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装修协议纠纷怎样处理房屋装修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装修纠纷通常都是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 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相关装修协议、 要求而发生, 下面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将为您具体讲解房屋装修协议出现纠纷原因以及处理纠纷路径。一、 房屋装修协议出现纠纷原因1、 装修单位没有完全推行装修协议。未完全推行协议关键表现在: 装修单位没有按协议约定做法去装修, 使用非协议要求装饰材料, 施工中无故停工, 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2、 装修粗制滥造, 施工质量低劣。有装修企业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 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 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检验, 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街头游击队
2、 质量更没有确保。3 、 装修后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推行质量承诺。装修后应该按协议要求立刻维修, 但有些企业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不保修。4、 施工中噪声扰民。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 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企业约好开工、 收工时间。不要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不然极易引发纠纷。5、 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6、 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7、 装修破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针对装修纠纷, 相关部门制订了部分要求。如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要求、 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措施等法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要求指出, 房主或房屋
3、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 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要求, 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 能够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进行投诉, 也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要求, 假如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管道堵塞、 渗漏水、 停电、 物品损坏等, 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 假如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责任, 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同时, 行业内部也制订了相关要求。二、 处理纠纷路径依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要求,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 能够经过下列路径处理: 1. 、 与经营
4、者协商处理;2. 、 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 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4、 依据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需注意: 通常情况下, 如提请了仲裁, 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另据民法通则、 经济协议法以及其她所包含法律, 处理装饰纠纷也无非以下几条: 1、 当事人自行协商;2、 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 、 仲裁处理;4、 诉讼处理另外, 行业要求对纠纷处理也提供了很多方法。如部分家居装饰市场要求, 处理纠纷按下述步骤进行: 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依据协议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 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推
5、行协议, 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万一出现了纠纷, 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 负担该负担责任, 纠纷便能处理。自己协商不成, 通常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能够顺利加以处理。但假如包含标较大或其她对生活影响甚大纠纷且协商不成, 最正规、 最有权威和有效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当然其她居民因装修家庭施工而与装修家庭发生纠纷也能够据此进行处理。京城著名房地产建筑工程律师团、 京城著名追债律师团总责任人: 张仁藏律师(合作人律师)无偿咨询热线: 4008-598-360移动电话: (如需面谈请提前预约)房屋装修协议纠纷怎样处理装修纠纷通常都是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 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相
6、关装修协议、 要求而发生, 关键有以下多个方面: 1、 装修单位没有完全推行装修协议。未完全推行协议关键表现在: 装修单位没有按协议约定做法去装修, 使用非协议要求装饰材料, 施工中无故停工, 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2、 装修粗制滥造, 施工质量低劣。有装修企业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 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 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检验, 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街头游击队”, 质量更没有确保。3、 装修后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推行质量承诺。装修后应该按协议要求立刻维修, 但有些企业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不保修。4、 施工中噪声扰民。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 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企业约好开工、 收工时
7、间。不要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不然极易引发纠纷。5、 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6、 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7、 装修破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针对装修纠纷, 相关部门制订了部分要求。如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要求、 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措施等法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要求指出, 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 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措施第十五条要求, 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 能够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进行投诉, 也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
8、条要求, 假如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管道堵塞、 渗漏水、 停电、 物品损坏等, 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 假如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责任, 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同时, 行业内部也制订了相关要求。依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要求,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 能够经过下列路径处理: 1、 与经营者协商处理;2、 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 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4、 依据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需注意: 通常情况下, 如提请了仲裁, 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另据民法通则、 经济协议法以
9、及其她所包含法律, 处理装饰纠纷也无非以下几条: 1、 当事人自行协商;2、 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 仲裁处理;4、 诉讼处理。另外, 行业要求对纠纷处理也提供了很多方法。如部分家居装饰市场要求, 处理纠纷按下述步骤进行: 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依据协议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 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推行协议, 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对消费者而言, 装修前不妨先通知邻居, 打个招呼, 方便大家有个心理准备, 降低发生纠纷概率。万一出现了纠纷, 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 负担该负担责任, 纠纷便能处理。自己协商不成, 通常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能够
10、顺利加以处理。但假如包含标较大或其她对生活影响甚大纠纷且协商不成, 最正规、 最有权威和有效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当然其她居民因装修家庭施工而与装修家庭发生纠纷也能够据此进行处理。篇三: 装修纠纷: 装修协议一旦提前解除,已施工部分怎样结算?装修律师: 装修协议一旦提前解除, 已施工部分怎样结算?张雷律师按: 别墅装修总价不菲, 装修企业为促成交易, 通常会在预算总价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可一旦双方发生争议提前解除协议, 已经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还根据优惠率结算吗?以下面一则案例给予说明。案例评析04月20日兰香女士(化名)与盛某达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修企业)签署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一份,
11、约定装修企业以部分承包方法承接兰香女士位于松江区泗陈公路*弄*号别墅装饰装修工程。(张雷律师: 装修方法关键有包工包料、 包清工、 部分承包三种, 本案中所包含是部分承包, 这种形式是指装饰企业负责施工和辅料采购, 而主材由业主自己采购, 尤其是洁具、 灯具、 地板等, 因为款式、 喜好等差异, 施工方无法替换业主, 不过木材、 黄沙、 胶等辅材可由施工方采购, 此方法可降低业主管理费支出, 装修企业能在材料差价上得到部分实惠。)装修企业预算总价为807,888元, 后兰香女士、 装修企业双方协商, 装修企业在此基础上给予优惠, 最终确定闭口价为700,000元。同时协议约定: 第三条第5项约
12、定: 在施工过程中, 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 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 须提前与乙方联络, 在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后, 方能进行施工。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她管理人员约定更改施工内容, 增加施工项目所引发一切后果, 由甲方自负; 给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予赔偿。第五条约定分期支付工程价款: 协议签署当日付款30%; 隐蔽工程经过验收付款35%; 油漆工进场前付款30%; 完工验收经过当日付款5%; 第七条第2项约定: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 每逾期一天, 乙方应赔偿给甲方50元。第九条第2项约定: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 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
13、 签订终止协议协议, 并由责任方按协议总价款15%赔偿, 解除本协议。该协议对其她相关事项亦作了对应约定。(张雷律师: 该份装饰装修施工协议对价款、 施工期限、 价款支付方法、 违约条款等约定明确, 是承揽人与定做人之间平等协商真实意思表示, 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要求, 是正当有效。)依据协议, 兰香女士分三期支付装修企业工程款, 累计458,500元。7月13日, 兰香女士、 装修企业签署协议补充协议一份, 就相关装修项目费用负担问题进行了补充约定。12月4日, 兰香女士、 装修企业双方再次签署别墅新施工计划安排, 就各装修项目施工期限问题进行了具体约定。施工过程中, 兰香女士、 装
14、修企业因部分施工项目、 用料、 增加项目价款及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 双方虽数次以信函等方法以求协商处理, 但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8月13日兰香女士诉至法院, 请求判令: 1、 解除双方于4月20日签署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 (9月16日庭审中装修企业表示同意解除该协议。)(张雷律师: 依法成立协议, 对当事人含有法律拘束力, 当事人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协议。现兰香女士起诉要求解除协议, 装修企业在庭审中表示同意解除, 故双方签署协议于9月16日解除。协议解除后, 还未推行, 终止推行; 已经推行, 依据推行情况和协议性质, 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 采取其她补救方法, 并有权要求赔偿
15、损失。)后兰香女士追加诉请, 请求判令: 2、 装修企业返还兰香女士工程款119,346元(按每一项目实际施工数量, 并考虑优惠率给予打折计算)。(张雷律师: 装修企业在预算总价807,888基础上给予优惠, 最终确定闭口价700,000元。这是装修企业为促成双方交易, 并有利于整个协议签署和推行而采取让利方法。现双方提前解除协议, 装修企业预期利益没完全实现, 兰香女士要求就每一单项参考整体优惠比率打折计算, 有失公平。对于施工数量, 在协议没有完全推行情况下, 根据实际推行施工数量结算是合理。)同时兰香女士还要求判令: 3、 装修企业支付兰香女士违约金105,000元(兰香女士称违约金是基
16、于装修企业违约造成提前解除协议而给兰香女士造成损失赔偿金, 该损失包含因装修至今还未完工, 致使兰香女士无法正常入住及使用所产生损失; 兰香女士已经购置家俱、 电器无法搬入别墅, 商家要求收取仓储费而产生损失, 但并没有提供书面证据)。(张雷律师: 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数次变更和增加施工项目客观事实, 而双方没有提供工程项目变更单, 也没提供证据证实对此造成工期顺延问题双方作过明确约定, 由此可见, 造成协议解除原因多样化, 并不能单纯归责于任何一方。诉讼中, 仅仅提出问题, 没有相关证据是极难得到法院支持, 在此也提醒装修企业或业主, 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变动和争议, 要立刻做书面确定, 确保以后
17、发生纠纷时有据可循。)庭审中, 装修企业提出: 1、 二楼休闲区原来预算是两个拱形门套, 以后封掉一个门洞, 由此产生封门洞费用1,000元应该由兰香女士负担。2、 影视厅护墙板与原设计图纸相比, 增加线条费用5,000元要求兰香女士给予负担。对此, 兰香女士称: 1、 两扇拱门是设计师基于美观而设计, 实际施工中发生该设计存在安全隐患, 为安全起见才变更为一扇门, 此系装修企业设计不妥造成。2、 影视厅护墙板与设计图纸并无区分, 不存在增加线条之说。(张雷律师: 封门洞费所产生费用, 假如经过双方质证确定该变动是因为设计与实际差异而产生安全问题所致, 并非根据业关键求更改, 那该项费用不应由业主负担。影视厅护墙板线条费, 假如依据图纸和现场情况比对, 无法证实线条增加, 装修企业又不能提供其她证据加以证实, 是无法争取到该项费用。)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署协议; 返还兰香女士若干元(按每一项目实际施工数量计算, 没有打折计算); 没有支持兰香女士违约金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