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燃气供给协议
协议编号: _________
供气方: _________
法定住址: 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
联络人: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
用气方: _________
法定住址: 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
联络人: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给和使用中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国协议法》、 《城市燃气管理措施》、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经双方协商, 签署本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 种类、 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地址为_________; 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地址为_________; 燃气供给站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 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 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 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约定: _________。
第二条 供气方法和质量
(一)供气方法
1.供气方经过管道输送方法; 瓶组供气方法; 瓶装供气方法; 或者_________设施, 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给时间约定: 二十四小时连续供气; 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 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该实施天然气Sy7514; 人工煤气GB13612; 液化气GBlll74标准。
2.依据用气方用气性质, 双方约定实施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
3.供气方确保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价格、 计量及气费结算方法
(一)供气方依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和种类, 根据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同意燃气价格: 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 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协议使用期内, 遇燃气价格调整时, 根据调价文件要求实施。
(二)供用燃气计量, 气费结算方法
1.供用燃气计量器具为: _________燃气计量表; 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 _________衡; 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 认定。
2.供用燃气计量: 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结算; 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给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 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法: 用气方于每个月_________日前采取: 经过银行方法交费; 到供气方供给站交费; 采取_________方法交费; 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输、 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 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输、 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 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据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对用气方用气设施运行情况和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安全检验, 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法确保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协议约定数量、 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 有权阻止用气方超量、 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 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 供气方有权中止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 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 需要中止供气时, 应提前72小时经过媒体或者其它方法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止供气时, 供气方应立刻抢修, 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成国家和_________市要求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要求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根据相关要求确保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 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 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立刻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该根据相关要求, 在关键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 显著安全警示标志, 并配置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验。
11.制订、 实施燃气设施和器具安全使用、 报修、 报检制度, 对用气方进行必需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该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 供气方能够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3‰-1%滞纳金; 情节严重, 能够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根据协议约定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根据国家现行要求, 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 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 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服务。
4.根据协议约定交燃气费。
5.根据协议约定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 不得添装、 改装燃气管道, 不得更动、 损害供气方供气设施, 不得私自更换、 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 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地方, 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同意, 不得私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 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根据使用规则, 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私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识。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热水器、 空调等设备, 必需报经供气方同意, 由持有对应资质证书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 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 能够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房屋内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 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专用房内堆物、 堆料、 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根据协议约定向用气方供气, 应该向用气方支付正常见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因为供气方责任事故, 造成停气、 气压降低。质量事故, 给用气方造成损失, 供气方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 给用气方造成损失, 供气方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4.因为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 使用气方受到损失, 供气方不负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根据协议约定使用燃气, 应该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 还应该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根据协议约定用气, 给供气方造成损失, 用气方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申明及确保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置并正当存续企业, 有权签署并有能力推行本协议。
2.供气方签署和推行本协议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正当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 任何法院、 仲裁机构、 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推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 裁定、 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 本协议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含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推行本协议。
2.用气方签署和推行本协议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正当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 任何法院、 仲裁机构、 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推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 裁定、 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 本协议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含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通知
1.依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相关通知和要求等, 必需用书面形式, 可采取_________(书信、 传真、 电报、 当面送交等)方法传输。以上方法无法送达, 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法。
各方通讯地址以下: 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 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 由未通知方负担由此而引发相关责任。
第九条 协议变更
本协议推行期间, 发生特殊情况时, 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 要求变更一方应立刻书面通知对方, 取得对方同意后, 双方在要求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 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不然, 由此造成对方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推行其在本协议下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义务推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推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经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 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连续时间合适证据及协议不能推行或者需要延期推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其对本协议推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 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 双方应立刻经过友好协商决定怎样实施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 双方须立刻恢复推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推行协议能力, 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临时延迟协议推行, 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负担责任。当事人拖延推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不能免去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 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 并于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出现, 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推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水灾、 火灾、 旱灾、 台风、 地震, 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管曾否宣战)、 动乱、 罢工, 政府行为或法律要求等。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 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法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 协议双方当事人能够依据本协议标准、 协议目、 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 根据通常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了解释。该解释含有约束力, 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实施, 法律、 法规未作要求, 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使用期为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 ______ 用气方(盖章): _____
法定代表(签字): ____ 法定代表(签字): ___
签署地点: 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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