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珠投集团范[]ZB09
编号:
修建性具体计划设计协议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___ __
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 工程设计,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
1.1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
1.2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同意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规模:
2.4 设计阶段: □修建性具体计划初步计划设计方案
□修建性具体计划正式计划设计方案
第三条 设计资质、 工期和技术要求
3.1 乙方必需含有符合协议设计要求专业资质。
3.2 设计周期:
□初步计划设计方案阶段:
签署本协议及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全部资料后, 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第一轮初步方案; 甲方将审查意见反馈给乙方后, 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修改方案; 经甲方审核反馈给乙方后, 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结果。
□正式计划设计方案阶段:
签署本协议及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全部资料后, 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初步计划设计方案图;
□须计划方案报建, 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 乙方在 日内完成计划方案报建结果;
□不需要计划方案报建, 乙方不须提供计划方案报建结果;
□分阶段报建: 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计划部门批复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 乙方在 日内完成计划设计部分结果; 计划设计部分经政府计划部门批复后反馈给乙方, 乙方在 日内完成管线综合计划结果。
□不需要分阶段报建, 则经甲方审查同意或政府计划部门批复并反馈意见给乙方后, 乙方在 日内完成计划设计全部结果。
3.3 技术要求
3.3.1 必需符合《中国城市计划法》、 《广州市城市计划审批技术标准与准则》 等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 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
3.3.2 应满足计划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进行技术指标控制, 落实所需配套项目。
3.3.3 其它:
第四条 验收标准
4.1 乙方递交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定。
4.2 方案设计方向性意见首先应明确发包人设计要求, 有以下多个方法:
(1) 发包人以文字或图片方法提供设计方案方向性意见。
(2) 设计人提供文字或图片或初步方案供发包人确定以获明确方向性意见。
(3) 以实景或可明确界定方法取得方向性意见。
本协议采取方法为上述第 种。
4.3 设计人提交正式设计文件应满足发包人提出内容、 图纸规格和图纸深度等具体要求(以行业相关阶段要求为基础), 方案评定结果发包人以书面方法复函给设计人, 如经三次修改仍未符合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由设计人负担违约责任。
4.4 经发包人经过方案, 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已认可,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细节提出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发包人验收标准。
4.5 设计人所完成修建性具体计划应该包含下列关键内容:
4.5.1建设条件分析, 根据城市总体计划、 分区计划及控制性具体计划, 综合考虑地段区位、 周围交通条件、 环境质量、 配套设施情况及地块内建设现实状况等原因, 进行建设条件分析;
4.5.2总平面计划, 依据计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条件分析, 进行总平面计划设计, 明确下列关键内容:
1) 计划总用地和各类用地范围及其面积;
2) 道路系统和各级干道宽度以及关键控制点坐标、 标高及转弯半径;
3) 建筑布局、 建筑层数与高度控制;
4) 建筑物与计划道路退让距离和建筑间距;
5) 建筑物及停车场(库)关键出入口;
6) 绿化布局和各类绿地位置及其范围;
7) 各项用地及用地平衡,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 各幢建筑使用功效、 基底面积和建筑面积;
9) 关键建筑标准层平面;
4.5.3 道路交通计划设计, 包含道路等级系列、 交通组织方法、 6米以上关键道路断面形式、 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转弯半径, 以及与区外道路衔接等; 明确停车场(库)具体位置、 面积、 泊车位及出入口;
4.5.4 绿地系统计划, 包含各类绿地功效和面积以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 并进行绿化初步设计;
4.5.5 竖向计划, 包含地形地貌利用, 确定道路控制标高和关键坡度及地台标高等;
4.6.6 工程管线综合计划, 包含供水、 排水、 供电、 电讯、 煤气等工程管线综合平衡计划, 明确各类管线容量、 外部接驳、 站点设置和其规模、 走向、 位置、 标高;
4.6.7 若甲方只委托设计人完成修建性具体计划初步计划设计方案阶段, 设计人完成结果可不包含4.6.6项内容。
第五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包含电子文档数据)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1.
计划设计委托书
1
设计委托时
2.
计划设计要求
1
3.
计划用地红线图和地形资料
1
4.
周围及计划区内已建成相关市政工程设施和道路坐标标高资料
1
5.
6.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应依据甲方要求, 并依据城市计划相关法规和规范, 按本协议要求工期, 提交设计结果。结果内容以下(方框内打勾者为可选项):
□ 修建性具体计划初步计划设计方案阶段
(方框内打√者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包含电子文档数据)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1. □
总平面计划图
(百分比: 1: 1000 )
一式六份,
黑白
请明确
图中应附基地域位图、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用地平衡表、 公建配套一览表、 建筑明细表、 绿地指标表、 停车场汇总表。
2. □
绘制在1: 500现实状况地形图上总平面计划图
一式二份
蓝图
与总平面计划图一致
3. □
计划说明书
一式六份,
黑白文本
4. □
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光盘一份
5. □
景观设计彩色总平面图(百分比: 1: 1000)
彩图六份
6. □
总体鸟瞰效果图
彩图 1 份
版幅A0
7. □
关键节点设计透视效果图
彩图六份
版幅 A2
8. □
交通道路系统分析图
(百分比: 1: 1000)
彩图六份
9. □
绿化系统分析图
(百分比: 1: 1000)
彩图六份
10. □
分期建设动态分析图(百分比: 1: 1000)
彩图六份
11. □
住宅单体彩色平、 立面图(百分比: 1: 200)
彩图六份
12. □
竖向计划图
(百分比: 1: 1000)
彩图六份
13. □
坡地剖面分析图
(百分比: )
彩图 份
14. □
其她相关计划设计分析图
彩图六份
15. □
工作模型
(1: 1000)
16. □
多媒体演示文件
Powerpoint格式一份
17. □
方案文本
彩色 六份
版幅 A3
□ 修建性具体计划正式计划设计方案阶段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包含电子文档数据)
份数
提交
日期
相关事宜
1. □
总平面计划与
绿地计划图
(百分比: )
一式八份,
蓝图
图中应附基地域位图、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用地平衡表、 公建配套一览表、 建筑明细表、 绿地指标表、 停车场汇总表
2. □
绘制在1: 500现实状况地形图上总平面计划图
一式二份, 蓝图
与总平面计划图一致
3. □
总平面计划彩图
一式四份
A3彩图
4. □
计划说明书
一式八份,
黑白文本
5. □
道路交通系统计划与竖向计划图
(百分比: )
一式八份蓝图
6. □
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光盘一份
7. □
工程管线综合计划图
(百分比: )
一式八份蓝图
a
电力电信工程计划图
一式八份蓝图
b
给水燃气系统计划图
一式八份蓝图
c
雨水污水系统计划图
一式八份蓝图
d
市政计划说明书
一式八份黑白文本
8. □
绘制在1: 500~
1: 现实状况地形图上总平面计划图
一式一份蓝图
其她:
说明: 1.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全部设计资料及文件均应附有其电子文件。
2. 计划说明书, 关键包含以下内容:
1) 计划地段位置和周围环境、 道路交通等现实状况条件分析;
2) 计划标准和总体构思;
3) 用地布局和用地平衡;
4) 建筑布局与设计;
5) 空间环境和景观特色设计;
6) 道路交通和绿地系统计划;
7) 公建配套设施计划及其一览表;
8) 各项工程管线综合;
9) 竖向计划;
10) 关键技术经济指标, 应该包含总用地和分项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和住宅建筑、 商业建筑、 配套设施建筑、 其它建筑等各项面积, 计划居住人口、 居住户数、 居住毛密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公共绿地面积、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 并列表说明;
第六条 本协议设计收费为 (¥ )。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 材料费、 税金等与于推行本协议内容相关一切费用。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依据项目情况选择)。
□ 甲方只委托乙方完成计划设计方案阶段, 付款方法为: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
本协议生效且设计人开始工作后10日内
第二次付费
40%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审查反馈后, 设计人完成修改方案并经发包人审核确定无异议后10日内
第三次付费
40%
设计人提交发包人最终设计结果向政府部门报审经过后10日内
□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正式计划设计阶段, 付款方法为: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协议生效且设计人开始工作后10日内
第二次付费
20%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审查反馈后, 设计人完成修改方案并经发包人审核确定无异议后10日内
第三次付费
20%
设计人提交设计结果(除管线综合计划外)向政府部门报审经过后10日内
第四次付费
40%
设计人提交全部设计结果向政府部门报审经过后10日内
说明:
1. 以上付款, 发包人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法支付, 若发包人提出按六个月承兑汇票支付, 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 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同时提供中国大陆地域等额有效发票, 不然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
2. 如本工程分期开发需设计人分批出图, 则发包人按设计人完成面积支付设计费。
3. 各阶段图纸需经发包人确定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及结算依据。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指定设计结果确定人, 确定人为 ; 发包人如需更改确定人时, 须书面知会设计人。
第七条 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要求内容, 在要求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 正确性立刻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内, 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要求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上时, 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
8.1.2 发包人变更所委托设计项目规模、 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 使得设计人对设计图进行重大修改时, 设计人应在接通知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 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因设计人提交设计资料设计深度、 设计风格、 设计质量等不符合发包人要求, 乙方有义务无偿修改、 重做致发包人确定同意为止。
8.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 假如设计人能够做到, 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提前投入工作量, 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若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定, 发包人依据提前天数天天按暂定设计费总额 2 ‰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8.1.5 设计人要求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 发包人不能接收, 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设计。因为变更(修改)而造成协议实施有困难时, 双方可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协议。
8.1.6 发包人负责该工程报建、 计划设计审查组织工作及相关费用。
8.2 设计人责任:
8.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 标准、 规程及发包人提出设计要求, 进行工程设计, 按协议要求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设计资料, 并对其负责, 假如设计结果不符合发包人设计要求, 设计人负责无偿修改、 补充、 重做至发包人确定经过。
8.2.2 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六条要求内容、 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8.2.3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 按要求参与相关设计审查, 并依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需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要求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8.2.4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知识产权, 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转让发包人提交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8.2.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结果和最终结果著作权归发包人全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协议推行期间, 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 应按实际设计工作量据实结算设计费。
9.2 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七条要求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每逾期一天, 应支付逾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二违约金。逾期超出30天以上时, 设计人有权解除协议。
9.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4 因为设计人本身原因, 拖延提交本协议第六条要求设计资料, 每逾期一天, 应支付协议总额千分之二违约金, 逾期超出30天,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设计人负责赔偿。
9.5 协议生效后, 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协议金额20%违约金。
9.6 设计人不能根据发包人要求(图纸深度、 图纸质量、 技术标准、 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或设计人员不能胜任本设计任务时,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根据发包人已经确定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
9.7 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达不到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未经过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阶段设计文件审核需要重新修改, 费用由设计人自负; 修改后仍达不到设计深度, 未经过阶段设计文件审核, 发包人有权不予确定。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及重新出图责任由设计人负担, 除支付本协议9.4条约定违约金外, 还应负担设计费总额 %赔偿。
9.8 设计人应指定本项目设计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设计协议推行过程中假如设计人对项目设计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有所变动, 须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设计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应配合发包人计划设计和报建工作, 参与发包人组织工作讨论会议和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会议, 项目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每缺席一次, 应负担500元/次违约金, 累计缺席三次以上时,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根据发包人已经确定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 同时设计人应按暂定设计费总额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负担本项目关键设计人员名单 :
姓名
性别
年纪
专业
职称
注册师类别
联络电话
9.9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发包人损失, 发包人可继续向设计人追偿。直至该项目设计费用100%。
第十条 其她
10.1 发包人若需在本协议约定工作量以外委托设计人另完成一定工作量, 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 价款、 完成时间、 付款进度等关键内容通知设计人。若无发包人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工作量发包人不予结算。
10.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员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处理相关问题时, 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10.3 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取国家或地方标准图, 由发包人自费向相关出版部门购置。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本协议第六条要求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 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0.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本协议内容之外工作服务, 另行支付费用。
10.5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
10.6 本协议发生争议, 双方当事人应立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应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10.7 本协议一式 四 份, 发包人 二 份, 设计人 二 份。
10.8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双方推行完协议要求义务后, 本协议终止。
10.9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相关协议及双方认可来往电报、 传真、 会议纪要等, 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阶段设计文件确定表
:
本企业依据确定上阶段相关设计资料、 文件, 现已完成以下设计工作, 现提交 阶段设计结果(详见下表), 请予确定并作为下阶段设计任务依据,
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责任人(署名):
项目
序号
设计文件清单
发
包
人
确
认
栏
设计代表:
专业技术人:
附件二: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预防多种不正当行为发生,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以下:
一、 甲乙双方应该自觉遵守国家、 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 在协议签订、 推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 甲方工作人员应该保持与乙方正常业务交往, 不得接收乙方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负担费用。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与宴请、 进行娱乐活动, 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同意。
五、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 家眷和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 乙方不得接收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家眷或者亲友从事与协议相关业务。
七、 乙方应该经过正常路径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为获取一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予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等, 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 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 家眷和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 乙方如发觉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 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乙方,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 甲方发觉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十、 本廉洁协议作为 协议附件, 与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协议
双方签署后立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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