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正常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场地
1.1 所租赁场地位于 底店部分场地
(详细位置见附图);
1.2租赁场地使用面积为 ;
1.3租赁场地装修及设施
1.3.1租赁场地在交付乙方时应该能够正常使用;
1.3.2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甲方租赁场地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场地或设备,必须负担修复、赔偿责任;
1.3.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1.3.4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场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负担;
1.3.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场地上所添附财产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1) 属于乙方动产,由乙方带走;
(2) 乙方投资进行装修,能拆除,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3) 属于乙方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拆除,或虽能移动、拆除但会对租赁场地造成损害,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全部。
1.4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调整。
二、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乙方将所承租租赁场地用于经营 ;
2.2在本协议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恪守甲方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恪守营业时间,恪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场地货架范围;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条件;2.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全部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乙方改变租赁场地租赁用途,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7乙方应以自己名义独立经营,负担全部权利义务:
2.7.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7.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2. 7.3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名义负担民
事义务。2.8乙方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全部申请、同意事项,费用自理;
2.9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不然甲方有权阻止,并终止本协议推行;
2.10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关于部门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三、租赁期限
3.1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能够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甲方不得恶意提出不合理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租赁场地清理完成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能够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出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要求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
四、 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4.1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元;4.2在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必须最少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4.3乙方应自行负担租赁场地发生水费、电费、暧气费、管理费等全部实际发生各项税费;
4.4甲方每个月底向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上述费用;4.5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质押金,作为本租赁协议担
保。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未实施违约行为,质押金全部退还,但不计息。
五、 租赁场地修缮责任
5.1租赁场地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并负担对应费用支出,但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2发生按前款要求应由甲方负担修缮责任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修缮要求,甲方须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修缮,以使其达成或满足乙方正常经营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要求推行义务,乙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推行该项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须按本协议关于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六、 转租、转让、调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七、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7.1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要求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租赁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1) 将租赁场地私自转租、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
(2) 私自改变租赁场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
(3) 违反本协议要求私自拆改结构;
(4) 未按本协议要求交付租金及其余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
(5) 有意破坏租赁场地;
(6) 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甲方制订约束全部租赁户及业主规章制度。
八、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收回租赁场地,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赔偿额为两个月租金;
8.2甲方有其余违约行为或妨碍乙方经营活动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要求继续推行协议、排除妨碍;
8.3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交付租金或其余费用,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外,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未付金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8.4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已交付租金不予退
还。
8.5乙方有其余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九、 财产保险
9.1甲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财产保险事宜,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保险受益人亦为乙方;
9.2乙方如拒绝参加保险,甲方对不能归责于甲方过失损失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关于部门立案使用;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质押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9.3甲方所制订商户手册、规章制度及双方签字认可交接清单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有一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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