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协议书
协议编号:
出租方(甲方): 签约地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房屋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书, 并共同遵守实施。
一、 租赁房屋及期限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营业用房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经营范围限于商业(不含餐饮业)。
1.2甲方出租该营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甲方出租该房屋装修及设备、 设施见附表。
1.4租赁期限共 个月,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租金、 租赁确保金及其她费用
2.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 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 每个月租金共 元(不含租赁税费), 乙方须于每个月1日之前, 缴交当月租金, 若当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以后第一个工作日。
2.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月装修期, 乙方在此期间免交租金, 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免租期属一次性优惠, 并不适合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 乙方须于免租届满后, 即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3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 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第一年三个月租金共 元人民币作为租赁确保金。
2.4在租赁期内, 乙方应依要求自行负担管理费、 空调费、 水电费、 电话费、 有线电视费、 卫生费、 保安费及其她与使用该房屋相关应缴费用。
2.4.1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 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 共 元。管理费应与当月租金在每个月1日之前向甲方缴交。
2.4.2其她费用在每个月5日前向甲方交纳, 水电费、 空调费依据独立水、 电表及公共分摊进行计算。
三、 乙方房屋装修、 增设她物
3.1乙方不得随意装修、 改造、 增设她物, 不得改变、 破坏房屋结构。不然,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并赔偿甲方损失。
3.2乙方如需在承租房屋内装修、 增设她物, 须将相关装修施工设计图纸、 材料等资料提交甲方, 如有必需, 应经公安消防、 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审批, 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对应手续方可施工, 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3.3乙方装修承租房屋, 必需遵守甲方所制订相关装修规则要求, 并接收甲方监管。
3.4乙方装修如有包含水、 电、 煤气、 消防、 通信、 保安、 防盗、 空调及排污系统以及其她公共设施、 设备接驳、 更改或搬移, 必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并由甲方指定施工队施工, 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必需按协议约定将房屋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4.2甲方应支持乙方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协调内外关系。
4.3甲方提供与房屋相关证实材料, 方便乙方办理审批手续和工商牌照, 费用由乙方支付。
4.4甲方能够改善、 扩充、 增加或降低房屋所在物业用途或面积权利, 但不能在租期内更改租赁房屋用途或面积。
五、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须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管理费及各项费用。
5.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消防、 卫生等相关经营证件, 并缴纳税费, 乙方应正当经营, 自负盈亏, 在租赁期内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 与甲方无关。
5.3乙方应自觉遵守房屋及市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按甲方要求营业时间开门营业, 不得无故停止经营, 以确保市场正常运行。
5.4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对外担保、 变卖。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该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 分租或交给她人使用。
5.5乙方不得使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或不道德之用途。若发生相关公安、 消防、 税务、 城管、 卫生、 计划、 城建、 综合治理等争议和纠纷, 均由乙方处理并自行负担全部法律责任。
5.6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喧华、 喧哗造成噪音污染。如因经营所需而播放适量音响须经甲方同意。
5.7乙方负责做好承租房屋内安全保卫、 消防、 防盗、 防污染、 防事故等工作。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 易爆、 有毒、 有腐蚀性等危险、 违禁物品, 不得在房屋内使用电炊具及煮食, 严禁乱接电线。如在承租房屋内发生治安、 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 应给予对应赔偿。
5.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范围。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私住或留宿用途。
5.9乙方负责承租房屋保洁工作, 不得在楼梯、 平台、 通道、 电梯以及其她公共场地堆放物品、 丢弃垃圾。
5.10乙方需在承租房屋任何向外部分(包含门窗部分)设置招牌、 广告、 装饰物以及设置位置、 式样、 大小及用料, 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许可证、 交纳费用。
5.11乙方应按水、 电表容量安装、 使用水电装置, 如需增容, 在甲方同意后, 由乙方负责办理增容手续并负担对应费用。
5.12乙方应保护房屋内及公共场地地板、 墙壁、 天花板、 窗户、 内部装饰或固定装置及隶属设备、 设施并负责日常维修、 保养及费用。因乙方使用、 管理不妥或人为造成房屋损毁, 乙方应负责修缮并赔偿损失。
六、 协议变更和解除
6.1甲乙双方在推行协议期间, 变更本协议内容, 均须取得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书面协议。
6.2甲方如因房屋维修或装修, 需乙方临时搬出时, 乙方应配合, 并不得要求赔偿。但双方应签署回迁协议, 扣减乙方搬出期间租金, 并顺延租期。
6.3经甲方同意, 乙方可转让承租房屋使用权, 但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明确各方权利、 义务, 正式办理转让手续, 并向甲方缴纳手续费。
6.4乙方要求单方面解除协议, 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取得甲方同意, 并义清各项费用后办理协议解除手续。乙方所交确保金不退并按未推行租期租金30%支付违约金。
6.5如甲方或上级单位生产经营或建设需要、 市政建设、 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推行, 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不能提前通知除外), 双方解除协议, 乙方应无条件按期归还租用场地, 协议解除后, 甲方将确保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或乙方损失自负, 均不可向对方要求任何其她索偿。
七、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处理
7.1租赁期满, 乙方如愿续租, 应于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仍对外出租,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权, 租金和其她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协议为准。
7.2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解除后, 乙方应在协议期满之日或解除协议之日搬迁并返还房屋及该房屋全部钥匙。房屋内固定设备、 设施归还甲方全部, 乙方除搬走属于乙方物品, 其她设备、 设施应完好无缺交还给甲方, 不得拆除或破坏, 乙方有意毁损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甲方对乙方用于房屋装修、 增设她物投资不予赔偿。
7.3乙方搬出房屋后仍余物, 视为乙方放弃全部权, 甲方有权处理。
7.4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十天内, 乙方应结清各项费用。乙方已清缴全部租金及其它应缴之费并无违约行为, 甲方应在乙方搬迁后两个月内将乙方租赁确保金(不计利息)退回乙方。甲方可从租赁确保金中直接扣除拖欠租费或违约金、 损失赔偿金。
7.5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内, 如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甲方有权于适宜地点张贴相关出租该房屋通告, 并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 能够带其她有意承租者进入该房屋查看。
八、 违约责任
8.1如乙方拖延缴交租金及其它应缴款, 每逾期一日, 按所欠缴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乙方违反本协议及管理制度,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整改通知后仍未更正, 甲方有权停止该房屋水、 电、 煤气、 空调等供给, 直至终止协议, 收回该房屋。
8.3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收回房屋, 不退乙方租赁确保金, 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1乙方逾期20天未能按约缴足租金、 管理费、 空调费及其它应缴之费(不管是否已取得正式通知催缴);
8.3.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不道德活动;
8.3.3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私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8.3.4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私自不开档营业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五天以上;
8.3.5乙方因无证经营、 劳动纠纷等情况受到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8.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经营场地全部或一部分转租或出借给她人使用, 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乙方确保金不退回, 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乙方未推行承租期间租金30%计算。
8.5租赁期满, 双方未续签协议, 或协议解除后, 乙方逾期不交出租赁房屋; 甲方可采取停水电、 封门等方法强制乙方限期迁出, 并要求乙方按原协议租金标准两倍交纳占用期间房屋使用费。
8.6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最迟15天内必需开门经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门营业, 应取得甲方同意), 不然, 每逾期一天, 收取拖延推行违约金100元; 逾期15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档位,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确保金不退。
8.7违约金、 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 每逾期一日, 责任方应支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滞纳金。
九、 争议处理及适使用方法律
9.1甲乙双方在推行协议如发生纠纷, 应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 法院起诉。
9.2协议签署、 效力、 解释, 推行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
十、 通知
10.1乙方应提供真实、 有效联络方法给甲方, 凡包含双方权利、 义务, 甲乙双方以书面信件通知。甲乙双方通讯方法如有变更, 应即时通知对方。如不通知, 则按原通讯方法发出通知视为送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立刻与乙方联络, 由乙方负担责任。
十一、 其她
11.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含有相同效力, 甲、 乙双方各持一份。
11.2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 签署。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盖章) (或授权代表人)(盖章)
职 务: 职 务: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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