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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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1甲方委托乙方负担 集成项目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 确保施工顺利完成, 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 特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二条 合作方法
2.1集成项目工程具体合作内容和形式, 由甲方与乙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签署具体施工委托书和施工协议。遇施工保同不能立刻签署时, 甲方应先向乙方出具书面施工委托书, 乙方依据委托书组织对应工程施工, 然后双方适时补签施工协议, 该工程协议生效日期以委托书签发日期为准。在正式签署施工协议前, 双方权利义务及对应条款将依据本协议推行。
第三条 定价标准及支付
3.1工程量及施工费计取方法
针对具体项目, 甲乙双方协商后制订具体项目施工费标准; 最终施工费以甲方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3.2工程款支付:
以最终签署单个项目具体协议为准。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4.1 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规范、 质量及安全要求推行具体施工协议。
4.2乙方必需接收甲方对工程技术规范、 质量、 安全、 进度等方面检验, 按甲方要求参与相关工程会议。
4.3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编写完工资料, 对完工资料不合格内容乙方应立刻整改, 如乙方未按要求时限按要求完成完工资料, 造成工程不能立刻验收,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4.5工程施工项目完工后, 由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工资料、 决算文件, 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汇报; 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汇报和完整完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天内, 按相关工程验收规范, 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负担工程进行验收, 乙方应给予配合(如有争议时应在该期限内通知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 立刻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4.6甲方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随工验收签证及隐蔽工程随工检验, 在随工验收不合格或对质量有争议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工程施工。
4.7乙方对其所负担施工系统集成项目工程, 应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并确保在协议要求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如因乙方无合了解释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长, 每延长一天, 将按整个施工费1%扣罚施工费。
4.8乙方不得将所承接工程向第三方转包和分包,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转包、 分包, 乙方须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如乙方违反此约定, 甲方有权扣押全部施工费并有权解除此协议约定。
4.9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 不然由此带来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4.10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全部损失费用及合理开支。乙方负责对工程中质量不合格工作项进行整改, 工程验收后一周内没有整改工作项, 甲方有权扣罚改此项费用, 如造成了严重后果, 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合作, 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乙方对应责任。
4.11乙方需立刻向甲方提供开工汇报、 停/复工汇报、 完工汇报、 工程进度报表、 工程草图及完整完工资料, 不然甲方有权对乙方酌情给予处罚, 处罚标准每次延长一天罚100元。
4.12乙方在工程验收后一年内负责无偿保修, 如有特殊质保需求, 以具体项目工程施工协议为准。
4.13乙方施工中应做到文明生产, 安全施工, 工程期间安全问题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全部安全责任将由乙方保部负担。
4.14乙方施工过程中, 仅代表 参与项目建设,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用户宣传为第二身份, 并不得以乙方或其她任何一方身份承接甲方发包项目延续型项目, 不然甲方有权扣押和处罚乙方工程款, 直至终止合作, 并通报省企业及各分企业;
4.15乙方在承接甲方委托项目过程中, 除遵守本协议外, 还必需严格实施制订施工单位管理考评措施。
第五条 保密
5.1除另有要求外, 甲、 乙双方对本框架协议条款以及与其相关联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5.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 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 个人提供、 披露或泄露对方或对方相关联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 期限与终止
6.1本协议使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6.2在发生下列情形时, 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延迟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或立刻终止本协议:
6.2.1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乙方双方能够解除协议:
6.2.1.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6.2.1.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6.2.2一方依据上述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 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通知对方, 通知抵达对方时协议解除。对解除协议有争议, 按本协议相关争议约定处理。
6.2.3相关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约定;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4.8款, 甲方能够单方面解除项目施工协议。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其她
7.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2根据本协议要求各项标准所签订隶属协议文件, 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更改、 修订或补充本协议。全部更改、 修主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7.3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不得转让。
7.4甲方和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不能成为乙方和甲方所以成立雇用、 合资、 合作或其她类似关系证实。
7.5本协议正一一式肆份, 甲、 乙双方各执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办。
7.6任何与本协议相关通知应以书面做出, 由本协议一方以专员递送给另一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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