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十一).厂区门禁管理制度
1.0目: 为规范人员、 物品进出厂区控制程序, 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确保厂区人员、 物品进出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杜绝因人员、 物品进出管理不妥, 引发安全事故和其她经济损失, 并逐步提升企业外部形象。
2.0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些人员(包含外来人员)、 物品进出安全管控和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队
3.1.1负责工厂及办公处全部职员及外来人员进出管制、 联络和登记;
3.1.2负责工厂物品、 车辆出入管理、 查验及放行;
3.1.3负责职员上下班迟到、 早退、 加班等人员考勤管制以及厂规厂纪监督。
3.2生产部
3.2.1负责生产线外协产品进出确定;
3.2.2生产区域主管负责出生产区域《临时放行单》和《物品放行条》签署。
3.3计划部: 负责企业产品、 成品和半成品类进出确定;
3.4采购部: 负责原材料以及最新购置且还未分配安装固定资产类物品出入确定;
3.5管理部: 负责生产、 生活垃圾、 办公设备、 机械设备、 工具及相关人员进出厂确定.
4.0定义:
生产区域: 凡与生产有直接关联且贴有“生产区”标识区域。
5.0具体要求:
5.1人员进出控制和管理
5.1.1厂区大门进出管理:
5.1.1.1职员必需凭工作证进出大门, 在厂区内必需佩戴厂证;
5.1.1.2全体职员(副总级以上人员除外)进出厂区大门需刷卡(电子统计其进出时间), 并自行保管好IC卡, 如有损坏或遗失将到人事部办理补卡, 并扣补卡成本费20元;
5.1.1.3厂内住宿员夜班8:00-11:00, 早班20:00-23:30为外出活动时间, 超出此时间段进出者, 保安须做好登记并由当事人署名确定交综合管理部, 不然拒绝其出入, 综合管理部按每次处罚20元给予处罚;
5.1.1.4除饭堂外, 其她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当事人罚款100元/次;
5.1.1.5厂区内一律严禁饮酒, 在厂区外醉酒者, 保安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出厂区, 若所以未能上班做旷工处理。
5.1.1.6晚班组长及职员严禁在就餐时间外出吃夜宵;
5.2.1生产区人员进出管理:
5.2.1.1上班时间非上班人员非公事严禁进入生产区;
5.2.1.2生产线职员上下班一律从生产大楼东门进出, 职员上下班一律排队打卡, 并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和安排, 严禁插队和拥挤及扰乱队形同时接收检验;
5.2.1.3进出一楼钻房车间需受权限控制进出, 生产线职员进出办公区需受权限控制;
5.2.1.4生产大楼东门设保安一名二十四小时轮值, 职员在上班时间因公事需外出, 须刷卡(电子统计)并出示所在部门经理签发《公差放行条》经保安人员确定无误登记后方可外出, 不然严禁外出;
5.2.1.5特殊情况外出时间为15分钟, 超出15分钟视为请假, 职员必需申请《临时放行单》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刷卡统计, 由保安员登记具体回车间时间, 若超出其核准外出时间, 保安员须在当日报综合管理部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具体参考《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5.2.1.6上班时间全部中途不按要求和私自强行外出人员, 给予罚款50元/次;
5.2.1.7写字楼职员若有事下车间, 须从2楼走廊门通往车间。
5.3写字楼区域人员进出管理:
5.3.1写字楼职员上下班一律从生产大楼东门进出;
5.3.2写字楼职员除上下班打卡时间段内, 其它时间进出由(东、 南、 西)门进出;
5.3.3非写字楼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出写字楼, 有公事者须持有来访证实并从东门进出。
5.4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5.4.1进入企业前管理:
5.4.1.1用户进入企业前, 由保安人员直接通知市场部相关人员前来接待和陪同;
5.4.1.2政府官员进入企业前, 由保安员直接通知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前来接待和陪同;
5.4.1.3外部维修及施工人员进入企业前, 由保安员登记并开具《会客单》后再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 在相关部门责任人接待和陪同下方可发给《施工证 》让其入内;
5.4.1.4应聘者进入企业前, 由保安员联络综合部人事组, 在取得综合部责任人同意后, 再发给《应聘卡》后让其入内;
5.4.1.5供给商来访由保安员通知被访人, 取得同意后登记并开具《会客单》, 方可发给《来访证》让其入内;
5.4.1.6外来人员进入企业时, 保安人员须目视和正确指导其从专用门道进入。
5.4.2进入企业后管控:
5.4.2.1用户进入后由企业领导接待, 若要参观车间须经企业领导同意并有专员陪同, 方可进入车间;
5.4.2.2政府官员进入企业后, 由企业领导接待, 若要检验车间须经有专员陪同, 方可进入车间;
5.4.2.3外部维修及施工人员进入企业后, 须在相关负责部门或指定人员陪同和监督下进行维修或施工作业;
5.4.2.4应聘者进入企业后, 由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接待并安排面试事宜, 不得让其随意走动, 更不得进入车间;
5.4.2.5供给商进入企业后, 须由被访部门在指定人员陪同下办理相关业务事宜, 相关部门责任人不得让其在企业内随意走无动和串访。
5.4.3外来人员出企业管控:
5.4.3.1用户出企业须由市场部责任人陪同至企业大门处;
5.4.3.2政府官员出企业须由综合管理部陪同至企业大门处;
5.4.3.3外部维修及施工人员在出企业大门时, 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陪同, 并出示相关部门责任人回签《会客单》方可放其出企业大门;
5.4.3.4供给商出企业大门, 须由被访部门指定人员陪同, 并出示被访部门回签《会客单》, 方可放其出企业大门。
5.5违反上述要求者, 每次罚款20元。
5.6生产区物品进出控制:
5.6.1生产区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她违禁品入内;
5.6.2一切物料严禁私自从生产区携带外出;
5.6.3一切废料和垃圾每日由各部门派职员帮助责任区清洁人员负责完成, 由车间保安人员署名登记废料和垃圾出车间情况;
5.6.4保安员若发觉废料或垃圾中有生产物料或其它企业物品, 则该工序主管将被处于等值罚款;
5.6.5全部企业物料从生产区带出, 必需有相关部门经理签署放行条, 并由保安员登记方可外出, 不然一律按4.5要求。
5.7成品进出查验与放行:
5.7.1送货司机凭计划部确定市场部签发《出库单》到成品仓提货;
5.7.2成品仓依据《出货单》上型号、 数量、 箱数发货, 双方查验无误后方可拉货出库;
5.7.3车间岗保安员依据《出库单》上箱数对实际出货箱数查验, 无误后方可放其出车间大门。
5.8半成品进出查验与放行:
5.8.1外发加工板凭签发《供给商隽带物品放行单》并附《外发加工单》由值班保安查对检验品名、 数量、 签发人权限后登记放行;
5.8.2来厂加工凭签发《供给商隽带物品放行单》并附《来料加工单》由值班保安查对检验品名、 数量、 签发人权限后登记放行;
5.8.3每七天一至周六8: 00-22: 00由计划经理或主管同意﹙周日厂部值班领导﹚, 22: 00-次日8: 00由夜班总管同意;
5.9企业大门物品进出管控:
5.9.1企业和外来车辆, 企业副总级以上人员在车上和政府单位及用户车辆免检, 其她一律接收值班保安全方面检验﹙参考车队管理制度﹚;
5.9.2生产和办公设备、 废料等物品一律凭综合管理部签发《物品放行条》或《离职通知单》由保安查对无误后给予放行;
5.9.3厂区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 按下列要求处理:
5.9.3.1携带行李、 包裹、 提箱等大件物品者, 应凭综合管理部签发之放行单并经保安员查验放行;
5.9.3.2携带通常日常见具者, 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5.10车辆进出管制:
5.10.1本厂受控车辆(汽车、 机车)出厂凭分管计划副总和车队队长签署《派车单》放行, 并登记进、 出厂时间、 行程、 驾驶员和去向, 副总级以上使用车辆免《派车单》但需登记;
5.10.2外面车辆进入工厂, 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办理外, 还须依下列要求处理:
5.10.2.1持有证实或介绍信要求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 准予驶入厂区;
5.10.2.2通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 以及厂商之营业、 采购、 检验、 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 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 不根据要求者, 保安应即时纠正。
5.10.3企业或其她各厂车辆进厂, 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处理外, 应依5.10.2处理;
5.10.4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验, 进厂车辆应注意有没有载有违禁、 危险或易燃物品, 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 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但政府公务检验和用户参观车辆除外;
5.10.5本厂和外来一切车辆进入厂区应限速20公里/h, 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车辆头部朝外, 依次停放整齐。
5.11保安检验时注意事项:
5.11.1保安员在安检中, 须正确使用安检器具不得损害职员人身权利, 如检验女职员时, 相关器材须离身10公分, 不然, 一经投诉查实, 按解聘或相关法律处理;
5.11.2全部进出生产区域人员(政府、 用户除外)需自觉把衣、 裤袋内物口拿在手中接收安全检验, 不得刁难保安, 不然罚款10元/次。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进出厂区管理制度》
《保安员守则》
《考勤管理程序》
《招聘、 离职程序》
《值班室管理制度》
《万基隆企业厂纪厂规制度》
7.0相关统计与表格:
《供给商携带物品放行单》
《公差放行单》
《临时放行单》
《物品放行条》
《人员车辆进出记录表》
《会客单》
《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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