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号
深圳市物业服务协议
(示范文本)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监制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物业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委员会/业主):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物权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 公平、 老实信用基础上, 就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相关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物业项目基础情况
名称: ;
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物业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物业交接
(一)甲乙双方应在服务协议生效之前, 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就交接时间、 交接内容、 交接查验、 交接前后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 约定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负担, 约定时点后责任由乙方负担。
(二)乙方应在约定时点接管物业区域内档案资料、 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 设备、 构筑物及其附着物、 公共区域, 并对接管资料和物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 并签字确定。
(三)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 应在查验统计中载明, 并明确处理措施; 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 甲方应经过司法路径处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相关工程图纸、 档案与完工验收资料等; 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和《管理规约》授权制订物业服务各项制度。
(二)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维修、 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含: 。
(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 养护、 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含: 。
(四)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维修、 养护和管理。包含 。
(五)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
(六)清洁服务, 包含房屋共用部位、 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等。
(七)帮助做好维护秩序, 对车辆(包含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八)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 立刻向相关部门汇报, 采取对应方法, 帮助做好救助工作。
(九)消防服务, 包含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维护,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十)电梯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一)负责编制房屋、 隶属建筑物、 设施设备、 绿化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十二)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和《管理规约》相关要求对房屋装修提供其她服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 乙方应该通知相关限制性要求和注意事项, 与其签订书面装修服务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收取装修押金 元、 装修服务费 元,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施工人员管理费、 门卡工本费、 开工证费、 管线图费等其她费用。
(十三)对物业区域内违反相关治安、 环境保护、 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行为, 应立刻通知、 提议、 劝阻, 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四)制订预防火灾、 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明确妥善处理应急事件或紧迫性维修具体内容。
(十五)设置服务监督电话, 并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十六)其她: 。
第五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同意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三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法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法为: [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一)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二)实施包干制, 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受或者负担; 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降低服务标准或降低服务项目。
(三)实施包干制,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工作费用(包含筹备工作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八条 酬金制
(一)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预先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二)物业服务费用为交纳甲方业主全部, 由乙方代管, 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 乙方职员工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
3、 隶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维修、 养护和管理费用;
4、 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5、 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6、 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7、 乙方办公费用;
8、 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 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 酬金;
11、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工作费用(包含筹备工作费用);
12、 其她费用: 。
(三)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法提取酬金:
1、 [每季/每六个月/每年] ,计 元标准从预收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2、 [每季/每六个月/每年] 按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百分比提取。
(四)实施酬金制,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 并按[季/六个月]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同时, 双方根据约定每年聘用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聘用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担/甲乙共同负担];
(五)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支出, 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 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 由全体业主负担, 另行交纳。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业主应在 (日期)按 [月/季度/六个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区域内已完工但还未出售, 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物业, 开发商应按前款要求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停车服务费用
停车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
其她约定: 。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署书面停车服务协议, 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关键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她特约服务, 按双方约定收取费用, 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告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项目收费
物业区域内, 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 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接收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 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置。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按下列第 项实施:
(一)按政府要求标准调整;
(二)按每年 %幅度上调;
(三)按每年 %幅度下调;
(四)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五)按双方议定标准调整。
第四章 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
乙方经营归业主全部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用于广告、 房屋租赁、 会所经营、 商业促销等活动, 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前提下, 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并每六个月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 接收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经营收益分配
乙方经营归业主全部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种方法使用:
(一)纳入物业服务费;
(二)纳入专题维修资金;
(三) ;
(四) 。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订物业服务方案, 并监督实施。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有提议、 督促权利。
(四)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收益使用情况。
(五)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物业服务。
(六)应在乙方办理接管 日前, 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物业服务用房, 由乙方无偿使用。
(七)负责协调、 处理、 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遗留问题, 不所以影响乙方工作。
(八)帮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工作。
(九)按摄影关要求交纳、 使用和续筹物业专题维修资金。
(十)对违反物业服务协议约定、 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区域内物业费交纳人, 应督促其交纳。
(十一) 。
(十二)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管理规约》要求甲方其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本协议约定, 根据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 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 特约服务费用。
(二)制订物业服务计划, 负责编制房屋、 隶属建筑物、 设施设备、 绿化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向甲方通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相关情况。
(四)能够选聘专业服务企业负担物业区域内专题服务项目, 但不得将本区域内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乙方与所选定专业服务企业签署协议不得低于本协议服务标准, 并对专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负担连带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档案资料, 立刻记载相关变更信息。
(六)立刻向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相关物业服务重大事项, 接收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监督。
(七)对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行为, 采取通知、 劝说和提议等方法督促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更正。
(八)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 不得私自占用、 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 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制订施工方案, 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降低对正常秩序影响, 并立刻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 乙方为了公共利益能够先行施工, 但事后应给予说明。
(九)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处理。
(十)对本身原因造成事故负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十一)遵照深圳市物业专题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 依法代收日常收取物业专题维修资金, 依法使用物业专题维修资进行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 更新和改造。
乙方每 个月(最少每六个月一次)公布一次物业专题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 。
(十三)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管理规约》要求乙方其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宣传、 检验、 执法、 救援等公共事务, 甲乙双方应该主动配合。
第六章 协议时效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条 期满续约
本协议期满前, 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 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决定不再续约, 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 应于本协议到期前 日内签署新物业服务协议。
第二十一条 接管前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 在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 乙方应该应甲方要求临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通常不超出三个月; 双方权利义务继续根据本协议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继续推行, 依据不可抗力影响, 部分或全部免去责任, 其她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终止后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 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包含物业服务费用清算、 对外签署多种协议等; 甲方、 乙方应相互配合, 做好物业服务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造成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处理; 逾期未处理,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造成损失, 乙方可要求甲方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服务达不到本协议约定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善, 乙方未能改善,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相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章要求协议终止情形外, 甲、 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 不然无过失方可要求其支付 万元违约金; 造成损失, 无过失方可要求其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一)因为甲方、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乙方服务无法达成协议要求。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临时停水、 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 有线电视及其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 乙方已采取应急方法。
(四) 。
第八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 在不可预见情况下, 如发生煤气泄露、 漏电、 火灾、 暖气管、 水管破裂、 救助人命、 帮助公安机关实施任务等突发事件, 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方法造成损失, 当事人应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九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争议处理
因协议解释或推行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一)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 申请仲裁。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其她约定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 国家有相关要求, 依要求处理; 没有要求, 由双方协商处理, 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对本协议任何修改、 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定,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立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 计划平面图
二、 物业组成明细
三、 物业服务标准
四、 移交资料清单
附件一:
计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 所
学 校
幼稚园
文化活动场所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四:
移交资料清单
1、 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图等资料, 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 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确保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
4、 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 房屋及配套设施产权清单(包含业主名称、 建筑面积、 联络方法等);
6、 供水、 供暖试压汇报;
7、 实测面积汇报;
8、 物业服务所需要其她资料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