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编号:
协议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合 同 份 数 说 明
1、 正本: 两本(甲、 乙双方各一本)
2、 付本: 拾贰本(甲、 乙双方各三本; 监理、 造价、 劳务、 担保企业、 立案机关、 造价站等各一本)
河北省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1)
一、 工程概况…………………………………………………………(1)
二、 工程承包范围……………………………………………………(1)
三、 协议工期…………………………………………………………(1)
四、 质量标准…………………………………………………………(1)
五、 协议价款…………………………………………………………(1)
六、 组成协议文件…………………………………………………(2)
七、 词语含义…………………………………………………………(2)
八、 承包人承诺………………………………………………………(2)
九、 发包人承诺………………………………………………………(2)
十、 双方约定…………………………………………………………(2)
十一、 协议生效………………………………………………………(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4)
一、 总则………………………………………………………………(4)
1.定义……………………………………………………………(4)
2.协议文件及解释………………………………………………(6)
3.语言及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与规范……………………………(6)
4.通讯联络………………………………………………………(7)
5.工程分包………………………………………………………(7)
6.发包人提供资料………………………………………………(7)
7.投标文件完备性……………………………………………(8)
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8)
9.事故处理………………………………………………………(8)
10.专利权………………………………………………………(8)
11.联合责任…………………………………………………(9)
12.保障…………………………………………………………(9)
13.财产……………………………………………………………(9)
二、 协议主体
14.发包人…………………………………………………………(9)
15.承包人…………………………………………………………(10)
16.现场管理人员任命、 确定和更换……………………………(11)
17.发包人代表……………………………………………………(12)
18.监理工程师……………………………………………………(12)
19.造价工程师……………………………………………………(13)
20.承包人代表……………………………………………………(14)
21.分包人…………………………………………………………(14)
22.承包人劳务……………………………………………………(15)
三、 担保、 保险与风险…………………………………………………(16)
23.工程担保………………………………………………………(16)
24.发包人风险……………………………………………………(16)
25.承包人风险……………………………………………………(16)
26.不可抗力………………………………………………………(17)
27.保险……………………………………………………………(17)
四、 工期…………………………………………………………………(18)
28.进度计划和汇报………………………………………………(18)
29.开工……………………………………………………………(19)
30.暂停施工和复工………………………………………………(19)
31.工期和工期延误………………………………………………(20)
32.加紧进度………………………………………………………(21)
33.完工日期………………………………………………………(21)
34.误期赔偿………………………………………………………(21)
五、 质量与安全…………………………………………………………(22)
35.质量管理……………………………………………………(22)
36.质量目标………………………………………………………(22)
37.工程照管……………………………………………………(22)
38.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23)
39.放线……………………………………………………………(24)
40.钻孔与勘探性开挖……………………………………………(24)
41.发包人供给材料、 设备………………………………………(24)
42.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 (25)
43.材料、 设备检验……………………………………………(26)
44.检验和返工……………………………………………………(26)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7)
46.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27)
47.工程试车………………………………………………………(27)
48.完工资料………………………………………………………(28)
49.完工验收………………………………………………………(28)
50.质量保修………………………………………………………(29)
六、 造价…………………………………………………………………(29)
51.资金计划和安排………………………………………………(29)
52.工程量…………………………………………………………(29)
53.工程计量………………………………………………………(30)
54.暂列金额………………………………………………………(30)
55.零星工作项目…………………………………………………(30)
56.提前完工奖与误期赔偿费……………………………………(31)
57.协议价款约定与调整因……………………………………(31)
58.工程数量偏差………………………………………………(31)
59.工程变更………………………………………………………(31)
60.协议价款调整方法……………………………………………(32)
61.后续法律、 法规、 要求引发调整…………………………(33)
62.支付事项………………………………………………………(33)
63.预付款…………………………………………………………(34)
64.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方法费…………………………………(34)
65.进度款…………………………………………………………(35)
66.索赔……………………………………………………………(35)
67.完工结算与结算款……………………………………………(36)
68.质量确保金……………………………………………………(37)
七、 协议争议、 解除与终止……………………………………………(37)
69.协议争议………………………………………………………(37)
70.协议解除………………………………………………………(38)
71.协议解除支付………………………………………………(39)
72.协议终止………………………………………………………(40)
八、 其她…………………………………………………………………(40)
73.缴纳税金、 规费………………………………………………(40)
74.保密要求………………………………………………………(40)
75.廉政建设………………………………………………………(41)
76.协议份数………………………………………………………(4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42)
1.定义………………………………………………………………(42)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42)
3.语言及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与规范………………………………(42)
4.通讯联络…………………………………………………………(42)
5.工程分包…………………………………………………………(42)
14.发包人……………………………………………………………(42)
15.承包人……………………………………………………………(43)
17.发包人代表………………………………………………………(43)
18.监理工程师………………………………………………………(43)
19.造价工程师………………………………………………………(44)
20.承包人代表………………………………………………………(44)
23.工程担保…………………………………………………………(44)
26.不可抗力…………………………………………………………(44)
27.保险………………………………………………………………(45)
28.进度计划和汇报…………………………………………………(45)
29.开工………………………………………………………………(45)
31.工程和工期延误…………………………………………………(45)
36.质量目标…………………………………………………………(45)
41.发包人供给材料、 设备…………………………………………(45)
42.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45)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6)
47.工程试车…………………………………………………………(46)
49.完工验收…………………………………………………………(46)
50.质量保修…………………………………………………………(46)
54.暂列金额…………………………………………………………(46)
56.提前完工奖与误期赔偿费………………………………………(46)
57.协议价款约定与调整原因………………………………………(46)
60.协议价款调整方法……………………………………………………(47)
62.支付事项…………………………………………………………(47)
63.预付款……………………………………………………………(47)
64.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方法费……………………………………(48)
65.进度款……………………………………………………………(48)
67.完工结算与结算款………………………………………………(48)
68.质量确保金………………………………………………………(48)
69.协议争议…………………………………………………………(49)
74.保密要求…………………………………………………………(49)
76.协议份数…………………………………………………………(49)
第四部分 附件 …………………………………………………… (50)
附件1: 承包人承揽项目一览表……………………………………(50)
附件2: 本工程劳务分包协议………………………………………(51)
附件3: 本工程监理协议……………………………………………(53)
附件4: 本工程造价咨询协议………………………………………(55)
附件5: 本工程担保协议……………………………………………(57)
附件6: 本协议所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9)
附件7: 本协议所适用国家标准、 规范名目…………………………(60)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企业
承包人:(全称) 企业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发包人、 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 计划同意文件号:
资金起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协议工期
工程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_ _天。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 至 年 月 日完工完成。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协议价款
协议总价(小写): 元整(人民币)。(已包含5%风险金)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人民币)。
六、 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按以下第 1 条约定。
(1)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协议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
七、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施工、 完工,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推行本协议所约定全部义务。
九、 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价款及其她应该支付款项, 推行本协议所约定全部义务。
十、 双方约定
发包人要监督承包人按月按时支付劳务人职员资, 如承包人拖欠劳务人职员资时, 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劳务人职员资。
十一、 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 书 号: 证 书 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 书 号: 证 书 号:
部门责任人: 建 造 师:
证 书 号: 注册专用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证 书 号: 证 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具体地址: 具体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立案意见: 工商行政主管:
经 办 人: 部门鉴证意见:
证 书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部 门: (公章) 鉴 证 机 关: (公章)
立案登记第 号 鉴证第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在“证书号”处, 加盖统一协议管理人员专用章。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 总 则
1 定义
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 除尤其说明外, 在本协议中含有以下给予含义:
1.1 协议: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 完成并保修协议工程所签订协议。
1.2 通用条款: 指依据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签订,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条款。
1.3 专用条款: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条款, 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 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专用条款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 协议书: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协议工程所签署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署。
1.5 中标通知书: 指发包人正式接收中标人投标文件函件。
1.6 承包人投标文件: 指依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收, 承包人为实施、 完成并保修协议工程向发包人提交技术、 经济文件。
1.7 标准与规范: 指本协议所指明和协议工程依法应适用标准与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对相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补充、 修改和同意文件。
1.8 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同意, 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全部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相关资料)。
1.9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含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10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收且含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11 分包人: 指被发包人接收且含有对应资格, 并与承包人签署了分包协议, 分包一部分协议工程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12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指国务院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3 第三方: 除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人员)以外任何其她人或组织。
1.14 发包人代表: 指发包人指定推行本协议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17.1款要求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5 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负责协议工程设计且含有对应工程设计资质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16 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负责协议工程监理且含有对应工程监理资质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17 监理工程师: 指发包人委托负责协议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出, 经发包人依据第18.1款要求确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8 造价咨询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负责协议工程造价咨询且含有对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19 造价工程师: 指发包人委托负责协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委派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 经发包人依据第19.1款要求确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假如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协议约定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 本协议造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负责协议约定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含有造价执业资格其她人员。
1.20 承包人代表: 指承包人指定负责协议工程施工管理和推行本协议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20.1款要求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21 工期: 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 根据总日历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计算实施、 完成协议工程天数。
1.22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 承包人开始施工绝对或相对日期。
1.23 计划完工日期: 指自开工日期起至依据协议要求要求承包人完成协议工程并完工全部时间(包含依据第31条和第32.2款要求所做调整)。
1.24 实际完工日期: 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协议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经过完工验收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根据第33.2款要求确定。
1.25 小时或天: 指本协议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 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约定按天计算时间, 开始当日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最终一天是休息日或其她法定节假日,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 但完工日期除外。时限最终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6 中标价格: 指中标通知书中认可, 中标人实施、 完成并保修协议工程价格。
1.27 协议价款: 是指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根据协议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协议工程并负担质量保修责任款项。
1.28 成本费用: 指现场内外已发生或将发生全部合理开支, 包含有管理费和其她合理分摊开支, 但不包含利润。
1.29 工程款: 指为实施、 完成并保修协议工程, 发包人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多种价款, 包含进度款、 结算款等。
1.30 协议工程: 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范围内工程。
1.31 永久工程: 指依据协议约定应实施、 完成永久性工程。
1.32 临时工程: 指实施、 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各类临时性工程。
1.33 分包工程: 指协议工程中, 由分包人实施非主体结构专业工程。
1.34 单项工程: 指含有独立设计文件, 完工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工程。组成协议工程单项工程名称、 内容和范围等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5 施工场地: 指由发包人提供用于协议工程施工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供施工使用任何其她场所。
1.36 施工机械: 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协议工程施工仪器、 机械、 运输工具和其它物品, 但不包含用于或安装在协议工程中材料设备。
1.37 书面形式: 指协议文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发包人、 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取书面形式。
1.38 基准日: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 非招标工程以协议签订日前20日为基准日。
1.39 变更: 指经发包人同意由监理工程师依据第59条要求发出指令工程任何改变。
1.40 索赔: 指协议推行期间, 对于并非己方过失, 而是对方过失或责任发生事件所造成损失, 己方向对方提出费用赔偿和(或)工期顺延行为。
1.41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包含战争、 动乱、 武 装封锁、 罢工、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 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爆炸、 火灾, 以及风、 雨、 雪、 洪、 震等自然灾难和政府或卫生部门公布影响正常工作疫情。
1.42 国家: 指中国。
2 协议文件及解释
2.1 标题和旁注: 本协议条款标题和旁注不组成协议一部分。
2.2 协议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 下列组成本协议文件是一个协议整体, 相互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组成本协议文件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适用于招标工程)。(3)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适用于招标工程)。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款。(5)推行本协议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 工程变更、 签证洽商等文件)。(6)通用条款。(7)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8)图纸。(9)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2.3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做出解释: 当协议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由发包人、 承包人在不影响协议工程正常实施情况下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 由本协议约定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解释。如协议任何一方不一样意本协议约定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解释, 按第69条要求处理。
3 语言及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与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协议所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
3.2 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本协议适使用方法律为国家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协议工程 所在地地方性法规。推行协议期间, 发包人、 承包人均应遵守适使用方法律、 法规。
3.3 适用标准与规范: 发包人、 承包人应遵守适用标准与规范。发包人应提供标准与规范或发包人、 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国家标准、 规范名称; 国家没有但行业有, 约定适用行业标准、 规范名称; 国家和行业没有但河北省有, 约定适用河北省地方标准、 规范名称。属强制性标准, 发包人、 承包人必需遵守。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 规范, 应提供汉字译本; 有异议时, 以汉字译本为准。购置、 翻译标准、 规范费用, 由发包人负担。
发包人对施工技术有特殊要求, 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投标报价前说明要求; 承包人自主报价并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
4 通讯联络
4.1 通讯形式: 本协议中不管何处所包含各方之间申请、 同意、 确定、 同意、 决定、 核实、 通知、 任命、 指令或表示同意、 否定等通讯(含派人面交、 邮寄、 电子传输等), 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4.2 发送通讯: 协议中不管何处所包含各方之间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 另一方以特快专递、 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方法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 视为送达。
5 工程分包
5.1 分包工程同意: 承包人可依法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人同意, 但下列情况例外:
(1)施工劳务作业分包。(2)根据协议要求标准购置材料、 设备。
5.2 签署分包协议: 承包人分包工程, 应与分包人签署分包协议, 并在分包协议签署后7天内将分包协议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承包人有义务严禁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5.3 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 工程分包不能免去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对应管理人员确保本协议推行。分包人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造成工程损坏、 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均应由承包人负担责任。
5.4 分包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应将分包工程价款全部支付给承包人, 除协议另有要求或取得承包人同意外, 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多种工程价款。
如发包人有要求时, 承包人应提供能表明已向分包人支付其应得任何款项等证实资料。不然, 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未支付应得款项。
5.5 分包协议终止: 不管何种原因, 当本协议终止时, 分包人与承包人签署分包协议也随即终止, 但承包人应在本协议终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应得全部款项。
6 发包人提供资料
6.1 发包人提供资料及双方责任: 发包人应按第14.1款要求向承包人提供相关资料, 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齐公布。发包人对其提供上述资料真实性、 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对其就上述资料了解和应用负责。
7 投标文件完备性
7.1 投标文件完备性和义务: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填单价和总价, 应被认为是正确和完备, 并已包含了协议中要求承包人全部义务,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材料、 设备、 服务义务及处理意外事件义务。
(2)实施和完成协议工程义务。 (3)工程质量保修一切义务。
7.2 承包人报价限制: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清单项目, 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她项目单价或总价中, 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8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8.1 文物化石等物品保护: 在施工中发觉古墓、 古建筑遗址等文物、 化石或其她有考古、 地质研究价值物品时, 承包人应立刻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指令承包人保护好现场, 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汇报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发包人、 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方法。发包人应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延误工期对应顺延。
如发觉后隐瞒不报或汇报不立刻, 致使上述文物等遭受破坏, 责任者依法负担对应责任。
8.2 地下障碍物处理: 本协议已明确指出地下障碍物, 应视为承包人在报价时已预见其对施工影响, 并已在协议价款中考虑。
本协议未有明确指出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受到影响时, 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在收四处理方案后二十四小时内给予确定或提出修正方案, 并发出施工指令, 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发包人应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延误工期对应顺延。
所发觉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 发包人应报请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9 事故处理
9.1 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承包人应按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并立刻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由事故责任方负担发生费用。
9.2 事故争议认定: 发包人、 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处理。
10 专利权
10.1 侵犯专利权责任: 承包人在实施、 完成并保修协议工程过程中所采取施工工艺、 施工机械和本身供给材料、 设备等, 如因其商标、 图案、 工艺、 材料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行为, 并引发索赔或诉讼, 则一切与此相关损害、 赔偿、 诉讼费和其她开支, 均应由承包人负担。但因遵守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 标准与规范而造成侵权, 则属例外。
10.2 版权和知识产权: 发包人、 承包人各自对属于自己设计图纸及其她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双方签署本协议后, 应视为分别授权对方为实施协议工程而复制、 使用、 传送上述图纸和文件。但未经对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将其另作她用或转给第三方。
11 联合责任
11.1 共同和各自责任: 假如承包人是联合体经营, 则联合体各方应在工程开工前签署联合体施工协议书, 作为本协议附件。该联合体组员都应在协议推行期间对发包人负有共同和各自责任。
11.2 联合体文件签署: 联合体应有一个被授权、 对联合体组员单位有约束力主办单位, 并由该主办单位指派专职代表负责, 相关文件应由该专职代表签署。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 联合体组成与结构不得随意变动。
12 保障
12.1 协议双方相互保障: 协议一方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担因其本身行为或疏忽所引发一切损害、 损失和索赔, 但受保障一方应主动采取合理方法降低可能发生损失或损害。因受保障一方未采取合理方法而造成损失扩大, 则损失扩大部分应由自己负担。
12.2 承包人对发包人保障: 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不负担因承包人移动或使用施工场地外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所造成损害而引发索赔。
13 财产
13.1 用于工程材料设备和机械要求: 协议工程所需材料、 设备和承包人施工机械一经运至现场, 均应视为专门用于实施协议工程。没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取得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不得将它们移出现场, 但用于运输材料、 设备、 施工机械和雇员运输工具除外。
13.2 承包人财产及其使用: 假如发包人依据第70.3款要求情形解除协议, 则现场全部材料、 设备(周转性材料除外)和协议工程, 均应认为是发包人财产.。
13. 3 承包人财产及其使用: 假如承包人依据第70.4款要求情形解除协议, 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并赔偿所以造成损失。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现场提供便利和帮助。如发包人未付完相关款项, 承包人有权留置施工现场, 直到发包人付完款项为止。
二、 协议主体
14 发包人
14.1 发包人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发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土地征用手续、 拆迁赔偿、 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已完成, 使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 在开工后继续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可能出现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 电、 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范围内指定地点, 同时保障水、 电供给和线路通畅。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镇公共道路通道以及约定施工场地关键道路, 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并确保施工期间通畅。
(4)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以及气象和水文观察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她施工所需证件、 批件和临时用地、 停水、 停电、 中止道路交通、 爆破作业等申请同意手续(证实投标人本身资质证件除外)。
(6)以书面形式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并进行现场交验。
(7)签定施工协议后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工程项目所包含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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