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化合作框架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在互惠互利基础上, 统一整合双方资源, 实现优势互补, 共同投资和运作文化项目, 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并为以后在其她项目上合作建立坚实基础。为此, 双方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双方经协商一致, 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约定进行文化项目合作, 双方合作范围包含:
1、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及“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书画联展项目;
2、 名人、 名家书画作品展项目;
3、 “漂亮滨海我家”少儿书画邀请赛项目;
4、 文艺演出项目;
5、 文化长廊共建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法
(一)双方就书画展、 书画比赛项目合作方法是:
共同投资, 利益共享。
筹备书画展(合作范围第1至3项)所需经费双方各出50%, 书画家现场创作书画作品及销售利润双方各占50%。由书画展带动楼盘、 商铺销售收入, 按双方约定百分比分配。
(二)文艺演出项目合作方法是:
共同投资, 利益共享。
大型文艺及商演活动(合作范围第4项), 前期开启资金, 双方共同投资, 各负担50%, 后期关键费用(包含乐团邀请、 艺人出场、 场地部署、 媒体推广等)由乙方经过商业化运作模式筹集, 甲方全力配合。演出收入(含门票、 赞助费等)分配百分比为: 甲方40%, 乙方60%。演出带动楼盘、 商铺销售收入, 按双方事先约定百分比分配。
(三)文化长廊共建项目合作方法是:
共同投资, 利益共享
文化长廊项目(合作范围第5项)是双方长久战略合作关系见证, 也是滨海城高端书画作品展览展示窗口。双方在文化长廊共建项目合作方法是: 甲方提供展览展示场地, 并负担装修费用; 乙方负责征集名家、 名人、 将军书画作品, 并负担作品购置、 装裱、 运输、 维护费用。文化长廊建成后纳入滨海城文化建设统一计划, 由双方共同管理运行。
文化长廊进入实质运行后, 将不定时举行书画作品拍卖会、 笔会、 研讨会等活动, 增强文化气氛, 并全力支持、 配合滨海城其它文化项目引进和建设。文化长廊书画作品销售利润, 甲方占40%, 乙方60%。
第三条: 双方提供支持
(一)为了使项目能够长久、 稳定合作下去, 实现预期目标, 双方应该坚持坦诚、 公平、 了解标准, 充足利用各自资源、 技术、 经验等方面优势, 为双方合作项目提供有力地支持。
(二)甲方为合作项目提供支持包含:
1、 为合作项目提供必需开启资金;
2、 为合作项目提供场地、 设施;
3、 为参与文化活动领导、 嘉宾、 工作人员提供食宿;
4、 为合作项目提供政府、 媒体、 企事业单位、 用户等人脉资源;
5、 同合作项目相冲突文化活动, 优先与乙方合作举行;
6、 建立对应合作机制, 保障乙方权益不受损害;
7、 双方约定其它支持条件。
(三)乙方为合作项目提供支持包含:
1、 为合作项目提供必需开启资金;
2、 为合作项目联络赞助单位, 筹集活动资金;
3、 为合作项目提供书画作品;
4、 为合作项目提供策划、 创意、 设计方案;
5、 为合作项目提供政府、 军队、 媒体、 用户等人脉资源;
6、 在甲方场地定时举行各类文化活动, 活跃文化气氛;
7、 每年举行1——2次为甲方量身定制特色文化活动;
8、 全力配合甲方组织其它文化活动;
9、 双方约定其它支持条件。
第四条: 实施时间
双方同意,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 立刻成立合作项目部, 由双方指派专业人员共同组建, 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就本框架协议项下具体合作事宜进行磋商。
第五条: 保密方法
(一)本框架协议签署后, 一方为合作项目提供任何包含非公开信息在内文件或数据(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计划、 活动策划方案、 价格信息、 领导影像资料、 用户信息等), 接收该文件或资料一方应予严格保密, 未经提供方书面许可, 不得以任何方法披露文件内容或信息, 不得为合作项目以外项目提供或利用该文件信息。
(二)任何一方需要使用另一方提供文件信息或影像资料进行对外宣传, 须经另一方书面授权, 方可使用。
(三)本框架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此保密条款约定仍然有效, 双方继续推行其所承诺保密义务。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本框架协议签署后, 任何一方因为受不可抗力(自然灾难、 战争、 政府政策法规调整等)影响, 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其在本框架协议中要求义务, 可依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于负担违约责任。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 受其影响一方应立刻恢复推行其在本框架协议中应尽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框架协议条款, 或未能推行其在本框架协议项下义务, 且在收到另一方要求履约通知后15日内未能立刻补救上述违约行为, 视为组成对本框架协议违约, 违约方必需赔偿守约方所以造成经济、 声誉等一切损失, 并负担相关法律后果。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框架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纠纷, 双方应保持克制, 首先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或长久搁置, 致使协议无法正常推行时, 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签署生效
(一)甲乙双方合作方法没有排她性, 双方在合作同时, 均可和其它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二)本框架协议使用期为____年,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框架协议期满时, 相同条件下, 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三)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 各项合作(协议第1条)中具体事宜需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单独签署协议, 一项一签, 方便深入明确和细化双方权利和义务。本框架协议与各分项协议组成不可分割整体, 作为甲乙双方合作正式文件,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本框架协议正常推行期间, 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 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另一方同意后, 方可终止。如私自终止协议, 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
(五)本框架协议一式肆份, 双方各保留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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