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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制作框架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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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广告设计制作框架协议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企业 乙方: 【】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企业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连续经营企业, 现因经营需要, 拟指定含有对应资质和能力法人或其她组织设计和制作广告;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连续经营企业, 含有广告业从业资质, 愿意并有能力接收甲方指定、 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和制作广告; 3. 甲、 乙双方已就上述相关事项达成意向。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民法通则》、 《中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她规范性文件要求, 经过友好协商, 在平等、 互利标准下, 就甲方指定乙方设计和制作广告事宜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广告设计和制作事项 1.1 甲方同意接收乙方服务, 指定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设计和制作广告; 乙方同意接收甲方指定, 依据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设计和制作广告。 1.2 委托期限为【】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 甲方在本协议委托期限内委托乙方设计、 制作广告均受本框架协议约束。具体广告名称、 专题和内容、 类型、 规格、 数量、 时间要求、 价款等事项, 由双方在订单中明确约定, 如订单与本协议不一致, 以本协议为准。甲方订单确定人为【】, 并加盖甲方公章, 乙方确定人为【】。 二、 协议金额和支付 2.1 双方在本协议(包含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订单, 下同)中约定价款为含税价格, 包含乙方推行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全部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她任何费用。 委托期限内总价格不超出为【】万元, 如超出上述约定金额则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相关事宜, 并签署补充协议。乙方同意, 在双方就超出约定金额部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补充协议之前, 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2.2 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双方按乙方已经完成设计、 制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广告数量进行结算, 并依据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评定得分确定甲方实际应付协议总额, 具体评定方法和标准详见附件【】。每期结算时乙方应提供甲方签字并盖章订单、 验收单、 结算清单、 服务质量评定结果。 2.3 双方完成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定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 2.4 甲方采取以下第【】种支付方法((1)支票; (2)现金; (3)转帐) 2.5 乙方帐户信息以下: 开户行: 【】 帐户名称: 【】 帐号: 【】 乙方如需改变其帐户信息, 应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通知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损失, 由乙方负担 2.6 乙方有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责任,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对应金额。 2.7 对于本协议包含全部税费, 均应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要求, 由双方各自负担, 但本协议总额中包含甲方应缴纳税费仍应由乙方代为缴纳。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和制作广告情况进行监督。 3.1.2 甲方有权验收乙方提交工作结果并提出验收意见。 3.1.3 甲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她规范性文件要求, 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和制作违反上述法律规范广告。 3.1.4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款项。 3.1.5 甲方应为乙方进行广告设计和制作提供必需素材、 背景资料和其她帮助。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取得对应酬劳。 3.2.2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独立完成广告创意和设计等, 并确保其创意思绪和设计方案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任何知识产权和其她正当权益。 3.2.3 甲方书面确定广告设计方案前,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改相关内容直至甲方满意。 3.2.4 乙方应根据经甲方书面确定创意说明、 设计方案、 脚本、 草图、 样稿或样带等相关资料要求进行广告设计和制作, 并确保该广告设计和制作效果符合甲方要求。 3.2.5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广告设计和制作。 3.2.6 乙方应确保其设计和制作广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她规范性文件要求, 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范情形。 3.2.7 乙方应确保含有推行本协议各项法定资质。 3.2.8 乙方应负责办理本协议中广告设计和制作所包含登记、 立案、 审批等相关手续。 四、 验收 4.1 广告设计和制作过程中, 经甲方签字确定创意说明、 设计方案、 脚本、 草图、 样稿或样带等相关资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也是判定乙方工作结果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标准。 4.2 广告设计和制作过程中, 乙方应按时将阶段性工作结果提交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 应在阶段性验收单据上签字确定。 4.3 广告设计和制作结果是否验收合格, 以甲方书面意见为准。乙方提交工作结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 乙方应在根据甲方意见修改后立刻通知甲方再次进行验收; 但不管怎样, 乙方应在本协议及订单约定时限内向甲方提交合格工作结果。乙方提交工作结果最终经过甲方验收, 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乙方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工作结果仍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 视为没有完成广告设计和制作, 应按本协议相关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4.4 乙方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按时交付相关结果, 视为乙方推行拖延, 应按本协议相关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五、 知识产权 5.1 乙方依据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专门为甲方或依据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而产生任何创意、 设计、 广告、 宣传资料等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任何图案、 图像、 配音、 配乐、 文字、 专题片语、 卡通人物形象、 FLASH片等, 不管最终是否被甲方选择), 其知识产权和其她权益全部归甲方全部, 甲方能够不受限制地进行使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为本协议之外任何目、 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 私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相关意见和提议。 5.2 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协议约定目使用其提供企业名称、 企业标识、 业务标识、 商标等。乙方确保仅为本协议约定目正确、 合理地使用上述名称、 标识、 商标等, 不得私自改动、 歪曲其整体形象和组成部分, 不得为本协议之外任何目、 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私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5.3 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其中所包含创意、 设计、 图形、 图片、 文字等素材, 其知识产权和其她权益全部归甲方全部,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为本协议之外任何目、 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私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5.4 为了维护本协议中广告显著性、 独特征, 乙方承诺以后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创作相同或近似作品, 不得单独或组合使用该广告特殊素材(包含但不限于任何图案、 图像、 配音、 配乐、 专题片语、 卡通人物形象、 FLASH片等, 不管最终是否被甲方选择), 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许可。 5.5 乙方确保其设计和制作广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或其她正当权益。任何第三方以本协议中广告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 并按本协议相关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5.6 本协议因推行完成、 解除或不可抗力等终止之日起【】日内, 乙方应将甲方提供全部信息和资料移交甲方, 而且不得继续使用或私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六、 保密 6.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 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一方(“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信息, 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 商业性信息、 文件、 程序、 计划、 技术、 图表、 模型、 参数、 数据、 标准、 专有技术、 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她专有信息, 本协议条款和与本协议相关其她信息,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形成全部信息、 数据、 资料、 意见、 提议、 阶段性结果和最终结果等。 6.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对于提供方提供任何保密信息, 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 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相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法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所称“第三方”, 是指本协议双方以外任何自然人、 法人或其她组织。不过, 甲方向其关联企业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甲方关联企业, 是指甲方子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企业及其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控股主营移动通信业务企业, 以及上述企业正当继承企业。 6.3 提供方向接收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 仅可由接收方为推行本协议目披露给指定雇员, 而且仅在为推行本协议所需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不过, 接收方在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方法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该等预防方法包含但不限于通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保密性质、 由该等雇员做出最少一样严格于本协议保密义务保密承诺等, 以预防该等雇员为本协议之外任何目使用保密信息或未经授权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4 接收方律师、 会计师、 承包商、 顾问等为提供专业帮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 接收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 但应要求上述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或根据相关职业道德标准推行保密义务。 6.5 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接收方在该部门或机构要求范围内进行披露, 无需负担本协议中责任; 但前提是该接收方应在信息披露前将需披露保密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方便提供方采取必需保护方法, 而且应尽合理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保密信息取得该部门或机构保密待遇。 6.6 在任何情形下, 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应永久连续有效。 6.7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不包含: (1)在一方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信息, 或在披露后并非因为接收方和/或其雇员、 律师、 会计师、 承包商、 顾问或其她人员过失而为公众所知信息; (2)有书面证据证实在披露时已由接收方掌握信息, 而且该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 (3)有书面证据证实第三方已向接收方披露信息, 而且该第三方不负担保密义务而且有权披露。 6.8 提供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接收方归还任何包含保密信息材料和/或该等材料任何复印件, 并附上证实接收方在归还这类材料后不再直接或间接地保留或控制任何保密信息或包含保密信息任何该等材料书面申明。接收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十(10)日内遵守任何该等要求。对于双方约定无须归还提供方任何包含保密信息材料和/或该等材料任何复印件, 接收方应根据提供方要求销毁或不可恢复地删除并应向提供方书面确定该等销毁或删除。 6.9 相关保密责任具体条款由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保密协议》中进行约定。 七、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生效后, 除法律、 法规和其她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未经甲、 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 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7.2 任何一方要变更、 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应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然后进行协商。 7.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经甲方书面确定创意说明、 设计方案、 脚本、 草图、 样稿或样带等, 不然应自行负担因为私自变更造成费用增加、 广告设计和/或制作延误、 错误或其她损失。甲方所以受到损失, 乙方还应负担赔偿责任。 7.4 甲方要求停止设计和/或制作本协议约定广告, 乙方应停止设计和/或制作, 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前已经设计和/或制作完成广告部分,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依本协议约定发出了通知但乙方仍然设计和/或制作广告,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不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推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 视为违约, 应停止违约行为, 并负担继续推行、 采取补救方法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 任何一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为本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应负责处理并负担赔偿责任。 8.3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 对于拖延未付款项, 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 乙方不能按订单约定分阶段按时完成广告设计和/或制作, 每逾期一(1)日, 应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完成广告设计和/或制作达成【】日或以上, 甲方有权解除订单和/或本协议。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 并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 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推行协议,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同时应依据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5 乙方设计和制作广告经两次修改仍无法经过验收, 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 并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 8.6 广告在设计和/或制作过程中及公布后, 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她规范性文件而使甲方受四处罚,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 8.7 乙方违反本协议知识产权条款, 应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设计和制作广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或其她正当权益, 除应根据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 还应赔偿所以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 8.8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 根据附件《保密协议》相关要求处理。 8.9 乙方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她规范性文件要求而造成甲方损失, 应负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8.10 乙方因不含有相关法定资质而造成甲方损失, 应负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8.11 乙方因未办理本协议中广告公布所包含登记、 立案、 审批等相关手续而造成甲方损失, 应负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8.12 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 还应依据甲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8.13 本协议所称“损失”包含实际损失、 协议推行后能够取得利益和诉讼费、 仲裁费、 合理调查费、 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九、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9.2 本协议一方或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约定全部或部分推行其义务, 碰到不可抗力一方(“受阻方”)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其义务是由不可抗力直接造成, 而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不存在拖延推行义务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推行其义务而且降低因为不可抗力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3)受阻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刻通知另一方, 而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该不可抗力权威证实文件和书面说明, 该书面说明中应包含对延迟或部分推行本协议原因说明。 9.3 不可抗力终止后, 受阻方应继续推行本协议并立刻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推行本协议, 延长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实际造成延误时间。 9.4 不可抗力或其影响连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 双方应依据该不可抗力对推行本协议影响程度, 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自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协议而且不负担违约责任。 十、 通知和送达 10.1 依据本协议需要发出全部通知, 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以专员递送、 特快专递、 挂号信件或传真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应标明具体收件人。 10.2 上述书面通知依据对方在本协议第10.4条中所列联络方法发出, 并依据本协议第10.3条约定时间视为送达。任何一方联络方法有变更, 应在变更前十(10)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拖延通知而造成损失, 由过失方负担责任。 10.3 双方将依据以下约定确定通知正式送达时间: (1)以专员递送, 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发出, 发往本市内, 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 发往中国其她地域, 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 发往港、 澳、 台地域, 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 发往境外其她国家或地域, 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挂号信件发出, 发往本市内, 邮寄后第三日视为送达; 发往中国其她地域, 邮寄后第四日视为送达; 发往港、 澳、 台地域, 邮寄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发往境外其她国家或地域, 邮寄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4)以传真发出, 发件方打印发送确定单所表示时间视为送达。 10.4 各方联络方法以下: 如致甲方: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企业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络人: 【】 如致乙方: 名称: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联络人: 【】 十一、 适使用方法律和争议处理 11.1 本协议成立、 签署、 效力、 解释、 推行、 变更、 终止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 11.2 与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应在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相关协商书面通知后开始。 11.3 本协议双方不能在一方送达书面协商通知后十(10)日内协商处理争议,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11.4 诉讼进行过程中, 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 本协议其她部分仍然有效, 各方应继续推行。 11.5 双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和送达条款约定方法送达相关传票、 通知或其她文件。本协议通知和送达条款任何约定均不影响本协议一方或双方以法律许可其她方法送达上述传票、 通知或其她文件权利。 11.6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 适使用方法律和争议处理条款仍然有效。 十二、 其她 12.1 新闻公布和公告。除非法律要求、 政府部门要求或本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应公布或公告本协议和/或其任何相关事项。 12.2 第三方不受益。除本协议双方及其各自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外, 本协议不应向任何自然人、 法人或其她组织给予权利或救助。 12.3 转让。未经本协议一方书面同意, 另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中任何权利和义务。 12.4 无中间代理。没有任何代理人、 中间人或中介人直接或间接地就本协议和/或其推行为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收取与本协议相关任何代理费、 中间人佣金、 中介费或类似佣金。 12.5 弃权。本协议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协议中任何权利, 或未要求另一方推行其在本协议中任何义务, 或未强制实施本协议中一条或若干条款, 均不应被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相关权利, 或以任何方法影响本协议效力, 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行使其有权行使其她任何权利。 12.6 费用。双方应各自负担与本协议及其推行相关全部费用, 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12.7 整体协议。本协议及其附件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达成完整协议, 替换双方之前达成全部口头或书面协议、 协商、 意向书和其她协议及文件。 12.8 协议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冲突, 以正文为准。 12.9 鉴于条款纳入。鉴于条款以引用方法纳入本协议, 是本协议一部分。 12.10 协议修改和补充。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对本协议和/或其附件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 以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2.11 标题。本协议中加入各条、 款、 项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 不应对本协议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12.12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得实施, 不应影响该条款在其她情形下效力或可实施性, 也不应影响本协议其她条款效力或可实施性。 12.13 语言和文本。本协议以汉字签署, 一式【】(【】)份, 甲方持【】(【】)份, 乙方持【】(【】)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2.14 授权。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前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相关人员签署本协议授权文件。 12.15 协议签署和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 自较迟签字日起生效。双方推行完成本协议及其相关全部义务时, 本协议终止。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协议名称: 广告设计制作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广告设计制作订单 编号: 本广告设计制作订单(“订单”)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浙江省【】签署: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企业 乙方: 依据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编号为【】《广告设计制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 制作本订单中所述广告, 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委托设计、 制作本订单中广告: 第一条 广告要求 1.1 广告名称: 【】。 1.2 广告专题和内容: 【】。 1.3 广告类型: 【】。 1.4 具体时间要求: 1.4.1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广告设计方案和计划进度表。 1.4.2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广告创意脚本制作。 1.4.3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广告样稿或样带制作。 1.4.4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广告设计和制作并提交甲方验收。 1.4.5 乙方应严格根据上述时间要求完成本协议约定广告设计和制作。 1.5 其它具体要求: 【】(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二条 订单金额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设计、 制作费用累计人民币【】元。 第三条 尤其约定 3.1 【】 第四条 其她 4.1 本订单未尽事宜, 根据双方签署框架协议约定处理。 4.2 本订单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3 本订单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企业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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