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签署时间: 二月十七日
签署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协议双方当事人正当利益, 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 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 《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要求, 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 公平、 有偿标准, 签署本协议, 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暖泉镇区 村, 总面积约 平方米, 四至界限方位以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具体面积、 位置以协议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 养 老 院
承包形式: 个人承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 全部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 另行议定。如需续租, 甲乙双方应重新约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法
该土地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分 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由 年 月 日金额:
第二次支付由 年 月 日金额:
第三次支付由 年 月 日金额:
支付方法为现金支付, 其它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 支付方法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全部权, 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土地使用进行监督, 确保土地根据协议约定用途合理利用。
3、 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土地。
4、 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实施严重损害土地资源行为。
5、 甲方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 在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不得提升租赁费用。
6、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租赁标准, 选择确定新承租方。
7、 甲方应确保乙方生产生活用水、 用电正常, 向乙方收取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 并确保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道路。
8、 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正当经营管理自主权, 包含在该地上全部收入、 支出和建筑物、 植被设施使用等。
9、 甲方不得在协议推行期内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 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 由甲方负责处理, 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 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赔偿。甲方必需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 甲方所属村党支部, 村委会负责水、 电路协调及费用, 乙方先行垫付, 可在下次交租赁承包费时扣除。
11、 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其她相同候遇。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法根据协议约定用途和期限, 正当利用和经营所承包土地。
2、 乙方对其所承包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所发生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受和负担, 与甲方无关。
3、 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土地上建设与协议约定用途相关生产、 生活设施, 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土地进行基础改造, 对改造形成资产如电网、 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 在租赁协议到期后享受处理权。
5、 租赁期满后, 相同条件下, 乙方对原租赁土地有继续租赁优先权。
6、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协议要求租赁费用外任何其她非国家要求之费用。
7、 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水源, 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其她污染。
8、 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 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协议转包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前提下, 能够自主采取转包、 转让、 出租等方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收入全部归乙方享受, 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协议转包后, 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负担义务; 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负担义务。本协议转包后, 因甲方原因致使转包协议不能推行, 给转包后承包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负担对应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 即含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推行协议, 或是协议确有必需变更或解除, 能够经双方协商后, 根据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协议,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双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处理。
3、 如甲方反复发包该地块或私自断电、 断水、 断路, 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其违约责任由甲方负担。
4、 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其违约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在协议推行期内,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以上之约定, 即视为违约。
2、 因甲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并退还乙方所付全额承包费用; 因乙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承包费, 而且解除此协议。因双方当事人过失造成协议解除, 应该分别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协议纠纷处理措施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发生争议, 由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能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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