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下室停车场地坪
及交通设施施工协议
发包人: 宁都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赣州新明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经邀请招标, 确定乙方为 华都豪庭 地下室停车场地坪及交通设施施工单位,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双方协商, 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华都豪庭
工程地点: 凌云大道
工程内容: 华都豪庭 地下室停车位、 通道、 斜坡道地坪及设计图上相关交通设施。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
第二条 承包范围
具体工程承包范围详见: 赣州新明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企业编制《 华都豪庭 地下室停车场设计文件》、 《 华都豪庭 地下停车场交通设施工程量》及甲方所下发设计变更中全部工程内容。
承包方法: 包工、 包料、 包质量、 包安全; 部分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 协议价款
1、 采取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方法(附清单)。
2、 本协议总价为人民币: (¥ )。
乙方投标报价总价为: (大写金额)。
3、 综合单价
1)乙方投标报价中含税综合单价系乙方经综合多种原因慎重考虑后报价, 具体单价综合分析详见乙方投标书, 采取含税综合单价报价, 为完成协议工程内容价格。这些单价不随政府任何调价文件而调整, 包含了为完成本工程所要发生全部费用。(其应包含工程施工设备、 劳务、 管理、 材料、 安装、 维护、 材料长短运输、 成品保护、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 利润、 规费、 税金、 政策性文件要求应计取正当取费), 费用定额中要求其她费用(如工程配合费、 远地工程施工增加费、 方法项目费用、 赶工方法费、 提前完工奖), 以及验收等一切费用。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设计图纸(电子档)等资料, 充足考虑了工程项目特点、 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改变、 材料市场价格可能上涨或下降等原因, 自主确定工程计价取费, 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风险由投标人负担或者受益, 不会因市场改变原因而得到调整, 施工中属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费用不作调整。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下列服务和设施: 施工用水(电)接驳口、 工程资料归档、 仓库, 施工场地清理、 土建施工垃圾外运、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4、 工程计量 全部工程量须经甲方代表现场计量并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5、 结算调整: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下浮6%。
①经设计单位发出并经招标人认可设计变更;
②经招标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计量后签证认可工程量改变。
6、 在施工过程中碰到协议未约定其她施工项目含税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法
1、 付款措施
1)、 本工程甲方无须支付预付款;
2)、 每个月经甲方代表、 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量计, 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80%;
3)、 工程完工经质监站及甲方、 监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实, 且乙方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后十日内, 工程经付至已完工程造价90%; 乙方递交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成后, 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95%, 余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期限为一年, 质保期满后, 限时七个工作日付清。(逾期不付, 天天按质保金5%收取滞纳金。)。(逾期不付, 按质保金5%收取滞纳金。)
4)、 每次付款时, 乙方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第五条、 工程进度
1、 工期: 本协议工程暂定于201 年 月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施工工期总天数为: 天, 工程须在201 年 月 日前完成。
配合工程: 承包方在协议要求期限内完成全部工程量, 如因发包方(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承包方概不负担。发包方也应负担违约责任, 并向承包方支付合适赔偿费, 如工期延达30天以上另做协商。如因乙方原因(人力、 材料供给等)所造成工期延误, 延误三天以上, 天天罚款1000元, 从工程款中扣除, 造成工期延误30天以上, 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 所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结算。
分区施工: 在含有施工条件时, 由发包方通知进场施工, 工期从发包方通知第二天开始计算工期。
2、 工期延误
1)、 假如因为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拖延误, 经发包方代表确定后, 承包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 承包方应同发包方协商决定延长完工时间期限。
(1)额外或附加工程数量。
(2)不可抗力。
2)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赔偿金。此违约赔偿金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责任或协议要求其它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 本工程承包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 施工说明书、 设备材料说明书、 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验收。确保经过甲方、 监理、 赣州市质监站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验收。
2、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工程完工时, 承包方须提供完整验收完工图。
4、 甲方和监理有权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验收, 未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 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部分, 一经发觉, 可要求承包方返工, 直至达成协议约定条件, 并由承包方负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协议约定条件, 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承包方承诺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负担违约责任, 并按协议总价格3 %支付赔偿金。
6、 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金退还: 承包方按要求完成保修事项 , 保修期满壹年后将质保金无息返还, 质保金期限为一年, 限时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不付, 天天按质保金5%收取滞纳金。)。如发包方通知承包方保修承包方未派人保修, 则发包方可另派人维修, 维修费用在承包方保修金中扣除。
7、 当承包方出现违规作业现象, 发包方工程师或监理人再次发出通知不予更正, 按每次扣罚300~500元给予处罚。造成损失, 同时按其它相关条款处理。
8、 本工程地坪要求:详见施工工艺
8.1采取金刚砂+固化剂; 固化剂采取威尔品牌;
8.2通道及公共位置地坪颜色为本色; 停车位颜色为环氧地坪;
第七条、 文明施工与施工安全
严格实施《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要求。在施工现场, 必需设有显著安全生产标牌和警示牌, 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出现一切安全事故概由承包方负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及法律责任。
承包方须向发包方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服从发包方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
第八条 材料供给:
材料、 设备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承包方自行采购材料质量、 品牌应得到发包方确定。施工前必需检验多种材料起源和质量, 全部材料都应现场取样检测, 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材料试验检测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所采购材料必需含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汇报。
第九条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 满足施工条件。
2、 提供承包方施工及生活用水源、 电源; 提供标高, 并与承包方进行交接。发包方应协调与承包方关系, 确保施工、 养护水、 电正常供给。
3、 甲方有权指导、 监督承包方施工工程质量、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等工作。
4、 立刻对承包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检验批在得到承包方通知后8小时内派人检验验收; 工程完工后, 在承包方提供完整完工验收图后10天组织验收, 逾期未组织验收视同发包方验收合格; 并会同承包方在验收合格后60日内办理结算手续, 不然视同认可。
5、 发包方有权利对工程质量、 进度进行检验和监督, 对承包方在施工工程中或协议推行中不符合甲方要求问题提出整改, 乙方应进行整改。
6、 发包方有权利对承包方提供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发包方提出合理化提议承包方应采纳。
7、 发包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 负责推行协议约定具体事宜, 传达发包方指示和要求, 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办理验收、 变更、 登记手续和其她事宜。发包方更换代表时应该提前2日书面通知承包方。
8、 施工前, 发包方应就《 地下室停车场交通设施设计文件》向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
9、 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她交叉施工单位间关系。
10、 发包方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付款。
第十条 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1、 施工期间现场需设置项目部, 管理人员按承包方照投标文件配置, 不得少于: 项目责任人一名、 技术责任人一名、 施工员一名、 安全员一名; 在施工过程中, 项目责任人必需参与每七天五监理例会。必需确保在协议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该条款为强制性条件, 不然视同违约, 发包方有权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后, 发包方有权没收承包方履约确保金。
2、 承包方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必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应含: 施工进度计划、 设备安排情况, 质量确保方法, 安全确保方法等; 经发包方确定后方可进行施工。
3、 承包方必需处理好与现场其她施工队伍关系, 不得以其她施工队伍配合问题提出停工、 退场要求。
4、 严格根据经过同意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精心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6、 承包方指派工地代表 , 负责协议推行。按要求组织施工, 保质、 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处理由承包方负责各项事宜。如承包方代表更换, 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发包方, 且所更换人员必需经过发包方确定。
7、 严格实施施工规范、 安全操作规程、 防火安全要求、 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根据设计方案和图纸或施工法案进行施工, 做好各项质量检验统计, 参与完工验收。
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和监理监督管理, 配合其工作要求。
9、 工程完工验收前, 承包方应将本身产生施工垃圾清理出场。发包方代为清理, 清理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 承包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全部设备和材料。损坏和丢失均需赔偿, 并对施工现场负有安全保卫责任。
第十一条 其她要求
1、 临时用电: 线路及其架设、 配电箱、 柜必需符合相关要求要求, 关键线路用电缆地埋, 次要架空线路架设应顺直整齐。
2、 环境要求: 场地、 通道天天有专员清理清扫, 关键出入口和办公区有简易绿化, 各工作面工完料清。
3、 承包方不得以发包方名义对外赊帐, 不得出现拖欠材料款和工人工资情况, 全部与外界发生债务均由承包方负担, 不然, 发包方有权追究承包方侵权责任。因承包方拖欠工人工资或材料款等原因对发包方造成影响, 被欠款人到发包方企业上访或到市、 区政府或部门上访, 致使发包方声誉受损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担), 承包方应负担法律、 行政责任, 同时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实施, 视承包方违约, 承包方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未尽事宜, 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生效日期: 双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协议终止日期: 发包方、 承包方双方推行协议文件全部义务, 完工结算款支付完成, 本协议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协议份数
协议份数: 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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