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GF--0210
建设工程设计协议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协议)
工程名称: 苹果园交通枢纽G地块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
——开口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协议编号: 30081
设计证书等级: A
发包人: 北京通润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设计人: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企业
签署日期:
中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北京通润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设计人: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企业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 苹果园交通枢纽G地块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 开口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共同实施。
第一条 本协议签署依据。
1.1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
1.2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同意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取关键技术标准是:
相关技术规范
第三条 协议文件优先次序
组成本协议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 假如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 则依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定:
3.1 协议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协议项目名称、 规模、 投资及设计内容(依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苹果园交通枢纽G地块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 开口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
规模: 城市支路, 全长约600米, 红线宽度10米; 东段长度约120米。道路工程方案阶段为全线道路, 施工图阶段为东段; 开口工程为苹果园路及苹果园中街共两个; 排水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均为东段。
阶段: 方案、 施工图
投资: 东段约70万元
设计内容: 各专业对应方案、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设计概算
附加条款: 协议计价方法标准: 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 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实施。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相关资料:
项目周围道路沿线市政测量图(含红线、 电子版)、 建筑总平面图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 份数、 时间:
方案4份, 施工图8份, 施工图概算4份
提交时间: 两阶段各阶段设计资料齐备15个工作以后提交
第七条 费用
7.1 本协议设计费概算为9.1万元, 经双方协商后定为9.1万元(大写: 人民币玖万壹仟圆整)(含道路红线、 中线结果部分测量费用元), 设计完成后, 依据设计结果中实际发生项目结算设计费用(费用明细详见附件)。
第八条 支付方法
8.1 自设计人方案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审合格之日起后十日内, 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50% , 计4.55万元。
8.2 自设计人施工图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审合格之日起后十日内, 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50% , 计4.55万元。
8.3 发包人、 设计人双方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相关费用。
8.4发包人在支付上述各阶段费用之前,设计人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如因设计人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发票,造成发包人拖延付款,由设计人负担相关责任.
第九条 三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协议第五条要求内容, 在要求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 正确性立刻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 规模、 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 三方除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 重新明确相关条款外, 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署协议前发包人已同意, 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各项设计工作, 发包人应支付对应设计费。
9.1.3 在协议推行期间, 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 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 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已进行实际工作量, 不足二分之一时, 按该阶段设计费二分之一支付; 超出二分之一时, 按该阶段设计费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按本协议要求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每逾期支付一天, 应负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 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时间顺延。逾期超出30天以上时, 设计人有权暂停推行下阶段工作, 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 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 须取得设计人同意, 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要求和协议约定技术规范、 标准进行设计, 按本协议第六条要求内容、 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 9.1.2、 9.1.4要求相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情况除外)。并对提交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9.2.2 设计图纸文件合理使用年限为2年。
9.2.3 负责本协议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立刻处理与设计相关技术问题。按要求参与必需验收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为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方法外, 应免收受损失部分设计费, 并依据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超出本协议设计费。
9.2.5 因为设计人原所以没有按本协议要求时间、 内容提交工作结果, 设计人应从应提交文件之日次日起计算, 每延误一天, 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出15天以上时, 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
9.2.6 协议生效后, 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 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 按要求参与相关上级设计审查, 并依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需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要求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 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和参与完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还未开始施工, 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合适收取咨询费, 收费额由三方约定。
9.2.8设计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将与发包人相关各类资料、 产品信息、 协议工作内容等相关发包人资料交予第三方, 不然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 而且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所以而产生损失。
9.2.9设计人未根据协议要求推行协议义务设计人应从应推行义务之日次日起计算, 每延误一天, 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逾期超出15天以上时, 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 而且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完成应由设计人完成但未完成工作, 所以而产生费用由设计人负担。
9.2.10一方违约而守约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金额30%违约金。
第十条 工程设计版权
10.1本工程设计版权属发包人和设计人共有, 设计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同意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将发包人各类资料、 产品信息、 协议工作内容等相关发包人资料交予第三方。
10.2 本协议完成之成品或所确定之设计稿件, 在本协议要求款项结清后, 其设计结果全部权归发包人。但设计人可保留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 专业、 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竞赛评选活动之权利。
10.3设计人不得用本协议完成之成品或所确定之设计文件从事任何以盈利性为目经济活动。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三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法处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她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员长久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处理相关问题时, 三方应另行签署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12.2本协议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协议要求全部工程设计文件, 发包人按本协议要求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 终止本协议关系, 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除外。
12.3 本工程项目中, 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 设备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 设备加工订货时, 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设计任务, 从询价、 对外谈判、 中国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各个阶段, 应吸收负担相关设计任务设计人员参与。出国费用, 除制装费外, 其她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本协议内容以外工作服务, 另行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因为设计人审图不充足等原因造成施工现场返工, 损失部分费用由设计人负担。
12.7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三方应立刻协商。
12.8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一式 肆 份, 发包人 贰 份, 设计人 贰 份。
12.9本协议生效后, 设计人负责将协议送至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审查部门立案; 三方认为必需时,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三方推行完协议要求义务后, 本协议即行终止。
12.10双方认可来往传真、 电报、 会议纪要等, 均为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2.11设计人确保所设计结果能够满足发包人报审规委、 交管局等相关部门需要, 如需按审批部门指示、 意见修改内容, 设计人不再增加收取所以原因发生费用;
12.12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建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1100 1098 6000 5600 0169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及设计资料 附表一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
日 期
备注
1
道路沿线市政测量图(含红线, 电子版)
2
小区建筑总平面
3
4
5
6
设计人应按约定周期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附表二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
日 期
备 注
1
方案
本阶段设计资料齐备15个工作以后提交
4本图
2
施工图
本阶段设计资料齐备15个工作以后提交
10本图
3
设计概算书
4本概算
4
5
6
设计项目收费表 附表三
设 计
收费金额
(万元)
4.9
1.0
1.0
1.0
1.0
0.2
9.1
调整系数
附加
复杂
专业
收费
基价(万元)
等级
投资
(万元)
42
22
3
1.5
1.5
70
层数
面积
(M2)
项目名称
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
开口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
测量红线
合 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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