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茅台镇酒厂OEM贴牌生产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甲方: 企业
乙方: 企业
为了能充足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 本着互利双赢、 共同发展标准, 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以下条款:
一、 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 且必需真实、 有效, 不然, 由此带来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 零配件明细表、 水路原理图、 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 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汇报。
二、 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品牌” 牌 系列产品, 采取甲方厂名、 厂址、 品牌标识; 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正当权益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本身营销网络开发市场、 销售贴牌产品; 乙方利用其技术、 设备、 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 乙方不负责销售,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产品, 乙方若违反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原料、 配件、 生产整个过程、 产品质量等, 乙方应给予全力配合与帮助。
对于甲方全部或甲方买断模具, 不许可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只能在对应订单范围内采购、 生产, 并确保全部销售给甲方, 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三、 产品名称、 型号、 价格(RMB)【见附件: 产品采购计划单】
产品名称(乙方)
产品型号(乙方)
价格
数量
备注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定价格为准。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 说明书、 标贴、 合格证、 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含增值税发票), 具体负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 交(提)货地点、 方法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交货点, 单价含运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要求数量和日期按时交货; 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估计到货时间、 地点, 方便甲方立刻提货。
五、 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 内盒小包装、 说明书、 标贴、 铭牌、 合格证、 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 乙方负责采购, 包装箱生产或采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样品由甲方确定封样;
产品包装所需要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应达成甲方认可包装要求, 有足够强度, 方便适应运输及气候改变要求, 达成防潮、 防震、 防压等作用;
乙方应确保不出现说明书、 标贴、 合格证、 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 漏放、 多放情况。
六、 提出交货、 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 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 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不然视为乙方接收甲方订单; 对于不能立刻供货, 造成甲方损失, 按每个品种元/天赔偿。
七、 价格与结算方法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为准, 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 并确定新价格及实施日期, 乙方应不停提升产品质量并经过提升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法为: 月结30天, 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 质量要求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相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她相关要求, 同时应达成双方所签《质量确保协议》要求;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产品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有必需时, 经双方确定, 可采取封样方法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产品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是原厂新且不包含任何用过或修过部件, 进口部件必需是正常进口。
九、 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商标(包含包装设计、 图形、 汉字、 英文及其组合等)全部权归甲方全部,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范围内使用, 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 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法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产品。
十、 售后服务
乙方必需严格推行《质量法》要求相关义务, 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发退货、 换货, 乙方应给予全力处理, 与此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产品按国家要求相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确保, 无偿保修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 终生成本维修; 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甲方无法维修时, 乙方应帮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零配件以确保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具体措施以下:
1、 标准上, 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 乙方按货款2%比率无偿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2%作为替换); 如甲方所需易损件超出乙方配置数, 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 不然, 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 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置;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 乙方应确保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 并按甲方退回旧配 实际 件数量立刻发出, 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用户售后人员无偿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由乙方负担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和费用, 如: 诉讼费、 律师费、 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 产品认证、 检验汇报与专利申请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产品, 乙方已经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汇报应无偿提供给甲方;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汇报, 乙方应全力给予支持与帮助, 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要求办理专利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应全力帮助甲方办理或经过。
十二、 协议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推行协议所要求任何条款, 并无合了解释,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未结算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乙方若提前解除协议, 应在甲方未找到替换供给商前继续供货, 保持甲方经营销售正常运行, 标准上不超出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协议, 应确保消耗完乙方依据甲方订单生产产品, 并按协议要求方法结清余款;
不管协议终止或解除, 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 处理协议纠纷方法
甲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时发生一切争议均应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则按《中国协议法》, 经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十四、 其她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将甲方图纸、 资料、 检验标准及协议内容、 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 转让、 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签订采购产品协议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 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用户名称。
甲方确保“ 品牌 ”贴牌商标独占性与无争议性, 如贴牌商标出了争议, 该争议引发法律责任由甲方负担;
本协议为总协议, 每批订单实施以双方确定《采购计划单》为准, 《采购计划单》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协议实施期内,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 补充要求与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五、 协议使用期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使用期为一年(以协议签署日起计算); 协议到期后, 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十六、 不可抗力申明
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 而且它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客观情况(包含洪水、 火灾、 地震、 龙卷风、 战争、 政府禁令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时, 依据不可抗力影响, 能够部分或全部免去责任, 但该方应于事件发生后, 立刻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相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证实, 以证实不可抗力存在。推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不能免去责任。
十七、 附件
本协议全部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假如附件和本协议有冲突, 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依据本协议签署生效订单、 子协议以及后续各类修订补充文件, 均为本协议附件。
十八、 协议修改和补充
协议修改、 补充内容应以书面文件形式, 由双方委派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印章。这些文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 协议附则
1、 协议解除: 甲、 乙任何一方假如不根据本协议要求推行期推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协议, 或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被她方发觉带有以下商业欺诈行为, 她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或)生效订单, 解除协议不影响她方索赔权利:
[1]提供给对方虚假信息以获取本身利益行为;
[2]经过与对方内部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不正当合作损害对方利益行为;
[3]造成对方协议目不能实现或经对方催告后7天内而受催告之一方不予合了解释行为。
2、 协议变更: 全部协议变更(包含补充、 修订等)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定后才能生效。
3、 信息传输: 当一方相关基础信息发生改变(如地址、 账号、 法定代表人等), 可能对双方合作产生影响时, 应将改变信息立刻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含电报、 电传、 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输。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地址: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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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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