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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钢结构合同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489218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58.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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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日 期: ***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鉴于发包人***已取得政府同意发展***项目, 现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加工承揽协议条例》、 《中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 安装工程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 1、 项目名称: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 安装工程 2、 施工安装地址: *** 3、 承包人承建发包人***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 安装工程, 工作内容以下: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 以及玻璃幕墙, 不含基础土建部分 二、 材料采购: 1、 为了本工程顺利进行和确保本工程质量, 承包人根据国家规范、 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自行采购相关材料。 2、 承包人确保本项目各材料及安装必需符合国家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者不一致时以高者为准), 在进场安装后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产品检测汇报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复检等试验, 提交复检汇报。 三、 协议价款及调整 1、 协议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 叁拾贰万元正 人民币小写: ¥30.00 元 2、 综合单价组成: 综合单价包含制作、 加工、 安装, 调试及售后服务、 损耗、 包装费、 运输费、 卸车费、 管理费、 利润、 保险、 检验检测(包含出汇报费用)、 税金等推行协议所需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已含钢化玻璃费用, 全部幕墙玻璃均采钢化玻璃。 3、 综合单价均为一次性包死, 不因包含市场价格涨落等任何原因而调整。但发生经甲方代表确定设计变更、 工程洽商、 工程量增减、 价格调整以及协议约定其它增减或调整等情况时, 可作调整。 四、 付款方法: 1、 进度款: 整个工程完工后, 提供检测汇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 95% (即人民币: ¥304000.00 元)。 2、 保修金: 余下 5 %款项(人民币: ¥16000.00)作为保修金, 保修期为自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6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 协议工期 1、 总工期: 20 日历天; 2、 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3、 发生下列情况以至于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可顺延: 1) 现场不含有开工条件; 2) 不可抗力原因; 3) 发包人指示重大设计变更; 4) 因政府等部门(非承包人过失)通知缓停施工; 5)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 逾期10个工作日上; 6)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 停电、 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出16小时; 7) 发包人和其她方原因造成施工条件不够。 因上述原因, 影响完工日期, 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经发包人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 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4、 承包人在若发包人工地现场不含有施工安装条件, 承包人应说明原因, 经监理、 发包人确定同意后方可延期进场, 总工期可延期; 5、 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认真考察、 了解了工地情况, 已知承包人非独占作业面、 作业区, 了解配合施工、 交叉施工对工期等影响, 已充足认识到多种不利原因对工期及价格影响。 六、 工程变更 1、 发包人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对原设计做出变更。除得到发包人指令外, 承包人不能私自作设计变更, 发包人发出变更应由发包人技术责任人签字方可有效; 2、 发包人若更改设计, 相关综合单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3、 在工程变更发生后, 承包人应在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给予验收, 并对发生工程量给予签证, 作为结算依据。 4、 如包含工程价款确定, 相关确定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确定后为有效。如包含工程量确定, 必需经发包人代表、 专业工程师、 监理企业, 共同会签后方为有效, 缺一不可。 七、 完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本协议要求各项工作内容, 并提交完工验收汇报书给监理、 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验收汇报书”后, 将组织监理企业进行完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档案资料, 发包人接收后方可视为本工程正式完工; 八、 技术标准 1、 承包人按标准图制作安装, 确保质量, 按期完成, 发包人提供场地; 2、 严格按国家标准图要求进行制作安装, 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验收, 按国家现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承包人必需提供全套交工资料。工程交付使用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 九、 责任与义务 A、 发包人责任: 1、 在整个协议推行期间, 发包人有协调承包人进行有效配合责任, 并有权对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监督检验, 有负责现场签证义务; 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本项目建筑施工图及对应资料, 方便使承包人进行优化设计及制作安装; 3、 发包人有责任和义务按协议要求条款付款。 4、 发包人有协调、 组织承包人、 监理方及其它施工方共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 并要求相关方制订、 提交新施工方案。 5、 发包人有义务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B、 承包人责任 1、 承包人确保所提供多种材料及配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 承包人确保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协议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提供, 附后)。当行业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时, 以较严格者实施。承包人确保依据协议文件所要求承包范围进行设计加工和安装, 达成本协议要求标准。 3、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质量负全责, 对因不符合质量标准引发质量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担。 4、 承包人必需参与由发包人或监理企业组织工程例会, 提出在施工中出现问题经研究讨论并制订新方案, 根据会议精神实施, 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 5、 承包人进入现场要服从发包人总体安排, 满足进度及质量要求。现场施工必需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如严禁将材料包装乱扔)。 6、 承包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出现一切质量、 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与发包人无关。 7、 安全责任: 1)承包人确保根据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制作安装, 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所造成安全事故, 责任均属于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2)承包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戴好安全帽, 高空作业必需系好安全带, 作好安全防护方法; 8、 保修责任: 1)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缺点修复, 承包人确保无偿维修, 并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在三个日历天内进行修复直至保修期满。 a)承包人承建项目范围在保修期内, 承包人无偿负责维修、 保养及使用培训等内容各项服务工作, 均属于承包人售后服务范围。若保护不利及产品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 造成业主提出索赔等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b)在发包人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过程中, 承包人应组织专业维修队伍随同, 以确保发包人质量。在保修期内, 承包人应主动与发包人联络, 不定时地对承包人承接地弹门进行巡访, 做好回访统计, 对存在隐患质量问题, 应立刻处理。 c)本工程在发包人未验收、 接管前, 全部已完工程及其她成品均由承包人负责看管、 保护, 在此期间出现损坏、 丢失(如在交工前承包人已经安装好框(扇)等成品被第三者破坏), 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包含逾期交工责任等。承包人在负担责任后, 可自行向责任方追偿。 2)承包人必需派驻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现场洞口实测、 复合, 联络二次设计、 现场签证, 协调各方关系人员。 3)承包人全部现场安装人员必需接收承包人或对应专业企业技术培训、 现场指导、 全过程参与检验、 验收,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4)保修期内现场安排维修人员, 交房时需配合物业作好服务工作, 若保修不立刻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她施工队伍, 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双方另行签署《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作为本协议附件。 5) 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由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确定后方可用于施工。 6) 本协议项下权利、 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肢解分包。 8、 现场管理 A、 项目经理 1)承包人应派遣一位称职现场项目经理处理工地一切事宜, 承包人项目经理为 曹勇 , 项目经理为承包人全权授权人, 发包人给予她任何指令视为有效地给了承包人, 项目经理人选经发包人同意后, 承包人不得无故更换, 双方来往函件, 经项目经理签字视为双方来往有效文件, 含有法律效力; 2)发包人项目经理: 包松宽 职务: 工程部经理 , 发包人派遣项目经理代表发包人处理工地现场相关施工事宜, 包含工程造价增减, 须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定。 3)承包人在本工程现场施工均需穿戴统一服装和安全帽, 并标注承包人名称。 4)承包人施工用水及用电及办公室用水及用电及其它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支付, 电费包含在协议价款内。 5)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区内物料数次倒运费, 上述倒运费用已含于协议价款内。 6)现场存在其它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承包人需保护其它分包单位之制成品/半制成品, 相关配合及产品保护费用已含于价款中, 承包人不可藉此拖延工期及收取任何费用。 7)承包人需遵守现场质量管理措施、 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档案管理措施、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8)承包人确定现场通道已满足相关物料进场运输需要。 9)承包人需将施工垃圾于每日完工时自行清理至相邻承包工地内指定地点, 相关费用已含于协议价款内。 10)本分包工程属于承包人施工机械、 工具、 设备或其她财产(拟用于分包工程而正当地置于工程现场材料和货物则除外) 风险应完全由承包人负责, 上述财产或其引致任何损失或损害应全由承包人负责, 而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负担任何相关损失、 索赔或诉讼。任何该等损失或索赔任何保险应全由承包人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1、 承包人逾期进场、 逾期开工或逾期阶段工期或逾期完工, 每逾期一日, 均应该向发包人负担暂定总价款万分之一违约金, 逾期达十日,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承包人并应该负担相关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在施工过程中, 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 承包人应该依据发包人或监理方指令或要求修理、 拆除、 返工、 改建,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承包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要求, 或承包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0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 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 发包方有权解除协议, 同时承包方负担本条第1款约定协议解除责任。 3、 对承包人有意或疏忽造成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不管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出保修期, 均自发包人或业主知道之日起贰年内享受对承包人索赔追偿权利。 4、 其她 1)因发包人原因协议解除, 发包人只负担所以造成直接损失, 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解除协议, 发包人为完成剩下工作委托其她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协议价格多发生工程费用, 皆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 发包人在支付其它工程款时给予扣除。 3)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 除承包人按本协议约定向发包人负担违约责任外, 发包人所以而逾期交房、 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负担违约金、 赔偿金, 甚至购房者退房一切损失, 均由承包人负担, 为此, 承包人应该确保工期和质量, 并应该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刻全力处理。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处理前, 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二、 工程档案、 技术资料: 1、 工程档案、 技术资料应该做到与工程同时。 2、 工程档案由承包人负责按宜宾市相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 必需作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时。承包人最终交付发包人档案份数为肆份, 必需满足宜宾市城建档案馆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 3、 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实后, 双方进行完工验收、 结算。 4、 双方确定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实, 为双方进行结算前提条件之一, 该条件不因发包人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 承包人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 则: (1)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 即使发包人给予结算, 发包人也有权按承包人最终提交技术资料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支付, 发包人也不负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工程款利息; (2)承包人应该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负担违约金。 (3)如因承包人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技术资料不全, 以至发包人无法按期办理完工验收立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 以至于该项目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手续, 发包人所以应该向本项目购房者负担违约金等经济损失, 均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 十三、 完工结算 1、 工程完工结算在完工汇报同意后, 承包人按国家相关要求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工图、 结算汇报和资料, 办理完工结算。当发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完工结算资料完整性、 真实性确定无异议后, 三个月内审核完成。 2、 承包人提供完工结算汇报及资料后需派遣相关人员与发包人进行结算工作, 同时必需提供承包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最终以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结算书为准。 十四、 工程保险 1、 承包人需在施工期内对本身职员、 第三方及施工机械进行保险。 2、 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意外或伤亡, 皆不负任何法律上赔偿责任。承包人须保障发包人免负任何相关索偿、 要求、 诉讼、 费用和支出。 3、 假若有任何受雇于本工程或与本协议相关雇员或其她人士受到损伤, 不管有没有索偿, 承包人须立即以书面将该损伤事故通知发包人。 十五、 协议终止及争议处理 1、 发包人、 承包人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 不能推行本协议时, 应立刻向对方通知, 不能推行或定时推行或部分推行协议理由, 在取得对方同意后, 本协议能够不推行或延期推行, 可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2、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实施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可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成向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本协议实施期间, 若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六、 其它 1、 协议签订时间: 年 6月11 日 2、 协议签订地点: 宜宾市甲方办公室。 3、 协议及附件一式陆份, 发包人执肆份、 承包人执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若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条款有抵触矛盾处, 以本协议要求为准; 4、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协议内容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 (签章) 承包人: (签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发包人、 承包人依据《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经协商一致, 对于***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 安装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管理要求和双方约定, 负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含: 钢结构制作、 安装、 幕墙工程及预埋螺栓制作安装。 具体保修内容, 双方约定以下: 自完工验收经过之日起贰年。在保修期限内, 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无偿维修, 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乙方责任造成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二、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 内容项目, 承包人应该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 发包人能够委托她人修理。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 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应该立刻抵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包含结构安全质量问题, 应该根据《钢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措施》要求, 立刻向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汇报, 采取安全防范方法。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含有对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 承包人实施保修。 发包人: (签章) 承包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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