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茶叶销售协议格式
以下是茶叶销售协议格式文章, 供大家参考!
[提醒]协议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协议|劳动协议|租赁协议|劳务协议|用工协议|购销协议|装修协议
甲方: 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企业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 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 联合开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级白酒销售市场, 依据《中国协议法》, 双方本着诚信、 开拓市场、 互利互惠、 共同发展标准达成协议以下:
一、 确定销售关系:
1、 甲、 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确立销售关系, 不经甲方尤其书面授权, 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权利, 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 乙方与甲方合作性质为 经销商。
二、 销售区域、 期限:
1、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 仅限于在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 不得私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 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 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 销售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销售产品:
1、 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 等系列产品, 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 甲方开发其她新产品, 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 经甲、 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协议为准。
3、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约定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 销售目标:
1、 乙方在本协议使用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协议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单位: 万元)
产品 年 累计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累计
2、 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 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70%, 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70%时,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备注: 整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百分比。新开户商家次进货, 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 付款方法: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 交货和运费方法:
1、 交货时间: 甲方在确定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 若乙方订货超出1000件, 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标准分批分期发运。
2、 运输工具: 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运输工具为主, 运输手段和工具选择由甲方决定, 但一天以上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 费用负担: 本协议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 到站后费用, 如中转费、 掏箱费、 装卸费、 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 提货验货: 乙方提货时, 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 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如货物破损超出3‰, 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企业有效证实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帮助乙方进行索赔, 超出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 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 产品全部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 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6、 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需出具加盖乙方公章收货确定书给甲方, 并详
具体列明所收货物品项、 数量及金额; 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 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 甲方权利和责任:
1、 权利:
对乙方经营情况, 价格实施情况、 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对乙方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如发觉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提议, 直至终止协议。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要求之条款, 甲方能够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甲方可依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任何主张不负担责任。
2、 责任:
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需符合中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 并确保长久、 稳定产品质量。
帮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多种支持、 包含给乙方赔偿、 奖励、 促销品、 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根据乙方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交货地点发运。
如产品滞销是因为甲方供货延迟或依据协议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协议时, 乙方剩下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全部收回, 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 但包装必需完好无损。
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 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书面通知应作为协议附件存查。
八、 乙方权利、 责任 :
1、 权利:
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 乙方能够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 经国家质检部门确定后, 能够退货。
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经营提议。
甲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要求之条款, 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回复, 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做出书面回复, 乙方能够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2、 责任:
乙方必需指派专员负责甲方产品销售, 协议签署后十五日内, 组建15人以上营销队伍, 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 并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快速提升服务终端能力。
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市场管理确保金, 根据甲方要求价格、 在双方协议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 不得私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
产品销售应严格实施双方签署产品通路价格, 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 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 如发觉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 应在立刻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帮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乙方应主动、 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 努力完成双方确定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做好促销活动协调、 配合工作, 包含各职能部门及终端协调, 帮助对活动礼品、 品尝酒、 形象小姐管理。
严格实施双方确定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 并作好市场销售估计, 确保足够产品库存, 预防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严格根据协议确定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
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 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评所需资料。
乙方与终端签署销售协议时, 必需明确给终端配送白酒产品, 应包含成吉思汗全部系列酒, 并主动帮助成吉思汗系列酒销售。
乙方应搜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搜集当地市场动态, 竞品信息、 资料传给甲方。
九、 市场管理确保金和确保金管理:
1、 乙方承诺应在协议签署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确保金 万元, 未按期缴纳确保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2、 确保金扣除:
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 如发生, 甲方次有权扣除乙方确保金20%, 第二次有权扣除30%, 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用户销售产品, 如低于该价格, 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确保金20%, 第二次有权扣除30%, 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市场, 如发生, 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确保金20%, 第二次有权扣除30%, 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 假劣产品搭配销售, 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关键市场, 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确保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 对乙方市场管理确保金扣除, 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4、 市场管理确保金不计息。
5、 市场管理确保金退还: 如乙方在协议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 甲方应于协议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确保金; 不然, 双方在协议终止后1
0日内结清余下确保金。
十、 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注册商标、 专利、 企业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 均属甲方全部, 虽有本协议签署, 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 专利、 企业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受知识产权, 除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私自使用, 不然, 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 署名及盖章:
1、 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及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新约定, 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 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并加盖协议专用章或公章; 不然, 该协议或文件无效。
2、 全部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她人员行为必需以本协议为准, 对超出本协议约定且无甲方尤其授权任何行为产生后果, 甲方不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甲、 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她企业职员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企业约定事项依据, 若确需增加内容, 须经双方同意, 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协议附件。
3、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 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 甲方不负担任何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责任, 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日内, 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 超出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本协议自行终止, 经双方协商、 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价格和区域约定, 能够依据第九条约定处理。
双方任何一方行为组成为违约, 对方能够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 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抵达对方, 协议解除。约定以外其她原因需要解除协议, 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不然视为违约, 赔偿对方所以所受损失。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精神实施。
十三、 其她:
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署名并加盖协议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 将替换协议生效前双方全部洽谈协议和以前甲、 乙方签署各类协议和约定。
2、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形成协议附件,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如甲、 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 应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方、 乙方各持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企业 乙方名称:
地 址: 呼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饭店十六层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用户经理:
电 话:
开户银行: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203100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 (0471) 6XX08 电 话:
传 真: (0471) 6205103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