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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合作经营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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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合作经营协议 物业合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合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发挥各自优势、 互惠互利标准, 决定就 由乙方承租创办 项目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经过友好协商, 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协议经营物业及建设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拥有位于 作为 提供给乙方, 租赁经营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累计约 左右(具体面积以房产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该面积包含出租房屋、 卫生间等部分), 附商业招租授权书及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负责完成房屋基础消防(消防水池、 消防水泵房、 室内外消防栓等), 甲方完成消防系统需经公安消防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后交乙方使用, 单乙方应遵守消防法相关要求, 并由乙方负责维护和负担修复费用。因包含基础消防所需钢制防炎门, 由甲方完成, 其她部位仅留门洞, 不装门。如基础消防验收包含乙方应实施项目(如电梯、 通风、 排油烟系统等), 乙方应提前完成。乙方因创办综合商业所需二次消防施工及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乙方相关房屋全部水、 电、 空调、 通风等全套装饰装修方案应送甲方立案。房屋交给乙方后, ①由乙方根据经营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 甲方不得干预。②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承重。主体结构、 各类防水等, 影响房屋安全。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供电、 供水、 排水设计、 图纸以及其它公共系统使用情况和相关资料, 包含与大楼水、 电或排水、 排污系统接驳、 更改或搬移时, 甲方应派专职员程人员配合, 并负责相关事项协调、 联络, 方便乙方顺利地完成施工。④乙方须确保设计和装修不影响主体结体、 不改变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功效, 且不得侵害相邻方正当权益。 第四条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仍然在施工或还需继续施工时不得违反本协议确定技术标准及要求, 并按审核后图纸施工完丝。 第五条 乙方接收承租房屋后进行设备安装和装修, 甲方应配合乙方并委派专员负责协调工作, 如乙方部分施工项目需要在甲方交房之前提前进场施工, 须经甲方同意, 且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不得影响甲方施工。乙方进行施工项目所发生水电费及项目其她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建设项目, 需经消防、 建管等部门验收, 甲方应帮助办理验收。取得相关许可证应提交复印件给甲方, 代甲方立案和办理相关权证。乙方负担应缴和。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 , 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水、 电容量、 宽带网络、 天然气等公用事业设施应满足乙方经营需求。假如需要更改或扩容, 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需要在租赁房屋外立面无偿设置店招广告, 并在四楼楼顶安装经营所需水箱或空调等经营所需设备。 第二章 合作期限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经营期限为捌年, 自租赁协议(见第九条)起租计算日开始计算。 第七条 在本协议期满后, 如甲方继续出租此房屋, 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受优先租赁权, 续约协议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并另行签署。 第三章 甲方收益及支付方法 第八条 乙方支付甲方每个月租金为 (不含物业管理费), 前两年不递增, 从第三年开始起每两年递增 %。除上述费用外, 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她费用。 第九条 考虑到乙方前期装修和设备安装所需时间, 甲方同意自交付房屋之日起九十天免租装修期, 从甲方完成消防系统经公安消防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交付房屋次日起计算。起租计算日为免租装修期满之日次日。 第十条 乙方按季度交付甲方租金, 先付后用。自甲方交付房屋后三日内, 乙方应支付第一个季度(连续三个月为一季度)租金, 第二次支付甲方租金在第一季度最终一个月20日前交付, 以后依次类推。支付方法为: 现金。租金票据问题, 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章 房屋交付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 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法定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甲方交付房屋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双方约定房屋验收标准为国家相关部门完工验收。 验收经过后3个工作日内, 甲乙双方应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签署《房屋移交确定书》, 《房屋移交确定书》签署之日为房屋交付日。甲方若提前交付, 乙方不得拒收。甲方许可乙方提前进场交叉施工装修, 不得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之外任何费用(施工水电费除外), 乙方施工及管理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二条 在乙方开业后12个月内, 甲、 乙双方均应办理完各自建设项目验收和正当证件, 并相互提交对方立案。 第五章 税收及费用 第十三条 租赁经营期间, 乙方应依法经营, 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要求缴纳与经营相关税收和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交付房屋后, 乙方在租赁期间经营实际发生水电费等一切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向当地公用事业部门和政府管理门代为缴纳, 缴纳标准按相关部门要求加上变压器损耗(按各用户用电量分摊)。 第六章 甲方权利、 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签署协议时, 甲、 乙双方应付现有图纸签章确定, 房屋交付使用后, 若甲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坍塌、 漏水等, 如属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甲方应予立刻修复; 在乙方租赁期间,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电、 停水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时,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乙方经营时间由乙方自行依据经营需要, 灵活掌握。甲方需确保营业场所全部设施设备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 如停车场、 户外照明、 消防设施等。 第十六条 甲方确保其出租房屋符合并满足中国相关商业用房出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并已推行和取得了出租该房屋全部授权或许或, 如因甲方行为违法、 侵害第三人权益或与第三人纠纷而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房屋, 乙方可延缓支付租金, 或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因国家或城市计划建设需要, 政府部门拆除双方合作房屋时, 甲方应在收到拆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本协议亦同时终止; 政府或授权部门所支付房屋装修赔偿费及经营损失赔偿费根据“谁投资归谁全部”标准处理, 以填补甲、 乙双方损失。其她相关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十八条 乙方在办理经营执照时,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 证实并帮助办理。 第十九条 除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经有计划外, 甲方将房屋租赁与乙方, 不得在租赁经营物四面私自建造建筑物, 影响房屋整体形象和妨碍乙方正常经营。 第二十条 乙方依据需要为自己全部设施设备办理财产保险。 第二十一条 甲方负担乙方相关经营保密义务, 不得向她人泄露乙方商业机密。 第七章 乙方权利、 义务及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确保在项目物业内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并负责处理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税务工作, 依法交纳税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确保租赁房屋用于 经营项目, 若整体改变用途, 应在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甲方确保不得在租赁房屋所在汉口花园广场物业范围内引进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竞争性业态, 并在其她商户进行装修时, 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二十四条 乙方确保按时足额响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甲方租金。乙方经营实际发生水、 电等费用由乙方按当地政府收费标准立刻缴纳和支付。如因经营过程中发生一切纠纷产生后果, 由乙方自行负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负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没有因果关系, 乙方不予负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 并在租赁经营期内负责维护管理和负担修复费用。不能修复负担赔偿责任, 但因正常使用损耗以及因靠近或达成使用寿命而需大修或更换, 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乙方确保不将所租赁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投资、 融资、 抵押、 担保。如有需要, 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在项目房屋四面、 屋顶搭建、 建造建筑物, 如因经营需要, 对租赁房屋进行房屋结构改造或搭建、 建造建筑物, 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书后方可进行。退租时, 乙方不负担恢复原状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限内, 乙方应珍惜并合理使用租赁房屋, 如因乙方原因使用不妥造成该租赁房屋损坏, 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经营房屋及相关隶属场地、 设施之维护、 保养及物业管理, 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担相关费用。如因乙方维护、 保养及管理不妥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害, 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乙方对租赁物业自行管理不能免去按本协议约定所应负担服务管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 在租赁期内, 乙方不得私自将租赁房产转租给她人使用, 如若发生私自转租行为, 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负担违约责任。乙方另行设置企业或以其她关联方经营本项目不视为转租。 第三十条 乙方负担甲方相关经营保密义务, 不得向她人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第八章 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使用期内, 甲、 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 若发生地震、 洪涝及其它自然灾难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 在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期间甲方免收租金; 如上述事件致使租赁房产严重损坏, 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甲方应立刻修复后交予乙方使用, 修复期间甲方免收租金。 如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无法恢复正常经营连续达成九十日、 或租赁房产确不能修复; 致使协议不能继续推行时, 本协议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在协议推行期间, 租赁房产拆迁或被依法征用, 造成协议不能推行时, 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租赁期间, 若租赁房产周围环境发生以下情况, 市场、 环境基础对乙方营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乙方能够解除协议, 且无须负担责任。 (1)因国家或地方关键工程建设 (2)乙方租赁房产因甲方原因造成长久(累计超出7天或边境中续超出3天情形超出2次)停水停电, 周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假如所以造成损失, 甲方须负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依据本协议相关单方能够解除协议约定, 一方依据约定条件提出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通知送达对方后, 对方无异议情况下, 本协议解除。对方有异议, 各方经过诉讼路径确定协议是否解除。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应按欠租部分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未实际推行期间全部收益(总年数总收益减去实际已推行期间收益)20%违约金; (1)乙方逾期30日拒收甲方符合交付条件房屋; (2)乙方逾期30日不支付甲方收益, 经甲方催告后, 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 (3)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私自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 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在甲方要求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 (4)未经双方协商同意, 乙方私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 在甲方要求合理期限内仍不予纠正; (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乙方自擅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给她人使用 , 并拒绝更正; 若违约金低于甲方实际损失, 乙方还应该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协议未实际推行期间全部租金(总年数总收益减去实际已推行期间收益)20%违约金; (1)甲方逾期未将出租赁房屋交付乙方, 经乙方催告后, 在三十天内仍未交付, 且又没有延期协议; (2)甲方租赁行为违法、 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 决定查封或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 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 (3)甲方违反协议十六条要求, 致使乙方权益受到实质性损害, 并拒绝更正或补救。 (4)甲方私自解除本协议。 若违约金低于乙方实际损失, 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其她条款要求了违约责任, 按相关要求实施。 第四十条 本协议解除后, 相关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一条 一方解除协议不符正当定条件或本协议要求条件, 造成对方损失, 应该赔偿对方因协议解除而遭受一切直接损失。 第十章 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使用期满, 协议终止。乙方如有续约要求, 应于协议期满六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甲方若继续承租该房屋, 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约权。甲、 乙双方应就续约进行洽谈, 重新签署房屋合作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解除或本协议期满不再续租, 乙方应在15天内完成腾退。乙方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和甲方配套设施前提下, 将乙方投入设备、 设施拆空搬走, 遗留物全部权无偿归属甲方。腾退期内除乙方实际使用水、 电等费用外,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十一章 通知及送达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发给另一方通知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以专员送出, 被送达人签收为送达; 通知以邮件送出, 被达送人邮递回执上签收为送达; 通知以传真、 电子邮件送出, 传真、 电子邮件得到被送达人确定收到为送达。 第十二章 争议处理方法 第四十五条 因本协议所发生争议, 双方可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均可向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署补充协议或备忘录, 补义协议或备忘录是本协议组成部门,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 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有不一致之处, 应收时间在后文件内容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持一份, 乙方持二份, 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签字, 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商业用房合作经营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帐号: 开户行: 行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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