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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租赁合同定稿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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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XX》幼稚园用房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XXXXXX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租甲方幼稚园用房事宜, 签订本租赁协议。 一、 租赁物情况 第一条 甲方将由甲方在XXXXXX内开发建设幼稚园用房租赁给乙方。该房屋室内为毛坯房, 无其它基础设施, 总建筑面积为3015平方米(最终按房管部门测绘为准, 多退少补), 室外场地以幼稚园围墙为界, 整体出租给乙方用作创办幼稚园。乙方租用后应按国家及六安市政府相关要求申报同意和进行装饰增补基础设施, 并确保幼儿创办正当合规及安全。 第二条 甲方租给乙方幼稚园用房现实状况具体设施以下: (一)该房屋室内为毛坯, 水泥地面, 无其它基础设施, 全部室外窗户、 外门及外围门窗防护设施均已安装。水、 电按设计图纸安装到位, 天燃气管接至墙外, 包含水、 电、 气开通申报手续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和负担。 (二)消防设施按设计图纸安装到位并经过消防验收。如乙方装潢或改建影响到消防设施, 乙方必需按相关要求向消防部门重新报批。 (三)幼稚园室外南边活动场地及楼顶室外场地为塑胶地面。 第三条 凡在本协议第一条基础上乙方为满足其经营需要, 重新增加任何设施或进行装潢等, 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负担。乙方装潢和增设相关设施, 包含结构性改变, 乙方必需报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同意或作修改性设计, 并按修改设计图进行施工处理, 确保安全。如原设计单位不一样意改变设计, 乙方必需放弃。乙方重新增加设施或装潢凡包含整体计划、 消防和环境保护等, 必需报政府上述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不然,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二、 租赁物用途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 所租赁房屋只创办幼稚园, 违反此经营用途,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房产, 造成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经营幼稚园必需按要求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同意, 办齐全部创办幼稚园同意手续及证照并负担其全部费用。不然私自创办幼稚园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必需依法依规经营, 不得利用该租赁房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和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 乙方租赁该房屋创办幼稚园, 对安全负全责。 三、 租赁期限 第八条 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协议外, 本协议房屋租赁期限为: 自6月30日至2033年8月31日止(本协议签署后, 从第9月1日起计收租金至2033年8月31日止), 期限为。 第九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 属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无条件收回房产, 所以而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用途或私自将房产转租、 转让或转借给她人使用。 (二)乙方利用该房产从事非法活动或造成小区环境污染、 噪音扰民等损害公共利益。 (三)乙方拖欠租金及水、 电、 气、 物业等其她应缴纳费用累计超出60天。 第十条 协议期满后, 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产, 则相同条件下, 乙方可享受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 可于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如同意续租, 双方可另行协商, 签署新租赁协议。在租赁期内, 如租赁房需要出售,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购置权, 并另行签署买卖协议。 四、 租金、 履约确保金及其它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该房产租金标准分阶段作以下约定: 自幼稚园用房交付乙方开始计租之日起, 前三年按人民币16元/月/㎡标准支付租金, 自第4年至第6年每年在前三年月租金基础上增加10%, 即每年月租金按17.6元/月/m2支付甲方租金; 第7年至第9年在第4年至第6年月租金基础上再增加10%, 即每年月租金按19.36元/月/m2支付甲方租金; 第至第在第7年至第9年月租金基础上再增加10%, 即每年月租金按21.3元/月/m2支付甲方租金; 第至第在第至第月租金基础上再增加10%, 即每年月租金按23.43元/月/m2支付甲方租金; 第至第在第至第月租金基础上再增加10%, 即每年月租金按25.77元/月/m2支付甲方租金; 第至第在第至第月租金基础上再增加10%, 即每年月租金按28.35元/月/m2支付甲方租金; 具体每年每个月租金支付情况见下表: 时间 租期 租赁面积(㎡) 租金(元/月/㎡) 递增率 六个月应付租金(元) 整年应付租金(元)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一年 3015 16.00 1 289440 578880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二年 3015 16.00 1 289440 578880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三年 3015 16.00 1 289440 578880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四年 3015 17.60 1.1 318384 636768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五年 3015 17.60 1 318384 636768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六年 3015 17.60 1 318384 636768 9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七年 3015 19.36 1.1 350222 700445 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第八年 3015 19.36 1 350222 700445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第九年 3015 19.36 1 350222 700445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第十年 3015 21.30 1.1 385317 770634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第十一年 3015 21.30 1 385317 770634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第十二年 3015 21.30 1 385317 770634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第十三年 3015 23.43 1.1 423849 847697 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第十四年 3015 23.43 1 423849 847697 2027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第十五年 3015 23.43 1 423849 847697 2028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 第十六年 3015 25.77 1.1 466179 932359 2029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 第十七年 3015 25.77 1 466179 932359 2030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 第十八年 3015 25.77 1 466179 932359 2031年9月1日至2032年8月31日 第十九年 3015 28.35 1.1 512852 1025703 2032年9月1日至2033年8月31日 第二十年 3015 28.35 1 512852 1025703 二十年租金累计 15451755 第十二条 租金每六个月付一次, 以现金或转帐方法一次性交付给甲方。付款日为每年9月1日和3月1日。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期交付租金时, 每逾期一天, 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1%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出60天, 甲方可按本协议第三项第十条实施提前终止协议, 无条件收回房产, 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和滞纳金并没收乙方履约确保金。 第十四条 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履约确保金, 7月1日交房前必需交纳前六个月租金贰拾捌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289440.00);甲方收到乙方缴纳足额履约确保金及六个月租金后(同时乙方应出示所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将按约定日期即7月1日向乙方交房(如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房, 房租费顺延至3月1日起计交)。甲方向乙方交房时, 乙方不按时足额交纳履约确保金和交纳前六个月租金, 甲方不予交房, 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将该幼稚园用房另租她人。租赁期满后, 本协议终止, 如乙方没有违约, 甲方将该履约确保金一次退还乙方(无息)。假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不推行本协议, 或提前单方面解除合相同, 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确保金作为赔偿。 第十五条 协议期内,政府相关部门对租赁物征收相关税、 费, 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各自缴纳。乙方在承租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 应该安全使用水、 电、 天燃气等设施, 因乙方原因产生人身、 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与甲方无涉。 第十六条 乙方必需在甲方交付租赁房前要与本小区物业企业签署物业管理相关协议, 不然, 甲方有权拒交租赁房并解除本协议。协议期内, 该出租房物业管理费、 治安费、 卫生费、 电、 水、 气费及经营活动产生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负担(包含公共部位及公共卫生间), 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上述应缴费用。 五、 租赁物交付 第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交房时必需在乙方完全推行本协议第十四、 十六条后甲方确保立刻向乙方并办理交房手续。如乙方不立刻推行本协议第十四、 十六条义务, 延误了交房时间, 甲方按协议签署之日算起开始计租。 六、 租赁物装潢及维修 第十八条 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和经营内容需要, 在已交付房屋基础上进行装修和增加新设施, 但包含结构或承重墙改变, 必需报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同意或修改设计, 全部修改设计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不然不得施工。包含到消防、 环境保护、 卫生、 计划等需要报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必需报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不然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乙方装修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设施; 不得违反整体计划和噪音扰民或污染周围环境。私自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设施、 违反整体计划和噪音扰民或污染周围环境, 甲方有权阻止直至解除协议和没收确保金, 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担, 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需按实赔偿。 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等其她隶属设施。并负责负担在使用过程维护、 保养、 维修全部费用, 不管中途解约或协议期满终止, 如有损坏, 乙方必需修复或按实赔偿。因租赁房本身结构存在问题需要维修, 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书面维修通知后, 经判定确属租赁房本身结构问题, 甲方负责进行维修。因乙方装修和改造增加设施造成租赁房损坏或使用不妥及人为造成租赁房结构性损坏, 乙方负责修复和负担费用。乙方拒不维修时, 甲方能够按违约追究乙方责任。 七、 甲方权利、 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并在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时有权给予阻止, 阻止无效时能够无条件解除协议, 收回租赁房。 (三)因出租产生所得税、 房产税及其她与出租赁房相关税、 费, 按国家要求属甲方缴纳甲方负责缴纳, 属乙方缴纳乙方负责缴纳。 第二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确保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以现实状况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在签定本租赁协议时,确保是该房屋唯一正当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协议关系。甲方确保其对本协议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隶属设施等享受全部权及正当处分权, 确保该房屋等不存在抵押、 查封及共有些人等第三人权益, 并不被第三人正当追索。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协议解除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属于甲方违约, 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房屋租金总额20%赔偿乙方损失。 (二)租赁期内, 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房屋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 相关费用按政府要求实施, 各自交纳。 (三)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和申报经营所需租赁房完工验收资料或设计图纸及相关证实时, 甲方应给予帮助。 (四)对乙方所租房装潢或改造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 (五)租赁期内, 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当经营自主权。 八、 乙方权利、 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 协议使用期内,乙方对所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正当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二)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内贮存危险、 易燃、 易爆、 违禁物品。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不得拖欠。 (四)乙方负责申报经营需要证照及同意手续并缴纳因经营所产生多种税费。 (五)租赁期内, 乙方负担使用该租赁房所发生物业管理费和水、 电、 燃气等其它全部费用。 (六)乙方在承租房内需要安装使用超出现有水、 电、 气表容量任何水、 电、 气设备, 均由乙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 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 要保护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 搞好租赁房及周围环境卫生, 包含油烟排放、 噪音、 生活拉圾、 废弃物等要妥善处理, 需要报批一定要报批, 不然, 所以遭到住户投诉索赔, 相关部门处罚, 均由乙方负担。 (八)乙方对房屋招牌设计和安装及相关广告公布、 安装等应该取得甲方同意, 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九)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人身、 财产安全。对于租赁期内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乙方负担。 (十)租赁期间, 乙方应服从甲方聘用专业物管企业统一物业管理, 并负担物业管理费, 收费内容及标准由乙方自行同物业企业约定。 (十一)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征用或经正当审批相关部门需要拆迁、 调整计划等政策原因或者其她不可抗力而非乙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全部推行,甲方应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租金、 确保金。 九、 协议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四条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能够变更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协议期内, 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 企业迁址、 合并, 不影响本协议继续推行。变更、 合并后一方即成为本协议当然实施人, 并负担本协议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协议期内, 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时, 必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 并由三方书面确定, 取得使用权第三方成为本协议当然乙方, 继续推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由甲乙双方对租赁房和配套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验后若无异议, 该房交还甲方, 其中属于乙方装修部分, 不得拆除和损坏, 应归甲方自然取得。其设备、 物品、 用具等属于乙方由乙方撤走。如检验发觉租赁房及配套设备有损坏, 按实际费用从乙方确保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 十、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租赁期内, 因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协议, 应赔偿乙方装修费用, 退还确保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协议期限内未到期租金2倍违约金。甲方不立刻推行本协议约定维修责任, 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房屋造成损害除外。 第二十九条 租赁期内, 因乙方违约被解除协议和非本协议要求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私自退租, 属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损毁并归甲方自然取得, 已交纳租金和履约确保金不予退还, 造成租赁房及配套设备损坏, 乙方除如实赔偿外, 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协议期限内未到期租金2倍违约金。 第三十条 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和经济损失,每逾期一天,加收应收款1%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原因引发本协议不能正常推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负担违约责任。 十一、 协议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和本协议要求不一致, 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如因推行本协议发生纠纷, 应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 甲方执肆份, 乙方执二份。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并支付履约确保金后生效。 附件: 幼稚园用房图纸。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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