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HS/QT-GC-QTAQTB-004(TC)
退场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合, 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建筑安
装工程联营施工协议, 为预防以后可能出现合作纠纷, 影响协议正常推行, 经双方协商一致, 就违约事项处理达成以下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履约过程中,如出现本协议任意一项须解除协议违约事项, 本退场协议立即生效。
第二条 非责任方提前28天通知对方解除协议, 并将一份《解除协议通知书》副本呈交给监理后, 即有权行使解除协议权利, 另一方不得有异议。
第三条 收到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后, 双方需友好协商处理清算、 退场事宜, 对双方争议协商未果部分, 可经过委托协议管理部门调解、 第三方仲裁或诉讼处理, 委托第三方或诉讼所产生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四条 双方同意按本协明确协议价款清算标准及甲方、 乙方、 监理、 接手承包单位四方确定现场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计算工程总价款作为乙方退场费用。
第五条 除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退场款项外, 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双方对总包协议推行及终止不存在争议, 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 赔偿及其她责任。
第二章 须解除协议违约事项
第六条 工期违约
1、 甲乙双方协议签署后一周内, 乙方项目经理及关键施工管理人员须进驻现场, 超出
15天未进场,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 非甲方原因工期滞后2个月或连续三月工期不正常,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乙方逾期推行第二部分协议条款中, 附录C中任一工程节点超出30日, 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协议(附录C: 基坑支护工程、 地下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础工程完成;±0.00工程完成; 1/2结构层顶板钢筋混凝土工程完成; 结构封顶完成; 室内初装修工程完成;f室内精装修施工样板段完成(自顶层往下五层完成); 厨房、 卫生间精装修(五金卫浴除外)完成; 工程竣备验收完成(毛坯竣备精装修交楼)。
第七条 质量违约
1、 附录C中付节点及交楼分户节点验收, 复检超出三次或乙方拒不整改,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附录C: 基坑支护工程、 地下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础工程完成;±0.00工程完成; 1/2结构层顶板钢筋混凝土工程完成; 结构封顶完成; 室内初装修工程完成;f室内精装修施工样板段完成(自顶层往下五层完成); 厨房、 卫生间精装修(五金卫浴除外)完成; 工程竣备验收完成(毛坯竣备精装修交楼);
2、 完工验收如未能一次验收经过, 再次整改后(违约次数超出两次), 经复验仍不合格,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八条 其它违约
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将承包范围工程转包或将承包工程任何部分分包,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 乙方预算对数不能超出三次, 超出三次,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办理完成相关工程验收合格证并交给建设方或逾期办理时影
响甲方办理完工立案手续, 逾期超出15天,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 协议约定应付款时间期满以后3个月之内, 未能向乙方支付应支付款额, 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
5、 甲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作为一家企业宣告停业清理, 但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组、 重建或合并之目, 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
6、 因甲方原因暂停工时间大于六个月, 乙方可作终止协议选择;
7、 乙方违约金累计超出协议预算总金额5%时,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8、 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进行假签证、 如在协议推行过程中被发觉,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第三章 退场工程价款清算及支付
第九条 退场所同清算价款计算标准
1、 实体该工程根据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 经甲方、 乙方及监理、 接手承包单位四方确定, 按协议约定计价标准计算工程价款。
2、 非实体乙方投入财产(已投入机械设备、 已进场未施工材料费设备、 临设)由
乙方自行采取退场或转让新接承包单位, 如有需求, 甲方无条件配合。
3、 乙方与第三方债务, 由乙方自行负责清偿,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退场工程价款清算范围
1、 乙方已完成协议内外工程量总产值(包含实体费用、 方法费用、 变更费用、 洽商签证费用、 扰民费用、 利息、 规费、 利润、 税金等一切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全部相关费用);
2、 乙方负担在施工中违规、 违章处罚金;
3、 乙方负担已完成工程量5%质保金;
4、 乙方负担已完成工程量风险抵押金;
5、 由乙方负担甲方代缴费用;
6、 甲方已付进度款;
7、 总而言之乙方应得已完工程工程款金额扣除违规处罚金 、 保质金、 工程量风险抵押金、 甲方代缴费用、 已付款, 剩下工程款即为乙方应得已完工程清退总价款。
8、 工程质保金、 风险抵押金到工程完工交验运行合格后, 业主退还施工方后按实际金额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 清退工程价款支付
第一阶段 支付退场费用总额70%
1、 协议签署生效后30 天支付;
2、 要求此费用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乙方现场管理人职员资, 甲方不接收机械设
备退场。甲方支付后三天内, 乙方施工工人、 管理人员、 不接收机械设备退场必需退场。
第二阶段 支付退场费用总额20%
支付条件:
1、 施工工人工资已发放, 工人、 乙方管理人员(除不多于3人交接人员)、 机械设备已退场, 乙方已提供工人工作发放书面证实。
2、 甲乙双方按协商依据中所列项目清单内容, 现场清点、 交接完成, 并已书面确定。
3、 工程资料已移交, 已配合甲方完成后续总包单位变更工作,包含标办立案协议解除协议签署。
第三阶段 支付退场费用总额尾款
支付条件:
1、 第二阶段付款后起三个月内支付
2、 确定乙方无包含本工程外债务;
3、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2日内, 乙方现场清人并退场, 甲方指定单位进场;
4、 后续总包单位招投标手续、 后续总包协议立案、 新施工许可证资料准备办理时如有需要, 乙方全力配合。
第四章 项目施工现场及资料交接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交接
1、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7天内, 与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完成现场工程实体交接工作。
2、 乙方收到甲方第一阶段付款后2日内, 须将现场多种临时设施(不含围墙及大门)、 机械设备、 施工用料清理出场外; 逾期未运离, 上述施工机械设备及未使用材料等即归甲方全部。
3、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0天内前完成现场多种建筑废料、 生活垃圾清理洁净, 清出场外。
4、 甲方、 乙方、 监理企业及甲方指定单位在协议生效后12天内四方办理《施工现场移交单》。
5、
第十三条 工程资料交接
1、 乙方整理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协议生效后15天内将施工期间按国家相关要求所形成工程资料, 移交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 工程资料按“工程项目移交清单”约定, (见附件)。
2、 甲方、 乙方、 监理企业以及甲方指定接收单位协议生效后16天内同期审核完成, 四方办理《工程资料移交单》确定手续, 所缺资料乙方必需在审核日内随时提供。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义务
1、 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对乙方移交工作进行接收;
2、 按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
3、 提供《施工现场移交单》、 解除协议立案表、 立案协议解除协议格式。
第十五条 乙方义务
1、 移交、 退场前乙方仍照常推行协议职责。
2、 在约定时间内, 完成施工场地、 工程资料、 周围关系、 前期手续等移交;
3、 乙方就总包协议推行与供给商、 劳务企业等签署未推行完成合约, 由乙
方自行解除, 由此引发相关纠纷及赔偿事宜亦由乙方自行处理与负担, 与甲方无关, 造成甲方损失, 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 自乙方开工至退场之日期间, 所发生扰民、 政府行政处罚、 专利使用等遗留
问题, 乙方应处理完成, 避免甲方及项目工程其它协作单位因乙方原因遭受损失。如因乙方原所以造成损失, 甲方不给予负担, 由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5、 假如乙方撤场后, 甲方有需要乙方配合事项, 而且该事项确属政府文件要求
范围内, 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合文件签字盖章。
6、 按“项目工程资料移交清单”提供资料。
7、 乙方在办理退场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如产生安全事故, 应由
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第一阶段付款后2日内未全部退场, 每延迟一日, 乙方违约按同期贷款利息处罚;
第十七条 甲方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每延迟一日, 按同期贷款利息给予乙方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延期清点移交产物、 资料或退场等, 造成甲方无法付款, 其责任由乙方负担、 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日天计)。
第十九条 自乙方应撤场之日起, 甲方有权将剩下工程量交其她施工单位完成, 如因乙方原因, 造成其她施工单位不能立刻进场, 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第二十条 总包协议终止并不免去乙方对已完成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相关责任。
第七章 协议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做主协议副协议与主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与主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明事项按主协议实施,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自双方签字、 盖章及之日起生效。
附件1: 乙方已完工程量清单 (按具体项目填写另附)
附件2: 乙方投入财产状情况清单(按具体项目填写另附)
附件3: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按具体项目填写另附)
附件4: 退场工程结算清单(另附)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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