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居间运输合同政法考试新增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485920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2.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居间运输合同政法考试新增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居间运输合同政法考试新增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居间协议概念及特征: 居间协议,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汇报签订协议机会或者提供签订协议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酬劳协议。在民法理论上, 居间协议又称为中介协议或者中介服务协议。向她方汇报签订协议机会或者提供签订协议媒介服务一方为居间人, 接收她方所提供订约机会并支付酬劳一方为委托人。 特征: 1.居间协议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协议。居间人向委托人汇报签订协议机会或者提供签订协议媒介服务, 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签订协议, 与居间人无关, 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协议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协议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汇报签订协议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 传达双方意思, 起牵线搭桥作用, 对协议没有实质介入权。  3.居间协议是双务、 有偿、 诺成协议。 局间人关键义务: 1.居间人酬劳请求权   酬劳请求权是居间人关键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酬劳, 居间人酬劳标准, 国家有限制要求, 当事人约定酬劳额不能超出国家要求最高标准。居间协议酬劳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一是汇报居间, 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汇报订约机会, 并不与委托人相对人发生关系, 所以汇报居间仅由委托人负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 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媒介而得益, 所以, 除另有约定外, 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酬劳。   居间人行使酬劳请求权采取酬劳后付, 即以协议因其汇报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协议未成立, 不得请求酬劳;协议虽成立但无效时, 居间人也不能请求酬劳。   当居间人违反老实信用标准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 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行为, 不得向委托人行使酬劳请求权。 2.居间人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 通常包含在酬劳内, 居间活动费用通常由居间人负担, 非经尤其约定, 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协议中约定由委托人负担费用, 居间人对其已付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相对人行为, 或者违反老实信用标准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 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 也无权行使。 委托人关键义务: 1.支付居间酬劳义务。居间人促成协议成立, 委托人应该根据约定支付酬劳。未签订协议, 委托人能够拒绝支付酬劳。因居间人提供签订协议媒介服务而促成协议成立, 由该协议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酬劳。   2.偿付费用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协议成立, 不得要求支付酬劳, 但能够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费用。 运输协议: 运输协议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 旅客、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协议。” 运输协议含有以下多个特征 第一, 运输协议属于提供劳务协议, 协议标为运输劳务。运输协议关键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即使不会产生具体、 有形“劳动结果”, 但却能够使旅客和托运人取得服务并从中受益。 第二, 运输协议是双务、 有偿协议。在运输协议中, 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 旅客、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 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含有对待给付关系。 第三, 运输协议通常为诺成协议。客运协议是诺成协议, 因为该协议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协议通常为诺成协议, 但也有部分是实践协议 第四, 运输协议多为格式协议。通常地, 运输协议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 作为运输协议具体表现形式客票、 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 符合格式协议特点 关键义务: 1. 从事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 托运人通常、 合理运输要求。 2. 承运人应该在约定时间或者合理期内将旅客、 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3. 承运人应该根据约定或者通常运输路线将旅客、 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 旅客、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该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根据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从而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旅客、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能够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客运协议   客运协议又称为旅客运输协议, 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署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协议。   特征   1.旅客即是协议一方当事人, 又是运输对象。   2.客运协议通常采取票证形式。 3.客运协议包含对旅客行李运输。 当事人权利义务   旅客关键义务 包含: 持票乘运义务; 按时乘运义务; 限量携带行李义务; 遵守安全规则义务。 承运人关键义务 包含: 按约定时间将旅客运达目地义务; 不得私自变更运输路线义务; 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安全义务; 提供必需生活服务义务 货物运输协议 货运协议(Cargo Carriage Contracts)即货物运输协议, 是指当事人为完成一定数量货运任务, 约定承运人使用约定运输工具, 在约定时间内, 将托运人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交由收货人收货并收取一定运费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协议。 货运协议特征   货运协议为运输协议一个, 除含有运输协议通常特征外, 还含有以下关键特征: 1、 往往包含第三人   货运协议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签订, 托运人与承运人为协议当事人, 但托运人既能够为自己利益托运货物, 也能够为第三人利益托运货物。托运人既可自己为收货人, 也能够是第三人为收货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情况下, 收货人虽不是签订协议当事人, 但却是协议利害关系人。在此情况下货运协议即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签订协议。 2、 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推行完成   货运协议与客运协议一样, 均是以承运人运输行为为标。不过, 客运协议中承运人将旅客运输到目地义务即推行完成; 而货运协议中, 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地, 其义务并不能完结, 只有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后, 其义务才告推行完成。 3、 为诺成性协议   货运协议通常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请求为要约, 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 协议即告成立。所以, 货运协议为诺成性协议。 承运人关键义务 包含: 按协议约定调配合适运输工具和设备, 接收承运货物, 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 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义务; 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 应立刻通知收货人收货。   收货人关键义务是: 检验货物义务; 立刻提货义务; 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运费或其她费用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