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
(示范文本)
重 庆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制订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区(县) 镇(乡)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
甲方(入股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受让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国家政策要求,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标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位于 区(县) 乡(镇) 村 组(社)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 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土地基础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登记面积(亩)
实际面积(亩)
质量
等级
地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四至界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编号
东
西
南
北
1
2
3
4
5
累计: 亩(大写: 亩)
(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二、 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出土地承包期剩下期限)。
三、 股权分红与支付方法
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四至界限所丈量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面积)不一致, 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 □实际面积计算; □登记面积计算。
2.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股公红利:
①以实物形式支付: 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 玉米或者双方议定其她实物) 千克(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②以现金方法支付: 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假如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法支付股权红利, 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法支付, 乙方应该同意, 并参考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 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入股价款, 以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填写零)。
2.逐年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转包价款; 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价款。
4.其她
五、 赔偿标准、 方法立刻间
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升土地生产能力, 以及在该土地上青苗、 构(附)着物等, 双方约定赔偿标准、 方法立刻间为:
六、 土地交付方法立刻间
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法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资料: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复印件(含红线图);
②土地交付时地形、 地貌、 土质、 青苗、 构(附)着物等情况书面描述、 图片等(经双方确定);
③ 。
3.交付时间为:
七、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协议要求收取股权红利; 根据协议约定时限到期收回流转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承包协议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推行义务仍应由甲方负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情况, 并要求乙方按约推行协议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 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全部者)立案。
5.甲方应帮助乙方按协议要求行使土地使用权, 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她承包户之间发生用水、 用电、 治安等方面纠纷; 不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
八、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方面推行协议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含有使用权、 收益权、 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理权。
3.乙方应该向甲方开具股权证实书, 并依据协议要求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应该加强安全生产, 预防事故发生, 造成损失, 由其自行负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 不得使其荒凉, 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九、 协议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处理
协议期满后, 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升土地生产能力、 在当初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置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着物等, 双方约定处理方法、 时间为:
十、 协议变更、 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本协议能够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又不损害国家、 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②签订本协议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
③一方违约, 使协议无法推行;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协议不能推行;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难)使协议无法推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①不按协议要求用途使用土地;
②荒凉土地, 破坏土地上附着物, 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③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
十一、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 每延迟壹天, 按应付费用 %负担违约金; 超出 天仍未付款,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 每延迟壹天, 按转包费用 %负担违约金; 超出 天仍未交付,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一方无故私自解除协议,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反协议其她约定,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5.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应赔偿损失。
6.违约金不足以填补对方损失, 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以补足对方损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时, 一方当事人应立刻通知对方, 并在 日内提供证实, 可依据不可抗力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去责任, 但法律另有要求除外。
8.
十二、 争议处理方法
双方发生协议纠纷可协商处理, 也能够请求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 调解或协商、 调解不成, 能够向该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其她约定
1.协议期内, 该土地包含国家相关政策性补助、 补助及其她费用等权利按以下方法处理:
2.协议期内, 假如该土地被依法征收、 征用、 占用, 相关赔偿款按以下方法处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4.双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申请协议鉴证; □不申请协议鉴证。
5.在本协议期满后, 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权。
6.其她:
7.本协议一式 份, 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立案一份(如有鉴证, 对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所: 住 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签章)
鉴证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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