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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草案)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忽然发生或包含师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影响着学校安全和正常秩序, 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方法给予应对事故灾难或安全事件。为了提升学校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水平, 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危害和消极影响, 保障全体师生职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组 长: 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 由分管安全稳定副校长担任
成 员: 由安全管理处、 学生处、 宣传部、 办公室、 人事处、 教务处、 二级系院责任人组成
二、 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实施下列通常程序。
1.碰到突发事件时, 应保持镇静, 沉着应对, 立刻向相关部门(学校安管处)报警, 控制现场局势, 并组织师生职员施救或自救, 努力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
2.立刻向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 并依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 消防、 卫生防疫、 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使灾情立刻得以控制, 受伤人员立刻得到救治。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相关责任人立刻赶赴事发觉场, 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 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 采取应急方法全力组织抢救, 维持秩序, 疏散师生, 保护现场, 监控险情, 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相关部门抢险救灾, 配合调查取证, 做好伤患人员慰问工作, 并立刻与伤患人员家眷取得联络, 做好对家眷抚慰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5.媒体应对。学校成立专门机构, (如有必需, 在一定范围)主动传输事件事实本身及正面主动应对处理信息, 不宜做事件发生原因分析(事件、 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以免引发无须要后果。
三、 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事发时间、 地点; 突发事件经过、 伤亡人数、 直接损失; 突发事件原因、 性质初步判定(如已经有专门机构汇报, 加以说明); 已采取方法、 需相关部门帮助处理问题; 突发事件汇报单位和汇报人、 汇报时间等。
2.报送程序: 分两级报送。
(1)事发个人报送。事发后立刻打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及学校领导, 并随时汇报事件进展情况。
(2)学校报送。学校接到突发事件汇报后立刻向教育主管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并随时汇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
四、 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 主动帮助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公安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当事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排查、 整改, 学校相关领导应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常常性检验、 指导、 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隐患, 要建立档案, 逐层上报, 并制订防范监控方案, 确保隐患得到立刻消除和有效监控, 杜绝突发事件发生。
五、 各类突发事件应抢救援程序
(一)火灾
1.立刻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电源。
2.立即拨打“119”、 “110”。
3.先以灭火器灭火, 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4.快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5.组织师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及相关单位, 做好相关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有条件由专员摄影摄像, 预防不良媒体介入), 做好包含本案相关证人、 证词统计。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 师生出现不明病因肚痛、 胸闷、 恶心、 乏力昏沉、 呕吐、 腹泻等症状, 应立刻向相关责任人汇报。
2.快速与校医取得联络, 采取就地救护。
3.依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4.依据事态发展情况, 经学校同意后, 快速与家长或家眷联络。
(三)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觉不法分子袭扰、 行凶、 行窃、 斗殴、 抢劫、 劫持人质、 放火、 破坏公私财物等, 应立刻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①快速汇报校安管四处或校园110。
②视情况报警(110或派出所)。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 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快速汇报系院领导和学校相关责任人。
⑤立刻将受伤人员送入校医校或周围医校进行救治。
2.统计不法分子体貌特征和其她犯罪情节(有条件摄影摄像), 搜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 保护好案发觉场。
3.配合相关部门, 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 “流脑”等), 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同症状时, 要立即汇报学校相关责任人, 立刻到校医务室进行诊疗, 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 立刻采取下列应急方法:
1.对该师生所在单位、 班级等相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果断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 工作, 必需经医校出具诊疗证实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3.在相关部门指导下, 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方法。
(五)学生群体性活动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 活动课、 运动会、 多种集会、 集体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外群体活动(如春游、 秋游、 社会实践等活动), 若发觉学生伤害、 丢失等突发性事件, 必需依据情况立刻处理。情况严重需立刻上报学校。现场责任人或第一位发觉群体性突发事件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六)精神失控事件
1.各班建立心理联络员, 系院成立心理信息联络站。
2.发觉学生突发情绪失控或情绪失常, 知情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第一时间向信息员或教导员老师汇报, 并寻求失控或失常学生易于接纳人到现场帮助稳定情绪, 立刻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处理, 并通知110到现场处理, 涉嫌犯罪应通知公安机关。
3.已控制局面后, 相关系院派人二十四小时看管失控对象, 并立刻通知家长到校处理。
4.帮助相关机构主动救助患者。
5.与家长达成教育管理共识, 如有必需, 应立刻办理休学手续, 方便诊疗; 如经过观察, 临时当事学生已情绪稳定, 本人及家长不愿休学或退学, 坚持上学, 要签署相关协议, 以备不测。
(七)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师生私自离校后, 知情人员应立刻将情况向任课老师、 教导员和学院责任人汇报。
2.相关责任人得悉情况后, 应立刻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同时立刻进行调查; 对去向不明师生应立刻组织查找, 立刻查明该师生去向。
3.在无法查明去向情况下, 学校应立刻将情况向保卫部门汇报, 同时立刻通知学生家长或老师家眷。
(八)自杀、 自残、 自虐性或意外伤亡(造成严重后果)事故
1.发生自杀、 自残、 自虐性事件或意外伤亡, 知情人员应立刻报警 110 或 120, 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立刻实施救治, 并立刻将情况汇报给班主任、 教导员, 并立刻向安全、 学生工作等职能部门。
2.相关责任人得悉情况后, 应立刻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组织人员控制现场局势, 保护好现场, 有条件要做好录音录像, 在专业机构帮助下立刻将伤员送至医校救治(或由公安机关安排立刻将受害者转移到相关场所)。
3.快速成立信息公布领导小组, 由宣传部牵头, 综合整个事件信息, 主动客观公布事件本身及相关机构介入情况, 不作评价。并由学校相关部门整理上报情况给上级主管部门。
4.视情况, 经过综合研判, 采取合适方法通知学生家长, 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抚慰工作(注意: 安排家长住宿要靠近车站及医院, 最好远离学校)。家长接待采取限制级接待方法, 即: 首先是教导员(事件发生后要主动掌握第一手情况, 要尽可能靠近客观事实真相, 先向领导汇报与家长交流内容, 寻求日常教育管理证据, 准备接收家长问询, 授权回复回复, 不能回复或不知道要给家长委婉说明); 然后是系院学生工作领导(最了解事件前因后果)。不到时机, 职能部门领导、 学校领导暂不接见家长。在此过程中, 接待人员要注意倾听对方倾诉, 站在对方立场, 立刻寻求对方对学校教育管理了解和肯定, 适时摸清对方诉求及来访者情况。
5.领导小组应帮助安全管理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在事故得到权威部门结论, 领导小组约定初步应对方案后, 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出面作有限解释工作, 取得学校授权后, 能够进入实质性处理阶段。
6.事后总结。属无责任事故要借机加强学生教育; 经过查找事故发生原因, 回顾救助及处理过程, 立刻梳理经验教训, 并在政工队伍中宣讲。属责任事故, 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并总结经验教训。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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