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12320923MB0087484Y -0004
江 苏 省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合 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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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甲方): 板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板湖镇振兴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 斌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员(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制
填 写 说 明
1.填写聘用协议书一律用蓝、 黑墨水书写, 字迹清楚、 工整, 涂改处必需加盖校对章, 不然无效。
2.本聘用协议书须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具正当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双方亲自签署。乙方因故确需代签, 须经本人书面委托, 不然代签无效。代签协议委托函由甲方收执。
3.本聘用协议书内年、 月、 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工资酬劳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相关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通知》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措施》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签署本协议并遵照实施。
第一条 聘用期限
本聘用协议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聘用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至乙方达成国家要求退休年纪之日终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 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完成。
第二条 聘用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工作。本岗位名称为 , 类别和等级为下列第 项:
(1)专业技术 级岗位; (2)管理(职员) 级岗位; (3)工勤技能 级技术工岗位; (4)一般工岗位。
2.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含有工作能力、 岗位任职条件, 聘用乙方在本岗位工作。本岗位工作职责、 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 聘用条件等见《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已知悉《岗位说明书》内容。
3.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现等情况能够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但应取得乙方同意并签署聘用协议变更书。
第三条 岗位纪律
1.甲方应该制订具体、 明确单位内部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考评制度, 做到职权清楚、 责任明确、 考评公正、 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和人事管理政策前提下, 制订本单位具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乙方若有违反, 甲方能够按要求给予对应处理。
3.甲方依法制订内部规章制度须经职员代表大会或职员大会经过, 并向乙方推行通知义务。
4.乙方应该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甲方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要求工作规范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 诚信守职, 努力完成本职员作。
5.乙方对工作中包含到甲方商业秘密或岗位秘密, 应推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有泄密行为, 应负担对应责任并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 须赔偿损失。
6.甲方为完成国家或当地政府交办处理突发性公共事件或重大社会公益性任务, 而对乙方实施指挥、 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 乙方有服从义务。
第四条 岗位工作条件
1.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必需工作条件、 推行职责所需物质技术条件和有效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方法。
2.甲方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职职员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要求, 对乙方实施符合职业特点工作日制。
3、 甲方应该依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 专业技术、 业务知识、 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培训。
第五条 工资福利保险
1.甲方依据国家和本省相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要求, 确定乙方工作酬劳为: (1)岗位工资 , (2)薪级工资 ,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 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乙方绩效工资、 津贴、 补助、 加班工资及其它内部分配发放, 根据国家和本省相关要求以及甲方依法制订内部分配等规章制度实施。
3.甲方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为乙方办理缴纳养老、 失业、 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 乙方应交纳部分, 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作酬劳中代为扣缴, 并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要求各项福利待遇。本协议中未尽权益, 如乙方在协议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 致残、 疾病及死亡等事宜, 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相关要求实施。
5.甲方依据国家和本省相关要求为乙方建立并立刻调整档案工资。
6.乙方属于高层次特殊人才引进, 甲方能够依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要求与乙方签署协议, 约定相关工资、 福利待遇。该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六条 聘用协议变更
1.有下列情况之一, 能够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1)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2)本协议签订时所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改变, 应该依法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3)因为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完全推行。
2.本协议确需变更, 由甲乙双方根据要求程序签署《聘用协议变更书》, 以书面形式确定协议变更内容。
3.乙方年度考评或者聘期考评不合格, 甲方能够即时单方面调整乙方岗位或安排乙方离岗接收必需培训后调整其岗位。调整岗位同时, 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 对本协议作出对应变更。
第七条 聘用协议解除
1.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协议能够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 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岗位要求;
(2)连续旷工超出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出20个工作日;
(3)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操作规程, 发生责任事故, 或者因渎职、 渎职, 造成严重后果;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 致使甲方或其它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受到治安行政处罚;
(5)被依法判处管制以上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但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其她工作;
(2)年度考评或者聘期考评不合格, 又不一样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 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 但到新岗位后考评仍不合格;
(3)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
(4)聘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原聘用协议无法推行, 经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能够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
(2)考入一般高等院校;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
(4)依法服兵役。
5.除本条第4款中情形外,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协议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 乙方应该坚持正常工作, 继续推行聘用协议; 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协议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 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协议:
(1)患病或者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内;
(2)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内;
(3)因工负伤, 诊疗终止后经劳动能力判定机构判定为1至6级丧失劳动能力;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收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还未做出结论;
(6)属于国家要求不得解除聘用协议其它情形。
7.有下列解除聘用协议情形之一, 聘用单位应该依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赔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协议, 受聘人员同意解除;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其她工作, 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3)受聘人员因考评不合格而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4)聘用单位分立、 合并、 撤销, 受聘人员不能安置到对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协议。
经济赔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 支付其本人1个月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不满1年按1年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 按当地上年职员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
8.聘用协议解除后, 甲方应该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协议证实书》, 并办理相关手续。甲、 乙双方应该在30日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社会保险关系调转等手续。
9.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 解除本协议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涉密人员管理要求。
第八条 聘用协议终止和续订
1.有下列情况之一, 聘用协议即行终止:
(1)聘用协议期满;
(2)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要求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退休或退职;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5)甲方被依法注销、 撤销或者解散。
2.聘用协议终止后, 甲方应该为乙方出具《终止聘用协议证实书》, 并立刻办理相关手续。
3.本协议期满前,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 经与对方协商一致, 能够根据要求程序续订聘用协议或签署变更聘期协议。续订聘用协议或签署变更聘期协议应该在聘用协议期满前30日内办理。聘用协议期满, 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协议手续也没有续签聘用协议或签署变更聘期协议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 视为当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协议约定继续推行聘用协议, 其间, 乙方能够随时终止聘用关系, 甲方提出终止聘用关系, 应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双方其她约定:
1. 严守机关纪律, 服从机关考评, 严格根据机关考评意见兑现;
2. 聘用期满, 权利义务, 自行终止 。
第十条 违反聘用协议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双方必需严格推行。如有违约, 过失方应该负担对应责任。
甲方违约应该负担责任:
1.除应该继续推行本协议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外, 偿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壹万 元;
2.负担附加协议中所约定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应该负担责任:
1.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壹万 元;
2.负担附加协议中所约定违约金和其它违约责任;
3.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聘用协议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当事人能够依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相关要求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可在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 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要求实施。国家和当地政府没有明确要求, 由甲乙双方依公平、 合理标准协商处理。
2.甲方因依据工作需要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派乙方参与培训或学习考察等而与乙方协商一致所签署岗位协议书、 专题协议书、 变更协议书等, 是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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