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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专用章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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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专用章 【篇一: 购房协议立案专用章】 篇一: 购房协议立案更名步骤 购房协议立案更名步骤 ?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 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协议, 如新买受人需按要求办理相关公证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1. 1 (一)办理协议立案注销需提交证实材料 2. 2 1、 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质量判定汇报; 3. 3 2、 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 仲裁机关出含相关证实; 4. 3、 另换购新购房协议文本; 5. 5 4 4、 商业银行出具不能受理贷款证实; 6. 6 5、 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证实; 7. 7 6、 护照及相关部门确定证实、 工作调动证实、 医院重症诊疗书等; 8. 以及全部购房协议原件; 9. 9 8 7、 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 注销协议申请书、 开发企业给予确定签章证实 8、 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相关证实; 10. 10 9、 有抵押行为, 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相关证实; 11. 1110、 超时退房, 需提供税务部门缴税凭证。(以上1-6条依据实际情况提交, 7-10条必需提交) 12. 12 11、 办理协议立案更名需提交证实材料 13. 购房协议原件。 14. end 13 12、 本人身份证、 协议更名申请书、 开发企业给予确定签章证实以及全部14 13、 父母与儿女、 夫妻之间正当关系及婚姻、 户籍等相关证实。 购房协议立案更名步骤 1. 理由; 2. 盖章同意; 3. 3 2 1 1、 购房者拟写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申请书, 具体说明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2、 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申请, 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 3、 购房者本人持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 身份证或户口簿、 《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其她相关证实材料, 向项目所辖区域市、 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 符合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条件, 出具初审意见, 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 办理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手续; 4. 4 4、 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相关证实材料及协议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给予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 并将相关证实材料存档立案。 end 注意事项? 假如购房者与房产商签署了预购协议, 并交纳了购房定金, 这种预订性质 协议仅是担保签署正式协议, 是购置房屋初步阶段, 协议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协议再重新签署新协议, 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假如签署了正式购房协议, 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立案, 协议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协议再重新签署协议。此种情况下协议更名手续也较为简单。 假如购房者签署正式协议已由交易中心登记立案, 那么更改协议买受人, 须将已登记立案协议撤销, 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 所以此种协议更名手续就比较复杂。 ? ? 篇二: 购房协议立案后更名程序及其她 购房协议立案后更名程序(参考) 协议立案后, 房屋交付前, 假如想更改买受人, 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 需要交纳更名费, 并取得开发商同意。开发商, 即购置协议中“出卖人”。购房者需要确定与您签约就是开发商, 即签署协议前要审查开发商“五证二书”。假如您在签署认购书时候, 已经审查了多种文件, 那么这里就不用审查了, 只需要核实购房协议中内容和相关文件是否一致; 但假如您之前没有审查全部文件, 就不能嫌麻烦或者被开发商借口搪塞过去而不看了。 切记: 审查上述文件时, 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 不能仅看复印件! 假如仍不放心, 可抄下证件号码, 去相关部门深入验证。 变更产权人名需找开发商协商退房后重新签约。 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依据买卖双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相同相关资料进行立案登记。如已办理预售立案, 依据现行相关要求, 解除协议立案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已生效裁定书、 判决书或调解书方可办理; 如未立案, 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关键分两种情况: 假如原协议已经立案, 您能够与开发商协商, 先撤销原协议立案, 开发商再与另外买房者之间重新签署协议并进行立案, 但撤销协议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 以后才能够办理。假如协议未立案, 进行协议更名也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总而言之, 不管是更名和撤销协议立案, 都需要取得开发商同意和配合。 办理协议立案更名需提交以下证实材料: 一、 本人身份证、 协议更名申请书、 开发企业给予确定签章证实以及全部购房协议原件。 二、 父母与儿女、 夫妻之间正当关系及婚姻、 户籍等相关证实。 附: 武国土房发〔〕274号文件 相关规范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工作通知 武国土房发〔〕274号 各区房产管理局、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相关政策, 严格规范房地产企业和个人在商品房买卖中市场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措施》、 《湖北省 契税征收管理实施措施》等相关要求,现就严格规范全市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工作通知以下: 一、 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范围和时限(一)办理协议立案注销范围 购房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办理协议立案注销手续: 1、 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 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 经相关部门认定; 2、 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 因开发企业违约而发生纠纷, 经仲裁机构、 法院裁定或判决; 3、 退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 4、 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同意或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并负担违约责任; 5、 购房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 工作调出当地或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 房交易转移登记程序, 交纳应缴相关税费后, 方可办理注销协议立案手续。对购置二套以上商品房单位或个人, 其购置商品房标准上不得作注销、 更名处理。 (二)办理协议立案更名范围 因为家庭特殊原因, 属父母与儿女之间、 夫妻之间需要更名, 可凭相关证实资料办理协议立案更名手续。 二、 申请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协议立案注销需提交证实材料1、 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质量判定汇报; 2、 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 仲裁机关出含相关证实; 3、 另换购新购房协议文本; 4、 商业银行出具不能受理贷款证实; 5、 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证实; 6、 护照及相关部门确定证实、 工作调动证实、 医院重症诊疗书等; 7、 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 注销协议申请书、 开发企业给予确定签章证实以及全部购房协议原件; 8、 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相关证实; 9、 有抵押行为, 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相关证实; 10、 超时退房, 需提供税务部门缴税凭证。 (以上1-6条依据实际情况提交, 7-10条必需提交) (二)办理协议立案更名需提交证实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协议更名申请书、 开发企业给予确定签章证实以及全部购房协议原件。 2、 父母与儿女、 夫妻之间正当关系及婚姻、 户籍等相关证实。 三、 办理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程序(一)购房者拟写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申请书, 具体说明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理由; (二)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申请, 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三)购房者本人持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 身份证或户口簿、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其她相关证实材料, 向项目所辖区域市、 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 符合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条件, 出具初审意见, 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 办理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手续; (四)商品房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相关证实材料及协议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给予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 并将相关证实材料存档立案。 四、 相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 认真推行工作职责。市、 区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实施审核程序, 认真核准和查验注销、 更名提交相关材料, 在办理协议立案注销、 更名过程中, 发觉违规行为应立刻阻止, 不得审批。 (二)严厉市场秩序, 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和商品房买卖协议网上签约要求, 严禁违反要求为买受人办理更名手续。对消费者退房与更名申请要认真进行审验, 不得办理非正当理由协议退房与更名业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规范本身行为, 严禁受理商品房协议买卖业务。上述情况一经发觉, 将按相关要求给予严厉处理。 (三)严厉协议注销、 更名纪律, 杜绝投机炒房行为。对借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进行炒房投机个人, 经查实后, 一律不予受理其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申请;对提供虚假证实材料申请协议立案注销或更名个人, 不予受理申请并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 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房产管理部门要严厉协议注销、 更名纪律, 对玩忽职守工作人员篇三: 签署商品房买卖立案协议时需要准备印章 需 要 准 备 印 章协议签约共需印章 33 枚。其中, 第 1—30 枚为长条形印章, 下列各表中所 印章规格均为雕刻后, 影印出来字体大小规格, 最终 3 枚分别为圆形和正 四方形印章, 市面较为常见, 不多赘述。以下 18 枚印章(3 枚反复有粉色标识, 刻 15 枚即可)是需要刻制在印章内容, 具体事项需要在 开发商处得到确定无误后刻制: 以下 12 枚印章, “刻制内容”里面话即是刻制在印章上文字, 严禁修改变动。印章名称出卖人印章 注册地址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印章 企业资质证书号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带区号联络电话印章 当地邮政编号印章 委托代理人印章 委托代理人地址印章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 土地取得方法印章 项目地址印章 土地编号印章 土地同意文号印章 建筑计划许可号印章 施工许可证号印章 预售许可证号印章刻制内容开发商企业全名 开发商企业注册登记证地址 营业执照上找, 通常是 12 位数 资质证书上找, 通常是 8 位数 法人代表姓名 售房部联络电话 ###市邮编 通常为开发商方负责项目副总 开发商企业注册登记证地址 ###市邮编 销售部联络电话 即: 出租、 出让等方法, 项目官方地址形状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 约 0.5╳规格 cm约 0.5 约 0.5╳ ╳6?依据内容, 上限 10cm 约 0.5 约 0.5 约 0.5 约 0.5 约 0.5 约 0.5╳ ╳ ╳ ╳ ╳ ╳3 2 2 3 2 2约 0.5╳?依据内容, 上限 10cm 约 0.5 约 0.5 约 0.5╳ ╳ ╳2 3 1?依据内容, 上限 10cm 约 0.5 约 0.5 约 0.5 约 0.5 约 0.5╳ ╳ ╳ ╳4 4 4 4 4╳ 印章名称销售依据印章刻制内容###市房管局 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量面积为 准, 价格不变据实核实, 房款多 退少补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违反合 同或补充协议约定形状长条形规格 cm约 0.5╳3面积确定印章长条形约 0.5╳9交付期限印章长条形约 0.5╳7交付期限印章(3) 政府行为造成工程延期, 并由作出该行为政府机构提 长条形 供相关证实 (4)遭遇风雪天气或技术难关 无法顺利完工 (5)因设计重大变更且经买受 人同意影响工期 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房手 续后 15 日内, 买受人来办理交房手续视为 商品房已付; 商品 房保修期限从视为交房之日 起开始计算; 买受 人按相关要求负担空置房物 业管理费。 归全体买受人全部 归出卖人全部 长条形约 0.5╳9交付期限印章约 0.5╳7交付期限印章 交接印章(开头空出 两个字位置)交接印章长条形约 0.5╳7长条形约 0.5╳8长条形约 0.5╳9交接印章长条形约 0.5╳9交接印章 约定事项印章 约定事项印章长条形 长条形 长条形约 0.5╳7.5 3 3约 0.5 约 0.5╳╳以下三枚印章同市面常见印章: 印章名称协议专用章 法人代表章 委托代理章刻制内容###市######有限企业协议专用章 法人代表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形状圆形 正方形 正方形规格 cm市面常见即可 市面常见即可 市面常见即可 【篇二: 签署购房协议八大注意事项】 纲要: 1、 买卖身份莫简单 2、 售楼广告多睁眼 3、 五证审查须从严 4、 样板房中少联翩 5、 认购书前要盘算 6、 协议条款多把关 7、 补充协议别嫌烦 8、 签字盖章祝圆满 1、 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确定、 卖房人审查。确定好以谁名义买房, 她可能包含到未来过户、 继承等问题。同时, 注意轻易不要以她人名义买房, 由此引发纠纷情况很多; 卖房人应是开发商, 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查看是否经过了最新年检, 贴有年检标识, 经营范围中有没有房地产开发、 销售内容。如没有对应资质, 将造成开发、 销售行为违法, 这么房产买不得。 2、 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宣传中, 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时尚。开发商对楼盘计划环境、 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 而直接面对购房用户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 让购房者认为买到了“廉价”: 优美环境、 低廉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人文关心。实际上, 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房屋, 往往发觉开发商描述多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 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 在无法协商一致情况下, 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为了避免无须要麻烦, 购房人最好在签署协议时, 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 或要求作为协议附件, 使其成为协议内容一部分, 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3、 五证审查须从严 现在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 开发商通常不主动出示“五证”原件, 只有少数开发商 将“五证”或“五证”原件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原因很多, 有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 有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瑕疵, 如存在抵押等, 有是利用复印件做假, 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对于首次购房者来说, 要分清“五证”真伪, 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利害关系, 较为困难。最好将其作为协议附件, 并要求开发商在协议中确保“五证”真实性, 不然应负担一定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些人民政府公章、 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 注意有没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统计。《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 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通常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 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 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一个重大隐患。 计划局《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是相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计划要求法律凭证, 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 依据房管局《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看开发商所使用土地用途、 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相一致。 建委《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法律凭证, 开发商出售是期房, 应要求出示该证。如是现房, 应查看建委发放《建设工程完工立案表》。 房地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系可预售、 销售凭证, 注意是否在使用期内, 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 销售范围。有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 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含了所购房屋。 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理商品房买卖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2条要求: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 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 应该认定无效, 不过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实, 能够认定有效。 4、 样板房中少联翩 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 有开发商设置了样板房或样板间。而且该样板房布局讲究、 装修精美, 往往轻易令购房者浮想联翩, 仿佛已置身于自己未来房子中, 被样板房迷惑, 放松了很多应该注意购房问题。结果在购房入住后, 发觉房屋和样板房有不小差距。 即使《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第31条要求, 开发商设置样板房, 应该说明实际交付商品房质量、 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 未作说明, 实际交付商品房应该与样板房一致。但很显著, 购房人是需负担一定举证责任, 要证实样板房存在及内部结构、 设备、 装修标准等情况。所以买放人对于样板房要头脑清醒, 如购置房屋一样板房, 应说明实际交付商品房质量、 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一致, 要把样板房情况在协议中确定。考虑到样板房可能拆除或结构内容等发生改变, 提议购房人将样板房情况以拍照、 录象等证据形式固定。 5、 认购书前要盘算 在现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 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协议前, 要求购房人签署认购书, 交纳认购款。这里说明一点, 签署认购书不是房屋预售或销售必经程序, 提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署认购书。假如有购房者确看上了某个项目房子, 担心错过, 必需签署认购书, 则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 依据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理商品房买卖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5条要求: 商品房认购、 订购、 预订等协议含有《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第十六条要求商品房买卖协议关键内容(包含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础情况; 商品房价款确定方法及总价款、 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条款), 而且出卖人已经根据约定收受购房款, 该协议应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协议。 其次, 不管认购书具不含有成为购房协议条件, 其效力均应依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 本身内容等来确定。 再次, 购房者在认购书中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 二者法律后果是不一样。 6、 协议条款多把关 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时, 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 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怎样把握协议, 以致最终在协议推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前, 应对协议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 了解, 必需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协议关键条款说明以下: (1)相关房屋面积方面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 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协议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面积多少,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处理方法。 现在交付房屋时, 往往建筑面积增大, 且不超出3%, 但套内建筑面积降低, 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情况出现, 协议中有必需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降低多少, 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 比如: 2%, 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 退房或不退房; 退房包含哪些费用, 不退房怎样负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个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 套内建筑面积与协议约定不符时, 通常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通常标准即是否超出3%处理。 (2)相关价格、 收费、 付款额同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 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 不应包含其她多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法条款中, 应明确、 具体要求付款方法, 如缴纳定金时间、 数额、 分期付款步骤、 时间、 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协议生效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假如不能经过话, 买方能够取消协议, 全数取回定金。提议买方不管有没有贷款必需, 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 达成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效果。 (3)相关房屋质量条款。 购房者在签协议时一定要具体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协议。如: 卧室、 厨房、 卫生间装修标准、 等级; 建材配置清单、 等级; 屋内设备清单; 水、 电、 气、 管线通畅; 门、 窗、 家俱瑕疵; 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包含到。协议中还能够要求房屋保质期、 隶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协议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 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 厨具”, 而实际入住时业主 发觉, 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 而进口洁具、 厨具实际上是中国产品, 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 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 因为当初在签协议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 确是外国品牌, 也符合约定。当然, 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 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情形, 对格式条款按《协议法》相关要求以不利于协议提供方即开发商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 商品房完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完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许可交付使用, 所以商品房不应该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确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细节作了要求, 所以也就没有必需在协议中约定商品房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完工验收是以抽查方法进行验收, 所以不能确保每一套商品房质量都合格, 而且完工验收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期望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确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房屋质量要求, 都是由开发商拟订, 侧重保护开发商利益, 所以有必需在购房协议中约定房屋质量问题。 墙体、 地面、 顶棚平直度, 顶棚、 厨房、 卫生间防水情况, 表面裂缝等进行必需约定。 (4)相关售后物业管理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协议时轻易忽略内容, 要注意预防物业管理企业变更物业费。 自6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第十三条要求: “商品房销售时, 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 买受人应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 不过, 在实际签约时, 很多房地产企业不一样意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时与买受人签署相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 买受人应该据理努力争取, 预防交房时物业企业变更物业费。 (5)相关推行协议期限和方法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日期, 房屋价金交付日期、 金额和方法。比如交付房价款, 是一次付清, 还是分期付清。 (6)相关产权登记条款。 由双方依要求日期会同办理, 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 卖方应 【篇三: 房地产企业印章管理措施】 印章管理措施 (修订版) 编号: xxx字行政()第001号-01 编制部门: 综合管理中心 编制日期: 七月 印章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为使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各类印章管理和使用规范化、 制度化, 确保用章严厉性, 切实防范风险, 提升工作效率, 结合企业总部实际情况, 制订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企业印章是指企业行政章(下称公章)、 法人章、 财务专用章、 协议专用章、 各部门印章等各类印章。 企业印章是企业行政正当性、 权威性标志, 直接代表企业权力和责任, 所以必需严格管理、 严防风险。 第二章: 管理印章责任 1、 企业总部及相关管理部门需根据此印章管理措施实施且负责印章和用章等事项。 2、 各类印章由专员领用和管理, 印章专管员是印章安全保管和合规使用直接责任人。除印章专管员外, 任何人不得保管、 持有和使用印章。 3、 印章专管员必需忠于职守, 坚持标准, 对印章使用程序规范性、 完备性负责, 对违反本措施要求行为要果断给予拒绝, 并有义务和责任立刻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三章: 印章种类与刻制 1、 印章种类: (1)、 企业总部印章: 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公章、 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法人章、 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财务专用章、 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协议专用章、 企业劳动协议专用章及企业总部各部门印章。 (2)、 各级人员名章: 财务人员名章、 个人工作使用名章; 2、 印章刻制: (1)、 全部印章刻制, 必需先提出申请, 经中心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由企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刻制。 (2)、 企业法人及相关领导个人公用名章, 须经本人书面同意后, 由综合管 理中心统一刻制。 (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企业或部门印章, 如有发觉,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并对所造成后果及损失负全部责任。 (4)、 各类印章正式启用时, 必需先到企业综合管理中心留存原始印模, 并将相关印模报企业总部归档(需填写《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印章启用(废止)记录表》), 未经留样立案, 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第四章: 印章使用范围 1、 企业总部印章使用范围: (1)发送正式公文、 电函、 传真件等。 (2)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 业务报表、 财务报表等。 (3)授权委托书、 劳动协议、 对外介绍函等。 (4)签署关键业务协议、 协议等。 (5)优异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6)需要代表本企业加盖公章其她批件、 文本、 凭证、 材料等。 2、 企业各职能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1)部门或个人印章使用需在其职权范围内, 与企业内部对口业务部门电文、 通知、 函件等工作联络。 (2)部门或个人印章可用于对外工作介绍信和授权范围内工作函件等。 第五章: 印章使用要求 1、 与企业经营有重大关联, 或以企业名义对政府行政、 税务、 金融等机构行文时, 以企业名义对外公文、 文件、 资料等, 由总裁签字, 盖章。 2、 以企业行政或人力资源部门名义向企业各部门下发公文、 文件、 资料等由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签字, 盖章。 3、 企业各部门以部门名义发出公文、 文件、 资料或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 用户发文及企业内部制度行文等由各部门总经理签字, 经综合管理总经理和总裁签字, 盖章。 4、 印章使用: (1)用章前, 经办人先填写《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用章审批单》, 经相关领导核准后, 连同经审核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专管员用章。 (2)印章专管员用章后, 应将《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用章审批单》和用章文件、 资料、 图纸等资料扫描归档、 立案, 按年进行用章统计。 5、 各类印章由印章专管员保管, 印章专管员必需严格控制用章范围, 仔细检验《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用章审批单》上是否有各相关同意人签批。 6、 企业印章使用必需严格推行审批、 用章手续。除最终同意人直接签发文件和有存根证实信、 介绍信外, 其它用章必需推行登记手续, 登记内容包含: 用章时间、 事由、 需盖章份数、 用何种章、 用章单位、 用章人、 同意人。印章专管员在用章时, 必需查对《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用章审批单》和所需用章文件是否相符, 如发觉不符, 专管员有权拒绝用章; 7、 需与外单位签署协议书、 合相同, 必需填写和签审《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企业用章审批单》, 报请企业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 方可用章; 8、 凡属部门日常业务工作范围, 经部门责任人签字后, 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加盖部门印章; 9、 上报统计报表、 相关证件、 函件、 汇报等需加盖企业或部门印章, 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署名, 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10、 全部介绍信、 说明、 证实等通常往来信函, 应一式两联, 统一编号, 方可加盖印章, 底联应存档备查。 11、 属常规性工作, 成批办理证书、 证件等(如培训、 车辆年审表、 各类报表等), 需盖企业印章, 由主管部门确定一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 编号和部门责任人署名同意函, 到综合管理中心登记并盖章。 12、 通常不许可开具空白介绍信、 证实,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 必需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批、 总裁审签后方可开出, 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 归来必需向综合管理中心汇报其介绍信用途, 未使用必需借用当日交回。 13、 印章通常情况下要在印章专管员办公室内使用, 除尤其同意印章不得离开印章专管员。 第六章: 用章审批步骤 1、 企业签署对外投资、 股权转让、 资产重组、 对外担保协议、 协议, 全部经济协议、 协议, 企业向法院递交法律文书及包含法律事项工作联络单、 认质、 认价单用章审批步骤以下: 经办人填表→中心责任人审核→相关部门责任人审核→报总裁同意→综合管理中心责任人查对→印章专管员用章 2、 企业内部全部制度类文件、 对外发出公文及函件用章审批步骤以下: 经办人填表→中心责任人审核→报总裁同意→综合管理中心责任人查对→印章专管员用章 3、 属财务会计业务需加盖财务印章, 企业财务部每个月向税务等部门报送常规报表用章审批步骤以下: 经办人填表→财务中心责任人审核→报总裁同意→综合管理中心责任人查对→印章专管员用章 4、 企业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交报建、 报审文件、 材料,企业与职员签署《劳动协议》, 职员因个人需要对外出具个人证实, 企业内部下发通知文件, 工程项目通常工作联络单, 属部门业务需加盖部门印章用章审批步骤以下: 由经办人填表→中心责任人审核→相关部门责任人审核→综合管理中心责任人查对→印章专管员用章 5、 如因工作需要对外开出具介绍信需申请用章审批步骤以下: 经办人填表→中心责任人审核→相关部门责任人审核→综合管理中心责任人审批→印章专管员用章 第七章: 印章保管 1、 各部门必需设置印章专管员负责保管类印章, 印章必需存放在绝对安全地方;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必需分开存放, 预防被盗; 类印章如有遗失或误用, 由印章专管员负全责。 2、 印章遗失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 且应依法公告作废。 3、 印章在通常情况下不得携带外出使用, 如因工作所需要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 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审批记录表》, 且必需经企业总裁同意, 由印章专管员陪同申请人携带外出。 第八章: 附则 1、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 直接追究印章专管员责任。 2、 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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