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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维保合同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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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 】 ××硬件设备维护服务协议 买方: 【 】企业 卖方: 【 】企业 【 】年【 】月于【 】 目  录 第一条 协议当事人 4 第二条 协议标及价格 5 第三条 付款方法 5 第四条 维护服务说明 6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7 第六条 保密责任 7 第七条 责任限制 9 第八条 违约责任 9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0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处理 11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终止及其她 12 附件清单 附件一 技术服务产品配置及价格清单 附件二 技术服务协议(考评标准) 附件三 授权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一条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下列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买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鉴于: 1.买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企业, 一家依据中国(“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石家庄 】正当注册、 经营及有效存续企业, 含有签署本协议正当主体资格, 且在签署本协议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方继续正常存续和推行本协议能力; 2.卖方: 【 】企业, 一家依据中国(“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正当注册、 经营及有效存续企业, 含有签署本协议正当主体资格, 且在签署本协议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卖方继续正常存续和推行本协议能力; 3. 卖方拥有正当销售本协议标物全部政府许可、 生产和/或使用许可和/或授权, 对本协议所提供技术服务拥有知识产权。卖方承诺对本协议标物销售不会损害任何已知第三方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 买方拟购置卖方供给本协议标物, 卖方给予同意。 为此,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 协商一致标准, 授权各自代表根据下述条款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标及价格 2.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置, 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XX 】硬件设备维护服务, 卖方提供 维护服务内容详见协议附件一、 附件二。 2.2卖方确保, 对于附件一中列明机器, 在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同硬件及软件维护服务 时, 价格水平不高于本协议附件一(价格清单)中列明该等硬件维护服务折扣后价格水平, 其她商务条件应依据本协议中列明商务条件。本条款使用期为三年。 2.3协议总价: 【¥XX】元整. 大写: 人民币【XX】元整。 机器和服务价格列表清单详见附件一。 2.4服务双方同意按附件【 二 】所约定标准实施。 2.5维护服务期限: 截止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付款方法 3.1 本协议项下确定协议总价由买方向卖方按以下方法及百分比支付: 分阶段付款 3.1.1 第一笔付款: 支付协议总价【 】%,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元整), 由买方在收到以下单据后30日内以电汇方法向卖方支付: a. 协议总价【 】%【 】发票一份原件(标明协议号及协议名称); b. 由卖方及买方依据买方做出质量考评评分结果而签署阶段性验收文件。 3.1.2 第二笔付款: 支付协议总价【 】%,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元整), 由买方在收到以下单据后30日内以电汇方法向卖方支付: a. 协议总价【 】%【 】发票一份原件(标明协议号及协议名称); b. 由卖方及买方依据买方做出质量考评评分结果而签署阶段性验收文件。 3.1.4 经买方按附件【二】服务质量考评要求对卖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后, 若卖方考 核期测评总分大于标准要求, 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终验款。若卖方考评期测 评低于标准要求, 则8.4款适用。 3.2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因实施协议所发生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3.3卖方在买方支付协议款项时, 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 】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 买方有权拖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且卖方各项协议义务仍应按协议约定推行。 3.4假如卖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责任, 则卖方应依据本协议条款向买方支付损害 赔偿金。 3.5因为卖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 不合格而引发一切责任和损失, 由卖方依据本协议赔偿责任条款负担违约责任。 3.6双方同意, 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将回溯适适用于那些自【XX年X月X日】起乙方向甲 方所提供按次收费服务, 条件是假如这些按次收费服务为本协议服务范围所包含。双方深入确定, 上述按次收费服务收费将包含在本协议收费之中。 第四条 维护服务说明 4.1 卖方将在买方指定地点为买方提供修理或更换服务。 4.2 维护服务收费增加不影响甲方已支付费用。 4.3 当维护服务包含更换机器或零部件时, 被替换下来零部件属于卖方财产, 而替换件则成为买方财产。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5.1验收标准 本项目维护服务之验收标准为: 买方制订或经买方认可本项目维护服务规范(见附件二); 5.2验收方法 验收根据附件【三】维护服务规范中质量考评要求实施。 第六条 保密责任 6.1 本协议拥有信息一方(“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书面提供 注明“保密”信息, 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 商业性信息、 文件、 程序、 计划、 技术、 图表、 模型、 参数、 数据、 标准、 专有技术、 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她专有信息, 本协议条款和与本协议相关其她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而使用。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对于提供方提供任何保密信息, 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 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法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 “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 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代理、 组织或其她实体, 但不包含买方或卖方关联企业。 买方关联企业是指买方分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企业、 在中国境内由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主营移动通信业务企业, 以及上述企业正当继承人。提供方应以书面方法提供保密信息并需注明保密字样。 6.2 提供方向接收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 仅可由接收方为实施本协议需要披露给指 定雇员, 而且仅在为实施本协议所需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不过, 接收方在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方法之前, 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接收方对提供方提供保密信息所采取保密方法应与接收方对其本身拥有保密信息所采取保密方法相同该等预防方法包含但不限于通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保密性质, 由该等雇员做出最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保密承诺等, 以预防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任何披露。 6.3 接收方律师、 会计师、 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帮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 接收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 不过, 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或根据相关职业道德标准推行保密义务。 6.4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接收方可在该政府部门 或机构要求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负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但前提是, 该接收方应立刻将需披露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 方便提供方采取必需保护方法, 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 而且接收方应尽商业上合理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信息取得相关政府机关或机构保密待遇。 6.5 接收方依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负担保密义务自提供方提供之日起算为期【五】 年。接收方能够在其业务活动中使用残留在其曾经接触过保密信息雇员记忆中并已成为其个人知识或经验, 与保密信息相关构想、 概念或技巧。 6.6 本条要求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6.6.1在一方披露时, 已经是公众所知信息, 或者在披露后, 并非因为接收方或其雇 员、 律师、 会计师、 承包商、 顾问或者其她人员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信息; 6.6.2有书面证据证实在披露时已经由接收方掌握信息, 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 自提供方; 6.6.3有书面证据证实第三方已向接收方披露信息, 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 而且有权做出披露; 6.6.4接收方独立开发信息; 6.6.5在不负担保密责任情况下获取信息。 6.7 当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 接收方应立刻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保 密信息, 同时, 接收方应根据提供方书面要求, 将提供方提供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给予删除或销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卖方不能按本项目维护服务时间要求, 按时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买方将按附件二质量考评要求实施。 7.2卖方私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任何第三方推行, 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百分之十【10%】违约金, 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赔偿买方所以而受到损失。 7.3在阶段技术服务结束后, 买方按附件二要求视技术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向卖方支付当期协议款项。当考评期测评总分小于考评标准分时, 买方根据附件二从当期款项中扣除“服务扣除款”。 7.4因卖方侵犯第三方正当权益造成第三方追索, 应由卖方负担责任, 所以给买方造成任何损失, 卖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7.5卖方违反保密约定, 有意、 过失或过失泄密, 除应立刻采取方法停止泄密行为, 减小泄密造成损失外, 还应向买方支付协议总价5%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填补买方所受损失, 泄密方还应给予赔偿。同时, 买方还有权依据泄密造成损失大小, 单方解除本协议。 7.6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含实际损失和协议推行后能够取得利益、 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调查费、 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8.2因为不可抗力事件, 致使一方在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碰到障碍或延误, 不能按约定条款全部或部分推行其义务, 碰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受阻方”), 只要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其义务, 是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 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拖延推行相关义务情形; 8.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推行其义务并降低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受阻方已立刻通知了对方, 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提供相关该事件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中应包含对延迟推行或部分推行本协议原因说明。 8.3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 受阻方应继续推行本协议, 并应立刻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推行义务时间, 延长久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时间。 8.4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连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 双方应依据该事件对本合 同推行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 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负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环境保护 9.1 卖方承诺并确保: 卖方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及产品发生地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要求。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0.1 依据本协议需要发出全部通知, 均须采取书面形式, 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协议各方为收件人。 10.2 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协议第10.4条款中所列地址发出, 并按本协议第10.3 条款要求时间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地址有变更时, 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3 双方将按以下要求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日期: A)以专员递送, 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B)以传真方法发出, 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发送确定单所表示时间视为送达; C)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 发往本市内, 发出后第【 2 】日视为送达。发往中国其她地域, 发出后第【5 】日视为送达。发往港、 澳、 台地域, 发出后第【8 】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她国家或地域, 发出后第【10 】日视为送达; D)以挂号方法发出, 发往本市内, 邮寄后第【5 】日视为送达。发往中国其她地域, 邮寄后第【8 】日视为送达。发往港、 澳、 台地域, 邮寄后第【10 】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她国家或地域, 邮寄后第【15 】日为视为送达; 10.4 各方地址与联络方法以下 如致买方: 【 】企业 地址: 【 】 电话: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如致卖方: 【 】企业 地址: 【 】 电话: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处理 11.1本协议成立、 有效性、 解释、 推行、 签署、 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处理均应适用 中国法律。 11.2 假如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或与本协议解释、 违约、 终止或效力相关, 都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相关协商书面要求后立刻开始。 11.3 假如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十天内, 双方经过协商不能处理争议, 则各方同意按 下列方法处理: 将该争议提交至【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仲裁规则在【石家庄】进行仲裁。 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 并对双方含有约束力, 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法院或其她有权机构强制实施。除非仲裁裁决有不一样要求, 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一切法律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 11.4 仲裁进行过程中, 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 本协议其她部分仍然有效, 各方应继续 推行。 11.5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要求方法送达与仲裁或强制实施仲裁裁 决相关传票、 通知或其她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任何要求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许可其她方法送达上述传票、 通知或其她文件权利。 11.6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 本条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终止及其她 12.1 新闻公布及公告。除非法律要求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 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 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 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协议或任何相关事项给予公布或公告。 12.2 第三方不受益。除非协议另有要求, 除各方及其各自继任人和许可受让人以外, 本协议不应向任何个人或实体给予权利或救助。 12.3 整体协议。框架协议及本商务规范书共同组成本协议主约。本协议及其附件组成各 方就本协议标达成完整协议, 替换以前各方就本协议标所达成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 协商、 意向书以及其她协议和文件。 12.4 转让。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 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 12.5 语言和文本。本协议以汉字签署, 一式【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中手写 体与印刷体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2.6 标题。本协议中加入各章、 条、 款、 项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 不应对本协议 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12.7 弃权。一方未强制实施本协议一条或若干条款, 或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 选择权或其她权利, 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推行其在本协议中任何义务, 均不应被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相关条款, 或者以任何方法影响本协议有效性或该方强制实施本协议各项条款权利, 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其她任何行动。 12.8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要求, 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实施, 不应 影响本协议其她条款或要求效力或可实施性, 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要求在其她情形下效力或可实施性。 12.9 费用。本协议各方应各自负担其本身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关全部开支 和费用(包含法律费用), 本协议另有要求除外。 12.10 鉴于条款纳入。本协议中鉴于条款以引用方法纳入本协议, 是本协议一部分。 12.11 无中间代理。双方确定, 没有任何代理人、 中间人或中介人直接或间接就本协议或 本协议确定交易为任何一方行事, 而且没有任何人基于任何一方做出或代表任何一方做出协议、 安排而有权收取与本交易相关任何代理费、 中介费、 中间人佣金或类似佣金。 12.12 协议修改和补充。本协议未尽事宜, 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 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 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 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2.13 签署授权。本协议签署前, 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 本协议授权文件。 12.14 协议效力。除非本协议另有要求, 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推行协议项下 全部义务而且各方之间全部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2.15 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若 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 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之日起生效; 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 自较迟签署日起生效。 (下无正文) 【签字页】 协议名称【 】 买方: 【 】(盖章) 签字: 【 】 日期: 【 】 卖方: 【 】(盖章) 签字: 【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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