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项目
景观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建筑法》要求及其它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由乙方负担甲方 项目 景观工程施工事项, 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达成协议以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 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承包范围: 景观工程图纸(详见附图)内 全部内容及附件二清单中全部内容。
2.2工程内容: 依据双方所确定 景观工程图纸内全部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施工场地平整、 原状土筛选、 清理垃圾、 种植土倒运回填、 营养土摊铺、 翻土混合回填、 地形细整、 树穴挖填、 苗木选型采购、 种植、 支撑、 修剪、 施肥、 养护等施工、 验收、 养护等全部工序; 水景、 雾森工程、 道路、 铺装、 景墙、 隐形消防通道、 木平台、 台阶、 围墙、 景亭及绿化等; 景观灯具、 室外石艺、 花钵、 水钵及雕塑、 土方回填、 残土外运、 防水工程、 铁艺栏杆、 景观小品、 游乐设施、 塑胶跑道等。
具体工程内容为甲方提供图纸和附件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品质和效果不低于 景观标准, 并经过政府建筑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为完成上述施工、 验收、 保修养护、 移交所必需进行辅助性工作;
2.3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包工期、 包安全、 包质量、 包文明施工、 包种植、 包成活、 包养护质保两年、 包种植土及土壤改良、 包苗木(包含材料、 肥料、 农药、 支护竹竿)、 包税金, 本协议工程严禁乙方转包、 分包。
第三条 协议工期
3.1协议工期: 月 日至 月 日。具体开工按甲方要求施工范围立刻间施工。季节性施工包含在工期内, 不予顺延。
3.2工期要求: 依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按期完成。乙方必需依据甲方要求按周、 月、 总体上报施工进度计划, 经甲方同意后, 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3.3乙方已充足考虑周围环境对工期影响, 不得对所以而延误工期进行索赔。
3.4该工期要求, 乙方已充足统筹考虑工程交叉配合。
3.5乙方已到工地踏勘并充足了解工地位置、 情况、 道路、 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能够影响报价情况, 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同意。
3.6协议工期如遇下列情况, 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 可合适顺延。
(1)因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
(2)甲方不能按计划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面而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
(3)甲方指令增加工程量超出图纸原设计工程量10%。
(4)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 因战争、 动乱、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她非总承包及乙方责任造成爆炸、 火灾以及自然灾难等确对工程造成影响事件或事由)造成无法继续施工。
(5) 协议签署后, 如因政府制订法律、 法规、 条例、 命令或任何含有法律效力地方要求生效、 颁布、 废除而引发工程工期延长时。
除此之外, 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协议工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 达成土建、 市政、 园林工程合格标准, 不低于 景观标准。
4.2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国家规范、 标准、 设计图纸、 以及图纸约定苗木种植要求及附件一要求进行施工。
4.3 本工程使用材料(苗木)品种、 规格要求见协议附件, 质量应达成国家或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4.4 乙方确保向甲方所提供材料(苗木)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属特殊进口苗木应配置相关手续证实文件。
4.5乙方确保 工程施工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4.6乙方提供 绿化主景树及部分珍贵苗木, 协议签定前乙方应提供其照片、 苗圃所在地, 取苗前甲、 乙双方应对主景树及部分珍贵苗木, 进行苗圃现场确定, 所选择绿化材料品种、 规格要求严格根据苗木清单中要求, 质量应达成国家或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苗木胸径、 冠幅、 苗高、 定干高度及质量要求应与定额和施工图纸、 苗木清单表中要求相符, 种植前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种。绿化每个组团效果必需达成甲方要求。
4.7全部进场苗木需以设计师、 甲方代表确定为准。不符合设计要求苗木应立刻无条件清退出场, 同时更换符合设计要求苗木。全部植物成活率达成100%。
4.8苗木架杆需统一使用杉木成品架杆, 高大树木使用钢管支撑并涂刷油漆, 确保表面光洁, 颜色鲜明, 全部架杆确保使用期间美观。架杆进场前须提供样品, 经甲方确定后方可使用。
4.9地形整理须耙平并对原土筛选, 清理多种垃圾, 确保土质。大面25cm以上、 树穴底部30cm、 栽植后回填树穴全部使用草炭拌合土。
4.10苗木起挖、 种植、 养护要求详附件一。
4.11本工程所用石材、 防腐木等全部材料, 均需于开工前报送甲方及设计方, 并经设计师确定并封存, 全部材料进场必需和封存小样相一致。如材料不符合要求, 须立刻退场并更换为合格材料, 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担。
4.11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 检验、 检验乙方施工质量、 进度、 造价及现场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如发觉包含工程质量、 材料、 安全等方面问题, 应该日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若因为乙方延误不报或不立刻处理问题, 造成事件扩大, 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12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 应立刻汇报甲方、 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站, 做到立刻查清事故原因, 事故责任, 并采取切实可行补救方法。若乙方隐瞒或延误, 造成事故扩大, 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13在施工过程中,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基础上, 能够随时对作业进度、 质量进行检验。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 违反施工程序、 施工操作工艺施工, 或材料不合格, 责令乙方返工, 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后, 应立刻快速整改完成, 并请甲方人员复查, 复查仍不合格时, 视质量问题严重程度, 甲方将有权以每处每次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000至3000元作为违约金, 同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刻调换现场技术责任人、 项目经理或更换施工队伍, 由此产生返工费用、 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 全部由乙方负担。
4.14施工中每个分项工程必需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检验、 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未经监理及甲方同意, 隐蔽工程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检验。乙方应确保甲方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有充足验收时间并提供必需条件, 对隐蔽或无法查看工程任何部位进行检验或测量。
4.15安装完成后全部管道必需冲洗、 试压, 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16各管线安装应严格设置控制点, 确保横平竖直, 位置正确, 若出现平整度和垂直度达不到优良验收标准, 每四处以200元罚款。未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 造成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方全部负责。
4.17预埋管线和冷热给水管在砼板内必需与其她工种配合, 应配置足够人员跟班配合。如预埋管线在砼内, 浇砼现场必需有乙方代表负责, 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 若发生质量问题凿打浇好混凝土, 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并每次罚款500元.
4.18景观部分土方开挖、 回填由乙方负责, 多种沟槽开挖和回填、 都有乙方负责。管网下要求素土扎实, 土方回填时, 须进行扎实, 工程完工质保期内如出现沉陷, 乙方负责修复并负担全部经济损失。
4.19双方发生技术质量争议时, 由双方共同指定平度市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检测。
第五条 协议价款
5.1本协议采取固定单价、 可调总价协议。
5.1.1本协议总价暂定: ¥1738万元, (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捌万元)。最终价款以工程结算为准。固定综合单价明细及组价表、 清单详见附件二。
5.1.2固定综合单价包含:
①包含全部苗木和材料采购、 运输、 保管和施工、 保护、 复试、 检测验收、 场内二次搬运及施工费用、 全部机械和工具使用费用。
②包含苗木两年养护期养护费用。满足规范要求及方案配置、 损耗、 技术要求及效果材料费用。
③总包服务费、 工程资料、 验收、 成品保护费、 养护费、 垃圾清理等。
④方法费, 包含二次进场费、 材料运抵现场成品保护费、 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施工及养护用水、 电(含接驳)、 警卫安全及已完工程设施保护费、 场地清理及垃圾清运费、 冬雨季施工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等本工程所需一切方法费用。
⑤规费, 包含排污费、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本工程所需一切规费用, 其中政府性收费甲方有权代扣代交。
⑥全部管理费、 利润和增值税等税金。
⑦市场价格风险调整不可预见费用。
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设计变更时, 本协议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原发包范围内完工工程量不再重新计算原图纸设计范围内内容, 任何乙方报价中工程量清单疏漏视作优惠, 不做调整。
5.2当乙方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时, 甲方能够调整承包范围, 乙方同意无条件接收。
第六条 材料供给
6.1本工程材料均由乙方采购, 工程材料必需为合格产品。不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返工, 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6.2按规范要求需要复试材料, 乙方必需提供复试汇报, 复试费用由乙方负担。
6.3乙方采购材料比原定时间提早运至施工场地, 但施工场地尚无储藏空间时, 乙方须在施工场地以外自行安排合适储藏地, 由此发生一切费用, 包含运输、 仓储及保险费等均已包含在协议综合单价内, 甲方无需为此另外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7.1甲方任命 夏鹏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指令、 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发出, 由甲方代表签字, 加盖甲方公章后交给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甲方代表应立刻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 同意。如乙方未能实施, 须负担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除 夏鹏以外, 任何人以甲方代表名义发出指令、 通知等文件, 均为无效。
7.2按协议要求对乙方工期、 质量、 安全、 完工资料等监督及管理。
7.3立刻对设计方案进行确定和现场情况改变处理。
7.4提供合适场地供乙方搭设办公室及仓库。
7.5按协议约定立刻支付工程款。
7.6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水、 电接驳点, 水、 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8.1乙方任命 李明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乙方要求、 请求和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生效; 若请求、 要求或通知内容包含或影响到协议价款、 工期、 质量标准、 进度、 售后承诺等内容, 须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后生效。
8.2乙方施工前, 立刻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在备料及施工前, 必需结合图纸及现场复核地坪及地形标高等情况, 接收甲方及监理现场管理。开工之前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甲方审定, 并按审定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乙方施工进度必需满足工程进度及项目总进度要求。
8.3乙方应依据确定石材产地及施工工艺等要求精心组织石材及其它安装材料供给、 安装施工、 成品保护及维修工作, 并提供一切劳务、 工作监督、 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和维修所需全部临时或永久性工程或物品。
乙方提供全部材料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规格、 品种都必需经甲方及设计确定后方能进场。进场材料(设备)必需有生产合格证、 检验汇报等有效证实文件, 不合格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使用。
8.4平面图、 节点详图及小景图将做为施工依据。乙方须按以上内容进行施工, 任何一张图上有内容都须在实际施工结束后展现出来, 并达成小景图效果。不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完工验收前, 乙方负责本工程材料、 设备及成品保护, 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作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中应保护好项目现场室内外现有设施和各施工单位施工成品, 如由乙方损坏, 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5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提供完整完工验收资料(含完工图)2套, 立刻办理工程完工结算。
8.6本工程产生建筑施工和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乙方不得乱倒垃圾。如发生乱倒垃圾, 除无条件清理出场地外, 每处每次罚款¥200元。乙方工程完工后, 必需在甲方通知时间内立刻撤离现场并负责清理全部遗留在施工场地内剩下材料和废弃物。若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天后仍没有立刻清理, 则甲方委托她人清理, 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值中扣除。
8.7严格遵守甲方颁布各类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及奖罚要求, 服从甲方管理。
8.8乙方应负担本协议范围内施工人员、 材料设备保险费用及责任, 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负责, 甲方不对此负担责任。如出现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坏丢失事件,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9本工程现场安装及管理人员办公、 住宿、 就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10乙方指派项目经理 出席现场施工监理协调会, 立刻落实会议工作要求。
8.11乙方须遵从总承包人对整个工程现场材料安置、 施工水电及临时设施等方面统一协调与管理, 并与总承包人在工程进度上进行紧密配合, 使总承包人能依据乙方施工需要立刻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电费用实施装表计量, 由乙方负担施工用水电费用。
8.12甲方供给关键材料, 由乙方负责无偿卸车、 保管。
8.13乙方须与包含农民工在内全部工人签署劳动协议, 明确劳动酬劳等内容, 并严格推行, 立刻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酬劳。对甲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酬劳。
8.14施工中包含土建墙面修补、 临时设施费、 建筑垃圾清理、 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
8.15所提供苗木必需按设计要求, 规格、 品种都必需经甲方及设计师看样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并确保树形丰满, 生长旺盛, 无病虫害, 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需制订出具体方法并进行后续期内草坪苗木修剪、 施肥、 除草、 松土、 病虫害防治、 抗旱抗涝、 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 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 保持良好绿化景观。草坪选择移植时间达两年以上长绿型栽植, 草坪成坪后, 能耐寒、 耐旱, 抗病力强, 绿期长, 确保草地质量效果。
8.16乙方已充足了解设计意图, 充足了解设计对绿化和园建施工工艺要求, 若乙方施工后经设计人员及甲方要求返工时, 乙方需无条件实施, 费用由乙方负责。
8.17施工现场交通出入口及场地内通道均由总承包人负责, 乙方须遵照总承包人安排并配合甲方、 总承包人及其它分包单位工作。
8.18乙方必需对自己直接或间接错误或遗漏而造成其她工程、 邻近建筑物或她人必需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负责, 一切由此而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8.19乙方必需负责施工范围现场治安、 环卫、 防盗、 防火, 安全等多项管理, 负责与环卫、 交通、 环境保护、 市容、 园艺、 治安、 居民等部门配合工作, 乙方须自行协调周围关系,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如发生费用及相关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8.20乙方施工时, 须对场区及其她相近建筑和设施进行保护, 避免施工中损坏或污染上述已完成工程, 预防产生交叉破坏。。不然, 由此引发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8.22乙方确保乙方及其人员含有承揽本协议项下业务资格、 资质和许可, 自行办理政府审批手续(如需)并负担费用, 且不得影响本协议推行。
8.23乙方须确保进场绿植规格和绿化各组团效果达成甲方要求, 假如达不到, 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更换、 补充, 达成甲方要求。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与消防
9.1乙方施工过程中, 必需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如发生安全事故, 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全部费用; 如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据实赔偿。
9.2乙方应无条件接收总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如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违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行为, 总承包人有权提议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9.3乙方必需遵守青岛市消防安全条例要求, 在其施工范围内配置必需消防设备及设施, 接收总承包人管理。
9.4如乙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而且在收到甲方、 监理单位及总承包人书面指示后仍不更正, 则甲方及总承包人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相关不称职人员。
9.5乙方必需遵守安全、 文明施工各项要求, 并服从甲方、 总承包人和监理提出任何相关安全方面指令和提议。
第十条 工程变更及设计修改
10.1施工方案、 图纸、 说明、 经甲方认可相关技术资料, 作为施工有效依据, 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双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 作为施工补充依据, 甲、 乙双方均不得私自更改。
10.2工程变更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 同时, 在施工过程中, 乙方随时发生技术问题应与设计及甲方亲密联络, 加强沟通。施工方案、 施工图修改变更须经双方签证, 方能有效; 乙方无权私自更改设计, 可提出参考设计意见, 若私自变更,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所发生更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10.3施工中若发觉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 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待甲方做出设计修改后, 方可继续施工。
10.4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与本工程相关任何指示, 包含工程变更指示或因其她事项而发出指示, 乙方必需遵照并实施上述指示。
第十一条 经济签证
工程中发生经济签证必需由甲方代表工程师、 监理企业、 乙方授权代表在实际发生后随时办理, 共同签证; 需丈量数据, 发包人预算员必需参与丈量, 发包人会审后, 由发包人指定甲方代表 夏鹏 签署意见、 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除 夏鹏 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以外, 任何形式经济签证均为无效。
第十二条 验收条款
12.1工程验收以符合相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景观验收标准, 并按本协议附件要求及现场确定进行验收。
12.2隐蔽工程和中间交工验收: 工程含有履盖、 掩盖条件或中间交工验收, 乙方应在隐蔽工程和中间交工部位验收前进行自检, 填写检验统计后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经验收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然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2.3施工过程中发觉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问题时, 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须 24 小时内给予回复意见并在 2 天内采取有效方法, 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 不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终止协议, 调换队伍, 整改费用及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得顺延。
12.4甲、 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 由双方同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判定, 所需费用及所以造成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时, 由双方依据责任分别负担。
12.5 完工验收:
12.5.1乙方必需在工程实际完工前七天通知甲方、 总承包人, 方便做好工程完工验收准备, 并在工程实际完工之日向甲方提供完整完工资料一式 陆 份和完工汇报, 完工时, 乙方提交完工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完工图, 设计变更资料, 材质单, 试验汇报;
2)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3)压力试验文件;
4)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其她验收资料;
提出工程完工验收申请。甲方审查完工资料合格后, 组织监理单位、 设计师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完工验收。
12.5.2甲方、 监理单位、 设计师或政府相关部门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发觉工程质量有缺点, 或所用材料、 施工工艺不符合国家规范或本协议约定, 乙方承诺在合理工期内整改、 整修; 以后乙方另行提交工程完工验收申请, 甲方、 总承包人、 监理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再行验收。
12.5.3若不能经过验收, 乙方必需负责无偿整改, 并在双方议定时限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增加一切费用及因工期延误造成责任由乙方负责。因为修补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 乙方每逾期一天偿付逾期违约金5‰。
12.5.4完工工程经检验合格, 从验收之日起十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成。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3.1本工程预付暂定总价5%, 即86.9万(大写人民币: 捌拾陆万玖仟元整)。
13.2按月付款, 每个月25日乙方提报当月完成产值, 按甲方初步审核后产值75%付款。
13.3工程完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并将完工资料、 立案完工图等备齐, 双方进行结算。结算时清单中有报价但实际未施工项须按清单报价做对应扣除, 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后, 甲方支付至财务结算值85%。
13.4余15%为质保金, 工程质量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均为贰年, 自 项目取得《 市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立案证》之日起计算。
保修及养护期满一年后, 其苗木成活率达100%, 树形完好、 无任何病虫害; 景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乙方5%。
保修及养护期满后, 其苗木成活率达100%, 树形完好、 无任何病虫害; 景观工程无质量问题, 移交给物业企业, 并经物业企业签字盖章同意移交后, 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13.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对应11%正当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然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负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结算与审计
14.1乙方完成协议约定全部工作内容, 并验收合格后, 甲方方可接收乙方提交工程完工结算资料。
14.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汇报书完整、 客观、 真实。甲方委托咨询企业审计, 其费用根据鲁价费发[]205号文实施, 应由乙方负担审计费由乙方在要求期限内支付给咨询企业, 若因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延迟支付, 则由甲方代付并从乙方剩下工程款中扣除。
14.3甲方委托咨询企业审计工程结算期限为90天, 因乙方原因提交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 或者甲方、 乙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 该期限对应顺延。
第十五条 苗木养护及工程保修
15.1工程质量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均为贰年, 自 项目取得《 市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立案证》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内, 乙方负责确保苗木生长茂盛、 无病虫害、 树型修剪等, 无偿维修、 更换、 整改因为工程质量缺点带来一切问题, 由此产生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包含甲方因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 小业主)索赔所遭受损失。
15.2苗木养护期间, 由乙方派 1-2 人专员日常管理, 立刻浇水、 中耕除草, 施肥、 修剪, 立刻防治病虫害, 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养护必需达成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对不能正常生长或出现树木倾斜、 严重病虫害或已死亡苗木,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3 日之内派员抵达现场按原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更换, 并确保影响使用时间不超出 15 日, 需更换材料由乙方负担; 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抵达或排除问题, 甲方可委托其她单位或人员自行安排更换维护, 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直接在工程保养保修金中扣付,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乙方维修不立刻, 造成小业主对甲方投诉, 乙方负担甲方及小业主实际经济损失。
15.3保养保修期内, 更换(补种)后苗木乙方应负责保活工作, 更换后苗木保养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5.4保养保修期内, 乙方应无偿追肥不少于 8 次, 且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或物业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养护苗木无偿技术培训。
15.5 保养保修期内, 若因乙方在操作过程中(非人为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5.6保养保修期内及保养保修期过后, 乙方都应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护人员培训及长久技术咨询服务, 并确保长久价格优惠材料供给。
15.7保养保修期过后, 在出现不能正常生长苗木, 甲方不能自行排除时, 通知乙方, 乙方应接到通知一周之内派员抵达现场按原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维修, 帮助排除问题, 更换材料按市场价优惠收取, 工费按市场标准优惠收取。
15.8质保期间, 对于出现路面塌陷、 铺装材料脱落、 开裂、 脱色等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企业通知维修后二十四小时内组织维修, 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并合格, 如乙方出现维修不立刻或乙方维修质量达不到甲方满意, 甲方有权对该部分维修工程另行委托施工, 所发生款项从质保金中扣除, 当质保金不够抵扣时, 乙方同意支付差额。因乙方维修不立刻, 造成小业主对甲方投诉, 乙方负担甲方及小业主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甲方解除协议
16.1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时,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 采取直接送达、 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方法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①乙方向第三人转包、 分包本工程或本工程中任何部分;
②在施工完成前, 乙方无理停工或未能有序地进行施工;
③施工严重影响其它分包单位工程施工进度;
④乙方拒绝遵照或忽略设计方、 甲方、 监理单位相关退换不符合协议约定材料书面通知;
⑤乙方材料质量等达不到甲方要求;
⑥乙方对甲方合理指令拒不实施;
16.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甲方有权调整承包范围, 乙方同意无条件接收。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17.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假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 须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 违约金为应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三。假如逾期付款超出30天,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解除部分总价款30%违约金。
17.2除出现本协议第3.6款约定情形外, 假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完工,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未超出30日, 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万分之三违约金; 逾期超出30日,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甲方解除协议, 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上述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直至协议解除之日外, 还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30%违约金。
17.3假如乙方采购材料品质、 施工质量及效果与本协议约定不符, 乙方必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偿更换或整改。假如超出十天仍不能完成更换或整改,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30%违约金。
17.4乙方若有16.2、 16.3条所述违约, 造成任何除甲、 乙双方之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如因延期交房造成 小业主向甲方索赔、 工程其她承包商因乙方逾期完工而怠工或因乙方材料品质、 施工质量不合格而使工程其她承包商返工, 其她承包商向甲方索赔等), 甲方所以遭受损失由乙方赔偿。
17.5乙方施工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 如因质量缺点给甲方或使用者(包含 小业主、 房屋承租人、 房屋实际使用人等)造成损害, 乙方同意直接向甲方或使用者赔偿; 如甲方所以遭受索赔而受损失(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赔偿金、 诉讼费、 保全费、 判定费、 评定费、 诉讼案件原被告双方合理律师费等), 甲方有权凭赔偿协议、 判决书、 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收据等文件向乙方追偿。
17.6乙方同意: 甲方向乙方主张上述各款违约金和赔偿金时, 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不足扣除部分, 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假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影响致使协议推行受阻, 推行协议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时间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时间, 假如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连续60天以上, 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怎样深入推行协议协议。
18.2受不可抗力事故影响一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方法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相关部门证实文件正本送达另一方。
18.3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 受不可抗力事故影响一方应该采取合理方法将该事故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任何一方在拖延推行后遭受不可抗力事故, 不能免去其在本协议项下应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税费
甲、 乙双方依据国家现行税法要求, 各自负担应该负担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税费。
第二十条 协议争议
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通知
任何一方均确保其在本协议中提供地址: 甲方地址: 平度市北京路91号, 邮箱: 乙方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洪庄村第6幢, 邮箱: 真实有效, 确保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 若出现拒收、 代收、 退回等情形, 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二条 协议生效
22.1本协议一式伍份, 甲方叁份, 乙方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2协议签署时间: 1月25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一:
A、 苗木选苗、 起挖、 运输、 种植、 修剪、 养护等要求
一、 乔木
1.1乔木主干不得弯曲, 无蛀干虫害。要有显著主干。
1.2树冠: 树冠茂密, 各方向枝条分布均匀丰满, 无埙伤及病虫害。
1.3根系必需有良好须根,大根不得有严重损伤,根际无肿瘤及其它病害,带土球苗木,球必需坚固。
1.4起苗。起苗时间必需与栽植时间紧密配合,做到起挖, 运输, 栽植各道工序紧密衔接, 预防出现因土球长时间晾晒造成苗木根系水分流失, 降低苗木成活率。当土壤过分干燥时,在起挖前数天适量灌水,起挖苗木时全部栽植苗木带有完整土球,土球不散不裂,凡土球松散苗木不得进场。
1.5土球直径为苗木胸径8-10倍。要求用草绳绑扎根系土球。采取纵向草绳捆扎(即金瓜包、 桔子包)。土球直径在40cm以下用单股单轴,40cm以上用单股双轴。土球直径在60cm以上还要再围腰箍。乔木装车前必需缠干, 缠干高度为1.5M——1.7M , 以确保后续吊装运输中避免塤伤树干。
1.6修剪。修剪中剪去重合枝、 内堂枝、 纤弱枝、 徒长枝、 病虫枝,一定要确保树冠外观完整, 美观。 全部植物剪去破损根系。
1.7挖坑定植。结合本项目特点正确定位放线, 要尤其重视图纸要求苗木与苗木、 苗木与铺装面、 建筑物之间对称、 排列关系, 行道树间距及与路沿石距离统一。开挖树穴,要求种植穴圆形平底,有回填土空间。种植穴大小以土球规格及根系情况而定,坑壁应直上直下,切不可挖成"锅底型";坑径大小比土球直径大40-60cm;深度应大于土球直径20-40cm,因硬质铺装、 建筑物影响树穴开挖, 在许可开挖部位对应加大。尤其对银杏、 玉兰及其她含有肉质根植物树种坑径应加深10-15cm,将不好深层土清理出场。苗木吊装正确定位后, 回填(草炭土与种植土1:5体积比)混合土, 回填过程中采取木棒类工具将回填土捣实, 提升根系部分透气功效以利于根部呼吸,确保成活。
二、 灌木
2.1选苗:
2.1.1根系发达, 生长茁壮, 株型圆满, 灌丛匀称、 无偏冠;
2.1.2灌木不管是常绿还是落叶, 必需冠幅丰满, 不许可使用只有几根枝条苗木, 如连翘、 紫荆应灌丛丰满, 上部修剪成圆形;
2.1.3图纸要求全部灌木栽植规格均指修剪成球形或椭圆形后规格。
2.1.4苗木表中所要求高度均为修剪后高度, 所以在选苗时应预留适合修剪高度;
2.1.5苗木基部应枝叶茂密, 无脱枝落叶现象, 枝条发育正常, 无病虫害。
2.2灌木种植:
2.2.1灌木种植前要求深翻种植土, 深度为25CM——30 CM清理种植土中杂质并加草炭土、 复合肥搅拌均匀。地形整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种植。
2.2.2靠近铺装面灌木种植后地面低于铺装面3CM.并保持一定宽度。杜绝因绿地浇水造成铺装面污染现象。
2.2.3地被模纹灌木种植时模纹条要清楚顺畅, 植物颜色色差显著, 边缘修剪整齐, 顶面平齐, 不准有劈裂现象。
2.2.4绿篱种植要做到不脱脚, 高度冠幅修剪后满足设计要求。
三、 草坪
3.1草坪种植基础清理洁净, 回填高质量种植土后铺5CM-6CM厚草炭土, 每平方米施0.1千克酸性复合肥深翻30CM, 确保草炭土、 种植土拌和均匀。
3.2基础碾压, 整平, 公共区域按要求塑造地形, 边缘低于硬质铺装2CM-3CM.庭院内大草坪需要拉线整平, 要求低于周围铺装1CM-2CM.
3.3草坪品种为百慕大和黑麦草混播草坪, 摊铺密实, 确保草坪密度, 并立刻补种, 不得有裸土, 确保肥料、 修剪、 浇水, 尽可能延长绿色观赏期。
四、 养护
4.1修剪大小乔木枯枝、 伤残枝、 病虫枝、 妨碍建筑物枝杈不定时修剪。
4.2行道树扶架绑扎支撑常常不定时检验, 一旦发觉立刻整改, 依据苗木生长情况立刻调整扶架绑扎部位。
4.3病虫害防治, 依据每一个虫害发生特点, 把施药时间控制在害虫产卵期及幼虫期, 冬季甲壳虫要刮除清理, 高温高湿季节提前喷洒杀菌农药, 预防霉菌病蔓延。
4.4草坪绿地里面野草要人工带根清除, 草坪立刻修剪清边, 不定时给草坪施肥浇水, 确保常绿美观(非严寒期)。
B、 相关建筑材料
1、 本工程所用材料除甲供材料之外, 由乙方自行采购, 全部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对应规范, 设计与相关规范不符, 以高者为准; 乙方提供材料样板须与甲方指定样板一致。
2、 对以下材料, 在材料进场之前, 必需取得甲方相关部门书面认可, 办理完封样确定手续后方可采购:
2.1地面铺装用石材、 地砖、 卵石、 木地板、 篦板等全部饰面类块体材料;
2.2小品、 GRC、 爬网、 喷泉设备、 埋地管材、 灯具、 光源、 电线电缆;
2.2其她因质地、 品种、 品牌、 规格等差异而会对外观产生不一样效果建筑材料。
3、 对于雕塑小品、 、 墙地面涂料、 标线用漆、 防水材料、 、 等材料, 乙方应在采购前提供厂家产品资料, 被甲方认定品牌、 规格后, 方可采购。
4、 异型材加工
异形材料放样加工应与现场施工情况相结合, 降低现场施工误差造成异形石材拼贴细部瑕疵, 弧形铺贴石材加工时必需弧形切割。
5、 铺地收边与绿地衔接处理
应严格控制铺地收边处垫层宽度, 避免因垫层宽度过大不利于景观种植, 造成铺地边缘裸露。
6、 铺地阳阴角处理
铺地阴阳角石材标准上为45度拼贴, 亦可考虑为异型材整板加工转角, 路缘石拼贴方法采取此标准。
7、 铺地留缝宽度、 平直度及接缝高差
铺地留缝宽度标准上应<2mm(设计特殊要求除外), 缝隙平直度偏差应<2mm, 接缝高差<0.5mm; 需要调整是须经现场景观工程师同意。
8、 石材防碱要求
花岗岩石材必需做六面水性防碱处理, 可在石材加工厂集中涂刷亦可现场涂刷, 重视石材在切割过程中进行二次端口涂刷。
附件二: 图纸
附件三: 工程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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