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n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体系结构
n 掌握NE5000E/80E/40E单板组成
n 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
n 了解NE5000E/80E/40E升级操作
网站联盟合作协议
甲方: 杭州联梦无限娱乐软件有限企业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 共同发展, 优势互补标准, 就相关开展网站联盟与资源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目:
“联梦网站加盟”本着友好协商、 平等互利、 共同发展、 优势互补、 等价有偿标准, 为注册会员提供无线数据增值服务内容产品, 注册会员利用其拥有控制权独立网站为所访问用户提供无线数据增值服务。
“联梦网站加盟”全部权和经营管理权归杭州联梦无限娱乐软件有限企业全部。会员必需完全同意联梦无限制订本“联梦网站联盟合作协议书”, 并在“联梦网站加盟”网站完成注册程序, 才能成为“联梦网站加盟”会员并使用相关联盟服务。
二、 合作内容
1. 乙方在其WAP网站首页加入甲方WAP业务产品页面(链接), 用户经过这个页面(链接)能够访问并使用甲方信息服务, 并经过移动运行商支付使用费用。
2. 甲乙双方就合作服务所得收入进行分成, 具体分成及支付条款见本协议第四条和第五条要求。
三、 双方义务权利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和建立向用户提供甲方信息服务相关无线业务平台。
2. 提供WAP应用供用户下载并收费。
3. 甲方指定专员负责向用户提供甲方信息服务相关无线业务平台制作、 维护、 更新, 并随时依据用户需求提出新改善、 扩展实施方案。
4. 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传输顺畅与服务稳定性。
5. 甲方负责提供和建立双方合作内容后台, 乙方能够查看相关内容。
6. 甲方所提供服务页面应遵守中国移动相关要求, 明确收费标准, 不得存在对用户误导性语言, 并为此负担全部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和建立用于合作服务相关无线业务平台。
2. 乙方必需将甲方WAP产品页面(链接)加入其WAP网站首页, 并确保甲方链接位于乙方WAP网站首页全部广告链接第一位, 同时确保甲方链接地址正确性。
3. 乙方指定专员负责用于合作相关无线业务平台制作、 维护、 更新。
4. 乙方应遵守中国移动全部管理要求, 并为此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 乙方应提供税务发票作为依据
四、 定价及利益分配
1. 甲乙双方对该合作服务所得收入进行分成。其中合作伙伴所取得得以下分成金额均为扣除移动企业代收费佣金(A, 通常为15%)及营业税(B, 通常为5.5%)后净收入
a) 对于WAP按次计费业务,
Ø 订购1元产品一次, 按0.2元/个结算分成
Ø 订购2元产品一次, 按0.4元/个结算分成
b) 对于包月计费业务,
五元包月业务:
Ø 当月成功定制数<500个, 按 1.5元/个结算分成;
Ø 当月成功定制数>=500个, 按 2元/个结算分成;
Ø 当月成功定制数>=个, 按2.5元/个结算分成。
八元包月业务:
Ø 当月成功定制数<500个, 按 2元/个结算分成;
Ø 当月成功定制数>=500个, 按 2.5元/个结算分成;
Ø 当月成功定制数>=个, 按3元/个结算分成。
c) 年底返利计划: 依据销售量和增加速度来各评1个当年最优异网站, 进行返利, 年底奖金额为合作伙伴整年总收入3%, 年底奖金与每年12月份佣金一起发放。
2. 由移动运行商代甲方向定制该合作服务用户收取费用。
3. 该项目收益按月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提供信息费用。
4. 双方结算将依据本条第5款第2条数据为依据。假如移动运行商实际结算金额与甲方系统统计数据发生重大差异(指差异在5%以上), 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五、 结算时间和支付形式
1. 结算周期为每个月结算一次, 但甲乙双方结算应在甲方和移动运行上结算以后进行, 且若因为移动运行商未按时与甲方结算而造成甲乙双方结算延误时, 甲方行为不被视为违约, 甲方无须为此负担任何责任。
2. 支付: 甲方将在收到中国移动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 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3. 双方结算以人民币。
4.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5日内为甲方提供正当有效发票。
六、 商业机密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推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她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 非经对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 除本协议要求之工作所需外, 未经对方事先同意, 不得私自使用、 复制对方商标、 标志、 商业信息、 技术及其她资料。
七、 申明及确保
1. 双方相互向对方申明、 陈说和确保以下:
(a) 其是正当设置并有效存续独立法人或者其她含有独立法律行为能力和资格主体;
(b) 其授权代表已取得充足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c) 其有能力推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而且该等推行义务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法律文件限制。
2. 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能够由甲方及/或甲方关联企业共同完成。
八、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 推行义务, 确保本协议顺利推行。
2. 任何一方没有充足、 立刻推行义务, 应该负担违约责任; 给其她方造成损失, 应赔偿其她方由此所遭受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九、 协议期限与终止
1. 本协议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在合作期限到期前一个月, 双方将协商深入合作方法。
2. 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1日内完成各项前期工作, 正式开通合作服务。
3.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相关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通知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 经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方法立刻终止本协议。
4. 本协议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依据本协议已产生权利和义务。
5.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 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如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 将在协议结束前一个月, 本着双方互利标准就合作附件另行探讨。
十一、 争议处理与适使用方法律
1.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实施发生任何争议, 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2. 本协议签订、 实施和解释及争议处理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二.其她条款
1. 本协议对每一方继承人和受让人都有约束力。
2.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立刻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也不影响该方在未来行使该权利。
3. 假如本协议中任何条款不管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含有实施力, 或违反任何适使用方法律, 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其它条款仍应有效而且有约束力。
4. 本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签署
甲方: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月 日
联络人:
电话: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月 日
联络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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