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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494024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6.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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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医疗有限企业增资扩股协议 甲方: 深圳【】医疗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或“企业”) 住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深圳市【】投资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或“增资方”) 住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丙方: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鉴于: 1、 本协议甲方是在深圳市正当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专业从事【】有限责任企业。 2、 本协议乙方是在深圳市正当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有限责任企业, 拟以现金方法对【】进行增资, 并拟经过股权投资方法达成资本增值和投资回报。 3、 本协议各方均同意上述增资。 由此, 本协议各方经充足协商, 依据《中国企业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就【】增资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增资企业名称和住所 企业汉字名称: 深圳【】创业有限企业 住所: 【】 第二条 企业此次增资前注册资本 企业此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0,000万元。 第三条 企业此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企业此次增资前股权结构以下表所列: 单位: 人民币 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百分比(%) 深圳【】投资有限企业 3400 34 深圳【】创业有限企业 3300 33 深圳【】发展有限企业 1800 18 深圳【】联合有限企业 1500 15 累计 10,000 100 (以上出资百分比为约数, 正确数以“出资额/注册资本”计算) 第四条 此次增资审批与认可 本协议各方确定, 此次增资方对企业增资各项事宜, 已经取得企业全部股东同意, 而且已经分别取得本协议各方各自对应权力机构同意。 第五条 申明、 确保和承诺 本协议各方在此作出下列申明、 确保和承诺, 并依据这些申明、 确保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各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主体, 本协议各方含有签署及推行本协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组成含有法律约束力文件。 本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法律及章程要求充足授权, 而且在签署之前各方已将本协议内容提交各自股东会表决并取得了经过。 第六条 此次增资对价 乙方对甲方以货币(现金)投资方法进行增资, 具体增资对价以下: 1、 乙方以人民币3,000万元对【】进行增资,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4万元, 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4.71元。 2、 【】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204万元。此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4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4万元2%。 3、 此次增资溢价部分(增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4万元之间差额)人民币2,7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第七条 此次增资对价支付 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将增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以转帐方法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下列账户: 收款人名称: 深圳【】企业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 乙方增资款到帐后,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据。 第八条 此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此次乙方增资完成后, 【】注册资本、 股权百分比等将发生改变, 具体情况以下表所列: 单位: 人民币 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百分比(%) 深圳【】投资有限企业 3400 33.32 深圳【】创业有限企业 3300 32.34 深圳【】发展有限企业 1800 17.64 深圳【】联合有限企业 1500 14.70 深圳市【】发展有限企业 204 2 累计 10,204 100 (以上出资百分比为约数, 正确数以“出资额/注册资本”计算) 第九条 此次增资后股东享受基础权利 1、 此次增资后股东与增资前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本协议各方另有约定除外; 2、 此次增资后股东享受法律要求股东应享受一切权利, 包含但不限于资产受益、 收益分红、 重大决议、 选择管理者、 剩下财产分配权利, 本协议各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条 乙方义务与责任 1、 此次增资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足额缴纳所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款; 2、 本协议生效后, 乙方资金应根据协议约定时限到位; 如乙方增资款在协议约定时限未到位,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此次增资乙方方在增资完成后应负担企业股东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章程修改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依据本协议内容对【】企业章程进行对应修改。 第十二条 企业变更手续 甲方承诺, 本协议签署后, 将按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文件, 并在乙方资金到位后 5 个工作日内开始包含在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 向乙方出具出资证实书在内一切股权交割必备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在乙方资金到位后 20 个工作日内, 甲方仍未办理完成对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行为将视为违约, 应向乙方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 乙方同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时推进并完成增资所需文件报批工作, 为甲方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此次增资变更登记及向乙方签发出资证实书提供对应配合与支持;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前款约定时限办理完成此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行为将被视为违约, 应向甲方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成或全部出资到位前: 1、 假如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 则增资方有权在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并收回本协议项下增资款项, 退出股权: (1)假如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 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不可抗力事件, 造成此次增资实际上不可能性; (2)假如【】违反了本协议关键条款, 而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目无法实现; (3)假如出现了【】申明、 确保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事实或情况; (4)本协议约定其她情形。 2、 假如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 则【】有权在通知增资方后终止本协议: (1)假如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 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不可抗力事件, 造成此次增资实际上不可能性; (2)假如增资方违反了本协议关键条款, 而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目无法实现; (3)假如出现了使增资方申明、 确保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事实或情况; (4)本协议约定其她情形。 3、 在任何一方依据本条1、 2款要求终止本协议后, 除本协议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外, 各方不再享受本协议中权利, 也不再负担本协议中义务。 4、 发生下列情形时, 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前, 适使用方法律、 法规出现新要求或改变, 从而使本协议内容与法律、 法规不符, 而且各方无法依据新法律、 法规就本协议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五条 保密 1、 各方对于因签署和推行本协议而取得、 与下列各项相关信息, 应该严格保密: (1)本协议各项条款; (2)相关本协议谈判; (3)本协议标; (4)各方商业秘密。 不过, 按本条第2款能够披露除外。 2、 仅在下列情况下, 本协议各方才能够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政府机关、 监管机构要求; (3)向该方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各方为推行披露义务向其股东、 合作人或投资人披露; (5)非因该方过失, 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6)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 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且本身无过失造成不能推行或部分不能推行本协议义务将不视为违约, 但应在条件许可下采取一切必需救助方法, 以降低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 2、 遇有不可抗力一方, 应立刻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她各方, 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 向其她各方提交不能推行或部分不能推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推行理由汇报。 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 且不可避免, 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宣告或未宣告战争、 战争状态、 封锁、 禁运、 政府法令或总动员, 直接影响此次增资; 直接影响此次增资中国骚乱; 直接影响此次增资火灾、 水灾、 台风、 飓风、 海啸、 滑坡、 地震、 爆炸、 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原因所致事情; 以及双方同意其她直接影响此次增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 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违约, 应负担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 第十八条 通知和送达 1、 各方同意, 与本协议书相关任何通知, 应以书面邮寄、 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法送达后方为有效。 2、 各方同意, 寄出或送达至下列地址为有效送达: 甲方: 深圳【】医疗有限企业 邮寄地址: 【】 乙方: 深圳市【】发展有限企业 邮寄地址: 【】 丙方: 【】 邮寄地址: 【】 书面通知寄出后第七个工作日, 视为有效送达日期。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适使用方法律为中国法律、 法规。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 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此次增资行为所确定基础标准与内容, 其中包含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 可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成立、 生效与失效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二十二条 协议文本 1、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 各方各执一份, 其它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备用。每一份协议书均具相同效力。 2、 如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强制性要求采取格式文本与本协议不一致, 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仍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本页无正文, 为各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 深圳【】医疗有限企业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 深圳市【】发展有限企业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丙方: 【】 (签字) 本协议于 月 日于中国深圳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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