 协议专用章刻制由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刻制协议专用章, 凡需刻制协议专用章部门, 必需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汇报, 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同时按工作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协议专用章刻制数量、 要求和样章草图, 交信用(协议)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3、 凡持有协议专用章部门, 应做到正当使用、 专员保管。如遇工作需要, 需携带外出, 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 用后立刻归还。
4、 协议专用章不得代用, 混用。
5、 凡遇协议专用章遗失, 应立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并将本部门指示意见送信用(协议)管理机构立案, 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发表遗失申明, 办理相关证实材料。
6、 凡遇协议专用章变更, 需重新刻制, 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 原协议专用章交还信用(协议)管理机构统一处理。企业重大对外经济往来活动, 均应按本要求签订协议, 但金额在10000元以下, 即时清结(指协议签署、 推行、
终止在同一时刻完成且现款交易)除外。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及各业务部门对外签署各类协议(劳动协议除外)。
二、 具体要求
1、 协议必备条款
协议文本应包含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住所、 标、 数量、 质量、 价款或酬劳、 推行期限、 推行地点和方法、 违约责任、 争议处理方法等。
2、 当事人信息
协议文本应在调查核实前提下, 载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基础信息, 包含全称、 联络方法、 地址、 法人代表等。
3、 协议标
协议文本对协议标描述应正确, 不能产生模糊和歧义。对于比较复杂难以描述协议标, 应该采取图表、 照片等形式加以明确, 并作为协议附件, 经签字或盖章给予确定。
4、 数量、 质量
协议文本所包含数量应正确, 包含数量较多, 可采取表格形式进行描述。数量单位应采取国家统一标准和行业标准。
协议文本中对质量要求应根据国家标准, 并参考地方标准和本企业相关要求。
5、 价款
协议文本中相关价款约定, 应包含总价款, 以及各部分或各阶段价款。
价款书写应采取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相对应形式。
若协议价款可能调整, 则应明确价款调整依据、 调整方法(怎样计价、 总价怎样最终确定等)。
6、 付款方法
我方付款协议, 应在友好合作前提下,
采取有利付款方法, 可约定付款过程所产生费用由对方负担。
我方作为买受方, 除协议标额较小外, 应依据具体情况, 采取分步付款方法督促对方推行协议义务。对于大型工业设备购置和工程施工等,
协议文本中应要求质量确保金, 质保金数额通常为协议标额 %, 质保金在双方约定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 一次性无息付给对方。
7、 协议推行期限、 地点、 方法
协议推行期限、 地点、 方法, 应在与对方友好协商基础上, 确保协议利益实现。我方作为买受方, 应依据实际情况, 约定由对方负责运输, 在我方处交货, 由对方卸货, 在此过程中产生费用由对方负担。
8、 权利、 义务
协议文本所包含权利、 义务条款, 在权利义务对等情况下, 兼顾企业利益。
9、 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推行协议违约时应负担责任, 不要超出法定责任。针对协议文本中相关对方义务条款, 可在友好协商前提下维护正当权益。
可明确对方逾期完工, 每延迟一日, 违约金为协议标额3 ‰以上。标物出现质量问题, 可明确对方应在接到我企业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到我企业现场维修, 所以发生费用由对方负担, 不然, 每延迟一日, 对方应负担标额5‰以上违约金。可明确对方提供标物,经验收未合格视为逾期交货, 应按我企业要求重新施工或制作, 并按实际交付合格标物日期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
11、 保密条款
技术类协议和其她包含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协议应约定保密承诺。
12、 协议担保
凡本企业包含重大协议, 对方负有作为(如交付物、 给付金钱、 提供劳务等)义务或不作为(不进行竞争、 不行使某项权利等)义务, 都应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对方承诺提供担保, 应在核实对方提供担保且担保无瑕疵前提
下, 按法定程序办理担保手续, 并将相关材料作为协议附件。
13、 协议解除条款
协议文本可依据实际情况约定协议解除条件。
可约定对方逾期供货超出 日、 标物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 未推行三包义务、 未按约定交付备件或合格证书等情形之一, 买受人可解除本协议, 并由对方返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并负担标额 % 违约金, 造成损失, 也应由对方负担。
14、 争议处理方法
统一约定为向我企业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
15、 协议生效时间
统一约定为协议及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6、 协议文本份数
我方所保留协议文本份数不得少于贰份。
本制度由法务部制订, 经总裁签字同意后生效, 法务部保留对本制度解释和修改权利。
第五章
协议签署评审制度
协议签署前实施评审制度。协议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协议)管理机构内部, 评审人员由信用(协议)管理机构分管领导、 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责任人、 信用(协议)管理员、 协议承接人、 供销、 财务部门负责组成。
(一)、 协议评审程序
1、 协议承接人将协议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协议)
管理员初审;
2、 信用(协议)管理员填写协议评审表中初审统计交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责任人审批, 签署审批意见。
3、 特殊协议(投资、 联营协议、 涉外协议)、 重大协议(签订价款在万元以上协议), 由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信用(协议)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责任人签署意见, 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实施。
4、 信用(协议)管理员将协议评审表归入该协议档案。
(二)、 评审内容
1、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
2、 严格审查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
4、 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实资料, 必需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 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实材料。
第六章
协议签署、 推行、 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一)、 协议签署管理
1、 协议承接人签约前必需对对方主体资格、 代理身份、 代理资格、 履约能力及协议可行性进行审查, 并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以备协议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 签订协议主体, 必需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人经济组织。
3、 对外签署协议,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 任何人不得对外签署协议。
4、 除立刻清结者外, 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协议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公布示范文本, 应该采取协议示范文本。各部门所需协议文本由信用(协议)管理员统一购置或定制。
5、 各部门协议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6、 协议及其相关书面材料, 应该语言规范, 字迹清楚, 条款完整, 内容具体, 用语正确。
7、 签订依法能够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没有把握协议, 应该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确保、 抵押、 留置、 定金等对应形式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确保人, 必需是法律许可含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法人、 其她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确保人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考本制度要求进行审查。
8、 法定代表人或协议承接人应该亲自在协议文本上署名盖章。
9、 签署协议, 应该加盖单位协议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协议文本上加盖协议专用章。
10、 协议承接人应将协议副本一份立刻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立案, 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依据。
(二)、 协议履约管理
1、 法定代表人全方面负责协议推行。协议承接单位、 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签订协议推行。
2、 在推行协议过程中, 依据情况改变, 应该对对方当事人推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觉问题, 协议承接人要立刻处理, 必需时经单位责任人同意, 可实地调查协议标情况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
3、 接收标必需经过严格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标应在法定时限内立刻提出书面异议。
4、 协议结算必需经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正当有效协议, 财务部门必需在协议约定时限内结算。对未经正当授权或超权限签署协议, 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 凡与协议相关来往文书、 电报、 电传、 信函、 电话统计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履约情况, 除妥善保留相关收付凭证外, 还要做好履约统计。
6、 信用(协议)管理员负责监督检验协议推行情况, 按时间次序立刻建立协议签署与推行情况台帐。
(三)、 协议变更和解除
1、 协议变更与解除由协议承接人以书面形式报协议评审机构审核, 同意后, 立刻与对方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
2、 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她原因无法推行协议时, 应该立刻搜集相关证据, 并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同时主动采取补救方法, 降低损失。
3、 发觉对方当事人不推行或不完全推行协议时, 协议承接人应该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方法, 搜集、 保留对方当事人不推行协议相关证据, 立刻向信用(协议)管理机构汇报。
4、 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协议, 应该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说明变更或解除协议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回复期限, 立刻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
第七章
用户风险评价、 授信及应急处理制度
1、 信用(协议)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联络沟通, 立刻掌握用户信用信息, 对用户实施分级管理, 将用户信用等级分为A、 B、 C、 D四级, 分别制订不一样信用等级所对应信用额度、 信用期限、 信用折扣。
2、 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用户包含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电话、 信用标准(对用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最低标准)、 信用等级内容表单, 并立刻进行动态更新。
3、 信用(协议)管理机构负责制订用户信用申请表、 用户调查表、 用户信用审批表、 回复用户标准信函等表格; 受理用户信用申请; 采取对用户进行走访、 调查、 向相关部门搜集用户资信情况资料等方法掌握用户信息, 填写用户调查表, 对用户进行信用评级, 确定信用等级, 并立刻回复用户。
4、 对用户实施跟踪管理, 补充用户信用信息, 每年末对用户信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形成书面年审评价汇报, 并依据年审汇报立刻调整用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 对延迟付清款物用户, 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降级处理; 对恶意拖欠款物用户授信额度为0, 要求采取即时清结方法或列入黑名单, 拒绝业务往来。
6、 各业务人员应立刻搜集用户信息并向信用(协议)管理机构反馈; 信用(协议)管理机构应定时将用户信用情况评价结果反馈企业各相关部门。
第八章、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 建立完整协议档案。档案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谈判统计、 可行性研究汇报和报审及同意文件;
对方当事人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实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协议承接人职务资格证实、 个人身份证实、 介绍信、 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双方签署或推行协议往来电报、 电传、 信函、 电话统计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协议正本、 副本及变更、 解除协议书面协议;
标验收统计;
交接、 收付标、 款项原始凭证复印件。
2、 全部协议都必需按部门编号。信用(协议)管理员
负责建立和保留协议管理台帐。
3、 协议承接人办理完成签署、 变更、 推行及解除协议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
应将协议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协议)管理员。
信用(协议)管理员对协议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 建立完整用户信用资料, 包含用户信用申请表、 用户调查表、 用户信用审批表、 回复用户标准函、 用户信用表单、 授信资料、 年审评价汇报等, 并附用户概况、 付款习惯、 财务情况、 商账追讨统计、 往来银行、 经营情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5、 用户信用档案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 查阅用户名称、 查阅用途, 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 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缺失以及包含商业秘密内容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6、 档案管理员必需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 考评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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